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024120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48.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石膏制品生产区工程,位于綦江县。

施工图由********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1、工程主要特点

本工程为单层钢结构厂房,生产区规划总建筑面积45702M2,总高度8.35米。

2、基础工程

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基础。

3、原始资料及场地情况

场地条件:

本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施工用电已经基本敷设完备,具备施工条件。

道路临时设施:

场外有道路与本工程相通,临时设施搭设位置详及材料堆放场地见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5、施工条件

气候条件:

基础施工在冬季,主体施工将在冬、春两季,装饰工程在春、夏季。

现场基本风压为0.35KN/m2

场地条件:

本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道路无硬化。

本工程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加速度0.05g。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施工中,主要做好以下各项安全工作:

建立安全文明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用电、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机具等安装使用,以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二、项目安全、文明、消防组织机构示意图

2.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员

责任工长

安全员

各施工作业班组组长

 

2.2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示意图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项目经理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

安全员

小组成员

材料员

责任工长

技术负责人

 

其他责任人员

 

各施工作业班组组长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对现场的各个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者和作业人员时刻警惕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搞好施工现场保护,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包括物处于不安全状态和人的违规行为等,无论那种情况都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处理,对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不能拖延;不能排除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每次检查都应当进行记录,特别要记录重大隐患、不能即时消除的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问题处理情况。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办公室,以便落实整改措施,兑现奖罚制度。

3.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经理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执行本公司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地下暗挖作业;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扩孔桩作业;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6、重合同、守信用,认真负责地履行合同各项条款,保证各类合同目标的实现。

17、按照签订的《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领导和组织项目班子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制度。

18、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案与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贯彻执行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实施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19、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得违章指挥。

20、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分析安全状态,对检查出的隐患采取措施,落实人员,及时整改。

21、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22、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的伤亡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3.3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主持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2、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问题的研究,并审定安全生产决策中的技术可靠性。

3、主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负责落实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执行。

4、主持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主持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6、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参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8、主持和组织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的信息工作和技术总结与发展工作。

3.4总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搞好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做到防护严密、完整、有效,符合安全要求。

4、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6、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7、认真检查整个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清除,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3.5分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分管的施工项目和工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协助总工长搞好整个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实施分管项目或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班组或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搞好分管项目或工种的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安全防护设备,做到防护严密、完整、有效,符合安全要求。

4、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和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5、组织所管项目或工种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6、认真检查清除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协助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6安全员责任制

1、安全员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

3、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4、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措施。

5、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7、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

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9、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1、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1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3、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4、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5、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16、织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1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7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施工现场的按要求及时做好塔基、塔身偏差测量。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8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3.9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2、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施工生产任务需要,负责按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措施材料。

3、严格控制施工物资的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和现场抽检工作,确保使用安全。

4、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5、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周转工具、材料必须经常性检验,严格执行产品报废更新规定。

3.10外用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部外用工,包括农建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劳动安全法规及所在企业中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所辖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人员,安全措施、安全经费的落实,承担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制。

2、所管理的务工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并造具花名册交所在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排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3、在项目所管人员中50人以上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在甲方安全部门的指导的监督下负责本项目部外用工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所在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开展安全活动,建立活动记录,每月配合所在项目部编制安全作业计划。

5、发生伤亡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救护伤员,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得故意拖延报告或谎报,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开事故分析会,使事故者和群众受到教育,制定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6、应经常配合所在项目开展安全教育,不准违章指挥,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安全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7、坚持对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不准扣减或降发标准。

8、签署劳务合同时必须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11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班组长。

3、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别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

4、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和通知他人采取措施、并注意保护现场。

3.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工作证件,按时进行复审换证。

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施工人员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4.1.1培训对象

1、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各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持有岗位合格证书。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参加各类安全培训。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由公司、所在项目部、班组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4.1.2培训计划

1、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市、县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个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月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5、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为24个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施工部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各为5学时。

7、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4.1.3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即:

公司施工部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4.1.4安全培训记录

项目部对安全培训教育必须进行记录。

要建立项目部安全培训记录并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4.2.1事故分类

轻伤事故:

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

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事故:

死亡。

重大事故:

一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二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三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4.2.2事故报告

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施工部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施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负责将事故情况通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

24小时内将伤亡报告表报送至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2.3事故处理

对重大事故处理

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整顿,对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整顿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并按《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按其应承担的责任,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处分,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生重大事故后,隐瞒不报、漏报、拖延报告期限、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或有其它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全面停产整顿,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其主要责任人必须给予行政处分。

4.2.4事故调查

轻、重伤事故的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为组长、公司安全管理科、事故发生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公司工会成员为组员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完毕后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

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

4.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要就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关键部位对项目部主管安全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尽。

2、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该工种作业之前对相关班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

班组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

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3、班组长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作业之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

交底时要结合工程和工人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4、单项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分包单位交代该单项分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包单位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

5、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6、安全技术交底完后,汇总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4.4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确保工地安全,严禁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除条例》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监督各施工现场,消除消防隐患。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及消防布置图,合理设置各种消防器材,以及各种警示标牌。

3、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的消防管理小组,落实项目消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防火检查。

4、月自检一次,重点检查用火频繁的部位及库房、厨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外用工宿舍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若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119火警电话报警。

对发生的火灾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消防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指定专人经常检查,维护防火器材,增添消防器材和防火标志,建立消防软件资料。

6、各班组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7、严禁私自生火和使用电炉,除医务室可使用电炉外,其余一律不准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烧煤油炉者,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并有确保安全的措施方可使用。

8、严禁在工棚内自搭电线,灯泡最大不得超过40W。

9、严禁在工棚内抽烟,乱丢烟头、使用电炉和生火。

10、指派电工全面负责现场线路安装,并负责工地的电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各种违章用电现象,确保安全。

以上各项条款,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贰拾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失职者从严处罚。

4.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

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

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

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