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浪跷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规划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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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浪跷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规划大纲

 

锅浪跷水电站导流隧洞工程

建设监理规划

 

四川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锅浪跷水电站工程监理部

 

批准:

校对:

刘怀良

编写:

钟建军王林富伍舰舒宁

 

注:

初稿完成时间3月31日。

 

1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天全锅浪跷水电站系青衣江一级支流天全河梯级开发中的龙头水库,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境内,距县城37km,为单一发电工程。

本工程为混合式开发,坝址位于两河口下游约700m处,厂址位于下游约11km处的傍海腔,与在建的脚基坪电站衔接。

电站装机3×70MW,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0m,总库容1.84亿m3,具有年调节作用。

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工程推荐布置方案为: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表孔溢洪洞、中孔泄洪洞、引水系统(含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及电站厂房(含主、副厂房,安装间,GIS楼等)等。

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0m,总库容约1.84亿m3,调节库容1.31亿m3,最大坝高186.30m,电站装机容量210MW,设计引用流量94.5m3/s。

导流隧洞布置于右岸两河口下游约50.0m,导流洞轴线与水流方向约成45°夹角,位于河道转弯段上游,紧靠318国道布置。

导流隧洞布置全长1074.66m,平底马蹄形洞型,洞径为9.90×9.64m,平均纵坡i=1.37%。

导流洞进出口底板高程分别为1135.00m和1122.00m。

导流隧洞进、出口设置明渠,其长度分别为33.86m、47.37m;进口闸室为岸坡式,闸室段长16.0m;洞身段长975.0m,在导0+434.33m及0+770.88m各设置一转弯段,半径均为120m,与导流洞轴线夹角分别为:

27.29°及38.41°。

1.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名称为四川天全锅浪跷水电站导流隧洞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CDT-YA-GLQ-S-[2013]-02。

导流洞监理标于2014年2月10日签订,合同金额为1363438.00元,建设监理服务期限自2014年02月至2016年月6月止,共31个月(其中: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导流隧洞工程首批监理人员于2014年03月01日正式进场开展工作,目前除个别专业人员未到场外,其它人员已全部到场。

2建设监理服务的范围

1)导流隧洞

导流隧洞进出口边坡开挖及支护,导流隧洞石方洞挖、临时支护、进口闸室基础处理、进出口混凝土浇筑、洞身混凝土衬砌、闸室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以及导流隧洞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其它工程;

2)导流洞施工过程中进出口段G318国道临时改线工程

在导流洞施工过程中,其进出口段G318国道涉及临时改线问题,包含路基填筑、改线公路涉及的挡土墙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它配套工程;

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导流隧洞施工期间所涉及的水土保持以及环境保护工程有关的作业。

本合同监理人应全面负责监理工程现场的施工管理,对所监理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和协调;监督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环保水保和文明施工。

3建设监理的工作内容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是指监理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以及配合截流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即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以及锅浪跷水电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发包人使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按合同目标顺利进行和实现。

3.1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签订施工图供图协议。

主要有:

1)依据工程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施工进度计划,拟定施工图供图计划及草拟供图协议,报发包人审批;

2)督促设计单位依合同和协议要求按时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等;

3)每月向发包人书面报告设计进度、图纸完成情况和质量、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4)其它应协助发包人进行的工作。

(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

(3)按发包人制定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处理各项设计变更。

(4)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向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

若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重大问题(涉及影响工程量、工期的变动及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的问题)必须书面报告发包人。

在向承包人发出任何图纸和文件前,应仔细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变更。

(5)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单位、承包人对设计、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设计优化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主要有:

1)及时提出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技术问题专题及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的等;

2)对拟讨论的专题提出一至数种解决方案的建议,供发包人参考,并为专题讨论会准备有关资料、文件;

3)参加讨论,并草拟“专题讨论会议纪要”;

4)必要时提出邀请参加专题讨论会咨询专家名单供发包人参考。

(7)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8)按设计合同要求、检查和督促设计人员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对设计人员提出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意见及时研究,尽快落实。

