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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3000字

  作者:

曹海艳  2014级学前教育专业

  用前后共两周的时间终于是把《平凡的世界》这三部书完完整整看完了。

适时内心五味杂陈,沉重,沉重!

  故事仿佛并未结束,毕竟让人担心的还有太多太多。

忧虑秀莲的肺癌;叹惋孙玉厚这一大家子日子好不容易红火,又被一层厚厚的阴霾罩住;更是多么诚心的期望秀莲能转危为安,即使希望缥缈;晓霞,不单单是少平挚爱的晓霞,亦是我们大家热爱的晓霞,竟然突然地离开!

那样年轻的生命,火热的青春尚未完结,有多少人期待她与少平结为伉俪,双双步入婚姻的殿堂,可现实竟是这样冰凉,正当人欢欣鼓舞时给人以重重一击。

可怜的少平呵,是怎样熬过那段失去晓霞的煎熬的岁月?

我想他一辈子都会念着晓霞的好,而这“好”又岂是三言两语就能形容的了呢?

晓霞的死让我难过的掉眼泪,之后又是我们可爱的秀莲遭此大难。

我不禁愤恨老天的不公。

为什么要在少安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开这样大的一个笑话,白发人送黑发人?

少平为救矿友,差点搭上半条性命,现在保住眼睛,可脸上却留下一道永远无法抹去的疤痕。

金秀和兰香都劝说他留在城里,但他最后还是选择回到大牙湾,回到险恶的矿底。

可怜的少平,他身上最后一丝浪漫主义温情随着晓霞的离开和脸上这道无法抹去的疤痕消失了,或许再也回不来了。

也许上天不忍这一家人太过凄惨,在大牙湾还有惠英嫂子和明明像守候河南师傅一样守候着他归来。

他成了别人的“守候”,自此别人也在远方“守候”着他……

  女孩子与生俱来的多愁善感和感性让我看罢此文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请原谅我一开篇便以各种愤慨和无奈示人。

故事难道就这样结束了吗?

不应该就这样结尾。

或许是路遥先生与我们大多数人一样见不惯伤感,看不惯苦难,故也想以此处收尾,好草草了结黄土高原这一家几代人时有的困厄和多舛的命途吧。

  少安让人心疼,少平让人心疼,都是这样苦命的人,看着看着委实让人愤慨。

好人多磨难,他们理应获得幸福和眷顾啊,又或者我的这种想法有些妇人之见吧。

  下面我想重点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心灵上的震动和启迪,或谓之让我深省的东西。

  关于奋斗

  作家为书起名《平凡的世界》,直到现在我依旧不能完全理解,只能以一个文科生常规视角去感受摸索。

在这本书里描绘的这个平凡的世界里,在这样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组成的黄土高原部落里,养育着这样一群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

孙少安和孙少平就是这群人的典型代表。

他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他们的作为却让我们每个人为之震惊。

黄土地养育了这样不甘平庸,与生活顽强搏击的人,我们理应对这片土地上的他们献上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放诸当代,具备这样精神的人简直少之又少。

何谓“奋斗”?

当我们羞于言谈这二字时,这些人为我们真诚完美的诠释它的涵义。

  缺吃少住,缺衣少穿,这些都算什么呢?

“只要活着,有口气在,便定要改变这光景。

”敢想敢干,输了再爬起来,这就是黄土地养育了一辈子的孙少安,我们亲爱的少安哥。

不负众望,他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带着村里人一同致富。

  关于信仰

  梦想之于少安,是让家里宽裕起来,多箍几口像样的新窑;信仰之于少平,是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在磨练中完善人格,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

少平和少安一样自强不息顽强奋斗,善良而公正。

只是他们的不同点在于:

少平较之少安,他敢于摆脱命运的束缚,对不公命运的反叛更为激烈。

  少平的青年时期与少安有很大区别,文革几近结束,人民公社已到后期。

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眼界更为宽阔,他不满足于一辈子与土地为邻为伴。

热衷于读书的他善于思考,内心情感丰富细腻。

可正是由于他太不甘平庸,导致他一方面在双水村的农民角色中和对大世界的憧憬中挣扎,另一方面又在割舍不下的父子兄弟亲情中、内心的不甘平庸中、追求人格独立中煎熬。

他虽是农民,但却怀有不同于那个时代大部分农民的一种信仰和情怀。

  孙少平让我感动和敬佩。

不仅仅是他在黄原城揽工拼命;也不仅仅是他省吃俭用为家里和妹妹寄钱;更不仅仅是他后来在铜城下井时遭遇的种种事件。

他对待生活没有一丝半点的埋怨。

他完全可以不用出来做苦力,当哥哥提出来砖厂红利一人一半时他只是在默默坚守他自己对生活的信仰。

  感谢作者为我们刻画这样一位精神心灵都不俗的人物。

他让我重省何为信仰以及信仰对一个人的影响。

  关于亲情

  多少伟大的著作都脱离不了亲情的组成和支撑。

在我们平凡的黄土高原上祖祖辈辈栖息着这样一代又一代淳朴敦厚的庄稼人。

文革的浪潮下,人民公社造成的恶果害苦这群靠天吃饭的庄稼人。

可因为有爱,他们没有被苦难打倒。

这爱有父子之爱,手足之爱,婆媳婆孙之爱以及民族在大灾大难面前,同仇敌忾团结一气不计前嫌舍小家顾大家的大爱。

小说之所以感动,症结无非在此。

亲情让人感动,给人温暖。

若没有亲情的维系,孙少安和孙少平的奋斗有何意义?

  大家也都对父亲孙玉厚印象深刻。

小说中刻画的这个的角色无疑是中国广大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亲的缩影,有别于高老头的典型的中国父亲形象。

小说中有多处父亲或当着儿子面或一个人在背后哭泣的画面,惹人落泪之处正在于那真实的演绎。

那把头深深埋进胸脯,悄悄哭泣的不正是我们千千万万国人的父亲?

老父亲带着贫农的帽子一辈子,知天命的年纪家里光景依旧一烂包,孩子们越是懂事父亲越是觉得对不起孩子们。

我们为父亲感动。

是啊,我们怎么能忍心埋怨老泪纵横像牛一样默默耕作了一辈子的老父亲呢?

还有我们可爱的奶奶,少平买的止痛药都被奶奶数成黑色,可她就是不舍得吃一颗。

家里出事奶奶以为她的安安死了嚎啕大哭。

  电视剧末尾处奶奶端着饺子让秀莲吃(误把少安当成秀莲)画面惹无数人声泪俱下。

这样的亲情在那样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可贵。

作者旨在告诉读者:

因为亲人都在,所以无论多大苦难,生活都不能将我们打倒!

无言的亲情,无声的感动!

  关于爱情

  爱情是什么?

连命都险些保不住的年月,这显然是个极为奢侈和不切实际的话题,又有谁会考虑到呢?

不过我还是想谈谈我目之所及的爱情。

  首先是少安和润叶,这对亲梅竹马互相爱慕,却因身份地位悬殊最终没能在一起。

我们不会忘记少安看到润叶表露爱意的那一幕,他无比的幸福可又极度的痛苦,他爱润叶,可现实不允许他去“害”润叶。

他深知他给不了她什么,前途明媚的公家人啊。

  我们到底是该为这对苦命鸳鸯叹息,所幸,最后他们都有了自己幸福的归属。

接着是少平和晓霞,物质政治层面董永和七仙女一样的天壤之别,可这二人志同道合惺惺相惜。

晓霞专注的爱着少平,少平亦心心念念他的晓霞,眼看两人十年之约将近,本以为他们就这样结为伉俪相伴一生。

不曾想命运和我们所有人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晓霞在洪水中牺牲。

悲剧结尾,不知有多少人在此处落泪?

