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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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

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教基二【2009】11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夯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基础,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体系

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评价体系分为初中和小学两部分。

其中小学部分设A、B、C三级指标。

分别有4个A级指标,12个B级指标,53个C级指标。

初中部分设A、B、C三级指标。

分别有4个A级指标,13个B级指标,59个C级指标。

二、评价办法

(一)以县、市为单位开展评价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评价指标对县域内学校进行自评,在整体达标的基础上,报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评价验收,各地、州(市)教育局每年年底统一将评价达标县市学校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自治区教育厅将对达标的县市进行调研和指导。

(二)评价方式:

评价工作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抽查师生实验操作等方式。

(三)评价等级:

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评价初中部分总分为700分,小学部分总分为600分。

评价系数在0.95以上为优秀(中学665分,小学570分),系数在0.9以上为良好(中学630分,小学540分),系数在0.8以上为合格(中学560分,小学480分),低于0.8为不合格(中学559分以下,小学479以下)。

(四)演示实验开出率达不到100%,学生探究和分组实验开出率达不到95%的,不予认定。

三、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评价结果,将作为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过程性督导检查的一项内容。

(二)评价为合格以上的县市(区),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价中,涉及此项内容可得满分。

(三)各地各县市要将此项评价纳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体系,并作为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考核指标之一。

四、评价内容

小学部分

(一)A1组织领导(70分)

1、A1-B1领导职责(15分)

①A1-B1-C1机构机制(7分)

评价标准:

学校有实验教学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实验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

建立以校级领导分管实验教学工作,教务处主管,实验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注:

学校要有一名副校长和教导主任负责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实验室设主任或组长,协调、安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机制。

评分标准:

机构健全得4分,工作机制完善得3分。

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查看学校规章制度、教务处教学安排、会议记录等有关档案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②A1-B1-C2工作计划(8分)

评价标准:

学校制定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发展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和学期计划。

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

评分标准:

有发展规划2分,有年度和学期计划2分,视年度和学期计划落实情况,赋0-4分。

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查看学校规划、年度教育教学计划和总结等档案材料。

2、A1-B2管理机制(40分)

①A1-B2-C3任务落实(10分)

评价标准:

每学期召开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专题会议,总结梳理,研究部署,针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学校和教务处领导每学期各听实验课不少于四节。

评分标准:

每学期校领导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得4分,至少有四次听实验课的记录得6分。

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查看档案材料,查看听课记录。

②A1-B2-C4实验教学评价(15分)

评价标准:

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与指导。

评分标准:

有平时检查(不少于2次)得6分,每学期期末有考核、评价的得9分。

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查看检查记录、考核评价表和期末总结等档案材料。

③A1-B2-C5实验教师(员)待遇(15分)

评价标准:

实验教师在业务考核、工作量核定、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评分标准:

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得8分,发放劳保用品得7分。

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查看人事档案有关材料,召开教师座谈会。

3、A1-B3经费保障(15分)

A1-B3-C6经费投入(15分)

评价标准:

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经费落实,保障每学期实验材料的填平补齐和仪器设备更新、维修经费支出,满足实验教学要求,并有计划、有预算、有决算。

评分标准:

有计划、有预算和决算得5分,经费有保障得10分,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查看计划、预、决算经费账目(无独立帐目可提供复印件)。

(二)A2实验室建设(140分)

根据《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要求,普通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实验教学的要求。

1、A2-B4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69分)

①A2-B4-C7科学教室间数/科学活动室间数(20分)

评价标准:

科学教室间数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即:

2~3个平行班科学教室1间,4~5个平行班科学教室2间,6~7个平行班科学教室3间,8个平行班以上相应增加科学教室间数。

(注:

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2~3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4~5个平行班少一间扣10分,6~7个平行班少一间扣6分。

评价方法:

查看实验室规划布局图、实地查看。

②A2-B4-C8科学教室面积(5分)

评价标准:

科学教室面积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要求。

即:

大于4个平行班的每间使用面积(城市不小于86㎡、农村不小于80㎡),小于2个平行班科学教室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58㎡。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面积每少3㎡扣1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查看实验室规划布局图、实地查看,实地测量。

③A2-B4-C9仪器室间数(9分)

评价标准:

仪器室间数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即:

2~3个平行班仪器室1间,4~5个平行班1间,6~7个平行班2间,8个平行班以上相应增加间数。

(注:

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2~3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每少一间扣4分。

评价方法:

查看实验室规划布局图、实地查看。

④A2-B4-C10仪器室面积(5分)

评价标准:

仪器室面积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即:

2~3个平行班仪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23㎡,4~5个平行班仪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40㎡,6~7个平行班仪器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3㎡,8个平行班以上相应增加仪器室使用面积。

(保证所有教学仪器入室,并毗邻所属实验室。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每间使用面积每少3㎡扣1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查看实验室规划布局图、实地查看,实地测量。

⑤A2-B4-C11准备室间数(9分)

评价标准:

准备室间数面积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即:

2~3个平行班准备室1间,4~5个平行班准备室1间,6~7个平行班准备室2间,8个平行班以上相应增加准备室间数.(注:

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2~3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少一间扣4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⑥A2-B4-C12准备室面积(5分)

评价标准:

准备室面积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即:

准备室每间使用面积应大于18㎡。

(应满足进行实验的准备和简单的仪器维修需要,并应毗邻所属实验室。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面积每少2㎡扣1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查看实验室规划布局图、实地查看,实地测量。

⑦A2-B4-C13生物园地(4分)

评价标准:

生物园地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

即:

进行种植、饲养。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没有种植园扣2分;没有饲养地扣2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⑧A2-B4-C14办公室间数和面积(5分)

评价标准:

办公室间数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

即:

实验教师办公室一间,人均使用面积≥6㎡。

(注:

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不能与药品室合并使用。

评分标准:

有办公室(或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得3分,面积达标得2分,不达标每少3㎡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实地测量。

⑨A2-B4-C15科学教室用房布局合理(7分)

评价标准:

1、科学教室及辅助用房宜布置在同一层面;仪器室、准备室应毗邻所属科学室;

2、科学教室第一排实验台的前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书写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与书写板水平距离不大于9500mm;

3、科学教室实验台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注:

(学校在进行实验室布置时,应结合学科特点,充分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又要便于学生操作和教师指导。

评分标准:

实验用房布局合理,仪器室、准备室毗邻所属科学教室得5分,其他每项达标得1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实地测量。

2、A2-B5教学仪器设备配置与质量(15分)

⑩A2-B5-C16小学科学、数学教学仪器配备数量、品种(8分)

评价标准:

按《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的基本配备,有条件的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选用的教材、教师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仪器的多种类等实际情况,在“选配”栏目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配齐配足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

评分标准:

基本配备数量按两人一组,按基本配备品种(236种)配备,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品种缺配超过5﹪扣2分、数量多配或少配超过5﹪扣2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查实验仪器账、实地清点。

(疑议问题需查学校财产账)

①A2-B5-C17教学仪器设备质量(7分)

评价标准:

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除必须的实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不合格率每超过3%扣2分,扣完为止。

(按基本配备品种236种计算)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仪器,查看合格证。

3、A2-B6实验室配套设施(33分)

②A2-B6-C18实验台凳数量(2分)

评价标准:

保证两人一桌(或四人),一人一凳。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其中有一项未达标得零分。

评价方法:

实地清点、查看。

③A2-B6-C19仪器柜数量(10分)

评价标准:

仪器柜满足教学仪器存放的条件,应保证所有教学仪器入柜。

(仪器柜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和确定。

评分标准:

无叠放、倒放、挤压、柜外放置现象,若有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④A2-B6-C20药品柜(4分)

评价标准:

1、应保证所有普通实验药品入柜;2、严禁与仪器混存;3、药品柜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必需的安全等措施。

(药品柜中搁板宜设计成阶梯式,药品柜柜顶应设计通风装置。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其中有一项未达标得零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⑤A2-B6-C21演示台、实验台和准备台(9分)

评价标准:

1、台面:

演示台、准备台尺寸不小于(L×D)1400mm×700mm,实验台生均有效操作面积不小于550mm×500mm。

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

2、台面材料:

应符合相应材质的力学性能和理化性能要求。

耐腐蚀,耐污染等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演示台和实验台均应有良好的稳定性。

实验台前沿可设高约50mm的围板,延伸到两侧的围板长应不大于150mm。

铺设有管线到桌的实验室,实验台与地面间应采取固定措施。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一项不达标扣3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实地测量。

