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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理论课程作业

从权力的角度重新审视企业理论

 

摘要

经济学家历来否认权力来源于企业理论,并且将视线投向权力这一概念的同义特征,因此,权力对于经济组织的生产效率提高没有任何帮助,权力是合同完全失败的结果。

相反,我们认为经济学家应该从权力的角度重新审视企业理论。

在这篇文章中,目标有三个:

首先,建立一个关于组织结构的权力关系理论框架用来填补企业理论家遗留下的空白;其次,分析权力对于经济学研究企业内部分工合作和集体社会认同的重要性;最后,焦点是通过企业内部合作的分析提出权力对于网络企业创业的凝聚作用。

 

关键词

权力合作企业理论组织理论集体社会认同网络企业

 

1、引言

权力经常表现为欺骗行为,并且作为人类最糟糕的恶习而被赞赏,即使它是自由前行的。

权力传统意义上通过诡计和欺骗来获取和保持,这些功利性的考虑使得经济学家对权力感到反感,这被看作是一个贫穷的,模糊的,甚至是无法使用的概念。

(例如威廉森,1996)权力经常被经济学家看做是一个经济和社会多形性的概念,这种批评的态度,特别是经济权力是基于其假设性质本质同义反复。

换言之,这是因为权力可以解释一切,而这一切什么都解释不了。

权力是缺乏严格的概念。

然而,许多经济学家认同罗伯逊的理论(1923年,第85页),罗伯逊认为在每个我们可以发现的经济体中,“处于无意识合作海洋中的权力岛屿就好像黄油牛奶中的凝固块一样。

”科斯(1937)研究这些企业起源,并且从制度化的权力方面赋予它们经济交易的协调作用,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基础。

从1937年科斯的开创性文章开始,在这篇文章中科斯阐明了不完全合同对于法律制度化的权力的作用,并且用来管理合约的失败。

契约的不完全是权力的基础,这是因为合同的不确定性使得权力存在,更准确的说是权力和谈判力量并存。

此外,如果这些经济理论认为,企业是契约模式下正规机关的一个协调机构,那么另外一部分无法安置的权力就来自经济分析,认为企业只是简单的市场拓展(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将权力既归于控制权所赋予的财产权力(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又归于就业合同(威廉姆森,1975)和权威,但是,权力可以归于权威么?

在什么方面权力和权威又是不同的呢?

作为一个社会经济事实,权力是道德的或者不道德的行为这并不重要。

在重新考虑权力和效率的积极联系的条件下,权力可以在经济学中复活过来,这些可以从拉詹和津加莱斯的研究中找到基础(1998,2000,2001)。

这并不意味着权力不对称,冲突或者滥用,但这意味着提出一种关于权力分析的定义,无论是合同还是财产权力。

在整个系统中,权力的定义是一组实体的能力约束另一组实体的能力或行为,从正式的或者非正式的机制上。

此后,本文从权力的角度研究构成企业理论的一个问题:

出现在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合作问题。

合作是指企业的社会组织为达到共同目的采取行动的能力和为达到这个目的的凝聚力。

但是权力是凝聚力的来源还是非凝聚力的来源呢?

本文从这个问题重新研究企业理论,基于这一点,本文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的目标是建立关于一个关于权力关系的原始理论框架。

我们阐述了关于经济学家从经济模式到反对权力所使用的理解论据方面和对权力所回答的问题方面。

这表明我们应该考虑组织理论研究的同时考虑到权力的理论依据。

这表明我们应该考虑组织理论研究的同时考虑到权力的理论依据。

由于在权力结构中所包含了资源依赖性和联络网影响,这一点充斥在经济学家对于权力概念的虚假认识之中。

巴纳德(1938)将组织定义为正规经济系统中的相互合作以便实现经济目标的一部分。

对于这一切是完全可以合作并正式实行的么?