谁也想不到郝红梅最后成了田润生的爱人,顾养民最后爱着的是我们的金秀。

我们的兰香也有了自己的归属,她也完全配的上高干子弟吴仲平。

  困难时期的爱情就像一碗没有佐料的汤,人们不抱幻想没有期望,清汤寡水也有滋有味。

小康了人民生活不愁吃穿,佐料被一勺一勺的放进汤里,味道却反而不及从前。

当然,唯有火候正佳,佐料得当,汤才会香醇美味。

《平凡的世界》里的爱情恰如是。

  关于我们

  写到这里,突然不知如何下笔,许是教益太多,感受陈杂。

可我总觉得应该写些什么,关于我关于我们。

  生活在50年代诗人流沙河曾有诗云:

“饥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温饱;温饱的年代里,理想是文明。

离乱的年代里,理想是安定;安定的年代里,理想是繁荣。

”为之庆幸的是,现在我们的生活很安定很幸福。

可越长大越发觉得这样的生活缺点什么,吃喝用度有父母,我们在已规划好的路径上规规矩矩的走着。

从幼稚园到大学考研甚至出国留学。

可这么些年来,我们到底在为什么人奋斗?

除了一纸或许并不如意的录取通知书?

20岁之前我们一帆风顺直到面临毕业找工作时才意识到,这一路走来,我们只顾埋头苦学,终于上了大学却只顾好好发泄释放。

于是,最美的青春年华里。

我们以无所事事一无所获收官。

  我身边有很多这样“钟情”于安逸的人,当你去努力好好学习时,这群人甚至会心安理得的笑话你。

他们的意识形态里,“奋斗”的岁月已过去,当下无疑是享受的最好契机。

对于他们,我们不置可否。

当然,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少安少平的影子,他们为自己的梦想默默奋斗着,与孤独为伴,却也安之若素不以为然。

  就像罗曼罗兰所说:

“真正的英雄主义是看透生活的本质之后还依然热爱它。

”世界的苦难再多,命运再不公平,我们也要与他抗争,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温情。

“像少安一样去奋斗,像润叶一样去爱”,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都具备振聋发聩的力量,值得每个曾经奋斗过现在依旧再奋斗的人拜读和感受!

  向已逝去的路遥先生致敬,感激他让我们重省爱和奋斗!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去年的双十一买了一堆书,只剩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没看。

一是因为《平凡的世界》太厚,足有百万字,一时没有勇气打开。

二是这样的经典之作,只想一口气读完,不忍心去细碎的读。

至于《在细雨中呼喊》,之前读过余华的《第七天》《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笔力惊人,读后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所以更难打开他的书。

  用了三周的时间,终于即将读完《平凡的世界》,加上该死的三哥总是剧透,大概了解了结局。

翻开此书阅读几章之后,便有了写点什么的欲望。

一直断断续续构思了很久,所以,即便是还没完整读完,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写点什么了……

  书,是好书,豆瓣上的评分说明了这一点。

但我总觉得这书主要好在故事的时代背景,其实我更喜欢《白鹿原》(我在装逼),可无论我怎样装逼,此书仍然非常值得每个人认真的读,你可以了解你未曾经历过的生活,而如果你经历过,也可以因为故事而感动。

  说回我自己,整部书给我留下深刻感受的有两点,也是这两点让我有了一定要写读后感的冲动。

一是书中孙玉厚一家通过一辈接着一辈的辛勤劳动过上差不多日子的过程,和整个过程中贫穷落后的生活状态,二是对劳动人民的歌颂。

  由于这篇文章的主要感想来自于第一点,所以留在后面说,先来说说第二点;我一直觉得,中国的劳动人民是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一群人,可能,美国是“创新”最好的代名词,而中国人民就是“勤劳”最好的诠释。

我们需要抵御外敌,那我们就一砖一瓦的建起万里长城,我们需要一条运河,那我们就一锨一镐的挖出一条大运河来,当其它国家出现危机的时候,他们的口号是“上帝保佑”。

当中国面临危难的时候,我们的口号是“中国人民是不可战胜的”。

我们从不把命运交给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灵手上,没有谁比我们自己的双手更可靠。

当然,正因为劳动人民的拥有这种无穷的力量,更需要优秀的党和英明的决策来领导。

文革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如果这种无穷的力量向着正确的方向爆发,是可以推进历史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可如果爆发在了错误的方向,也将是全人类的灾难。

  对于第一点,由于写作能力的限制和写作欲望的驱使,我只好以讲故事的方式来表达,这样写作相对简单一些。

  我有一位朋友,是在高中认识的,化名小高吧!

