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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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编号:
)
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委托,就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办公家具采购。
三、采购预算价:
万元。
四、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名称: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注:
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九、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以传真(传真号码:
)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中心有权拒绝传真和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中心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
当确认函大于等于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
整,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上午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路号,联系人:
陆先生,电话:
,邮政编码:
。
、委托代理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号,联系人:
袁女士,电话:
,邮政编码:
。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
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二、样品提供及展示说明:
()样品为全新实物样品;
()样品为详见附件清单中要求,未提供样品、样品不全或样品不符的不得分;
()各投标人的样品不能出现制造厂或投标人的标志、标记,否则投标无效。
各单位的样品由公证人员统一编号登记,评委以编号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
()为了便于专家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质量、工艺、规格、材料环保等技术上及款式上的合理性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实物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及方位,安装到位,按采购人规定摆放,并确保开标日正常展示。
样品放置地点:
财政局新办公区(姜堰区长江西路号,姜堰宾馆西约米)一楼东侧大厅,联系人:
陆先生,联系电话:
。
投标人不得损坏其它投标人的样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封存,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质量及商务等要求
、所有货物(包括零配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
、质保时间为三年,中标人必须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后的维修按成本价酌情收费,中标人在接到维修电话后小时内现场响应,小时内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应免费提供备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确定投标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包括必备的附件)、安装材料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招投标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在设备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等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政策功能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
五、付款方式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项目名称:
办公家具采购
采购数量及单位: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财政部号令执行。
投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交纳。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
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
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价:
万元。
投标文件组成:
资信文件正本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份、副本各份。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为无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
开标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中标结果公告: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于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
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异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保证金退还:
除本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即为投标保证金,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
投标文件有效期:
开标后天。
解释: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第二章、第四章内容除外)由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编制,未经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采购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履约保证金”系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
、“主管预算单位”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特别说明:
、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澄清。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开标一览表(详见第六章格式五)。
、资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法人授权书原件(详见第六章格式二);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承诺函原件(详见第六章格式三);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
、商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投标函(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六);
()年月以来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原件随带备查);
()年月以来不少于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随带备查);
()投标人的项目经历;
()投标人企业简介(详见第六章格式七);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格式八);
()投标货物原厂具体质保条款(详见第六章格式九);
()应急处理方案(详见第六章格式十);
()培训方案(详见第六章格式十一);
()项目组织和实施方案(详见第六章格式十二);
()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及相关证书,表中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必须在其单位缴纳社保资金名单中(详见第六章格式十三);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资料(如有);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
、技术部分:
()投标货物清单(详见第六章格式十四);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十五);
()品牌厂商提供货物介绍彩页或网站公开的货物技术信息介绍等资料;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资料(如有);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或文件。
注:
①以上投标文件资料提供不全、复印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效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②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须如实具体详尽地注明偏离情况及说明,且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不得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货物及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检测、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账号:
、除本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或装订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除开标一览表外,投标人应按资信文件正本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份、副本各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造成无法辨别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采购项目如有多个分包且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分包时,除资信文件可多个分包共用,其他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须按分包分别装订。
不按分包分开装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应独立装订成册后装在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密封袋上应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第六章格式一)。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资格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效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能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评判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修正的除外);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质保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的;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投标货物必备条款有负偏离的。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将投标文件、评审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查处:
()未如实提供货物质量、性能等方面的缺陷或停产淘汰、债权债务、违法记录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开标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
参加开标会的人员,须随身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开标时,需在现场当众展示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和开标一览表等主要文件。
五、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其他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审查其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数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完成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