⑥A2-B6-C22科学教室水、电到室(8分)

评价标准:

演示台或附近的墙壁上装有电源总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室内设有规范的给排水系统。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一项不达标为零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4、A2-B7建筑要求(8分)

①A2-B7-C23地面(2分)

评价标准:

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

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应耐酸碱腐蚀;应设地漏。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②A2-B7-C24门窗(2分)

评价标准:

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000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

科学教室的窗台适宜高度800mm~900mm,科学教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

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③A2-B7-C25综合布线系统(2分)

评价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

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

科学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

新建科学教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④A2-B7-C26用电负荷(2分)

评价标准:

科学教室用电负荷的设计应兼顾现代化教学设备及仪器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5、A2-B8环境要求(15分)

①A2-B7-C27采光(2分)

评价标准:

应保证科学教室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

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准备室应至少有一个向阳的窗户,存放生物标本的仪器室宜为北向布置。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②A2-B7-C28照明(2分)

评价标准:

1、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50034的有关要求不低于300Ix,照度均匀度应符合GB5700的要求不应低于0.7。

2、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不宜用裸灯。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③A2-B7-C29遮光(2分)

评价标准:

窗户装窗帘。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④A2-B7-C30温度(2分)

评价标准:

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GB5701的有关要求,宜在16℃~28℃。

寒冷和炎热地区应因地制宜设置采暖和降温设施。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⑤A2-B7-C31通风换气(3分)

评价标准:

科学教室、准备室的换气次数应符合GB/T17226的有关要求不低于3次/小时,宜采取各种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措施,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⑥A2-B8-C32环保(2分)

评价标准:

1.室内环境噪声不大于65dB;2.新建、改建、扩建科学教室及附属用房时,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⑦A2-B8-C33安全(2分)

评价标准:

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设施。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三)A3实验室管理(150分)

1、A3-B9实验室管理(150分)

①A2-B9-C34实验室各项制度(30分)

评价标准:

制定实验教师岗位职责、学生实验守则、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仪器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仪器借用管理制度、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规范上墙。

评分标准:

制度健全得30分,缺一项扣3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查资料。

②A2-B9-C35实验室账目(30分)

评价标准:

实验室设有仪器设备总账、仪器分类明细账、低值易耗品帐等账目齐全,每学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对清理出的问题及低值易耗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登帐。

评分标准:

账册齐全,账目清楚,单据完整,记账正确得15分。

做到定期盘点,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总账、分类账的账、卡、物相符率达100%,得10分。

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5%得5分。

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查账册、核对实物。

③A2-B9-C36仪器陈列规范(25分)

评价标准:

仪器设备分科、分类,标明名称、编号,按其特性分室存放在固定的柜中,做到排列规范、整齐清洁。

评分标准:

仪器设备的存放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柜定位。

账物标注与存放位置一致得10分。

柜有编号,柜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得15分。

否则按分项扣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

④A2-B9-C37维护、维修,保养(30分)

评价标准:

日常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保养,保证教学仪器正常使用。

评分标准:

仪器的维护、维修、保养完好率达到100%得30分,达到98%以上得25分,达到95%以上得15分,达到90%以上得10分,89%以下不得分。

评价方法:

检查仪器完好率、查记录和资料。

⑤A2-B9-C38档案管理(25分)

评价标准:

建立健全相关的实验室建设档案、实验室管理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期末整理,分类装订成册。

仪器说明书分类装订成册。

评分标准:

要求各种记录详实、规范,按学期装订成册,并按类分别放入档案盒得25分。

记录不全、未装订成册视情况扣分。

未建档案不得分。

评价方法:

查看档案资料。

⑥A3-B9-C39实验刊物和资料(10分)

评价标准:

学校每年订有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评分标准:

每年订阅3种以上得10分,2种得5分,少于2种不得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订阅、借阅记录。

(四)A4实验教学(240分)

1、A4-B10实验教师(70分)

①A4-B10-C40实验教师(员)配备(15分)

评价标准:

23个班以下设一人,24个班以上设二人。

评分标准:

按要求配备实验教师(员)主持实验室日常工作得10分;有专职实验教师(员)得5分;24个班以上专职实验教师(员)不少于1人,没有扣5分。

评价方法:

查看档案材料。

②A4-B10-C41实验教师(员)学历和职称(10分)

评价标准:

实验教师(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学历不达标每人扣5分,专业不对口每人扣5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查毕业证和职称证书。

③A4-B10-C42实验教师稳定(15分)

评价标准:

实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并具备一定操作技能、理论研究能力和维护保养能力。

评分标准:

队伍稳定、结构合理,按平均年限3-5-10年分别给3-5-10分,并具备相应综合能力得5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

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操作、提问、查论文、仪器完好率。

④A4-B10-C43实验教师工作量(15分)

评价标准:

兼任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教师,其实验室工作要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折合成课时,并在确保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综合实践、学生科技活动。

评分标准:

工作量安排合理得15分,不合理视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

查课表、查备课教案。

⑤A4-B10-C44实验教师培训(15分)

评价标准:

积极组织参加县(市)及校本培训,具有自治区或地州上岗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评分标准:

参加实验教学专业培训,并持有培训证书达到100%得10分;达到2/3以上得7分;达到1/3以上得3分;有校本培训得5分,没有不得分。

评价方法:

查学校培训记录和证书。

2、A4-B11实验教学(140分)

①A4-B11-C45实验教学计划(20分)

评价标准:

每学期按课程标准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课进度安排表,并上墙。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无实验教学计划扣14分,进度安排表未上墙的扣6分。

评价方法:

查看实验室档案材料,检查课程安排表。

②A4-B11-C46实验课教案(10分)

评价标准:

所有实验和探究实验有教案。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每缺一个课时教案扣2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查看教案。

③A4-B11-C47实验准备(20分)

评价标准:

演示实验和探究分组实验有通知单,实验前准备充分、及时。

评分标准:

达标得分,否则扣分。

每缺一个课时实验通知单扣2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查实验通知单。

④A4-B11-C48实验完成情况(40分)

评价标准:

实验开设与教学进度同步,演示实验开出率达100%,学生分组实验(含探究性实验)开出率达95%以上。

评分标准:

每学期演示实验开出率100%得15分,不达标不得分;与教科书不同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每学期学生分组实验和探究实验开出率达95%以上得25分,不达标不得分;与教科书不同步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应自然原因视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实验通知单、学生实验报告和相关记录。

⑤A4-B11-C49实验报告(10分)

评价标准:

学生实验报告规范,全批全改。

评分标准:

检查至少一学年的实验报告,规范得5分,每缺一次实验报告或未批改扣2分,扣完为止。

评价方法:

实地查看实验报告等资料。

⑥A4-B11-C50实验操作考核(20分)

评价标准:

考核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相关能力,以及学生实验操作能力。

评分标准:

考核合格得20分,否则酌情扣分。

评价方法:

评价时对教师和学生现场考核

⑦A4-B11-C51综合实践活动(20分)

评价标准:

学校组织开展科技小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实验室。

评分标准:

经常开展科技、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以上得15分,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得5分。

评价方法:

查看相关记录。

3、A4-B12实验教研教改及科研(30分)

①A4-B12-C52自制教具(20分)

评价标准:

积极倡导和开展自制教具与科技创新活动,近5年至少有一件自制教具,并应用于教学。

评分标准:

有一件自制教具得5分,有2-5件自制教具得10分,有5件以上自制教具得16分,作品在地州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加4分。

评价方法:

查看实物及相关资料。

②A4-B12-C53实验教学研究(10分)

评价标准:

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近两年有校本教研成果,撰写实验教学论文。

评分标准:

经常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有研究课题得3分,有校本教研成果或撰写实验教学论文得3分,获奖得4分。

评价方法:

查看论文、课题和会议记录相关资料。

 

初中部分

(一)A1组织领导(70分)

1、A1-B1领导职责(15分)

①A1-B1-C1机构机制(7分)

评价标准:

学校有实验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实验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

建立以校级领导分管实验教学工作,教务处主管,实验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注:

学校要有一名副校长和教导主任负责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实验室设主任或组长,协调、安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责任落实工作机制。

评分标准:

机构健全得4分,工作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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