在第二部分中,我们说明了出现在企业内部合作中权力的作用,在我们的论文中,认为正式的权威,法律意义上的权力和实际意义上的权力在一个企业中是共存的,分别从就业合同,实物资产和资源依赖的财产权力等方面。

权力是多元的,它是一种关键的凝聚力因素,对于建立广泛的社会关系有重要作用。

最后一部分中我们主要探讨企业内部合作与企业外部合作的不同,如果权力的分布是法律和自制主体之间凝聚力的主要因素,那么没有任何权力是制度化的。

因此没有机构能协调企业间的经济关系,更何况权力对于形成企业间的网络和可持续性是至关重要的(萨凯蒂和萨格登,2003年)。

为了提供实验证据,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权力对于网络企业的协调上,尽管这些企业是不同的生产个体,简而言之,我们重新总结了企业的性质。

2、权力的定义

加尔布雷斯曾说过:

“很少有什么词汇象‘权力’一样,几乎不需要考虑它的意义而又如此经常的被人们使用”5,由此可见“权力”的流行程度和使用频率。

那么,权力到底是什么?

企业内部权力的形成基础和来源是什么?

如何根据这种内部权力来设计企业的治理结构?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首先界定权力。

权力是一个多角度的概念,权力(power)一词,英文释义中通常用作能力(eapacity)、技巧(skill),或察赋(talent)的同义语,是对外部世界产生某种效果的能力及潜藏在人的一切物理行为或心理能量;中文的基本字义是指职责范围内领导和支配的力量。

从学科角度讲,对权力的分析交叉涵盖了社会学、哲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要整合这个概念,就必须先从不同领域的定义入手。

当然,各学科,尤其是社会学对权力的分析是如此的丰富繁多,我们不可能穷尽所有相关的分析,而只能是紧扣“提炼企业权力定义”的基本目的,择其要而观其大略。

组织管理学中的权力多是把企业组织当作一个金字塔式的官僚体制,对权力的解释伴随着对官僚体制所产生的权威而来。

把权力和企业联系起来最早可以追溯到科学管理之父泰罗,泰罗提出要用科学的理性的方法来行使权力,以取代那种凭借企业主主管意志办事的做法,这样可以缓解劳资矛盾,提高生产效率。

亨利·法约尔在《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中将权力解释为“指挥他人的权以及促使他人服从的力”,并将权力划分为职位的和个人的。

职位的高低决定了职位权力的大小,任何个人只要担任了一定职位就具有了这个职位所赋予的权力;个人的权力则由智慧、知识、品德、经验以及指挥能力等个人品格所形成的。

法约尔从企业内部来界定权力,并提出权责对等的原则,实际上是从权力配置或者来源的角度来考虑的权力界定问题。

普费尔(Pfeffer,1981)把企业政治定义为企业行为主体在获取、发展和使用权力以及其它资源时的各种活动,以便在不明或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能获得理想的效果。

从组织理论的角度,马克斯。

韦伯系统地创立了一种权威理论,并以此来描述组织活动,主要研究企业组织内部的权力和组织结构设计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的,只有法理的权力(即以法律或是等级结构中的职位为基础的)才能保证组织管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从组织管理的角度对权力做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定义者当属巴纳德。

他将权力定义为:

权力是正式组织沟通(命令)特性,它的效力通过参与行为控制过程的组织成员的认可来体现。

这样,权力可以包含两方面维度:

第一是权力主体,即发布命令的“权力人”;第二是权力客体,即接受者。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权力是否发挥作用,取决于它指向的人,即权力客体,而不取决于“权力

人”(发布命令的人)。

也就是说,有效展现权力所表现出来的沟通(命令)需要满足四个客观条件:

(l)沟通足够清晰,能够为人所理解

(2)接受者认为沟通与组织目标一致(3)接受者抉择时认为与自己的偏好相一致(4)接受者的身心能够顺从这种沟通。

正是基于以上四点,管理工作的相当一部分内容都是对命令的解释和再解释。

’另一种对企业权力的研究是区分了五种不同的权力来源:

(l)源于职位而获得的法定权力

(2)因具有惩罚或控制而带来的强制权力(3)能带来积极效应满足需求的奖赏权力(4)因基于知识、特殊技能而带来的专家权力(5)源自个人所具备的性格魅力或独特资源的参照权力。

