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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篇一: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湘政发〔20XX〕32号)、《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新增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及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县的通知》(湘农改办[20XX]1号)精神,20XX年我县列为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成立了高规格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五个工作机构。

在认真学习改革政策,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及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实施方案。

通过深入宣传发动和积极组织实施,整个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县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从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出发,科学界定乡镇职能,按照条块结合、合理有效的原则对乡镇责权加以规范,确保管理到位和责任落实,形成县乡两级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机构。

通过重新划分、合理撤并等措施,乡镇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调整为3个,即党政人大政协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乡镇事业站所由原来16个精减合并为6个(即计生服务所、农村经营管理统计站、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体育卫生站、环保和城镇建设管理办)。

  

  二是重新核定编制。

改革前乡镇机构人员有1723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有850人,差额拨款人员有334人,自收自支人员有46人,超编人员493人。

改革后乡镇机构人员减为1336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有1230人,全部核定为全额拨款,目前仍超编人员有106人。

三是积极稳妥分流富余人员。

这次改革应分流乡镇机构人员493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 113人,差额拨款人员334人,自收自支人员有46人。

到目前为止已分流乡镇机构人员387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47人,差额拨款人员230人,自收自支人员46人,要求清退超编人员64人。

在分流人员的安置上,我县采取了如下主要办法:

对于与机关事业单位完全脱钩的分流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项目为买断工龄费、医疗费、住房补助、安家费、预提养老保险等。

补偿标准为人平约6万元,此项合计384万元。

对停薪留职、到企业任职、下村任职、待岗、离岗休息人员,采取缴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发放生活费、发放工资、发放基本工资等形式进行,合计补助金额420万元。

分流从事经营、经办经济实体的,在税收、办证等方面给予优惠。

分流人员自谋职业的,纳入再就业的范围,统筹安排,并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四是精减领导职数。

乡镇领导职数的配备,按二类乡镇不超过9名,三类乡镇不超过7名,并实行党政领导班子交叉任职。

乡镇领导由原有的219人精减到现有179人。

此外,对309个行政村的村主干也进行了精减,由原有的1656人精减到1127人,减少529人,精减率为%。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一是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筹规划、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共调整撤并农村中学2所,调整撤并120所农村小学,逐步实现了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

二是全面推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教师聘任制。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成了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定岗分流工作。

通过竟聘上岗、脱产进修、停薪留职、病退、待岗、缓聘等形式,共精简分流中小学教师358人。

三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和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两补”工作。

20XX年减免农村中小学学杂费1039万元,减免教课书费226万元、作业本费159万元,补贴寄宿生费109万元、特困生费39万元,合计1572万元。

  

  (三)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深化县乡分税制南政体制改革。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收支范围,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加大对乡镇财政的支持力度。

在20XX年第三轮乡镇财政体制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每年增加乡镇可用财力427万元,从而增强了乡镇财力保障水平,调动了乡镇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改革。

在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对全县23个乡镇全面实行了以“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乡财县管改革。

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解决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了乡财县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是全面推进村账乡代管工作。

在加大县财政对村级的资金投入,增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力度的同时,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全县309个村全部实行了以“一建立、二取消、三监督,四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账乡代管改革,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确保了村级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四是完善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

在继续做好上年补贴项目发放的基础上,20XX年又将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离退休村主干生活补贴等新增补贴项目纳入了“一卡通”的发放范围。

当年通过信息化“一卡通”发放的补贴达36项,资金3744万元,获全省133个县(市区)乡镇财税信息化建设和农补贴发放工作验收评比第一名。

  

  (四)积极化解乡村债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在农村综合改革中,我们积极组织力量对乡村两级历年债权债务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锁定债务数额,分清债务责任,根据债务形成的原因,将债务偿还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通过清理核实,到20XX年底止,我县乡、村债务总额万元,其中:

乡镇债务10350万元,村级债务万元。

由于我县积极实施了乡财县管和村账乡管改革,从源头上遏制了新增债务,20XX年和20XX年我县乡村没有新增债务。

在乡村债务的化解方面,20XX年化解乡村债务万元,其中乡镇债务万元,村级债务万元;20XX年化解乡村债务150万元,其中乡镇债务万元,村级债务万元。

对今后乡村债务的化解工作,我县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计划采取清收债权减债、核销划转债务、盘活资产资源、调息降息减债、安排资金还债等多种措施,在上级支持和本地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债务,用20年左右的时间化解其他方面的债务。

  

  (五)深化国有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场农工负担。

  

  我县根据《湖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40号)和《郴州市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积极认真地组织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

通过几个月努力,我县已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将23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兑现到位,整个农场税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免除了农工承担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7万元,其中园艺场万元,农科所万元。