我们关系很好,他个子不高,身子也相对单薄,为人沉稳老实,从不招惹麻烦,生活非常俭朴。

高中时候我们放假不回家,住在寝室,常常在天蒙蒙黑的时候就到操场的草坪上聊天。

他会抽烟,但他从不自己买烟,别人给他烟,他也不抽,唯独和我躺在草坪上时,他从不拒绝我递给他的烟,我们就常常这样躺在草坪上抽着烟,仰望着星光闪闪,在皎洁的月光下,伴着夜晚的温柔的风和轻灵的蛐蛐叫,东拉西扯起来。

那是高考前的一个日子,由于毕业的临近,我们不由得回首整个学业生涯,我先打开了话匣子,我告诉他——

  我第一个老师,其实是我爸爸,那时候我家住的还是土坯房,由于土墙总是有墙皮一块块的脱落,掉到炕上就拿扫帚扫去,可有时候还会掉在被子上,甚至有的时候邻里乡亲盘腿倚着墙坐在炕上聊天时会顺着脖子滑进衣服里,所以很多家里都在墙上糊满报纸。

小时候家里的用电也不是国家电网的电,由于生活在油城大庆,所以家里用的电是从石油井上转接过来的,这种石油电,不仅电压不足,而且不稳。

所以灯泡发出的光是黄色的,并一直跳动着。

每天晚上,在这跳动的微黄灯光下,我爸搂着我在被窝里,指着报纸上的字,教我发音,又告诉我笔画的顺序。

  那时候家门前的路还是纯粹的土路,路上都是交错着的深深的车辙,且不说车辆,即便是人,也被稀泥裹住脚迈不开步子,所以一到下雨天,幼儿园就只好放假了,这时候我就跟着我爸学汉字或者在家里用影碟机看动画片。

后来上了小学,村子也有了砖路,但是去小学的路要走过狭长的“小毛道”,(毛道就是在庄稼地里开辟的一条近路),由于是庄稼地,有垄沟和垄台,所以不注意就会摔一个狗吃屎或者面朝天。

村子通了砖路,夏天的确方便了很多很多,可冬天仍然难熬,因为村小学没有暖气。

村小学的供暖设施就是土炉子,每个班级发一口家用炒菜的大锅,在班级地中间用黄泥和红砖搭起炉台,然后把大锅扣在炉台上,留出炉口,再在墙上凿个洞,把炉烟从炉桶排出教室。

这种炉子是不可以烧煤的,但总得有燃料,所以我们每次寒假的作业除了练习题,就是在开学的时候从自己家带来两麻袋苞米瓤子,有的同学带几麻袋苞米叶子,一二年级有三个科目,语文数学,另一科是劳动课,冬季劳动课的主要考察内容是——去仓库把苞米瓤子带回班级,早晨值日生点燃炉子,早晨值日生把炉子底下前一天的炉灰掏走。

因为那时候班级的窗户是木质的,所以每当秋去冬来,老师就组织大家把报纸剪成条状,再抹上浆糊,把窗缝糊起来。

我们热爱劳动,因为可以不用上课。

后来换上了可以烧煤的炉子,劳动课又多了一项内容——去煤仓子扛煤回班级。

由于煤仓子是按时打开和关闭,所以就在值日生当中挑力量大的同学去扛煤,为的是尽量多扛一些煤回来,让教室保持足够高的温度。

到了五年级,就不用学生烧炉子了,学校开始用暖气供暖,那时候我爷还健在,就在这学校里烧锅炉和打更。

工资一年1500百块。

当然,夏季也有夏季的劳动课考察内容,每次夏天开学,一个多月的暑假,学校里的草长得又高又密,所以要在家里带上锄头,铲草!

后来到了初中,一切都好起来了,学校用灭草剂灭草,再也不用除草了,窗户缝也用买来的泡沫胶带糊,不用把报纸剪成条了!

真好!