相对应的资源是组织、暴力、利益、专业技能和性格特征。

组织管理学中对权力的分析不再泛泛的考察权力的一般定义,而是直接深入到企业日常运行的实际当中,研究职权的配置和行使方式等操作层面的问题。

在我们看来,尽管组织管理学对权力的分析是直接以企业为研究对象,但他们更多的把职权等同于企业权力,仍然没有给出企业权力的详细定义。

把企业权力当作职权,进而把职权作为一种企业的既定事实,这样的研究同样是不全面的。

经济学中对权力的研究是伴随着对企业的研究而来的,由于权力被视为“仍然占据着现代人的头脑的古老的政治观念”,,常作为社会学、政治学的概念出现而被排斥在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之外;而另一方面,由于权力从最一般的角度决定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实际利益的分配,经济学却绝对无法回避对权力问题的研究。

因此,经济学中对权力的研究是“时隐时现”‘的。

另外,经济学家们在对权力进行分析的时候,往往对权力自身以及权力的基础和来源未能做出清晰的界定。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视为经济变量,比如交易规则等,制度的作用看作协调交易活动和治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规则,制度变迁意味着效率的提高,或者交易费用的节约,或者效率(比如分工收益)大于交易费用。

在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权力的分析中,强调所有权是经济属性的产权,企业产权的分配是为了解决机会主义、促进专用性投资激励、防止套牢带来的敲竹杠等机会主义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派对企业权力的分析,按发展的时间顺序和代表性程度可以分为:

(1)、科斯的“权威替代”思想

在阿罗一德布鲁式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里,价格机制自发的、无摩擦的配置资源,引导各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在这里,实质上是没有权力生成的空间的。

可这种与现实相去甚远的“黑板经济学”引发了学者们的不满和反思,现代企业理论的开创者科斯是其中最为杰出的代表。

科斯认为,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是通过权威关系而不是通过非人格化的价格机制来完成。

企业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作为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是允许某种权威来指导资源配置的特殊组织,而且劳动雇佣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最重要特征。

“在企业出现时,合同不会完全消失,但会大大减少……在某一报酬(它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水平上,生产要素通过合同同意在某些限度内服从企业主的指挥。

这一合同的本质特征是,它应该只规定雇主的权力范围。

在这些限度内,他可以指挥其他生产要素。

”’因此,企业内部的权威关系能大量减少需分散定价的交易数目,即按合约对投入物行使有限使用权的企业家或代理人不顾每项具体活动的价格而指挥生产。

这样,要素实现组合过程中的讨价还价被取消了,一个统一权威关系取代了市场交易。

“权力”(权威)无疑是企业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

科斯通过罗宾逊经济的例子,把企业比作为“在无意识的合作海洋中有意识的权力的孤岛”’。

一个明显的结果是,许多经济学家都同意科斯的这个比喻,然而却少有论及到底什么是企业当中的权力?

这些权力的来源以及配置、运行的方式是什么?

以科斯为首的先行者们,过于的迷恋于“交易成本”这个具有革命意义的概念,而无暇于沿着权力研究的道路继续前进,科斯甚至未能对源于所有权的“权威”和与管理相关的“指挥”做出区分,更没有给出权力的基础和来源的答案。

更为重要的是,以科斯为代表的旧产权学派将分析重点放在产权效率安排上,而对于权力动态特性没有给予重视,仍将分析对象放在古典契约上,没有对关系契约和状态契约作出区分。

(2)、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剩余索取权”

与科斯不同,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否认企业的雇佣契约所带来的权威与市场上价格机制调节的交换关系有本质上的不同:

“雇主让雇来的打字员打一封信而不是把文件整理归档,就如同我让店主拿这个牌子的鱼肉罐头而不是那个面包一样”。

’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否认企业内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形式的权力关系。

正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所指出,“企业的权威与纪律,与市场上任意两个人所定的契约丝毫没有区别……至于在管理、指导、指定工人做不同的工作……还不如说雇主用两方面都可以接受的用语不断地重新商定契约”。

