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科处级领导改非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对策建议可编辑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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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科处级领导改非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对策建议可编辑版

县(市)科处级领导“改非”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对策建议

县(市)科处级领导“改非”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对策建议

本文作者:

刘洋县(市)科处级领导“改非”带来的负面因素及对策建议重庆市石柱县行政学校讲师刘洋【摘要】非领导职务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极其重要的人力资源,应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针对目前重庆市县(区)科处级“改非”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的负面效应,党委政府、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只有更新思维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教育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才能使“改非”干部管理和使用走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词】

干部管理使用职务改非负面影响对策建议领导干部因年龄、职数、换届等方面的原因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简称“改非”。

实行领导干部“改非”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对于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起着重要作用。

从重庆市区县科处两级“改非”干部队伍的现状来看,有的尚能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继续“发光发热”;有的则经常甚至长期不在岗、不上班,工作消极,纪律涣散,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产生较大的负面效应。

如何加强对“改非”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继续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能动作用,是当前干部管理工作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科处级“改非”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负面影响近年来,因各种因素导致“改非”干部群体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在干部队伍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由于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不规范,缺乏应有的制度约束机制,使“改非”干部管理和使用出现了“盲区”,产生了一些本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一:

工作消极,纪律松懈;负面效应:

形成不良导向工作态度消极,组织纪律松懈,这是目前科处级“改非”干部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改非”干部脱岗现象较为普遍。

领导干部“改非”后,由于得到特殊照顾,很多人都是每天到单位报个到就离开,干什么事也无人知晓。

有的虽然上班,但基本上什么事都不干,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看看报、上上网。

有的甚至连单位也不到,退位跟退休没啥区别。

在笔者所在县的“改非”族中,能够坚持正常上班的约占20%,“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型的约占30%,“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型的约占35%,“金盆洗手”型的约占15%。

有一部分人竟堂而皇之地搞起了第二职业,有开餐馆的,有开茶楼的,有搞房地产的,有的甚至跑起了销售。

我的一位朋友“改非”后办起了一个石料加工厂,80%的精力都用在自己的企业上,年收入近50万元。

他颇有几分得意地对我说:

“政治上受损失,经济上找补偿,嘿,还不错。

”更有甚者,我有一位曾经在政法部门担任过副职的同乡,“改非”后竟然开起了一间主营色情服务的发廊。

真是天地之大,无奇不有﹗“改非”干部在编不在岗,在位不干事,拿着国家的钱干着自己的事,这不仅严重挫伤了其他在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不良导向,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给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增添了一些人为障碍。

二是“改非”干部不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有的领导干部“改非”后存在较大的心理落差,转换角色不及时,心理调适不到位,导致工作态度消极,工作热情锐减,不愿从事非领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有的“改非”者能力上不适应,担任领导时还马马虎虎,因为领导是靠“说”;当科员办事员就不同了,要靠“做”,没有实际工作能力就不行。

有的“改非”后认为“无官一身轻”,停滞不前,放松了学习和改造,忽视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把自己局限于现有水平,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挑不起重担,干不起重活,轻活又不愿干,就象毛泽东同志曾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说过的“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学习松懈,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甚至“只做和尚不撞”,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形成了一种不良导向。

问题二:

制度缺失,管理滞后;负面效应:

产生社会不公一是缺乏规范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部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和完善,但是专门针对县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制度几乎没有。

虽然各级组织制定有一些探索性的地方性管理措施,但通常不尽合理和科学,操作性不强,很难从根本上规范管理。

同时,有关规定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没有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由于制度缺失、监督缺失,导致“改非”干部既没有岗位职责,也没有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所以在工作中也就没有压力和动力,也就形成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非正常局面。

这明显有悖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无疑会产生新的社会不公。

二是“改非”干部管理教育严重滞后。

由于组织部门没有专门的“改非”干部管理意见和办法,

page所以对“改非”干部的管理就落在了相关单位和部门。

多数单位领导在对“改非”干部的管理教育上没有其他在职职工那么严格,甚至出现了极大反差。

比如,我妻子单位共有四名主任科员,有两名是“改非”的,有两名是由中层干部晋升的,尽管级别一样,但他们的区别却是天壤之别:

“改非”者可以班不坐、到不签、会不开、乡不下,而“晋升”者与其他职工一样,每天签到签退四次,缺签一次扣五元,缺一次会议扣二十元,上班上网打游戏、炒股、看电影等扣100元。

我内弟在单位是“一把手”,他在职工会上公开讲:

“改非”干部是老同志、老领导,上班愿来就来,工作愿干就干,但要注意一点,上班上网斗地主、下象棋、偷菜,注意把门关好,以免被督查组和电视台记者抓住了。

领导们对“改非”干部这种此宽彼严的管理方式,明显的不公平不公正,显失社会公平正义。

问题三:

观念陈旧,思维错误;负面效应:

形成认识误区自邓小平同志提倡并实施“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以后,各级组织和部门都相继执行了这一制度,科处级干部一般在56岁以后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保留职级,享受待遇,名曰“退居二线”,统称为“调研员”。

由于他们退居二线后大都年龄偏大,身体欠佳,且临近退休,所以在工作上有所松劲、纪律上有所松驰,大家都能理解,也可以接受。

然而,自实行公务员制、特别是近几年实行领导干部职务“改非”制度以后,由于大家还停留在过去的思维和意识中,陈旧、传统的观念使人们对“改非”干部产生了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从而形成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认为“改非”是一种组织照顾。

领导干部职务“改非”,很多人都认为是一种政策性照顾。

有的单位领导者认为,“改非”干部是组织安排退居二线的,应该照顾、让他们好好休息,不给他们安排具体工作,不落实具体任务,即使有点任务也不与其他职工同考核、同奖惩,工资照拿、津贴照发、福利照得,实足的“甩手掌柜”。

多数“改非”者觉得,既然是组织照顾,凭啥不享受这种待遇,恭敬不如从命。

然而,从重庆市县(区)科处级领导“改非”的年龄来看,有的不到50岁就“改非”了,这支队伍大都身康体健、年富力强,没有任何理由也根本不需要照顾。

如笔者所在单位,共有两名“改非”干部,去年几乎同时离任,不但身体很好,而且精力充沛,目前他们是“一不签到二不签退、三不下乡四不开会”,正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自由职工的待遇。

由此可见,为“改非”干部提供的这种特殊照顾,给单位带来的只能是不公平、不公正、不和谐、不安定,使大家对他们不得不产生“羡慕嫉妒恨”的心理。

二,认为“改非”就是“退居二线”。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律制度有关规定,非领导职务是实职,不是虚职,是在职,不是闲职。

因此,不能再按过去那种安排退二线干部的思维方式安排“改非”族享受待遇,而是要让他们回归本来面目,即离职不离岗,退位不退休,干事而不是赋闲。

以前的退二线干部享受有关待遇,因为他们确实是年老体弱,临近退休,长期从事领导工作,享受待遇也在情理之中。

而现在的“改非”族,大都年龄不大,身体健康,任职时间也不是很长(多数是单位副职),有的只有短短一届,完全不应该享受“二线”待遇。

所以,“改非”并不等于“退二线”。

三,认为“改非”是政治生涯的终点站。

许多“改非”者认为,“改非”了,就是政治生涯到头了,普遍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从而失去了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对自身的要求也逐渐降低,纪律松驰,作风疲沓,不思进取,对单位的工作不闻不问,就象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

有的职工认为,“改非”干部到点儿了,如今无职无权,今非昔比,把他们的建议说成是闲操心,这也导致了部分“改非”干部即使主观上想干事、但又怕被误认为出风头而不敢放手工。

二、改变科处级“改非”干部队伍现状的对策措施目前,县(市)科处级“改非”干部队伍问题积重难返,令人堪忧。

究其原因,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其影响是负面的,后果是严重的。

因此,必须更新思维方式,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教育管理,使“改非”干部管理和使用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1、端正思想,澄清认识,创新思维观念一是要更新思维,统一认识,消除“改非”干部的思想障碍。

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对“改非”干部进行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他们的内心需求和思想动向,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纠正他们的错误想法,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调整好心态,摆正好位置,正确对待职务的升降去留,彻底摒弃“官本位”意识。

