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088002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32.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幼儿园 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幼儿园幼儿园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学中学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本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工用具、设备、洗涤剂等)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2.采购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3.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

3、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4、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食堂财务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负总责,并做到“见账不见钱”,明确分管副校长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和支付。

第二条学校食堂资金按照“校财局管”要求,实行报账制度。

我校按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专户,确定专人负责日常账目核算工作。

分设会计和出纳,会计做好分类核算,出纳做好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账目核算要“日清月结”,并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以备审计核查。

第三条学校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学生伙食。

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堂设备购置等费用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补贴。

第四条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

并做到票据齐全。

少数没有正式发票的要有供货人签字的收据并记录联系方式,据实核算入账。

购物发票(收据)经采购人、验收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人员进行报账。

每月进行采购清单统计表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根据食堂原材料采购、保管、食用的情况,保管人员据实填写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每月进行出、入库清单及盘存表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食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一级明细账。

食堂固定资产的购进实行批复制度,由食堂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要求办理采购手续,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固定资产的购进不能用“计划”资金进行开支。

第七条加强食堂成本核算。

学校结合实际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八条我校每周将菜谱进行公示。

第九条对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必须立即整改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材料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核定价格,与供应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2、资金使用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和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3、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

4、克扣、挤占、挪用食堂资金的。

5、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从业人员不按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由学校解聘。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符合要求,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待治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五)明确专人负责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并做好记录。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精神状态异常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对个人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督促从业人员整改。

(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一人一档,按年度整理归档。

内容包括在岗从业人员一览表、聘用合同、从业人员历年的体检表、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不良卫生习惯记录、晨检记录以及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的因病调离通知、病愈后的复岗前体检申请、复查体检表等相关健康资料。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教育、餐饮服务监管、卫生、质监等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特种设备使用规范、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相关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其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级别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二)学校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脱产与在岗、分散与集中、课堂讲授与现场观摩等灵活多变的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

(三)从业人员培训应常规化、制度化,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内容包括从业人员逐年的培训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含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评价)、试卷等相关资料。

三、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二)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三)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处理食物前;使用卫生间后;接触生食物后;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备餐间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口罩应遮盖口、鼻。

(七)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消防管理制度一、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食堂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爱护学校消防设施,严禁随意移动和损坏。

四、食堂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进行装修。

五、伙房、库房等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工作人员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不使用设备的电源。

六、正确掌握和使用煤(燃)气的方法,做好防漏气、防爆、防火工作,使用完毕要关闭气阀。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食堂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对各种线路、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八、保持食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员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二、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未经允许,食堂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

三、食堂出入口、加工操作关键环节必须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出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四、学校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相关要求,经培训后取得相应级别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仓储、原料处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六、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且运转正常。

七、加强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切实落实索证索票和验收等管理制度,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可能对学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八、按照生产流程和食品安全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严禁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白果、野生菌、野菜、干杂菌、皮蛋等高风险食品供职工和学员食用;严禁加工制作凉菜、泡菜、发芽土豆;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九、食堂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加工设施、设备按要求保养、擦拭,保持清洁,及时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十一、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每周大清扫一次,每日清扫数次(随时保洁),确保餐厅、厨房、保管室等无蚊蝇、无灰尘、无蛛网、无垃圾、无污垢,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十二、加强食堂、餐厅文化建设,营造饮食文化、卫生文化的深厚氛围,引导职工和学员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节约的良好习惯,不乱丢杂物和纸屑。

十三、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食品安全标准,熟练掌握食品感官性状、伪劣食品辨识、加工贮存要求等相关知识及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策、财务制度要求规范采购,廉洁奉公,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

二、零星采购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验收手续完善。

三、采购米、面、油、蔬菜、肉等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在总经理统筹下,按照“统招、统购、统配、统送”方式进行采购。

零星产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变质的食品。

四、对拟购食品原辅材料,采购人员应从色泽、气味、外包装标识待方面进行认真检查。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五、采购食品原辅材料时,应查验并按要求索取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易票通、发票或有供货商盖章(签名)的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

索取和查验的票证按采购日期和台账登记的顺序建档备查。

六、分四本(米、油类、蔬菜类、肉类、佐料类)如实记录台账,载明购进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地点、索取的票证、验收情况、供货商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购进台账、票证等相关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堂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堂库房必须设专人管理,做到进出随手关门上锁,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房内不得存放与生产加工无关的其他物品。

二、食品与非食品分库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消毒剂和农药等。

三、需在干燥处存放的大米、面粉、干货等食品不得与蔬菜等含水量高的食品混放或混装。

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必须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库房通风干燥,门窗无破损,库房木门下部加装不低于30厘米的防鼠器。