从团队生产带来的监督计量困难和机会主义行为出发,阿尔钦和德姆赛茨把监督者的权力设定为一个组合(l)剩余索取的权力

(2)观察投入行为的监督权力(3)中心签约人地位的权力(4)改变团队成员结构的权力(5)出售企业的权力。

“遗憾的是,对于这组权力束的来源问题,阿尔钦和德姆赛茨并没有指明,而且,基于完全信息的假设及隐含的完全契约的思想,阿尔钦和德姆赛茨从根本上并没有跳出传统的阿罗一德布鲁范式:

契约不仅是完备的,而且契约签订和执行费用被忽视。

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沿袭完全契约思想的委托代理理论。

除了剩余索取权,以及对契约制定和监督的权力之外,完全契约理论并没有为“权威”、“控制权”、“权力”等留下更多的存在空间。

因此,剩余索取权虽然冠以了“权力”的名号,对企业当中权力的非

对称性质以及权力的来源问题,仍然没有给出答案。

(3)、GHM的“剩余控制权”

对剩余索取权解释力的不满而发展起来的财产权理论把不同于价格机制的这种企业权力或权威根源于哪些无法通过合约进行保证的权利,其中最为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属格鲁斯曼、哈特和摩尔在哈特看来,在委托代理理论中或机制设计理论中,拟订合同被认为是没有成本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权力再次成为不相干的,因为囊括一切的最优合同,是不会被违背或进行重新谈判的”。

他还指出,“交易费用理论对拟订合同的成本及由此产生的合同的不完全性给予了相当的重视,但是,它对权利是重要的观点或者制度安排是对主体间权力配置的设计的观点却未能给予足够的注意”。

他们提出了一个不完全契约的理论框架来研究了企业中的权力问题。

正是根源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对哪些无法在契约中做出明确规定的或然事项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处置权力的配置就至关重要。

用“剩余控制权”的概念并把其天然的归属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

“在契约不完全时,所有权是权力的来源”,而且“对物质资本的控制权能够导致对人力资本的控制:

雇员倾向于按照他的老板的利益行动”’进而,将物质资本的所有权或控制权作为研究的焦点,把企业定义为物理资产的集合。

因此,物质资本所有权就成了企业权力的明确来源,企业治理的基本要义就是对这种权力提供保护。

GHM以非人力资本来界定企业的基本特征,并没有对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及其相互关系作严格的区分,从而也就无法解释人力资本专用性和非人力资本专用性同时存在时权力控制结构是如何确定的,以及企业劳资双方权力的形成、发展及其演变等问题。

资本强权观和资本至上观是整个GHM理论的基石,因此它并没有真正超越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

总之,以交易费用为核心的企业契约理论分析框架,已经触及到了企业权力结构与(潜在)效率结构互动关系问题。

但是,正如前文所述,用泛化了的交易费用概念来抽象概括企业的性质及其内部权力关系,在实际当中存在着重大缺陷,主要表现在:

用交易关系概括契约关系,忽视了企业契约的权力属性;未能对权力作明确的定义,混淆了企业权力来源与权力配置问题,往往用权力结构变动的效率改进来说明企业权力来源,无法说明企业权力的内生性质;分析方法静态化,从而无法真正揭示企业内部权力及其权力关系的本质与发展规律等等。

总体而言,经济学中对权力的研究既不同于社会学等从最一般的角度对权力进行考察,也不像组织管理学那样把职权等同于权力进行极其微观的研究,尽管在经济学中对权力的研究时隐时现,但把权力与经济组织的效率、生产的组织方式等因素结合起来的研究思路,以及逐步内生化的研究方向无疑越来越接近企业权力的本质。

从界定企业权力的需要方面来讲,经济学的相关研究无疑给了我们最为直接的理论基础和可资借鉴研究方法。

3、企业权力与企业权力结构

(1)企业权力

基于不同学科对权力的解释,首先归纳出以下几个关于权力的特性:

(1)权力实质上描述的是主体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2)权力的来源可以是多方面的,但是对资源的占有必然产生权力(3)权力的行使方式可以是强制的、契约的或诱致的(4)权力实质上是描述的权力主客体间的一种非对称关系。

