合同范本填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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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填写
填写样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填写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一般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承包人(全称):
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应填写工程全称。
工程地点:
应填写详细地点(如:
****市***区(县)***街(路)***号)
工程内容:
应填写反映工程状况的一些指标内容。
包括工程的建设规模、结构特征等。
具体格式可参考本合同范本附件
(1)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应填写工程立项部门的批准文号(如:
唐发改投资[2005]***号)
资金来源:
应填写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单位自筹以及外商投资等。
资金来源有多种方式的应列明不同方式所占比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应填写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承包范围填写。
如可填写:
土建、采暖、给排水、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电气、通风、煤气、通讯、消防以及室外道路、土石方、围墙、绿化等工程(分包工程不应填写此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工程为准)、双方也可约定相对日期
竣工日期:
****年**月**日(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工程为准)、双方也可约定相对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按中标通知书填写天。
(不应写12个月或1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从2007年始有优良标准,视
具体情况而定)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按中标通知书填写如:
伍佰万元(人民币)
¥:
按中标通知书填写如:
5000000元
若无招投标,可填写为暂定金额**元,以结算审核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应填写详细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也可约定其他生效条件)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工商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意见:
部门鉴证意见:
经办人:
经办人:
备案部门:
(公章)鉴证机关:
(公章)
备案登记第号鉴证第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根据实际填写)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筑法》、《招投标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安全法》、《合同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开工前×日内或填“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没有时双方应另行约定或填写“无”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日提供×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填写具体保密要求或“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发包人承担费用或填写“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项目总监姓名)职务:
****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监理合同书》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详见《授权书》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职权:
详见《授权书》(注明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详见《授权书》
或填写“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按中标通知书填写 职务:
****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日内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日内将水、电、电讯接至双方商定的指地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日内开通并应保证施工通行的需要(也可填写双方商定的具体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日内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也可填写双方商定的具体要求)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日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日内(如一周)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提出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也可由乙方办理,必须明确甲方承担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根据双方约定填写,如没有可写“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根据双方约定填写,如没有可写“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填写“无”或****年**月**日完成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根据双方约定填写(如:
每月**日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并报下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第9.1.(3)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间××M2(或填写“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经发包人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及费用)按双方约定填写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做好保护,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可根据双方具体约定填写,如没有可写“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日内提供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报送后×日内予以确认否则视同认可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可根据对群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填写,没有发生填写
“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通用条款》执行(双方可约定除《通用条款》外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基础、主体)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安装工程试车费用的承担可在本款中约定,如无费用的承担可填写“无”
五、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20.21.22条(双方也可根据实际约定填写)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按下面任选一种填写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可按招标文件填写(例如可采用排除法:
除不可抗力、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外均含在合同价款中)。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双方约定填写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执行政策性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招标文件填写或填写“执行招标文件****条”(文字较多时)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很少采用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按招标文件填写或填写“执行招标文件****条”(文字较多时)(可调价格合同时填写)(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时填写“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开工前×日内按工程总价**%即××万元预付给承包人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按双方约定填写(如:
工程进度达**%时,逐次扣回)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按双方约定填写(如:
每月**日向发包人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份,甲方收到**内予以确认,否则视同认可)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填写(如:
转帐支票或电汇每月**日按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度分次支付至**%止),剩余*%质保金待工程竣工满*年后*日内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发包人如不供应的,以下可分别填写“无”)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第27.4.
(1)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第27.4.
(2)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执行《通用条款》第27.4.(3)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第27.4.(4)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第27.4.(5)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第27.4.(6)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承包方应收取材保费)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但应写明采购材料设备的有关标准要求,其他可执行《通用条款》第28条)
八、工程变更
执行《通用条款》第29、30、31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工程实体变更导致的施工措施费亦作相应调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执行《通用条款》第32、33条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套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33.结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自收到之日后**日内审计完毕,否则视同认可。
或者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如:
发包人逾期付款应承担与本工程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开工日期顺延,并无权要求承包人履行施工义务)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如:
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且承包人有权停工,由此引发的停工、窝工、二次复工等损失费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33.3条或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
或填写“无”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如:
工程工期每超期一天,承担工程总价%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如:
因承包人原因,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按双方实际约定填写或填写“无”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请***************调解;
(2)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须发包人同意(如有必须填写分包工程名称)如没有可写“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填写分包单位名称(如没有填写“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实际填写,如没有可写“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按实际填写
如没有可写“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实际填写(如: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填写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填写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按双方约定填写,无约定可填写“无”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份
47、补充条款
根据实际约定填写但不能与合同的其他条款矛盾(如没有时可写“无”)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
构
层
数
跨
度
(米)
设备安装
内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
品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一般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承包人(全称):
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根据实际约定填写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和外墙面的防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根据实际约定填写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根据实际约定填写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年月日
建设行政主管工商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意见:
部门鉴证意见: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备 案 部 门:
(公章)鉴证机关:
(公章)
备案登记第 号鉴证第 号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
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
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
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
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
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