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级职业进修学校工业类纺织科进修课程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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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级职业进修学校工业类纺织科进修课程纲要
五、高級職業進修學校工業類紡織科進修課程綱要
(一)紡織科教育目標
1.傳授紡織工業相關製程的基礎知識及因應產業發展之能力。
2.訓練紡織工業相關操作、維護及檢驗的基本技術。
3.培養行職業工業安全、負責進取與合群敬業的精神。
(二)紡織科課程學分架構
表1高級職業進修學校工業類紡織科課程學分架構表
科目類別
學分數
領域名稱
領域學分數
備註
一般科目
38~54學分
約35%~50%
本國語文
12-18
最低12學分
外國語文
6-12
最低6學分
數學
4-16
最低4學分
社會
4~12
最低4學分
自然
2-12
最低2學分
藝術
2-4
最低2學分
生活
2-10
最低2學分
自訂科目
0-8
最低0學分
小計
32-54
最低32學分
專業及實習科目
54~70學分
約50%~65%
基礎
4-20
最低4學分
紡紗
8
最低8學分
織布
14-16
最低14學分
操作
16
最低16學分
設計
4
最低4學分
自訂科目
0-8
最低0學分
小計
46-72
最低46學分
學分數總和
108學分
畢業至少修畢
96學分
活動及軍護科目
12學分
週(班)會、團體活動
6
學分另計
軍訓(護理)
6
總上課學分數
120學分
說明:
1.科目類別分為『一般科目』、『專業及實習科目』及『活動科目』三類。
2.『活動科目』含週會、班會、團體活動、軍訓護理,合計每學期應予開設兩節課,六學期合計時數為12學分,學分另計。
3.『一般科目』開設學分數應佔總學分數之35%~50%,六學期合計為38~54學分。
4.『專業及實習科目』開設學分數應佔總學分數之50%~65%,六學期合計為54~70學分。
5.每週上課一節(45分鐘)持續一學期(或18節)以一學分計。
6.學生每學期應修18學分(不含活動及軍護科目),合計應修畢108學分,畢業至少修畢96學分;活動及軍護科目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7.一般科目最低應開設32學分,如表一備註欄所示;其餘6~22學分則由各職類科自行於七大領域或自訂科目中調整,以發揮學校職類課程的特色,使其學分數達到38-54學分的範圍,因此在領域學分數是以32學分為起算的基準。
8.專業及實習科目最低開設的學分範圍為46學分,其餘8~24學分則由各職類科自行於領域或自訂科目中調整,以發揮學校職類課程的特色,使其學分數達到46-72學分的範圍,本課程綱要所規劃的學分上限範圍均需達100學分以上,因此在領域學分數是以46學分為起算的基準。
(3)
紡織科專業、實習教學科目及學分規劃
表2紡織科專業、實習教學科目及學分規劃表
領域名稱
科目名稱
學分數(含上下限)
備註
一、基礎
1.紡織纖維
2.紡織概論
3.選修數學
4.普通化學
5.有機化學
6.產業纖維
7.電工大意
8.電腦應用
9.機件原理
2-4
2-4
2-4
4-6
2-4
0-2
0-4
0-2
0-4
最低應修4學分
二、紡紗
1.紡紗學
2.紗線加工
3.混紡學
4.毛紡學
4-6
0-2
0-2
0-2
最低應修8學分
三、織布
1.織布學
2.針織學
3.織物檢驗與品管
4.印花染色學
5.織物整理學
6.不織布學
7.纖維複合材料
4-6
4-6
2-4
0-1
0-1
0-1
0-1
最低應修14學分
四、操作
1.紡織實習Ⅰ
2.紡織實習Ⅱ
3.工程圖學
4.成衣加工
4-8
4-8
0-2
0-2
最低應修16學分
五、設計
1.紡織實習Ⅲ
2.織物組合分析
3.針織物設計
4-8
2-4
0-2
最低應修4學分
六、自訂科目
0-8
最低應修0學分
(四)紡織科教學科目、學分數及每週授課節數建議
表3紡織科教學科目、學分數及每週授課節數建議表(一般科目為38學分)