当把研究视角置换到企业内部来分析其中所隐含的权力的时候,基于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基本属性是价值创造和价值增殖,也就是说剩余创造—创造出比投入,以及所有成员单干时的产出的加总更大的剩余—是企业能够存续的基本条件。

在此之上,我们认为

企业当中的权力关系就具备了这样一些基本的特性:

(1)企业中的权力所描述的是主体间的经济关系

(2)企业中权力的来源是对企业剩余创造过程有价值的资源的占有或者控制(3)企业中权力的行使方式是更多的是契约的以及诱致的(互利)(4)企业中权力的非对称性质表面上是由正式的或隐含的契约所规定的(职权),但其根本是对价值资源的占有或控制程度不同造成的。

因此,可以这样定义企业权力:

所谓企业权力,是指X基于对有价值资源的占有或控制,通过改变Y的行为预期而对企业剩余创造和分配产生影响的讨价还价能力。

这个定义与论文对企业的认识,以及将要分析到的企业治理紧密相关。

首先,企业权力本质上是一种讨价还价的能力。

企业权力存在于企业这种经济组织当中,它不具备最根本的意义上的强制性,即它无法通过暴力胁迫他人遵从,而只能通过契约或者诱致(互利)的方式来改变他人的行为预期来使他遵守某种指令,这根本上属于讨价还价能力的范畴,同时这也是一个行使方式的问题。

其次,企业权力的来源对价值资源的占有或者控制,也就是说并仅仅是所有权构成了企业权力的来源,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对价值资源的控制同样产生权力。

最后,企业权力的最终目的是影响企业剩余创造和分配,企业剩余,而不是工资等其他正常支出,才是企业各权力主体关注和争夺的焦点,从而从最根本的意义上决定了企业治理的目的。

(2)企业权力结构

对企业权力结构需要做出两点必要的说明:

第一,企业权力结构是一种非对称的状态。

尽管企业管理中对个体责、权、利配置要求对等,但这是对同一个体的责、权、利配置原则,而权力结构仍然是一种非对称的关系,因为它描述的是不同个体之间的责、权、利分配状态。

第二,企业权力结构是动态的。

某一时点的权力结构只是各主体间责、权、利博弈的一种暂时的均衡状态,它会产生动态的调整和变化。

这是因为不同的资源(要素)在企业运作的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并非一成不变的,这样就决定了依此为基础的讨价还价能力也会产生变化。

另外,资源重要性程度也会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改变,这种改变会影响到权力主体间的经济关系,从而导致权力分配的重新博弈,并趋向新的均衡。

由此,可以更具体的把企业权力结构描述为:

在企业剩余创造和分配过程中,各权力主体通过讨价还价所形成的责、权、利分配暂时的均衡状态。

(3)企业权力的基础与来源

企业内部权力的形成基础和来源是什么,以及如何根据这种内部权力来设计企业治理结构是关于企业理论和企业治理研究的核心问题。

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先后爆发了三次理论大争论:

一是19世纪中叶,以马克思和凡勃伦为代表的企业剥削冲突论与巴斯夏和凯里为代表的企业和谐论之间的争论;第二是社会主义经济模型,特别是南斯拉夫企业自治模型建立以后,以萨缪尔逊、沃德和多马与范尼克、米德等人围绕资本管理型治经企业与劳动管理型企业效率问题的争论;三是在20世纪90年代新制度经济学各流派与激进政济学所掀起的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以及从一般意义上看企业的权力应该按照何种原则进行安排的大争论。

三次争论的核心思想大部分在对权力的定义部分中己经反映,但是由于对于企业中权力定义及权力来源认识的含混,没有哪一种争论取得明显的一致或者压倒性的胜利。

毋庸讳言,权力在企业理论及企业治理研究中的重要性是巨大的。

可是如果不能在一个动态的框架里把握权力的定义以及权力的来源问题,讨论权力结构,讨论治理的制度安排就无法抓住问题的本质。

那么权力从何而来?