(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的适用性进行审核,对较大问题向发包人提出审核意见。

(10)审查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

(11)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2)其它相关业务。

3.2采购方面

(1)督促承包人材料、设备的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并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检。

(2)记录和整理安装调试中发现的设备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现场施工协调。

(4)其它相关业务。

3.3施工方面

1)熟悉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设计文件。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资格及分包项目,按规定报发包人批准。

定期检查和清理承包人非法分包的项目及分包人,制止工程转包行为。

3)检查落实承包人的施工准备工作;经发包人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检查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场地和施工布置行为。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详图、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

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

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检查承包人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其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是否与合同文件一致,并做出评价;核查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状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资料进场情况等。

对上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要求者,应及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3.3.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采用发包人规定的软件进行工程计划管理。

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采用P3或project软件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依据经审查批准的锅浪跷水电站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的总进度计划,并由此确定进度控制的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工期目标,以及监理工程项目的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作为监理工程项目总体的进度控制依据。

2)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各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季度、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应当包括准备工作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应达到的工程形象、实现进度计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图供图计划、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项内容,并以此作为工程实施的阶段性进度控制依据。

3)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4)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提出解决措施,并付诸实施。

5)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人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发包人批准。

6)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人应分清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发包人批准。

7)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8)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配备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9)定期(月、周)向发包人报告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并编制年、季、月、周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施工进度统计报表。

3.3.2施工质量控制

锅浪跷水电站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

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

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3)检查督促承包人依据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向承包人移交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工程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审查承包人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必要的复测。

5)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试验室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配备、试验室人员的构成及素质、试验室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

6)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对承包人关键部位试验取样要求100%见证,正常情况下的见证取样比例不得小于30%,当拌和系统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增加见证密度;监督承包人对其使用的称量、计量、检测设备每月定期校正。

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

监理人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8)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9)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或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10)督促承包人提出单元工程施工工艺设计,并审查批准,没有进行工艺设计的单元工程一律不许开工。

建立单元工程工艺设计执行情况的考评制度。

11)工程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总监及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轮流值班,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

现场值班制度要报送发包人有关部门备案,每周值日人员名单要报发包人有关部门。

12)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按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区分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

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13)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14)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15)组织进行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发包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阶段性验收、完工验收,并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1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17)监理人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18)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发包人。

19)配合和协调发包人搞好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工作。

3.3.3工程造价控制

监理人应配备足够的造价工程师,对合同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

其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1)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2)根据施工合同文件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监理人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对承包人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必要的抽查或复核,完成对工程计量的核验见证和审核。

工程计量与审核:

监理人应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合同计量,并审查计量原始依据和计算过程,确认合同工程的计量结果。

计量程序:

会同承包人在每个支付期末或每个项目移交证书颁发后的规定时间内,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依据性材料,对已完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量的计量:

严格按照计量条款的规定对已完工的质量合格工程进行计量。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计量的审核:

主要审核计量采用依据的准确性,包括设计文件及其补充、调整或修改、变更指令或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计量单,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或计算数据的正确性,计量项目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一致性。

3)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并签发支付凭证。

4)在办理合同支付、审核变更与索赔时,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独立地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人应建立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台帐,依据施工合同、工程进展情况、合同变更索赔情况,对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情况每3个月进行风险分析和预测,编制工程投资分析报告,并制定相应风险防范对策上报发包人。

6)在变更指令下达前,对于变更可能导致投资变化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3.3.4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

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

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提前进行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有所预见并提出预控措施,加强技术管理。

加强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总结和推广运用。

3.3.5施工安全监督

1)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审查批准承包人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3)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当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4)协助发包人组织防洪度汛工作,按照发包人的统一布署检查承包人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5)检查承包人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督促承包人认真做好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

协助发包人做好各工程项目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7)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8)定期(每月)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9)监理人必须为施工安全监督配备专职监理工程师。

10)依据发包人对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做好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内容和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并对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协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发包人相关规定的合同条款及时要求修正。