五、根据日常库存量大小设置足够的货物存放架(栏),按使用频率合理安排食品在货架上的存放位置。

使用频率较高的存放在易取用的地方,大包装食品、较重的食品存放在货架下层。

入库食品按货架上标注的存放位置和名称分类存架,隔墙(15厘米以上)离地(20厘米以上)存放。

六、根据购物凭证查验所购物品,按照“一看二闻三物感”的原则进行验收并入库,采购员和保管员在购物凭证上签字确认。

保管员做好验收(入库)记录。

七、散装食品上架时需用带盖的食品窗口分装、加贴标签后存放,标签上标主食品名称、购买时间、地点、保持期、生产企业、储存要求、生产日期等内容。

定型包装食品上架时需拆除包装箱,粘贴好脱落的标签,擦拭干净外包装上的异物,按照左进右出、先进先进的原则有序上架存放。

八、出库时领用人员对食品原料名称、数量签字确认,填写出库登记记录并签名。

九、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新鲜食品采购后需马上使用的,验收后由领用人员填写领用单后直接进入加工间操作。

十、定期清理库房,临近保持斯的食品要尽快处理,对超过保持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十一、每天清扫,保持库房干燥、通风、整洁,确保周边环境卫生。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食品留样制度一、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应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二、留样柜使用带锁的专用冷藏冰箱,明确标识用途,钥匙由专人保管。

三、留样箱内严禁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四、留样容器应使用易清洗消毒、不会污染内容物的带盖容器。

五、学校食堂每餐供应的每一种食品(含米饭、馒头等主食及菜、汤、饮料、牛奶等所有食物)均要留样。

每种食物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带盖专用容器内,并在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餐次、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当餐就餐人数、审核人员等信息,冷藏保存48小时。

六、做好留样记录。

除记录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外,还需记录废弃物品处理、就餐人员有无异常等情况。

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品加工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冷冻食品需解冻后观察),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性状异常的,严禁加工和使用。

二、冷冻食品不得重复解冻。

严禁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家禽(畜)。

三、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使用前必须洗净。

四、蔬菜、肉食品、水产品分别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严禁在食品洗涤池内洗涤餐饮具和其它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原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加工制作食物的刀具、案板、容器、设备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保持清洁,定位存放并按标识用途使用。

各种窗口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七、粗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烹调间,防止存放时间过长变质。

未加工完的食品堆放有序,上架、离地、离墙。

八、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

九、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放置于带盖的垃圾桶内,当日清运。

烹调间加工管理制度一、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整齐。

二、烹调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服务器等。

三、未洗净的原、辅材料不得进入烹调间。

烹饪环节工作人员应严格检验半成品质量,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四、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烧透,并在70或冷藏条件下存放,制作好至配餐前不得超过1小时。

五、品尝菜肴必须用专用工具,严禁用炒勺或手抓菜肴品尝。

六、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豆角(四季豆)、野生菌、使用发芽土豆或其他感官异常的原辅料,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七、严禁向职工或学员供应剩饭剩菜或其他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八、食品调味料采用规范的不锈钢餐盒(具)盛装,用后加盖存放或者放置于保洁柜内。

九、冰柜(箱)内储存食品使用食品盒盛装,加贴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日期等相关信息的标签,不得将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除外)直接放置于冰柜内或者使用塑料袋包装存放,冰柜(箱)应定期除霜并保持干燥、清洁。

十、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洁干净,并定期消毒。

备餐间管理制度一、备餐间必须配备紫外线消毒灯、防蝇纱窗等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紫外线消毒灯使用后作好累计使用时间记录,超过使用期限,及时更换。

二、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备餐间入口设缓冲间,设置二次更衣、消毒洗手设施,参照专间进行管理。

三、备餐间工作人员必须着洁净的工作服,戴一次性工作手套和口罩方能上岗。

四、工作人员分发饭菜时,必须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必须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食品留样在备餐间进行,留样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做好相关工作。

七、非备餐间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出入备餐间。

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一、食堂应有专人负责餐具的洗涤和消毒。

二、餐具的清洗消毒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清洁”的程序进行。

三、食堂必须根据就餐人数配齐就餐用具,用餐后的餐具必须进行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就餐用具。

四、餐具及饮具、菜具、饭盘、熟食容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五、食堂必须根据就餐人数配齐消毒柜、按要求消毒。

应做到半年彻底清理消毒柜卫生、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无法维修的立即更换。

六、餐具、菜具、饭盘、熟食容器等消毒完毕后立即放于清洁密封的厨柜内保洁。

保洁设施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分开存放。

七、对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八、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熟练掌握消毒常识。

九、消毒人员应接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员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好学员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节轻重给予检讨、批评并上报总经理。

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2、未按规定投入经费维修或更新食堂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3、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验收食品把关不严,进货台账不健全的;4、未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的;5、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6、未对食堂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或进行常规检查但没有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的;7、对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8、未及时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的;9、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态变大的。

10、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拖拉、逃避等导致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

11、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的。

二、由以下原因导致发生食堂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食堂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员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未调离食堂工作岗位的;3、操作过程中流程不合理,不规范使用设施设备,导致事故发生的;4、因进化源头或进货原料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的;5、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使食品受染污引发事故的;6、未做好其它相关食品安全工作导致食品受污染引发事故的;7、经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8、食堂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全力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员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

校长(注明姓名及职务)副组长:

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注明姓名及职务)成员:

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注明姓名及职务)。

二、工作职责:

1、组长: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

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

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同一期培训出现5名以上学员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