科目類別
領域名稱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備註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一
般
科
目
38
學
分
至
54
學
分
︵
35%
至
50%
︶
本國語文
國文IIIIIIIVVVI
12
2
2
2
2
2
2
外國語文
英文IIIIIIIV
6
2
2
1
1
數學
數學IIIIIIIV
4
2
2
社會
三民主義III
2
1
1
社會科學導論
2
1
1
歷史
1
1
地理
1
1
自然
物理
2
2
化學
2
2
藝術
音樂
1
1
美術
1
1
生活
計算機概論
2
2
生涯規劃
2
1
1
自訂科目
0-8
小計
38
9
9
7
5
4
4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54
學
分
至
70
學
分
︵
50%
至
65%
︶
紡織纖維
4
2
2
基礎
普通化學
2
2
電工大意
2
1
1
電腦應用
2
2
有機化學
4
1
3
選修數學
4
2
2
紡紗
紡紗學
6
3
3
紗線加工
2
1
1
織布
織布學
6
3
3
針織學
6
3
3
織物檢驗與品管
4
2
2
操作
紡織實習(Ⅰ)
8
4
4
紡織實習(Ⅱ)
8
4
4
設計
紡織實習(Ⅲ)
8
4
4
織物組合分析
2
2
2
各校自訂科目
0-8
小計
70
9
9
11
13
14
14
學分數總和
108學分
108
18
18
18
18
18
18
活動
及軍
護科
目
12學分
週(班)會及團體活動
6
1
1
1
1
1
1
軍訓(護理)
6
1
1
1
1
1
1
小計
12
2
2
2
2
2
2
總上課學分數
120
20
20
20
20
20
20
表4紡織科教學科目、學分數及每週授課節數建議表(一般科目為46學分)
科目類別
領域名稱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備註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一
般
科
目
38
學
分
至
54
學
分
︵
35%
至
50%
︶
本國語文
國文IIIIIIIVVVI
14
3
3
2
2
2
2
外國語文
英文IIIIIIIV
8
2
2
2
2
數學
數學IIIIIIIV
8
2
2
2
2
社會
三民主義III
2
1
1
社會科學導論
2
1
1
歷史
1
1
地理
1
1
自然
物理
2
2
化學
2
2
藝術
音樂
1
1
美術
1
1
生活
計算機概論
2
2
生涯規劃
2
1
1
自訂科目
0-8
小計
46
10
10
10
8
4
4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54
學
分
至
70
學
分
︵
50%
至
65%
︶
基礎
紡織纖維
4
1
3
普通化學
2
2
有機化學
4
2
2
選修數學
4
2
2
紡紗
紡紗學
6
2
4
紗線加工
2
2
織布
織布學
6
3
3
針織學
4
2
2
織物檢驗與品管
4
2
2
操作
紡織實習(Ⅰ)
8
4
4
紡織實習(Ⅱ)
8
4
4
設計
紡織實習(Ⅲ)
8
4
4
織物組合分析
2
2
自訂科目
0-8
小計
62
8
8
8
10
14
14
學分數總和
108學分
108
18
18
18
18
18
18
活動
及軍
護科
目
12學分
週(班)會及團體活動
6
1
1
1
1
1
1
軍訓(護理)
6
1
1
1
1
1
1
小計
12
2
2
2
2
2
2
總上課學分數
120
20
20
20
20
20
20
表5紡織科教學科目、學分數及每週授課節數建議表(一般科目為54學分)
科目類別
領域類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備註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一
般
科
目
38
學
分
至
54
學
分
︵
35%
至
50%
︶
本國語文
國文IIIIIIIVVVI
