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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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范
河南省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二○一二年八月
第一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综述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指除命题组卷外与考试组织实施有关的各项工作。
这些工作从本次考试筹备开始到下一次考试筹备工作开始之前形成一个周期,周期内各个工作环节构成连续完整的工作流程。
一、考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主要包括:
发布考试信息;组织及审核报名;编排考场、座位和考核员派遣;打印及发放准考证;布置考点和考场;监考和巡考;成绩公布;分数核查;证书发放;考务总结等。
二、考务工作的基本要求
公平公正、组织严密、责任到人、规范有序。
三、考务工作流程
考务工作流程图如下所示: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考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选配好考务工作人员,切实搞好岗前培训,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并保持考试工作人员相对稳定。
一、考务人员的选配
考务人员包括巡考员、各考点主考人员、考核员和考试系统管理员等。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选配考务人员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考核:
(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责任感、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工作认真细致,敢于坚持原则,保密观念强;
(三)熟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考规、考纪及流程;
(四)具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配备
(一)每个考点设主考人员1名。
主考人员一般由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省直管县和扩权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关考试工作负责人担任;
(二)每个考场考核员不得少于2人,确认1名考核员作为主监考,负责本考场的考务工作;
(三)每个考点至少配置考试系统管理员1人;
(四)各考点应配备若干考场外流动监考员,负责维护考场外秩序;
(五)根据需要成立保卫、医务、服务小组等。
三、巡考员职责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随机派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1至2名巡考员。
(一)检查考场的布置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应在考前及时纠正(考场是否已清理完毕,考场规则、考场序号等标志是否醒目,考核员是否已经确定等);
(二)参加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点组织的考前监考人员培训和工作会议;
(三)提交巡考报告。
四、考场工作人员职责
(一)考场主考人员职责。
1.负责考场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确定各场次考核员等,落实考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负责考试工作人员考务培训工作。
组织学习考试工作纪律,明确考试规定和工作程序,掌握考试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3.负责考场布置,检查考试信息加载和考试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核对并检查考场的考试信息资料,并按保密要求进行保管;
4.负责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异常问题,如违纪、作弊、系统故障等;
5.按规定的考试时间组织实施考试,监督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开启和封闭考场;对考场进行巡视并随时掌握考试进展情况;
6.考试结束后,监督、检查《考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的填写等具体实施情况。
(二)考核员职责。
每个考场应有2名及以上考核员监考,考试期间必须佩戴胸卡,并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应逐一检查核对应考人员身份,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主考人员进行处理。
。
(1)应在考场内巡回检查,不得固定站在考生的座位旁;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
(2)当考试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死机或考生违反操作要求造成异常情况时,应与考试系统管理员一起确认并进行处理;
(3)监考时要严格要求,态度和蔼,如遇应考人员生病需离场治疗或考试中途上厕所时,应陪同前往;
(4)在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作弊、违纪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按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并准确、详细地填写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
(5)应仔细核实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单,并由2名考核员共同签名确认。
2.应用能力考核员还应有以下职责:
(1)应在开考前告知本组应考人员考试科目及相关规定;
(2)按规定科目顺序进行考核,不得减少考核项目或者降低考核标准;
(3)考生答题时,不得有任何提示;
(4)应按规定当场填写评分表每项得分并由2名考核员签名确认,并在考试结束后统一封装后交主考人员;
(5)在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作弊、违纪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按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管理规定等处理,并准确、详细地填写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
(三)考试系统管理员职责。
1.考试系统管理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扎实、全面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较丰富的计算机房及其设备的维护经验;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考试题库、考试管理系统参数及密码严格保密;
3.负责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护工作,严格按考试系统使用手册进行操作;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启和封闭考场,负责考前局域网、服务器、考试机和不间断电源(UPS)等设备的检查、调试,经主考人员检查合格后,与主考人员、巡视人员一起封闭考场,考试开始前一小时开启考场,启动考试服务器,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5.当考试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死机或考生违反操作要求造成异常情况时,应与考核员共同确认并进行处理;
6.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对有关考试设备进行检查,对考试信息进行备份、核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五、考试回避制度
(一)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考试的考务相关工作;
(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外单位组织的与考试有关的任何工作;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安排拟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参与相关考试有直接关系的工作;
(四)与考生有其他关系,参与有关考试工作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或者根据他人投诉,经确认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也应实行回避。
六、考务培训
(一)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片组织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考务工作人员培训。
(二)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利用部统一培训的考核员师资,组织本地区考核员培训。
(三)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利用部统一培训的考核员师资,组织本地区考核员培训。
第三章考点和考场管理
一、考点管理
(一)理论知识考试考点考前考务准备工作。
每场考试需安排考试系统管理员确保考试机及软件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考前检查考试机及电源(不间断电源)、电线、电缆等硬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考试要求;
2.考试前1天做好考试软件的调试工作,考后及时做好试卷包的上传工作及机器的整理工作;
员考试期间必须在场,以随时处理考试机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考试软件调试正确后,无关人员不得接触考试系统。
(二)应用能力考核考点考前考务准备工作。
应确保技术状况良好,符合营运车辆等级评定二级及以上技术条件;
2.车容车貌整洁,分别在车前后悬挂考试牌;
3.待考区应有明显标识。
(三)保密室管理规定(适用于纸质考试)。
1.保密室负责人全面负责保密室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安排不同人员分别掌管试卷保密室门锁钥匙和保险柜密码、钥匙;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2.保密室工作人员应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每次进行接收、分发等工作时,必须逐袋清点,数量符合要求后办理相关手续,应特别注意对备用试卷袋的检查工作;保管好保密室的钥匙或密码。
3.负责保管保密室和保险柜(或密码铁柜)钥匙、密码的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不得泄露密码;严禁工作人员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娱乐、私自使用电话。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拒绝他人索用保密室的钥匙和相关密码。
5.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拒绝代领试卷。
6.在试卷保管期间,按规定逐级上报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二、考场管理
(一)理论知识考试考场规则(纸质考试)。
1.考生应在考试前1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
2.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对;
3.考生只准携带蓝、黑水笔进考场,其他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试进行20分钟内禁止考生离场。
提前交卷的,应经考核员确认后方可离场;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及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