  我问朋友小高,他说他上学的时候学校环境也是如此。

  这时,他深吸一口烟,两缕烟从鼻孔缓缓的呼出来,他突然对我说:

“那时候你那家庭条件都算好的了,还有影碟机,我家更次……”。

他由此继续说下去,我也由此了解了一些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故事。

  小高他家住在大同区的另一个乡,他家近几代人都住在这个村子里,即使再几代之前不住在这里的,也肯定是同样的贫穷,他爷爷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他爸爸排行老四。

他爷爷上了一天学,就逃回家了,整整在衣柜里躲了一天一夜,急得他太奶奶盘在炕上哇哇的哭,因此他爷爷被他太爷爷狠狠的揍了一顿,但最后还是没有去上学,所以他爷爷只是勉强能歪歪扭扭的写出自己的名字。

也许因为他爷爷没读书,所以拼了命想让自己的孩子都读书。

(那些天天把读书无用论挂在嘴边的人,多数都是上了学了的人,甚至文化水平很高的人,我从不信)可事与愿违,他大爷上了一年学,就回家种地了,二大爷勉强读完了小学,也种地了。

剩下他爸爸和他姑姑,初中没念完,也都辍学了。

他爸爸上学的时候,由于教室有限,所以一个教室轮流着给不同年级的学生上课,因此他爸爸只能上午放马,下午上学,或者上午上学,下午放马。

他爸爸不爱上课,但偏爱读书,也不知道在哪传借来一些武侠小说,当宝贝似的,放马的时候就躺在草甸子里看武侠小说,一看便是一下午。

他说他爸爸不仅有点才华,还写得一手好字,每当过年的时候,家里从不买对联,对联都由他爸爸写,以前是为了省钱,现在为了追忆。

一直到如今,村子里有谁家结婚生子或者有老人离世摆酒席,都叫他爸爸去写礼帐。

  日子一天天过着,生活却一如既往的贫穷,孩子也一天天长大。

他大爷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他爷爷托人给他大爷做了媒,对方是同一个村子的姑娘,相互也都熟识,双方又穷的门当户对,不需要过多时间的恋爱,就结婚了。

结婚了,就要有一份彩礼,这对他爷爷贫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儿大当婚,女大当嫁,他爷爷想,哪怕是砸锅卖铁,也得把彩礼付上,让儿子把家成了。

于是四处借钱,拉下了很多饥荒,而且又卖了一匹马,但儿子的媳妇顺利过了门,他爷爷也高兴的合不拢嘴。

可过了门,家里就又添了一口人,原本就不大的房子又有了儿媳妇,住起来就更不方便,大儿子已经成家,分家是早晚的事,索性现在就分,可分家就要再盖一个房子,房子这东西,自古以来,特别是现在,总不是少许的钱能盖起来的。

可生活已然到了这个节点上,贫穷的生活不给人选择的权利,当然更不会有退路。

于是他爷爷硬着头皮,抹开老脸,四处借了些钱,在村南头给大儿子建起了三间房。

虽然结婚是件大喜事,可眼下的日子是不准许他爷爷沉浸在儿子的喜事中高兴太久的,还是要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在庄稼地里摸爬滚打的,后面还有他二大爷和他爸爸终归要结婚的吧。

  由于当初他爷爷儿子多,劳动力充足,他二大爷在家种了几年地就背着他爷爷奶奶偷偷跟他家远房的一个亲戚走上了黑社会的道路,整天抢啊,打啊。

他爷爷虽然穷,但是本本分分活了一辈子,没干过这样给祖宗十八代丢脸的事情,村子里哪个人不说他爷爷的好?

于是,他爷爷拿着赶马用的鞭子把他二大爷狠揍了一顿,由于他奶奶护子心切,也无辜的挨了一鞭子。

这一顿揍让他二大爷在炕上躺了好多天,养好了身子,他二大爷就出门正经打工赚钱去了,没过多久,他家那个黑社会亲戚失手打死了人,被公安抓了起来,家里人又是花钱又是拉关系,勉强躲过了一颗步枪子弹,被判了十八年有期徒刑,同伙也不同程度的判了六七年。

后来他二大爷结了婚,由于他二大爷自己在外面也赚了些钱,所以他爷爷也没借多少钱,但仍是借下了一些,(即使现在,哪个男孩结婚不需要在父母手里要一些血汗钱呢?

