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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脱贫办工作制度

乡镇脱贫办工作制度

篇一:

XXX镇党政办工作制度汇编

0工作制度汇编〇一二年二月二

考勤制度................................................................................1

值班制度................................................................................2

档案管理制度..............................................................................3

印信管理制度..............................................................................4

公文管理制度..............................................................................6

综合信息及宣传报道奖励办法..................................................80

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办公室工作秩序,保证工作人员及时到岗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正常工作日期间,星期天晚上赶到、星期五12点以后离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的则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

二、考勤按日进行,采用签到形式,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每天上午9点以前到办公室签到,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办公室主任。

严禁请人代签。

考勤登记以签到册为准,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无故缺勤1天,扣发补助50元。

三、值班人员在每天签到以前将政府大院及办公室打扫干净,保证办公环境的干净整齐。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事请假1天以上的须先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程序。

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

假条交办公室主任保管,假期完后销假。

请假半天以内报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必须报镇长批准。

五、上班时间至少有一人驻守办公室,不得离岗。

值班人员需负责当天的来电登记、上传下达、信访接待等工作。

如工作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向办公室主任告知去向,以便及时联系,方便工作。

工作人员如擅自离岗,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每发现一次扣发补助50元。

六、对于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无故不完成不执行的,每人次扣发补助200—500元。

七、本制度适用于党政办所有工作人员。

1

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信息灵敏畅通,协助领导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总体要求是准确、严谨、及时、热情。

准确就是要求值班人员听话、说话准确,文字记录准确,信息通达准确。

严谨就是要求值班人员处理各种信息和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多动脑筋,把事情想得周全一些。

及时就是要求值班人员传递、处理信息,办理文电要快,做到随接随办。

热情就是要求值班人员说话和气,待人热情。

二、值班时间是指下班后夜间和节假日。

其主要任务是:

承担各种动态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承担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紧急文书处理等。

三、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详细情况以轮流值班表为准。

对于无故未请假不值班的,按照干部岗位责任制规定扣发补助200元/人/次。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无特殊情况不得找人代班。

值班人员对值班发生的问题、处理结果及遗留事项,要详细记载。

五、如因值班人员不到位到岗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

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档案利用和保密制度,确保党和国家机密及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上级下发文件资料等均应及时分类存档,以便及时查阅利用。

三、档案的开发与提供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凡本单位有关人员查阅档案,需外借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四、未经批准不得抄录、复制所需档案,更不准涂改、划圈、折叠、撕毁和拆散档案材料。

五、档案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严守国家机密,遵守保密守则,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翻阅、谈论档案内容,不携带档案外出,不得随意堆放档案,外借档案及时收回。

六、材料文件的销毁处理须采取机械切碎或撕碎焚烧的方式,以防泄密。

七、对于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重要档案缺失的,每次扣发补助50元。

3

篇二:

铁厂沟镇20XX年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铁厂沟镇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担负镇扶贫开发规划项目的是实施管理领导小组,对扶贫开发规划的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进行管理,负责项目的技术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先制定扶贫帮困工作制度如下: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

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去扶贫点不少于四次,会同村组干部、机关驻村干部一道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对扶贫点情况达到四清:

班子状况清、村组户数清、家庭现状清、贫困原因清。

二、认真分析、理清思路。

镇主要领导与村干部、上级驻村干部,一道认真分析贫困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达到四清:

扶贫政策清、帮扶目标清、致富路子清、帮扶措施清。

三、团结群众、依靠群众。

在摸清底数,理清思路的前提下,团结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带领群众,团结基层干部一道苦干巧干,按照既定的扶贫工作思路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扶贫思路,使其尽快脱贫。

四、加强协调、多办实事。

镇主要领导和派驻干部一道协调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筹措资金、物资进最大努力为扶贫点解决一些长远的问题,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需困难。

五、齐心协力、为民解困。

单位领导班子每人定点帮助一家贫困户,科级以下干部三人帮助一家贫困户,同时要对派驻干部做到工作

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家庭上照顾。

六、深入基层、体察民情。

除了驻村工作人员外,单位所有同志每年轮换去扶贫点一次,,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出主意、想办法、为扶贫帮困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七、县镇结合、互助联动。

在做好农村扶贫帮困工作的同时,按照地区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社区共建工作。

党支部每年深入社区不得少于两次,帮助社区理清工作思路,协调共建单位共同开展工作,为社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铁厂沟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

篇三:

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材料报胡县长及政府办之前加首页,内容包括:

出台此办法的依据,目前项目管理状况等内容。

涞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及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试行)

(讨论稿)

为进一步创新扶贫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河北省扶贫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实施办法(试行)》(冀扶办联?