14
3
3
2
2
2
2
外國語文
英文IIIIIIIV
12
2
2
2
2
2
2
數學
數學IIIIIIIV
10
2
2
2
2
1
1
社會
三民主義III
2
1
1
社會科學導論
2
1
1
歷史
2
2
地理
2
2
自然
物理
2
2
化學
2
2
藝術
音樂
1
1
美術
1
1
生活
計算機概論
2
2
生涯規劃
2
2
自訂科目
0-8
小計
54
13
13
8
8
6
6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54
學
分
至
70
學
分
︵
50%
至
65%
︶
基礎
紡織纖維
2
1
1
普通化學
2
2
紡紗
紡紗學
6
2
4
紗線加工
2
1
1
織布
織布學
6
3
3
針織學
4
2
2
織物檢驗與品管
4
2
2
操作
紡織實習(Ⅰ)
8
4
4
紡織實習(Ⅱ)
8
4
4
設計
紡織實習(Ⅲ)
8
4
4
織物組合分析
4
2
2
自訂科目
0-8
小計
54
5
5
10
10
12
12
學分數總和
108學分
108
18
18
18
18
18
18
活動
及軍
護科
目
12學分
週(班)會及團體活動
6
1
1
1
1
1
1
軍訓(護理)
6
1
1
1
1
1
1
小計
12
2
2
2
2
2
2
總上課學分數
120
20
20
20
20
20
20
(五)紡織科實施通則
本課程綱要(以下簡稱本綱要)之施行,旨在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傳授實用技能,培養樂於學習、溝通、負責、敬業、創造的終身學習者,藉以養成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除本綱要中已有規定者外,尚應注意下列事項:
1、課程設計
(1)共同規範
A.本綱要之訂定依據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十一條之規定。
B.本課程綱要為課程編制之參考基準,各職科課程之編制,皆以本課程綱要為依據。
C.本課程綱要之設計,係以進修教育為核心,並配合專業技能養成的需要,安排相關科目予以教學。
D.教育目標為學校一切措施之鵠的,所有教育活動應以教育目標為依歸。
凡負執行本綱要之校長、教師及行政人員,均應熟諳本綱要所定之教育目標,切實掌握教育方向,指導學生作有效的學習,期使學生完成本標準課程後能具備教育目標所要求之各項知能。
F.課程科目賦予學校更大的彈性,除以綱要規範之外,餘均由學校自主規劃以求發揮學校紡織科之特色。
G.教學內容方面則採適時適性的原則,依教材大綱採合適的教學方法予以搭配。
(2)高職類科
A.在設科方面採『類、科』別的設計,並配合我國人力資源的規劃為主軸,並兼顧各校現有科別、師資、設備等狀況予以統整規劃。
B.本課程綱要規劃之一般科目、專業及實習科目、活動及軍護科目之課程結構及比例,須遵循本課程規劃之範圍。
2、教學科目
(1)共同規範
A.本課程綱要規劃之教學科目計分為:
一般(共同)科目、專業及實習科目(選修科目)、活動及軍護科目等三部份。
B.一般(共同)科目應著重於人格修養、文化陶冶及職業道德之培養,並應注意與專業知能相配合。
C.活動及軍護科目以培養學生增進自我認識、擴展活動興趣、發展合群心性、適應民主生活為目標。
其內容包括:
「班會」及「團體活動」、「軍護課程」等三部份;團體活動包括週會、聯課活動、社團活動等,應盡量依照學生意願配合施行。
D.各校自行開設的一般(共同)科目、活動及軍護科目,應依學生志趣、能力及需要、社區特色、學校發展、配合學校師資、設備條件、教學資源,研擬開設的科目及學分,並由教務會議討論通過,經校長核定後開設。
E.各科目設置之學年或學期,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邏輯順序者不得任意顛倒。
F.各校選用或規劃之科目名稱,應依照本綱要規範中之名稱規劃,並須合乎該科目上下限時數之規定。
G.本綱要規劃以每週上課五天,每天排課四節,合計二十節為主。
(2)高職類科