二是免除了农场负担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费用68万,其中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万元,乡村道路建设万元,大坪林场九龙村的办公经费万元,林业派出所经费万元。

三是重点解决了农林场所员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共安排万元用于农林场站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和偿还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欠费。

四是支持农场事业发展资金万元,其中:

大坪林场九龙森林公园发展资金30万元,其他公益事业万元。

五是落实了农工责任田和承包费。

按照上级要求,参照周边农民承包面积的情况,税改后,农科所农工责任田保持每人亩,不收取承包费;园艺场每人4亩,免除按旱土计算的每亩80元承包费。

农科所经营田租赁费降至每亩76元,园艺场经营田租赁费按核减旱土租赁费每亩50元确定。

六是将上级安排给国有农场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到位,各农场也将应退给农工的20XX年资金全部退补到位,没有截留、挪用现象。

在退补过程中,都坚持做到了公正、公开,将到户数据进行了张榜公示。

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快速到户,对农场清退到户的转移支付资金还纳入了信息化“一卡通”统一发放。

  

  二、下段工作重点

  

  20XX年我县农村综合改革虽然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改革涉及到上层建筑和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部分主管单位和乡镇的思想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加上省市对改革的指导和督促也不到位,故工作进展比较缓慢,改革仍任重道远。

20XX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完善配套工作。

要抓好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每一分钱资金都按政策落实到位。

抓好农场各项配套改革,清理农场对农工的其他收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和内部管理改革,精简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转换经营机制。

健全农工负担监管机制,建立农工负担监督卡制度。

积极化解农场办社会和公益事业建设债务。

通过落实以上配套措施,确保农工负担不反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要制定我县“化解乡村债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硬化措施,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等措施,规范乡村债权债务管理。

通过清收债权减债、核销划转债务、调息降息减债、盘活资产资源减债等手段,逐步消化历史债务。

要根据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农改[20XX]4号)精神,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清理“普九”债务,澄清债务底子,积极主动汇报,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有效化解我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三)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村财务管理方式改革。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确保“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管”改革的正常运行。

  

  (四)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督促乡镇做好精减机构、控制编制、分流人员、转变职能等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取得实效。

  

  (五)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

继续落实好“两免两补”政策。

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精减富余人员,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水平。

  篇二: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我们按照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及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业务培训与竞赛,建立“以钱养事”工作机制,严格考核结帐。

同时,强化监管职能,严格按政策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育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一、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结帐

  去年年初,我们在与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确认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基础上,与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签订了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和奖惩结帐办法。

半年和年终,组织专班人员对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考核结果显示:

全年二次情环情监测307293人次,孕性环情监测率分别为%、%;全年共放置宫内节育器5990例,取出宫内节育器615例,施行人流手术53例;全年开展优生咨询64598人,开展优生四项检测7472人次;全年随访74486人次,向广大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活动70余次;使用避孕药具8774人,占应使用9140人的96%,随访率达98%。

今年年初,我们对27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及其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了结帐。

皂市镇、岳口镇2个计生服务中心获一等奖,各奖现金3000元;多宝镇、渔薪镇、拖市镇3个计生服务中心获得二等奖,各奖现金20XX元;汪场镇、杨林办事处、麻洋镇、干一镇、九真镇5个计生服务中心获得三等奖,各奖现金1000元。

同时,我们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从“以钱养事”经费中每人拿出5000元,根据考核的实绩,对83名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结帐,其中获得优秀等奖42人,合格等次41人。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去年以来,我们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采取以会代训、专业培训、派出进修培训和技能操作竞赛等形式,大力开展了业务培训。

全市召开乡镇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4次;组织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业务培训3次,参加人员260人;开展服务人员技能操作竞赛1次,参加竞赛人员78人;派出进修21人。

同时,我们印发了《全市人口计生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人口计生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通过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窗口行业的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了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为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监管职能,杜绝违规收费

  人口计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而人口计生部门的收费是农村工作中一个最敏感的问题,也是广大育龄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强化监管。

一是建立“三项公开”制度和工作规范。

“三项公开”,即:

全市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

我们以文件形式及时转发了《湖北省人口计生系统“三项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三项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与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收费标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

每年年初以市人口计生委的文件专门印发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具体标准。

三是加强监管和督查。

我们将办证收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线和人口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结帐,平时工作督查也把此项工作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

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信访举报案件和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督办和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部门的行政行为,杜绝了违规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一年来,我们人口计生部门在农村综合改革的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有的地方服务功能不全、服务质量不优、服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

我们决心,借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考核的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篇三: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有力指导下,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紧紧围绕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以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为目标,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着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后续工作;扎实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等工作。

通过各级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三项”改革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