对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管理。

11)依据发包人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实现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12)检查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

3.3.5信息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发包人对锅浪跷水电站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录入监理所提交发包人的所有信息和文件;按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以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的专题报告;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对监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图片、录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使之能在施工期间的任何合理时间内查阅。

定期(一般每年末提交,但涉及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质量事故、水保环保事故的照片、音像及资料等应及时提交)提交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照片、资料、报告及音像制品等,由发包人统一归档。

竣工后应将经过整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全部移交发包人。

2)按发包人对锅浪跷水电站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督促和审查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的准确性。

3)按四川天全锅浪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合同监理的档案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本监理范围承包人的档案工作,以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全面,符合国家规定。

3.3.6施工环境保护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督促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并在报送监理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2)督促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做好施工区界限之外的植物、生物和建筑物保护并使其维护原状;对施工活动界限之内的场地,督促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对施工环境的破坏。

3)督促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将工程施工弃渣以及生产和生活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施工用水应尽量循环利用,必须排放的施工弃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施工粉尘、废气、废油等,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准予以排放。

4)督促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对施工过程以及施工附属企业中噪声严重的施工设备和设施进行消音、隔音处理,控制噪声时段和范围,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噪声防护。

5)督促承包人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的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拆除发包人不再需要保留的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恢复植被和绿化。

6)监督检查承包人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对各项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和措施的进度与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7)按照环境报告书以及批复意见,结合项目特点、进度编制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参与工程环保验收,签署工程环境监理意见,并向发包人提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

8)监理人应配合地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水环保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数据和文件。

9)监理人必须为施工环境保护配备专职监理工程师。

工程质量认可需包括环境质量认可,工程的验收凡与环保和水保有关的内容需有专职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认可。

3.3.7组织协调

监理人应通过沟通、协调和与监理工程项目建设直接有关的各方关系,使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及其建设活动协调一致,以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监理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写各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及工地各种会议(协调会、例会、碰头会等)纪要。

2)以实现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目标,做好各工程建设合同项目间的进度协调。

3)以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布置为依据,组织协调好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的施工布置,控制协调好各承包人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积极协调工程施工期间与道路保通以及涉及改线工程的其它问题。

4)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在突出保证关键项目施工的同时,协调好施工用水、用电的供应与分配,组织协调好施工材料及永久设备的供应,协调好共用大型施工设备的调配安排与使用。

(17)其它相关工作。

3.4工程质量安全鉴定

1)协助并参与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监理工程项目的完工验收。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完工验收文件和报告,以及竣工图等。

协助发包人编制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和报告。

2)监理人应配合、参与发包人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和文件。

3.5咨询方面

(1)发包人委托和发包人聘请的专家配合工作;

(2)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3.6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3.6.1定期信息文件(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格式)

按期编制监理周报、月报、年报,并上报发包人。

周报在每周周四上报,月报在每月25日前上报。

年报在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年报可与12月份的月报合并上报)。

(1)监理月报、年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

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进度分析,应采取的进度措施。

4)质量控制:

包括质量检测及试验成果汇总、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和改进措施。

5)合同执行情况:

包括合同变更、工程设计施工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6)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清单:

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7)监理工作:

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8)承包人情况:

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a承包人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状况,施工材料、劳动力进场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b承包人施工组织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时间。

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c各工程项目承包人之间有关问题的协调及处理意见。

9)安全和环境保护:

收集安全和环境保护图片及相关资料。

10)进度款支付情况及其分析。

11)工程进展图片。

12)其它需要反映的问题:

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2)工程量台帐报表

工程量台帐报表根据发包人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定期信息文件:

1)工程质量分析专题报告(月、半年、年度)。

2)工程进度分析专题报告(月、半年、年度)。

3)投资分析报告(月、半年、年度)。

4)环保、水保专题报告(月、半年、年度)。

5)工程质量统计报表(月、季、年度)。

6)施工安全专题报告(月、季、年度)。

7)施工安全统计报表(月、季、年度)。

8)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定期信息文件。

3.6.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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