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不能按传统的、陈旧的思维认为“改非”干部是“二线人员”、“调研员”,应该休息、应该享受,而是要树立非领导职务干部是实职、有岗位、有职责,应积极工作并有所作为的正确观念。

鉴于“改非”干部基本上都是共产党员,应该教育他们要以一个党员的党性和原则要求自己,因为党员只能讲奉献不能讲索取,更没有“照顾”、“享受”之说。

二是“改非”干部自身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要明确,“改非”制度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面向全社会,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同时,有的“改非”干部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思考:

自己担任了这么些年领导干部,虽然没什么政绩,但该享受不该享受的都享受了,该得到不该得到也得到了,应该想得通了。

再者,少数“改非”者还应该好好地想一想,自己的仕途经历并不是那么光明磊落的,比如,有的是能力不强但运气很好而提拔的,有的是靠阿谀奉承、趋炎附势而提拔的,有的是靠身居要职的官员的特殊关系而提拔的,有的是“带病”提拔的,有的则是在任职期间因经济、生活作风等问题差点下台而又以化险为夷的……所以说,这些人还有什么想不通呢?

特别是有的“问题领导”,能够“安全着陆”也算是一件幸事了,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工作呢﹖

2、建章立制,规范管现,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创新“改非”干部管理机制。

要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健全“改非”干部管理机制,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改非”干部资源,通过完善配套措施,纳入正常干部管理体糸。

组织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改非”干部信息资料库和人才库,对他们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专业特长、廉政勤政、考核奖惩以及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详细登记,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个干部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

组织部门每年要举行一至二次“改非”干部座谈会、报告会或学习会,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每年要对他们进行定期考察考核,并及时掌握和更新他们的基本情况,以此作为对他们进行奖惩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组织部门要对“改非”干部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纪律遵守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对长期无故不上班、不与组织联系的,要视同其他职工一样按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表现较差、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散漫、不接爱工作安排的,要降低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对少数年龄偏大、身体欠佳、无法正常履职的“改非”干部,在自愿的前提下,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继续执行机构改革中的“离岗退养”制度,提前离岗休息。

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为“改非”干部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工作任务,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科学设置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他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按岗考核,论绩评价,奖优罚劣。

对作用发挥好、工作成绩突出的“改非”干部,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不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差的应给予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要改变过去那种政治待遇只升不降、经济待遇只增不减的做法,同时要不断创新考核机制,把“改非”干部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对待,以体现党委政府对“改非”干部的重视。

四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对一些德才兼备、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改非”干部,可以继续晋升职务,提高他们的职级待遇;对年纪不大的“改非”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对年富力强的乡镇“改非”干部,可以安排到县(市)直部门担任中层领导,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3、以人为本,因人制宜,创新方式方法“改非”干部既不同于在职领导干部,也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更不同于以往的调研员,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因此,必须改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因人制宜,因人施任,才能有效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潜能。

首先,要为“改非”干部发挥作用营造氛围。

“改非”干部是实职干部、在职干部,所以对他们要一视同仁,不能另眼相待,要和其他职工一样同工作、同考核、同奖惩,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并没有被组织冷落和遗忘。

单位主要领导要尊重、信任和关心“改非”干部,安排他们列席相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让他们参与集体决策或在重大决策前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得到充分的尊重。

要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和鼓励,在生活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他们感爱到组织及领导对自己的重视和关怀。

同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工作中要发掘和宣传他们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以激励“改非”干部干事创业,再展鸿图。

其次,要为“改非”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为了充分发挥“改非”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他们个人的德才素养、工作能力、特长专长、身体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对政策水平高、擅长写作的“改非”干部,可以安排他们围绕本地、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和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进行科学论证,为工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对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安排他们协助班子成员分管某项工作,或者安排他们负责一些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对思想品质好、公道正派、原则性强的,可以安排他们负责征地拆迁、综治、信访、突发性事件处理等重点工作,或者安排担任某一项工作的“监督员”、“检查员”,对隶属单位、尤其是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对有技术专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授权他们负责某项专业技术性工作,也可组织选派或个人申请到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社区等单位任职,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地址:

重庆市石柱县委党校电话:

13996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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