按照“分类管理”和“提高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机构。

全力改革整合公益事业站所,强化服务功能。

严格划分经营性事业单位,引导经营性事业单位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

乡镇改革后我市设156个乡镇、乡镇行政机构541个、乡镇行政编制5345名、乡镇事业机构560个、乡镇事业编制5050名,机构、编制均得到了精简。

同时,乡镇人员只减不增,全市乡镇行政编制总额5435名,实有4560人,尚节编875名。

  

  二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

通过建立健全教职工工资发放、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助贫困生就学、化解“普九”债务等“五项工资机制”,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运转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农村基本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

  

  三是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全面建立了“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的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保护和调动乡村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基本保证了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

加快县乡村级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指导和督促县级财政逐步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能力。

进一步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落实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

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按照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积极探索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

全市160个乡镇、2123个行政村,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有3313个,通过农民筹资筹劳及各级财政安排等方式累计筹措资金万元。

其中:

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17366万元,县区财政配套奖补资金万元,整合其他支农资金1783万元,社会捐赠万元,村集体投入377万元,村民筹资万元、筹劳万个工日(其中以资代劳万元)。

截止目前,全市已完工项目3313个,完工率100%;项目惠及2068个行政村,覆盖面达97%;筹资人口万人,参与面达89%;受益人口577万人,受益面达95%。

  

  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将之纳入33项民生工程。

年初,我办召开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业务培训会,会上对各县区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明确提出具体工作目标:

项目申报审批、县级配套资金均要在4月底完成;各县区乡镇参与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面要达100%,行政村财政奖补实施面要达80%以上,参与财政奖补项目的农民群众占农业人口总数比例要达80%以上;财政奖补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率在11月底要达到三个100%。

会后,我办及时下发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办法》(民生办[20XX]17号)、《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考核办法》(六综改办[20XX]11号)、《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实施办法》(财农改办[20XX]335号)、《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信息和报表制度》(六综改办[20XX]6号)等相关制度办法。

加大工作调度,加强督查指导。

今年以来,我办先后在8月份、10月份先后牵头2次,组织抽调人员,分若干个组对五县二区、近五十个乡镇、120余个村组进行检查,深入一线现场进行工作调度指导。

各县区综改办也分乡镇,深入项目实施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211年12月上旬,牵头组织对各县区进行年终考评,考评前2名县区将获得市政府民生工程单项先进奖。

同时,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群众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

  

  三、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我市深入推行了以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

市、县区均成立领导组织,纷纷召开工作布置会,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各项配套办法。

乡镇依托政务中心和农经站成立了“三资”代理中心,并由各级纪委牵头,财政和农委主抓,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全市所有乡镇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156个乡镇百分之百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实行电算化管理;2081个村(居)百分之百完成了“三资”清理、实行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6323人。

目前,我市“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农村集体资产利用率、资源增值率明显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气象。

5月份,根据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督查通知要求,我办组织人员对寿县、开发区两县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了一次重点督查,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

10月份,配合市纪委顺利通过省验收组对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积极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检查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1号)要求,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安排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确保20XX年如期实现中央提出的3年内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目标。

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村级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服务功能和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

我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六综改办[20XX]10号的通知,并于6月下旬,由我办牵头,市财政局组成人员,深入金安、金寨、霍邱等县区,6个乡镇、12个村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人员深入基层,查阅了乡镇财政所、农经站有关账簿和资料,召开县乡村人员座谈会,实地了解村级20XX年、20XX年、20XX年收支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县级村级运转经费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制度建立情况。

各级通过加大撤村并村力度,推行村级干部交叉任职制,大幅度精减村组干部职数;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管理模式,成立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高村级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了村级组织职能转变,推进了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了“减人、减事、减支、增效”的改革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扎实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整改“回头看”工作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制定方案,筹措资金,精心实施。

各地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债务化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为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成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不反弹,根据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整改“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化债办[20XX]1号)文件精神,1月份,我办在全市范围内认真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整改“回头看”,严格执行省化债办提出的五项整改内容和要求,纠错纠偏,查缺补漏,解决好化债遗留问题。

同时,加强化债工作督导,落实化债政策,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防控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有力有效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严格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始终坚持把农民负担监管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绷紧减负惠农、保稳定、促发展这根弦,时刻保持减负工作高压态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涉农负担监管,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的要求,我办于9月20-21日对霍邱、叶集等县区20XX年涉农负担监管工作开展大检查。

重点检查霍邱县长集镇、岔路镇、新店乡,叶集区三元乡,及4乡镇许岗、岔路、塘店、老桥等8个行政村,实地走访了60余农户,抽查了计生、公安、民政、农经等8个涉农收费单位和6所农村中小学校。

检查组所到村、组、农户反映,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规范,没有出现代领、代发、抵扣行为,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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