A.專業科目應著重於專業知能之修習,包括授予專業科目相關之基礎知識;實習課程應具之專業基本知識,此二者並應顧及培養學生創造、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力,期使學生養成就業所需之基本技術,落實技能轉銜目標之達成。
B.授課與實習應盡量配合施行,期使學生能獲得完整的學習。
C.各校課程規劃之考量順序:
a.規劃一般科目,b.規劃活動及軍護科目,c.規劃專業及實習科目。
D.專業及實習科目(選修科目)所列「各校自訂科目」一欄,各校可依實際需要或地區特性,擬定科目名稱、每週授課節數及教材大綱,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後實施。
3、教材編選
(1)各科目教學大綱所列教學目標,係該科目教學所應達成之最後成果,教師必須針對該課程教學目標,自行擬定單元目標(一般目標)及具體目標(行為目標),以便達成教學效果。
(2)各科目教學大綱所列教材,可視學生程度、社會需要及科技之發展,酌量增減;各單元教學時間與能力標準,亦可視實際需要酌量調整。
(3)教師應於學期開始時,擬定一學期之教學計畫與進度,準備教學所需材料及有關事項。
(4)教材之選擇應顧及社區及學生之需要,並配合科技之發展,使課程內容盡量與生活相結合,以引發學生興趣,增進學生之理解,使學生不但能應用所學知能於實際生活中,且能洞察實際生活之各種問題,思謀解決之道,以改進目前生活。
(5)教材之選擇應顧及學生之學習經驗並配合青少年身心發展之程序,一方面植基於國小、國中的學習經驗,一方面須考慮與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差異。
(6)教材之選擇須注意「縱」的銜接,同一科目各單元間及相關科目彼此間須加以適當的組織,使其內容與活動能由簡而繁,由易而難,由具體而抽象,務使新的學習經驗均能建立於舊經驗之上,逐漸加廣加深,以減少學習困擾,提高學習效率。
(7)教材之選擇須注意「橫」的聯繫,同一科目各單元間及相關科目彼此間須加以適當的組織,使其內容與活動能統合或聯貫,使學生能獲得統整之知能,以聯合運用於實際情境中,並有利於將來之自我發展。
(8)教材之選擇須具啟發性與創造性,課程內容及活動須能提供學生觀察、探索、討論與創作的學習機會,使學生具有創新、獨立思考、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力。
(9)高職專業科目之教材內容應加強工作安全、工作態度、工作習慣、職業道德、與人合作觀念之建立。
(10)各科教材宜強調實用、簡易、生動及適性,儘量以圖片、圖解、示範或實例表達,以提高學習興趣。
4、教學實施
(1)教師應依據教學目標、教材性質、學生能力與教學資源等情況,採用適當的教學方法,以達成教學之預期目標。
(2)學校應力求充實教學設備及教學媒體,教師教學時應充分利用教材、教具及其他教學資源。
(3)教師應不斷自我進修、充實新知,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以改善教材內容與教學方法,以趕上科技進步和時代要求。
(4)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同時學習原則」,不僅要達到本單元的認知目標和技能目標,也應注意培養學生的專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5)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知識獲得的過程與方法,比知識的獲得更重要,因此須盡量引發學生主動學習以取代知識的灌輸。
(6)教師應透過各科教學,導引學生具有獨立、客觀及批判性的思考與判斷能力,以適應多變的社會生活環境。
(7)教學時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適時帶領學生到校外參觀有關機構設施,使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提高學習興趣和效果。
(8)高職實習課程應視實際需要採用分組教學;以增加實作經驗提高技能水準。
(9)教學實習應重視工作安全,防範意外事件發生。
(10)高職學生之職業道德,宜從實作中培養,在技能學習的過程中,培養學生敬業樂群及合作的德性。
