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大型基建工程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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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大型基建工程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国企大型基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目的是对我公司大型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实时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工程在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工艺方面均达到或超过我公司的标准要求,从而达到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制定本管理办法只是加强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促使施工单位重视并提高施工水平,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大型基建工程项目。

本考核管理办法在双方合同及协议生效的期限内适用。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为了加强对大型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的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原则,制定颁布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四条考核机构

考核机构由工程管理中心基建室及本中心有关领导组成。

工程管理中心基建室全面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确立最终的考核结果。

第五条考核方式

5.1考核方式

5.1.1考核采用加分与扣分并存的考核方式,考核周期为半年,以单项施工合同作为一个考核对象,单项工程每半年度总扣分在10分以内(含10分)不进行扣款,超过10分部分进行考核扣款。

5.1.2考核区间:

以自然年的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每年1月1日-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区间,7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区间);扣分得分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每半年汇总半年度考核得分(半年度考核得分=100-各季度扣分)并计算当期的考核款;跨半年度的项目,每半年独立核算考核分和考核款。

5.1.3半年度考核款计算公式

半年度考核分≥90时,半年度考核款=0

半年度考核分<90时,半年度考核款=扣款基价*(半年度考核得分-90)

5.1.4单项工程在结算时将各期(半年度)考核款情况汇总一并结算。

注:

半年度考核款即质量、服务综合评定款,为负数或零;总扣分扣款情况将作为下期邀标的参考依据。

5.2考核标准:

根据项目投资大小的差异,为达到控制目标,完善考评体系,针对不同项目特制定相应的考评标准:

表1-1

项目合同金额(万元)

扣款基价(元)

100万元≤~<500万元

500元/分

500万元≤~<1000万元

800元/分

≥1000万元

1000元/分

 

若单项工程季度考核得分<80分者或单项工程半年度得分<60分者,甲方将给予一次通报批评。

若施工单位单个项目的半年内通报批评次数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本年度与*****所有项目的合作资格(公开招标项目则可处以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该款项从结算中直接扣除),并由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考核条款

考核项目

细则编号

考核细节

考核

标准

资源配置

A-01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到位

(注: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有职称证书且不允许兼职。

-2/人次

A-02

未持证上岗,无相应技术职称

-1/人

A-03

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达标,指定材料未提供供应商材料质量合格证

-2/次

A-04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作日非特殊情况不在施工现场

-3/次

A-05

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减少施工管理人员

-1/次

A-06

施工单位未配备现场施工负责人,未提供该项目管理人员的详细联络方式

-2

A-07

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10/次

A-08

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

-10

A-09

分包工程施工混乱,未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管理

-2

施工

配合

B-01

未按要求在施工现场配置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有关规范、标准

-5

B-02

未按程序要求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

B-03

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

-1/处

B-04

施工单位接受施工委托函后未在2日内将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报建设单位、监理审批,每延后一日

-2

B-05

施工单位未按建设、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报送工程资料、预结算资料,每延后一日

-3

B-06

施工单位收到会议通知后不按时参加现场勘察、图纸会审、工程例会等

-2/次

B-07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需要停工、复工,未收到监理(或建设单位)《停工令》、《复工令》擅自停工、复工

-4/次

B-08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发的联系单、整改通知单收到后在指定时间内未给予整改和回应

-2/次

B-09

施工中未按设计文件(图纸)及施工规范标准施工,擅自更改设计

-5/次

B-10

施工单位收到会议通知后不参加现场勘察、图纸会审、工程例会等

-2/次

B-11

因施工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系而造成工程质量进度等的处理滞后

-4/次

B-12

交叉施工中,施工单位之间不互相配合,破坏了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

-3/次

B-13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各种会议上的通知、合理要求、规定,施工单位没有遵照执行

-4/次

B-14

隐蔽工程未报监理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主要材料未及时报验

-3/次

B-15

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工程量经结算核减后,5%≤核减率<10%

-2

B-16

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工程量经结算核减后,10%≤核减率<20%

-3

B-17

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工程量经结算核减后,核减率≥20%

-4

B-18

因施工单位原因,遭业主投诉

-3/次

B-19

对于建设、监理单位书面(含传真、电邮)提出的现场问题,在2天内未给予书面答复的

-3/次

B-20

拒绝接收建设、监理单位的书面文档资料

-5/次

B-21

对于同一问题连续三次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

一次通报并-5

B-22

向建设、监理单位人员行贿

一次通报并-10

B-23

施工单位未严格遵从与我公司协定的保密协议,未经允许向其他公司或媒体公布我公司的各类资料

一次通报并-10

施工

质量

C-01

缺少: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技术交底制;材料采购制;检验保管制;质量等到级评定制;三检制;样板制;质量问题处理制;公司定期检查制