)他二大爷结婚之后自然而然就分了家,没要房子,反倒留下了名下的几亩地,就和他二娘进城打工了。

  日子一天天贫穷又平凡的往后熬着,他爸爸也谈了恋爱,女方也是同村的,他爸爸和这个姑娘是在大队放露天电影的时候好上的,他爸爸深深的爱这个姑娘,他爸爸用铅笔把姑娘的名字刻在了自己的胳膊上,名字后面刻着iloveyou!

他爸爸每天放马回来都要采一些野花送给那姑娘,那姑娘的笑比手里的花还要好娇艳,比花还要芳香,有时候他爸爸放马的时候中午不回家,姑娘就偷偷的在家里给他爸爸带饭,两个人手拉手躺在软软的草上,不远处的马儿打着响鼻,天空中的白云慵懒的游动,辨也辨不清吸进他爸爸鼻子的的香味,究竟是姑娘的,还是野草的,或者是只能散发于初恋这段美好时光的。

  一个村子里的事情总是传的飞快,姑娘的爸爸很快知道了他女儿的恋情,老头子坚决反对,反对的理由就是小高他爸爸是个穷小子,他爷爷也是个穷老汉。

(我们都知道恋爱本该是自由的,事实也大都这样,可成家这件事,就很难说了。

)于是,他爸爸和姑娘这段感情,自然就只能成为一段回忆,在日后他们分别和其他人的婚姻生活出现矛盾时,从内心深处轻捧出来,问自己一句“如果……也许……”。

  他爸爸因为这次失败的初恋,伤心得饭也不吃哭了一天,又拿起铅笔,在胳膊上差点成为他妈妈那个女人的名字下,刻下了“脚踏实地,立誓争气”八个字。

一滴滴鲜血掉在地上,他爸爸的心也一次次像血滴一样碎的满地,别难过,总会有新的鲜血在体内生成的,如以前的一样,鲜艳,炙热,继续在这个青春的身体里奔腾。

  在他爸爸从这段感情走出来,正处于另一段和他妈妈的感情的同时,他的爷爷已经为他的姑姑托人做了媒,男方家在另一个公社住,家庭条件在农村算是比较好的,他爷爷非常开心,平时舍不得吃穿,这时候倒是请媒人好吃好喝了一顿,把感谢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

男方家里一切准备妥当,打了新柜子,买了电视机,别人家该有的彩礼,男方家一样不落。

可就在这大喜日子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姑姑和一个当兵退伍回来的小伙子走了,音信全无,找了几天也找不到,这种事情终归是瞒不住男方的,所以他爷爷主动告诉了男方家里,男方家里当然是极其不高兴,这绝不仅仅因为自己家的孩子暂时娶不到媳妇而暴怒,还因为这事将传遍整个公社,甚至传到下一代人嘴里。

他们家的声誉也会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是啊,贫穷的人往往更注重他们的声誉,因为它们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随着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男方家里越来越急,甚至小高他爸爸去另一个乡看他妈妈的路上,衣服里也要别着一把锯短了的镰刀头,生怕被男方要挟。

婚期将近,事情终于到了必须彻底解决的时候了,一天,男方竟拉了一车手拿家伙的人来他爷爷家要新娘,他奶奶急的也可能是吓得在屋子里哇哇大哭,他爸爸手里紧紧攥着镰刀立在门口,随时准备用生命保护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好心的邻居见事情不妙,去找了村长来协商,最后,万幸的是一场流血事件没有发生,双方达成一致,男方家里新打的柜子等为置办婚礼所用的花销由小高他爷爷补偿,但是看在他爷爷家里穷的叮当响的份上,免去了昂贵的电视机的花销。

即便如此,这份赔偿也是他爷爷负担不起的,能有什么办法呢?

唉,去借吧!

