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结焊接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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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结焊接技术标准
首钢矿业公司机械厂
焊接件技术标准
生产技术科
2003.10.24
焊接件技术标准
京Q/SKJB-01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冶金设备及其零部件。
以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气体保护焊方法焊接碳素钢、低合金结构钢材质的冶金设备焊接件的制造。
焊接件的制造必须符合设计图样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
图样没有要求时,执行本标准。
如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定货合同中规定,由定货有关人员用书面文件的形式通知生产车间。
二、引用标准:
YB/T03611-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
JB/T5000-1998《重型机械标准》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技术条件:
1、材料标准
1.1用于制造焊接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的钢号、规格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材料代用要有用户或设计部门认可的代用单方能投入使用。
1.2钢材表面锈蚀、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
1.3用于制造焊接件的原材料、连接材料、焊接材料、涂料(钢板、型钢、钢管、焊条、焊丝、焊剂、气体、底漆、面漆、螺栓等)进厂时,必须附有质量保证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对无牌号、无合格证明书的原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定其牌号及规格方可使用。
1.5钢材和连接、焊接辅材必须签认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出标记,防止变形、损伤和潮湿。
1.6严禁使用牌号不明及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各种材料。
2.气割下料
2.1气割后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气割后工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
切割
厚度
基本尺寸范围
35~315
>315~1000
>1000~2000
>2000~4000
6~50
±1.5
±2.5
±3.0
±3.5
>50~100
±2.5
±3.5
±4.0
±4.5
2.2切割面平面度和割纹深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气割面质量mm
切割面
的厚度
>5~10
>10~20
>20~40
>40~60
>60~80
>80~100
切割面的斜度尺寸
1.2
1.4
1.6
1.9
2.2
2.5
割纹
深度
0.16
0.16
0.20
0.25
0.30
0.40
2.3切割焊接坡口的角度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坡口精度极限偏差
级别
根部表面(钝边)
斜表面(坡口面)
1
±1.5°
±2.5°
2
±5°
±5°
注:
没有特别要求情况下,按2级精度要求执行。
2.4焊接件的变形进行火焰矫正时,加热温度控制在700℃~900℃为宜,不得超过钢材的重结晶(正火)温度,低合金钢应缓冷,严禁水冷。
重要构件如吊车、主梁等火焰矫正温度不得高于母材的临界温度。
3、加工
3.1放样下料
3.1.1放样用的计量具(钢卷尺、钢直尺等)必须由有关部门鉴定合格方能使用。
用钢卷尺测量时,应对钢卷尺示值误差进行修正。
3.1.2制作样板及样杆时应考虑气割割缝宽度,根据规范要求预留焊接收缩量及机械加工余量。
3.1.3下料样板外围尺寸极限上偏差为0mm,下偏差为-0.5mm
样板上相临孔中心距极限偏差±0.3mm,角度测量样板极限偏差2mm/m或±7′。
3.1.4零件划线一般采用钢针划线,划线偏差应小于0.5mm,大工件可采用石笔或粉笔划线,但划线偏差应小于1.0mm。
3.1.5零件划线时,宜使零件受力方向与钢材的轧制方向相一致。
3.1.6钢板剪切后工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
表4钢板剪切极限偏差mm
剪切线长度
板厚
≤8
9~12
极限偏差
≤100
±1.0
±1.0
>100~250
±1.0
±1.5
>150~1000
±1.5
±1.5
>1000
±2.0
±2.0
3.1.7装配前将连接表面沿焊缝两侧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油污等清除干净。
3.1.8焊接接头对口错边<0.15δ,最大不大于2.5mm。
3.2焊接件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极限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3.2.1焊接件长、宽、高、中心距、零件间距等未注公差值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长度、尺寸的极限偏差mm
基本尺寸
偏差
精度等级
>30~120
±2
B
>120~315
±2
B
>315~1000
±3
B
>1000~2000
±4
B
>2000~4000
±6
B
>4000~8000
±8
B
>8000~12000
±10
B
>12000~16000
±12
B
>16000~20000
±14
B
>20000
±16
B
3.2.2焊接件未注公差值的角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角度极限偏差mm
基
本
尺
寸
偏
差
精
度
等
级
短边长度
≤315
>315~1000
>
1000
≤315
>315~1000
>
1000
△a角度表示
mm/m表示
B
±45
±30
±20
±13
±9
±6
注:
角度极限偏差的基本尺寸以短边为基准边。
3.2.3焊接件的直线度、平行度和平面度的未注公差值按表7的规定。
7直线度、平行度和平面度的公差值mm
精
度
等
级
公
差
