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规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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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业规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主要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等,本章仅介绍原铁道部制定的与劳动安全相关的部分规章和标准。
第一节规章
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是2006年9月27日铁道部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是自1950年1月以来的第10个版本。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和附则6篇共19章395条。
规定了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和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从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技规》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铁路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从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技规》的规定。
《技规》要求铁路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
特别要求铁路行车有关人员,接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在执行职务时,必须坚守岗位,穿着规定的服装,佩戴易于识别的证章或携带相应的证件,讲普通话。
二、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通用控制措施
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技术条件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落实“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体要求,强化作业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减少职工伤害事故,原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分为通用控制措施和具体控制措施两大部分。
通用控制措施规定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下列劳动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单独作业。
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4.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上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6.上道检修人员应配备自动报警或通信联络工具,在设有来车报警设备的区段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报警设备。
接到来车通知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7.-电气化区段作业人员除落实上述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化安全规则》。
三、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为防止电气化铁路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铁道部早在1979年就颁布了《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79〕铁机字654号),新《电气化铁
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号)分为总则,一般安全规定,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安全规定,货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机车、动车、车辆咋业安全规定,工务作业安全规定,电务作业安全规定,牵引供电、电力作业安全规定,电气化铁路附近消防安全规定,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其‘也作业安全规定’附则共12章52条。
(一)一般安全知识
1.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2.电气化铁路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年至进行少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
临时指派到电气化铁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也同样应参加电气化知识培训和考试。
3.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机气设备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的距离。
4.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防护栅网上均设有“髙压危险”警示标上.不准在支柱、防护栅网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防护栅网上搭掛非牵引供电线索。
5.在电气化区段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不要在大树下、电杆(支柱)旁和涵洞内躲避。
6.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时,应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调度,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如发现已进人断线落点10m范围内时,为避免跨步电压危险,应单足或并双足跳离危险区。
(二)作业禁止事项
1.在电气化区段内,禁止任何人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2..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上均设有“高压危险”警示标志,禁止借助接触网支柱搭设脚手架。
3.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涮车体(因为水柱能导电)。
4.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禁止与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三)消防安全知识
1.作业人员发现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或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
2.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m的燃着物体,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3.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超过2m的燃着物体,使用沙土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保持灭火机具及沙土等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m以上。
四、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铁道部颁布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道部令177号)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3章第2节《避车》中有关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应遵守的规定,不仅适用工务系统的作业人员,同样适用于接触铁路线路和机车车辆的所有铁路员工。
(一)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距钢轨头部外侧的避车距离是下道避车的横向安全距离。
1.vmax≤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
2.120km/h3.160km/h(二)本线来车下道距离
1.vmax≤60km/h时,不小于500m;
2.60km/h≤vmax120km/h时,不小于800m;
3.120km/h4.160km/h(三)本线不封锁时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
1.邻线速度专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2.60km/h<邻线速度≤在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3.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m:
4.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
(四)本线封锁时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
1.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2.120km/h<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3.-邻线速度>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m。
(五)站内其他线路避车规定
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
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六)其他避车规定
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m以上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査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人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车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
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第二节标准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本节所介绍的标准是指仅在铁路行业执行的标准。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GB/℃7178—2006)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铁路诸多作业标准中唯一的国家标准(GB/℃7178—2006),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为GB/℃7178—1987、GB/℃7178—1996。
《标准》共分10个部分GB/℃7178.1—2006~GB/℃7178.10—2006:
第一部分:
基本规定
第二部分:
准备作业
第三部分:
半自动化驼峰作业
第四部分:
简易驼峰作业
第五部分:
平面牵出线作业
第六部分:
编组列车作业
第七部分:
列车摘挂作业
第八部分:
取送车辆作业
第九部分:
停留车作业
第十部分:
自动化驼峰作业
第一部分给出了铁路调车作业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调车信号机显示规定、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规定、手信号显示的规定、调车听觉信号的规定和铁路平面无线调车系统调车指令表。
第二部分至第十部分分别规定了准备作业、半自动化驼峰作业、简易驼峰作业、平面牵出线作业、编组列车作业、列车摘挂作业、取送车辆作业、停留车作业、自动化驼峰作业的程序、项目、内容、作业人员和技术要求。
《标准》对所有参加铁路调车作业的人员提出了基本要求。
要求参加铁路调车作业人员在执行标准时应根据车站的技术设备条件和作业性质,执行相应的调车作业标准;由于作业组织方法和作业人员的职名不同,岗位作业标准中的作业人员分工,可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执行,但不应简化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标准》规定车站的调车工作由车站调度员(未设调度员的,由车站值班员)统一领导,调车作业由调车长单一指挥。
调车作业人员应保证班前
充分休息,按时参加班前点名,开好预想会。
班中按规定着装,按作业分工认真执行包线检査,实行对号交接。
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除应完成调车任务外,还应保证调车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
二、《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共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
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标准,规定了行车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的一禁止、四严禁、二不准。
一禁止是指班前禁止饮酒。
四严禁是指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严禁钻车;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二不准是指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不准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
第二部分:
接发列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规定了行车作业人员应熟知站内一切行车设备,并随时注意使用情况,如遇设备发生异状或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采取安全措施。
在接发列车作业时,必须站在《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规定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
第三部分:
调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规定了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熟知调车作业区的技术设备和作业方法,以及接近线路的一切建筑物的形态和距离。
规定了上下车时必须遵守的车速和应当注意的事项。
规定了在车列、车辆走行中,禁止的9种违章行为。
规定了手推调车、在电化区段调车、专用线或货物线调车作业,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禁止的违章行为。
第四部分:
扳道(清扫)作业人身安全标准,规定了作业人员除因作业必须进人道心外,均应站在安全地点。
清扫道岔前应得到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的同意,清扫电器集中道岔或联动道岔,必要时,应先将安全木楔置于尖轨与基本轨之间。
清扫后及时将清扫工具撤除,并向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报告。
复习思考题
1.请叙述《技规》对铁路职工的基本要求。
2.横越线路时的“一必须,三禁止”是什么?
3.电气化铁路哪些处所带有高压电?
4.作业人员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5.请叙述不同时速本线来车的下道距离。
6.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什么?
7.调车作业标准分为哪几个部分?
8.调车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9.请叙述“一禁止、四严禁、二不准”的具体内容。
10.行车作业人员在接发列车时应做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