-1/项

C-02

缺少产品合格证

-1/份

C-03

缺少检测报告

-1/份

C-04

测试报告滞后

-1/份

C-05

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10/次

C-06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变更材料及设备品牌

-5/次

C-07

不合格材料退场手续不齐

-2/次

C-08

缺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份

C-09

缺少屋面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2/份

C-10

缺少建筑外窗三性检测

-1/次

C-11

建筑外窗三性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

-1/次

C-12

建筑外窗三性检测送检滞后

-1/次

C-13

硅酮结构胶、后置埋件及幕墙的检测,未做硅酮结构胶相容性试验

-1/次

C-14

硅酮结构胶、后置埋件及幕墙的检测,未做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

-1/次

C-15

硅酮结构胶、后置埋件及幕墙的检测,未做幕墙的三性检测

-2/次

C-16

硅酮结构胶、后置埋件及幕墙的检测,每项目检测不合格的

-1/次

C-17

硅酮结构胶、后置埋件及幕墙的检测,每项检测滞后的

-1/次

C-18

外墙饰面砖拉拔试验,未按要求检测外墙饰面砖的

-2/次

C-19

外墙饰面砖拉拔试验,检测间隔超三个月

-2

C-20

缺少屋面分部、装饰分部验收文件

-1/份

C-21

屋面分部、装饰分部验收文件,缺少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1/处

C-22

屋面分部、装饰分部验收文件,填写混乱错误

-1/处

C-23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给水管道未按设计文件敷设到位

-0.5/次

C-24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生活给水管材或配件选择不符合设计要求

-1

C-25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管道穿楼板或墙体未安装套管

-0.5/处

C-26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管道支、吊架及支墩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0.5/处

C-27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未按要求设置可拆卸的连接件或阀门

-0.5/处

C-28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减压阀前后无压力表,阀前无过滤器

-0.5/处

C-29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管道经过变形缝无补偿措施

-1/处

C-30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暗敷管道无临时标识

-0.5/处

C-31

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热水管材或配件选择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0.5/次

C-32

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管道穿楼板或墙体未安装套管

-0.5/处

C-33

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管道支、吊架及支墩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0.5/处

C-34

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未按要求设置可拆卸的连接件或阀门

-0.5/处

C-35

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暗敷管道无临时标识

-0.5/处

C-36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管材与管件不是配套产品

-0.5/处

C-37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管道穿楼板未安装套管

-0.5/处

C-38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高层建筑中室内明设塑料排水管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阻水圈或防火套管

-0.5/处

C-39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PVC排水管无伸缩节或伸缩节的间距偏大

-0.5/处

C-40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立管检查口设置不符合要求

-0.5/处

C-41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排水横管未按设计或规范设置存水弯

-0.5/处

C-42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管道支、吊架规格偏小或间距偏大

-0.5/处

C-43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通气管高度不符合要求

-0.5/处

C-44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雨水口未按标准图集施工

-0.5/处

C-45

排水(雨水)管道及安装,雨污管合流

-0.5/处

C-46

水泵等加压设备安装,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基础未设减振设置

-0.5/处

C-47

水泵等加压设备安装,水泵软接头不符合要求

-0.5/处

C-48

水泵等加压设备安装,水泵房管道支、吊架规格偏小或间距偏大

-0.5/处

C-49

水泵等加压设备安装,集水池无盖或设置固定盖板,池风潜水泵内无自控

-0.5/处

C-50

卫生器具安装,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mm

-0.5/处

C-51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配件或配管安装不规范

-0.5/处

C-51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管线未按设计文件敷设到位

-0.5/处

C-52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管路过长或经过变形缝处敷设未采取相应措施

-0.5/处

C-53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线管线槽不符合设计求要

-0.5/处

C-54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金属线未可靠接地或跨接线小于4mm

-0.5/处

C-55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分导线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的