根据我们对权力的定义:

X基于对有价值资源的占有或控制而产生的,能够改变Y的行为预期而对企业剩余创造和分配产生影响的讨价还价能力。

在剔除暴力的因素之后(比如奴隶制),归根结底,企业中所有权力最根本的来源都是对“价值资源”的占有。

另外,由于企业基本特性在于生产运作过程中的剩余创造,因此对企业中权力的来源问题可以选取这样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第一,从企业某个静态时点出发,比如创立之初,此时权力的来源体现在资源占有上;第二,基于企业“剩余创造”动态过程中,此时权力的来源更多的体现在对资源控制上。

当然,企业并不完全是等待所有讨价还价都达成一致,所有先决条件完全具备之后才转入剩余创造(即生产过程),这使得这种区分的界限并不能十分的“径渭分明”,但在对实际情况的描述却是贴切的,因为在创立前相对静态的时点上,讨价还价主要集中于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各利益相关者并未参与进来;而在动态的剩余创造过程中,有了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且各参与者之间所掌握的资源地位也随之而变。

4、企业理论本质——权力配置的制度安排

前文我们给出了公司权力的定义:

个人(或组织)基于对有价值资源的占有或控制而产生的,能够改变他人(或组织)的行为预期而对企业剩余(价值)创造和分配产生影响的能力。

很明显,我们对于公司权力的定义超出了流行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权力结构:

所有制结构,所有制结构是由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所组成的。

通过我们的分析可以看到,把研究的焦点集中在所有制,特别是所有权的研究上,其本质不过是对于价值占有的分析,即谁占有了有价值的资源,谁就拥有了权力。

而对于企业而言,更重要的功能在于价值创造,集中于对所有权(所有制)的分析,就忽略了更重要的价值创造方面,而企业之所以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是创造价值。

在对于企业价值创造的分析中,所有权的解释力和应用空间就变得非常弱和狭窄。

正源于此,我们拓展了公司权力的概念。

在曾经出现过的涉及权力的治理词汇中,应用频率比较高的有所有权、控制权、治理权、经营权四种,这四种权力都

符合我们对公司权力的定义。

而对于公司治理而言,无论是作为制度安排的监督约束机制的论述,还是从权力制衡到决策科学的提法(李维安,2002),其根本的出发点与共同的目的地都是创造企业剩余、分配企业剩余。

由于公司权力影响了企业剩余(价值)的创造和分配,而公司治理的本质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最大化公司剩余(价值创造)并合理的分配之(价值分配)。

因此,公司治理本质上就是公司权力的治理,是反映公司权力配置关系的一套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通过恰当的配置公司权力,从而实现企业剩余(价值)创造,并最终根据权力配置关系对企业剩余(价值)进行合理的分配。

事实上,对于公司治理的主要功能之一——如何激励人力资本进行专用性投资,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创造企业剩余。

在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当中,一个广为接受的事实是把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三者之间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当成法人治理结构,之所以采用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其逻辑是股东作为出资人由于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所以委托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权力,来具体决策并监督由经理层所支配的公司运营。

这其中隐含的假定有两点:

(1)股东作为出资人享有企业剩余;

(2)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力都是根植于股东授予,股东作为资本的提供者,仍然沿袭着物质资本所有权至上的逻辑。

姑且不再在这种逻辑正确与否的问题上纠缠,我们从实际当中看股东真的把理论上至高无上的权力变成了现实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特别是对绝大多数中小股东而言。

因此,我们的问题是,在企业剩余创造与剩余分配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什么?

很明显,剩余创造优于剩余分配。

而企业剩余创造主要是通过企业内部的分工协作来完成的,在这个环节里,股东除了提供最初的资本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任何作用,因此,公司治理的核心应该置于企业内部权力的配置关系上来,通过权力配置实现新形势下公司治理的两个目的:

(1)专用性人力资源激励;

(2)企业核心资源防护。

5、结论

权力是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合作的重要条件,企业内部权力理论分析表明,将一个企业的性质认为是一个没有非正式关系网络的正式实体是不可能的。

但是,企业内部权力理论分析并不完全认为相反。

在传统的资本主义企业,管理权是单方面的,因为它从合同来源所得,跨国的大型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法律上的权力来源,事实上的权力是对资本主义剥削的认识,并且揭示一些重要的理论挑战的突出特性。

这样就回到了罗伯逊的著名思想,它主要提出了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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