5.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等)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场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6.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
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记入考场记录;
7.考场保持安静,不得要求考核员、考试系统管理员解释试题等问题,遇到异常情况时举手询问;
8.考生应尊重考核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考核员的安排;
9.保持考场卫生,爱护考试设备。
(二)理论知识考试考场规则(无纸化考试)。
1.考生应按预约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后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
2.考生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对;
应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考生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及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
6.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场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7.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
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记入考场记录;
8.考场保持安静,不得要求考核员、考试系统管理员解释试题或计算机操作等问题,遇到异常情况时举手询问;
9.考生应尊重考核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考核员和考试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10.保持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
(三)应用能力考核考场规则。
按预约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后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
应按考核员的指令参加各项考核,不得围观、干扰正常考试秩序;
3.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替考、舞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行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记入考场记录;
4.考场保持安静,不得向考核员提出解释试题等问题,遇到异常情况时举手询问。
(四)监考须知。
1.应熟悉和掌握考试规则,并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按规定进行考试;
2.考试前5分钟,应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注意事项等(也可由考点统一广播或公示);
3.应逐个检查考生本人与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发现冒名顶替者立即按规定处理并及时报主考人员;
;
5.对试题(含考生认为有错误内容的)不得作任何解释和提示,明示考生按自己理解答题;
6.发现考生作弊时,要按有关处罚规定处理,必要时请示主考人员,并同时将其违纪情况填写考场记录;
7.应维护考场秩序,有权制止除巡考员、主考人员等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未经主考人员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8.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复制试卷,不准擅离职守;
9.要认真做好考场记录;妥善处理考场内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主考人员汇报;
10.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
终了时间一到,宣布考生退场;
11.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查看有无考生遗留的物品。
第四章考务工作流程管理
一、报名
报名工作是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基础环节,要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认真细致,谨防错漏。
要将本地区考点、报名点和考核员等资料维护到考务管理系统中;报名点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指导、报考资格说明、收费规定等,以方便考生报名;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等。
二、考点及考场布置
每个考点应设立考务办公室,作为考试期间处理考试事务的场所;考点、考场附近张贴路标;确定考试开始和结束信号;清理考场内的纸张、书籍等;每个考场应备有一份考生资料,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及报名时相片,供监考时防止替考使用。
考点内应设医务点,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标志,以应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考务人员应事先了解考场分布和周边环境、设施、路线、考务办公室位置、考试信号等情况。
监考人员应事先熟知考务工作流程(考务工作流程表见附件2)。
需特别强调的是考场管理是考务管理的核心内容,考核员是实施考场管理和控制的关键人员。
各考点应加强考核员培训考核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保证考场管理规范、平稳、有序。
三、考试实施
考核员应认真核对本考场应到考生数、实到考生数、缺考人数等信息,然后分别填入《考场情况登记表》,其中缺考、违纪人的准考证号均应准确填写。
此外,《考场情况登记表》应记录异常情况、违纪情况等。
四、考试完成后收尾工作
计算机理论考试阅卷工作由考试管理系统自动完成。
考试结束后,考试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对报名信息、成绩信息等信息项进行全面核查存档,确保无误。
纸质理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考核员(2人及以上)应尽快将试卷(答题卡)直接送至考务办公室集中封装;主考人员负责组织和监督试卷、答题卡封袋工作,并确定专人复核检查装袋情况。
封袋工作必须于考后立即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其他场所自行封装,任何人不得拖延封装时间。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考试成绩管理工作,及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一般应在当次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及时通知考生。
考试成绩公布后,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为考生提供便捷的查分服务,并在公布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考试合格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五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管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五)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六)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七)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八)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九)其他一般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1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者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四)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六)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其他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
三、考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四)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五)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四、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因失职造成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传给他人的;
(四)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六)擅自更改、编造或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保密信息的;
(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九)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一)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打击报复考生的;
(十二)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五、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应由2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查实情况,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
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监考人员应及时纠正并如实记录,由2名及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当场向违纪违规人员告之考场记录内容。
对考生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违纪违规记录经主考人员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按规定处理。
附表1:
考场情况登记表
考点名称(盖章)
考试科目
考场
考试时间
年月日上午(下午)时分至时分
报考人数
实考人数
缺考人数
违纪人数
主考人(签字)
监考人(签字)
缺考考生信息
编号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考生违纪记录
编号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1
2
3
4
启封试卷
份
已使用试卷
份
未使用试卷
份
考场评估
巡考负责人(签字)
附表2: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表
时间段
工作对象
工作内容
准备工作
机房、监考人员
1.检查机房电源配备、服务器状况。
2.调试考试软件。
3.考场布置。
开考前
30分钟
全体考试
工作人员
1.计算机管理人员启动机器,检查机器状态和软件系统。
2.考点主考人员向监考人员布置工作要求。
开考前
10分钟
监考、考生
1.组织考生进场,检查考生证件。
2.宣读考场规则。
考试时间内
监考
1.宣布考试开始,提醒考生准确输入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姓名。
2.检查考生证件,核对是否与本人一致。
3.检查考生输入的准考证号、姓名是否与本人证件一致。
4.将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姓名正确填入考场记录。
5.检查考场纪律,认真执行考场规则。
6.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不准向考生解释题意、进行提示或帮助操作。
8.不准在考场吸烟、谈笑,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