基
本
尺
寸
F
>30~120
1
>120~315
1.5
>315~1000
3
>1000~2000
4.5
>2000~4000
6
>4000~8000
8
>8000~12000
10
>12000~16000
12
>16000~20000
14
>20000
14
3.2.4零件、部件、构件上孔位置应符合GB1184的规定,成孔后注意两孔间距离,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孔距的极限偏差mm
项目
极限偏差
≤500
>500~1200
>1200~3000
>3000
同一组内
任意两孔间
±1
±1.2
±1.2
±1.2
相临两组
的端孔间
±1.5
±2.0
±2.0
±3.0
3.2.5卷制焊接的筒体圆度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筒体圆度极限偏差mm
外径D
ΔDH
当筒体壁厚为下列数值的圆长轴-短轴
弯角C
≤30
>30
≤500
±4
6
4
3
>500~1000
±5
8
5
3
>1000~1500
±7
11
7
4
>1500~2000
±9
14
9
4
>2000~2500
±11
17
11
5
>2500~3000
±13
20
13
5
>3000
±15
23
15
6
4焊接
4.1焊接前应预先清除焊接区域的表面污物,如铁绣、油污、油漆等,清理区域为离焊缝边缘不小于30mm。
4.2在露天焊接时,如遇下雨、下雪、大雾及大风等情况,如未加保护措施,不得进行焊接。
4.3定位焊所用的焊接材料应与正式使用的焊接材料相同,定位焊厚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的2/3。
4.4当发现定位焊焊缝有裂纹、夹渣、未熔合等缺陷时,应清除干净后重新焊接。
4.5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绣的焊条、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
4.6焊条、焊剂在使用前按技术说明书规定的烘烤时间和温度烘烤,低氢型焊条使用时,经烘烤后应放入保温筒或保温箱内,随用随取。
保护气体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4.7焊丝在使用前必须清除油污、铁锈。
4.8大型构件、重要构件对接、角接、T 型接头等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配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料和坡口型式应与
焊件相同;埋弧焊引入引出焊缝应大于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焊后气割切除、修平。
4.9焊接时不得自由施焊或在焊道外母材上引弧。
4.10厚度大于50mm的碳素结构钢和厚度大于36mm的低合金结构钢,应进行预热后焊接,其预热温度受环境温度影响,预热温度由工艺制定。
4.11焊接坡口的加工尺寸及极限偏差应符合GB985或GB986的规定。
4.12焊缝的外观检验按表10、表11、表12的规定
表10对接焊缝及完全溶透组合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图例
允许偏差
1
对接焊缝余高C
一、二级
三级
B<20:
0~3.0
B≥20:
0~4.0
B<20:
0~4.0
B≥20:
0~5.0
2
对接焊缝错边
d<0.15t,
且≤2.0
d<0.15t,
且≤3.0
表11部分焊透组合焊缝和角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图例
允许偏差
1
焊脚尺寸hf
hf≤6:
0~1.5
hf>6:
0~3.0
2
角焊缝余高C
hf≤6:
0~1.5
hf>6:
0~3.0
注:
1hf>8.0mm的角焊缝其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要求值1.0mm,但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10%;
2焊接H形梁腹板与翼缘板的焊缝两端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得低于设计值。
表12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
项目
允许偏差
缺陷类型
二级
三级
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根部收缩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长度不限
咬边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且焊缝两测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01t且≤1.0,长度不限
弧坑裂纹
——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5.0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t,且≤1.0
每1000.0焊缝不应超过1处
表面夹渣
——
深≤0.2t长≤0.5t,且≤20.0
表面气孔
——
每50.0焊缝长度允许直径≤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注:
表内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5涂装
焊接件涂装前,打磨清除焊接飞溅,所有焊接焊疤、损伤、尖棱、毛刺等应焊补或修磨,涂装工作应在焊接件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
5.1焊接件涂漆前,必须将铁锈、氧化皮、油脂、灰尘、泥土等污物清除干净。
5.2钢材表面的除锈方法及质量等级
5.2.1手工除锈
手工除锈按其除锈质量要求分为两级:
St2、St3。
5.2.2St2:
采用铲刀铲刮,用钢丝刷、机械钢丝刷擦刷和用砂轮打磨等方法,彻底的除去疏松的氧化皮、锈和污物,最后用清洁干燥的压缩空气或干净的刷子清理表面,清理后的表面应呈淡淡的金属光泽,其外观应相当于标示St2的照片。
5.3涂漆
涂漆采用手工涂漆和压缩空气喷漆两种方法。
机械加工表面(安装配合面)涂油覆盖塑料膜或纸,毛胚面涂漆。
5.3.1涂底漆两遍,面漆按设计图纸要求的颜色和漆种类。
漆膜厚60~80μm。
焊接件产品图纸没有技术要求时,执行本标准;如有技术要求,按图纸技术要求、技术条件执行;其它技术条件、技术说明、技术规范执行YB/T036《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中相关标准。
生产技术科
200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