-0.5/处

C-56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明电缆未固定好,防水封堵不符合要求

-0.5/处

C-57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电缆桥架跨接地未达要求

-0.5/处

C-58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母线的支、吊架接地不可靠

-0.5/处

C-59

电线、电缆、桥架、母线:

住宅电源总断路器未采用可同进断开相线和中线性的开关电器

-0.5/处

C-60

开关、插座、灯具:

灯具接线错误,接地保护不符合要求

-0.5/处

C-61

开关、插座、灯具:

疏散灯具、应急照明灯不符合要求

-0.5/处

C-62

开关、插座、灯具:

安装高度低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未接地(PE)或接零(PEN)

-0.5/处

C-63

开关、插座、灯具:

插座间的PE线串联

-0.5/处

C-64

开关、插座、灯具:

采用自熄的公共照明无应急时自动点亮措施,每回路

-0.5

C-65

开关、插座、灯具:

发电机房储油间灯具及管线不符合防爆要求,每回路

-0.5

C-66

防雷、接地:

接地装置的材质、规格和设置不符合要求

-0.5/处

C-67

防雷、接地:

等电位未按设计施工或联结线截面偏小

-0.5/处

C-68

防雷、接地:

变配电室的接地干线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少于2次与接地装置连接,接地支结有串联

-0.5/处

C-69

防雷、接地:

设备可接近裸露导体未接地

-0.5/处

C-70

防雷、接地:

防雷测试点无标识

-0.5/处

C-71

变配电、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电源:

变配电房内有无关管道,电缆沟有渗漏现象

-0.5/处

C-72

变配电、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电源: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未保护好,门未接地

-0.5/处

C-73

变配电、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电源:

柜(箱)高度不符合要求,无名称、回路标志

-0.5/处

C-74

变配电、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电源:

照明配电箱漏电开关,空气开关与设计不符

-0.5/处

C-75

变配电、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电源:

箱内无汇流排、布线乱、导线连接不可靠、进出箱体导线无保护

-0.5/处

C-76

变配电、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电源:

照明配电柜(箱)的接地不正确

-0.5/处

C-77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中,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调试的设备或线路经检测不能正常使用的

-0.5/处

C-78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中,一次性通过验收

+5

C-79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中,未能一次通过验收

-5

施工

进度

D-01

协作单位不主动配合,而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进度

-2/次

D-02

未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编制申报施工进度计划

-3

D-03

项目工期每提前一天

+2

D-04

项目工期每拖后一天

-2

安全

文明

施工

E-01

巡检时发现施工现场无专、兼职的安全员

-3/次

E-02

巡检时发现施工现场用电未配备灭火器、无临时配电箱等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混乱

-3/次

E-03

巡检时发现现场有作业人员抽烟

-1/人次

E-04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凌乱,垃圾未及时清理外运

-3/次

E-05

施工现场成品未保护好

-3/次

E-06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未持有我公司颁发的施工许可证而实施施工工作

-3/人

E-07

因施工单位原因,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

一次

通报并-10分

其它

F-01

为工程管理以及技术规范创新出谋划策(指书面的建议),给工程管理带来实际帮助

+5/次

F-02

提出新的工程管理思想(指书面的建议),为我公司争取省公司工程管理加分提供了帮助

+5/次

F-03

获得安全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或同等级的奖项

+5

F-04

获得市优良样板工地或同等级的奖项

+20

F-05

获得省优良样板工地或同等级的奖项

+30

F-06

获得鲁班奖或同等级的奖项

+50

第七条我中心保留对本考核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以及修改权。

 

附件一:

基建工程考核记录表

考核单号:

DJ-□□□

合作单位

项目名称

日期

考核情况描述

细则编号

加、扣分

考核人

合计加、扣分

合作单位意见:

 

年月日

建设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注:

1、单号编写应按DJ--001、DJ--002、DJ--003……,并由建设方发出此表;

2、本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合作单位各持一份。

 

附件二:

基建工程项目考核通知单

项目名称

致:

(单位名称)

贵司承建工程建设,现所有建设工作已完成,贵司在本半年度本项目考核中得分为分。

根据《基建工程考核管理办法(V1.0)》相关规定,贵司在本项目预留的工程考核款为人民币:

元整,按考核的结果应扣除人民币:

元整。

计算方式: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日期:

注:

此通知单一式三份,合作单位、造价单位、建设单位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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