由于带走他姑姑那个退伍的小伙子也没有什么钱,他爷爷奶奶又不忍心女儿吃苦,他爷爷可以把儿子打得躺在炕上好几天,却连一句骂人的话,也舍不得骂在他唯一的女儿身上。

他爷爷便额外借了些钱,塞给他们女儿离开家去生活,小高的爷爷奶奶早就知道女儿迟早会离开这个家,但从没想过会以这样一种方式,无论他们多舍不得,他们的女儿必须走,他们只是不想女儿在这个村子里承受其他人异样的眼光,无论怎么说,小高他姑姑仍然个不太成熟的小姑娘。

  风波终于褪去,这个贫穷的家庭却更加贫穷,当一个人深处于贫穷太久,让人恐惧的便不再是贫穷本身,而是恐惧那突如其来的哪怕一个微小的灾祸。

贫穷,让人没有承受危机的能力,手无缚鸡之力,只能任现实生活无情的宰割。

  刚刚说到他爸爸和他妈妈正处于热恋之中,他妈妈是临近乡里的贫穷人家的姑娘,实际上这家人一共有六个女儿,小高他姥爷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尽管他姥爷并没有什么厚实的家业需要继承。

直到越来越贫穷的家庭条件不准许他姥爷再一次尝试下去,否则,一定要到有了儿子或者没了生育能力才会罢休。

事实上,他姥爷曾有一个儿子,但是那个男童在很小的时候生了一场急病,由于没钱医治,死了!

最小的姑娘也送给了一对无法生育的夫妇。

由于后来小高他姥姥得了癌症,想最后见老小一眼——这一直是他姥姥的一个心病,如果家庭生活没有如此破败,哪个母亲会把自己身上掉下的骨肉送给别人呢?

还好,老人家终于见了这个分别十几年已经亭亭玉立的小女儿,病床前,老人家哆嗦着嘴,紧紧握着小女儿的手,她想去摸一摸女儿的脸,却没有力气,小女儿把耳朵贴近她的嘴边,老人家勉强说出两个字——“别怪…”,脑袋一歪,停止了呼吸,同时老人家两行泪水滑落在老小的手心,病房里一声声“妈……妈…”哭喊出来,老小也这样哭着,叫着………

  在此之前,小高他从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姨姨,而且和其他姨姨们长得如此相像。

再说回他妈妈,他妈妈排行老大,穷苦人家的孩子,总是懂事很早,尤其是排行老大的孩子。

他妈妈小学没念几天就回家照顾妹妹们了,简单的拼音也是通过仍然上学的邻居家的孩子学会的。

他妈妈是很漂亮的,和他爸爸认识的时候留着齐耳的短头发,尽管没有钱买护肤品,皮肤也仍然像洁白的瓷器一样光滑又有光泽,每次他爸爸去看他妈妈,他妈妈总要涂上红嘴唇,整齐的贝齿在红唇的映衬下晶莹剔透,细细的柳眉下跳跃着一双卟灵卟灵的洋溢着青春光芒的大眼睛。

他妈妈总是早早的等在自家的大门口,直到他爸爸走到他妈妈的面前,他妈妈才嘟着嘴羞答答的说一句“你干啥去了,咋才来……”。

那一年,他妈妈十八岁。

  小高说他见他爸爸妈妈结婚证上的照片,觉得他妈妈神似林青霞。

  如以前一样,他爷爷再次依赖自己在这个村子里的好名声借了一笔钱,他爸爸妈妈也顺顺利利的结了婚,婚后他爸爸也没有和他爷爷分家,也就是说,他妈妈自从嫁入他家,就背负了一身的债务。

她妈妈从没有怨言,屋里屋外把这个家操持的温馨舒适,春耕秋收,她像一个男人一样忙里忙外,当别人家里用拖拉机种地的时候,他们家用马,马犁不动地的时候就人马一起拉犁,天黑透了才回家,又要为一家子人做饭,村里人见他妈妈这样能干,都赞不绝口,总是毫不吝啬的竖起他们那又丑陋又粗壮的大拇指,有的人甚至说小高他家的祖坟冒青烟喽。

这个家因为她妈妈的到来,更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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