(11)教師應積極參與校內外教學進修及研習活動,以增進專業知能提升教學品質。
5、輔導活動
(1)教育目標的達成,端賴優良的教師。
教師必須以愛心、信心與耐心,輔導學生,同時應有敬業樂群的專業精神,以樹立師表。
(2)全校教師均須負起輔導學生的責任,在教學過程中,伺機提示學生做事的方法、做人的道理和處世接物的態度,並能以身作則。
(3)輔導活動為教育上的重要工作,各校必須妥為利用,以瞭解學生能力、性向與志趣,並適時發現學生個別問題而給予輔導,以增進學生學習效能及人格適應。
(4)教師對於學生的智慧、健康、個性、學業成績、努力情形、家庭環境、特殊愛好、特長與缺點等,均須詳細調查瞭解,編製個人資料紀錄,作為輔導的依據,俾能因材施教,人盡其才。
(5)學校應經常與有關機構保持聯繫,以瞭解業界用人之趨勢,並輔導學生早作就業之準備。
6、教學評量
(1)教學須作客觀的評量,也可輔導學生作自我評量,以明瞭學習的成就與困難,作為補救教學或繼續教學之依據,並使學生從成績進步中獲得鼓勵。
(2)教育的方針在於五育並重,評量內容亦應兼顧認知(知識)、技能、情意(行為、習慣、態度、理想、興趣、職業道德)等方面,不可偏廢,使學生獲得健全發展。
(3)評量的方法有觀察、作業評定、口試、筆試、測驗等,教師可按單元內容和性質、針對學生的作業、表演、心得報告、實際操作、作品和其他表現,伺機配合使用。
(4)學生資質有高低,學習速度有快慢,學習分量各不相同,因此評量應注意學生本身前後成績的比較,促其努力上進,避免學生間相互比較,以免產生妒嫉或自卑心理。
(5)除實施總結性評量外,教學中更應注重形成性評量,以便及時瞭解學生學習困難,進行補救教學。
(6)教學評量的結果須妥予運用,除作為教師改進教材、教法及輔導學生依據外,應通知學生家長,以獲得共同的瞭解與合作。
(7)未通過評量的學生,教師應分析、診斷其原因,實施補救教學;對於資賦優異或能力強的學生,應實施增廣教學,使其潛能獲致充分的發展。
(8)各校應組成審查小組辦理提前畢業、課程科目抵免之審查、甄選、鑑定等有關事宜。
7、教學原則
(1)統整連貫原則:
重視與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四技二專的縱向以及高級中等學校新課程之橫向銜接,避免學習內容變動幅度過大,而產生學習困擾問題,並將職業陶冶、職業試探及職業準備課程作妥善的循序安排。
此外,職業技能的學習必須融入一般教育中所重視的讀、寫、算等基本知識,並兼顧個體的公民生活、家庭生活及休閒生活所須具備之知能。
(2)適性發展性原則:
應考量因應學生特性的需求,人類的行為具有可操作性,課程與教學旨在啟發學生潛能,促使學生得以適性發展成為完全獨立甚且造福人群的社會個體。
(3)多元彈性原則:
課程、學制、入學管道、系所科的設立、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均應多元化,才能配合與適應各種不同的需求。
而課程內容、教材教法、上課時程、學生輔導等均應彈性化,方能因材施教及滿足不同對象的需要。
(4)前瞻未來原則:
現在所教與所學的是要滿足未來的需要,和提供繼續學習的方法與工具。
而世界一家、國際一村的時代已來臨,年輕人應具有國際觀,和足夠的外語能力以吸收新知識,未來一定是一個國際合作與國際競爭並存的時代。
(5)生活實用原則:
課程內容著重生活常規之訓練,使學生能適應社會生活及職業生活,養成良好之生活習慣,成為獨立自主之個體。
而課程內容與教材教法都應重視實用性,以培養『帶著走』及『用得上』的實用技能。
(6)民主績效原則:
因應社會結構已朝自由化、民主化、開放化等趨勢轉型,因之課程之修訂應改變已由上往下的修訂方向,而且更應朝擴大參與以及重視意見表達及充分溝通等原則。
而課程內容與教材教法應重視簡易方便與服務精神,從行政措施到學習內涵和輔導學生都應把握績效化原則。
(7)社區資訊原則:
結合社區特性規劃課程內容,有助於教育目標之達成,並獲得社區的認同與支持。
而資訊化、電腦化時代的教學方法與學習方式都將與傳統方式有很大之差異,在可見的未來遠距教學、電腦化教學,將會逐漸地取代傳統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