20XX?

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扶贫项目包括产业

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互助资金、扶贫培训及股份制合作组织等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山区综合开发、新型家庭手工业及乡村农家游等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修路、打井、蓄水池、节水塘坝及灌溉管网等项目。

第二条扶持重点以新一轮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兼顾返贫户和新脱贫户。

第三条资金构成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构成。

第二章项目谋划

第四条谋划依据(原则)各乡镇、贫困村项目谋划要按照中共涞水县委、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的意见》(涞发?

20XX?

8号)文件规定的产业布局和目标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区域扶贫项目。

第六条坚持民主扶贫项目谋划确定,必须征得全体村民的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

第五条谋划重点以成方连片发展扶贫产业,形成长效稳定增收工作机制的股份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为带动的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逐级申报贫困村拟定的扶贫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可行性报告上报所在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收到贫困村立项申请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汇总,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附村级申报材料报县扶贫办。

扶贫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扶贫办负责将乡镇报送的项目录入项目库。

第八条分项申报村集体组织实施的到户项目,参照“附件1”格式申报;股份合作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参照“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的格式申报。

第九条规范申报贫困村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贫困村可行性报告;②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研究确定项目

会议记录复印件;③确定的项目公示照片;④股份合作制的扶贫项目,要有股民选举产生管理和监督组织的会议记录复印件,股份制合作运作章程;⑤扶贫项目附件申请及表格。

第四章项目编制

第十条立项主体以股份合作组织为主体实施的扶贫项目,立项主体为合作组织;以村委会为主体实施的扶贫项目,立项主体为村委会。

第十一条投资评审县扶贫办对录入项目库的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以请示的形式提交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项目投资评审。

扶贫、财政部门以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数据为依据编制项目计划;对依托股份制合作扶贫模式发展产业的村,填写“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县扶贫办、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股份制合作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政府实施配股,确定股权比例。

第十二条制定方案县扶贫办、财政局依据基础设施投资评审依据和贫困村确定的产业项目制定扶贫项目立项方案。

第十三条成立组织成立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明新,副组长:

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府党组成员胡玉祥,成员:

县扶贫办主任丁树才,县财政局长张海利,县纪检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海涛,扶贫办主任科员卢东海,财政局主任科员杨茂生,财政局农财股股长韩晓国,扶贫办项目规划股副股长徐振华。

第十四条组织评审县扶贫、财政局将制定的贫困村扶

贫项目立项方案提交县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评审会议可邀请乡村干部、贫困群众及合作组织等人员列席参加。

第十五条市级审核经县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县扶贫办、财政局制定扶贫项目编制计划,分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进行项目审核。

第五章项目审批

第十六条县政府审批经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形成扶贫项目编制报告提交县政府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市级备案经县政府审批后,县扶贫办、财政局要在5日内将县政府审批通过扶贫项目编制报告报市扶贫办、财政局备案。

同时,县扶贫办将立项和资金安排情况以项目通知单形式函告有关乡镇(附件8)。

第六章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组织培训县扶贫办要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

技部门,做好贫困村、贫困户扶贫项目实施前的科技培训工作,在贫困群众掌握种养技术后方可实施扶贫项目。

培训结束后,扶贫办整理完善培训资料,归档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监督实施贫困村项目实施要主动接受社会

各界监督,并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扶贫项目实施监督小组(附件9),确保阳光操作。

以股份合作制实施的项目,由村两委干部、村扶贫项目实施监督小组、企业、入股贫困户代表、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和监督;以村委

会实施的项目,主要由村两委干部、村扶贫项目监督小组、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十条异地实施贫困村产业项目的调拨优先从县

内调拨。

需县外调拨的,县财政局需提前预拨调拨资金,在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管下进行调拨。

第七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验收申请扶贫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村委会向扶贫办提交扶贫项目验收申请(附件10)。

第二十二条组织验收县扶贫办根据项目性质进行验

收。

一是对产业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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