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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定额下册

2012年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

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并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

按技术工种分为三类:

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费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八、基价中材料费的说明和规定: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

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耗以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2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包括了由材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

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0.875%,

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1.68%,施工单位留0.42%o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

材料单价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

为准,材料数量按实际领用量确定。

7.基价中已综合了搭拆3.3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材料,3.3m以外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脚手架措施费有关子目执行。

8.周转材料费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9.基价中部分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括号,并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前,表示该材料未计价,基价未包括其价值,计价时应以括号中的

消耗量乘以其价格,同时计算其采购保管费,分别计人本基价的材料费和总价中;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后,表示基价的总价和材料费中已经包括了该

材料的价值,括号内的材料不再计价。

10.材料消耗量带有“×”号的,“×”号前为材料消耗量,“×”号后为该材料的单价。

数字后带“()"的,“()”内为规格型号。

九、本基价中机械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天津市施工机械台班参考基价》确定。

十、本基价除注明者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考虑,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因施工降效所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第九章超高工程

附加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施工用水、电已包括在本基价材料费和机械费中,不另计算。

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和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

量,按相应单价计算后退还建设单位。

十二、本基价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基价材料、机械和构件的规格,用数值表示而未说明单位的,其计量单位为毫米;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凡未说明计量单位的,按长度计算的以

米为计量单位,以面积计算的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体积计算的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按质量计算的以吨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金属门,其他门,金属窗,门窗附属配件等5节;共240条基价子目。

二、凡由现场以外的加工厂制作的门窗应另增加场外运费,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兼安装项目,指施工企业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并安装。

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消耗量,按101.66mm×44.5mm、厚1.5mm方管确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确定,推拉窗按90系列确定。

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基价规定规格不符合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率计算型材消耗量。

五、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和冷藏门项目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六、塑钢门窗安装项目是按单玻考虑的,如实际采用双玻者,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1.15系数。

七、本章中凡包括玻璃安装的项目,基价中的玻璃品种及厚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八、本章中窗帘盒展开宽度为430mm,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九、本章项目中凡综合刷油者,除已注明者外,均为底油一遍,调和漆二遍。

如设计做法与基价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木种分类见下表:

 

木    种    类   别

木    种    名    称

一     类

红木、杉木

二     类

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     类

榆木、柏木、樟木、苦栋木、梓木、黄菠萝、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松、马尾松、槐木、椿木、楠木、美国松

四    类

柞木、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十一、基价中的木料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要求刨光时,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两面刨光加5mm。

十二、本章项目中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

木门窗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3;木门窗安装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16;其他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35。

十三、细木工程的木材烘干费(包括烘干损耗在内),已综合考虑在木料单价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

1.实木门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外围面积计算。

装饰门扇安装按设计图

示数量以扇计算。

2.木门扇皮制隔声面层和装饰板隔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面积计算。

3.木质防火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二、金属门

1.铝合金门、塑钢门、断桥隔热铝合金门、彩板组角钢门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面积计算。

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

带卷筒罩的按其展开面积计算,并入门的面积内。

电动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小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扇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3.钢质防火门、厂库房钢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4.防火卷帘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地)面算至端板顶点高度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

5.防盗装饰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6.全板钢门、半截百叶钢门、全百叶钢门、密闭钢门、铁栅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7.钢射线防护门、棋子门、钢管铁丝网门、普通钢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其他门

1.电子感应自动门、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

2.不锈钢包门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冷藏门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4.冷藏门门樘框架及筒子板以筒子板面积计算。

5.保温隔声门、变电室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四、金属窗

1.除钢百叶窗、成品钢窗、防盗窗按框外围面积计算外,其余金属窗均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木材面包镀锌钢板按下表中展开系数以展开面积计算。

项目名称

展开系数

计算基数

门窗框

0.311

延长米

门窗扇

单面

1.440

框外围面积

双面

2.190

框外围面积

 

五、门窗附属配件

1.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门窗贴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门窗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窗帘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6.窗帘轨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等4节;共286条基价子目。

二、本基价中刷涂、刷油系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系采用机械操作,如采用操作方法不同时均按基价子目执行。

三、油漆工、料中已综合浅、中、深等各种颜色在内,不论采用何种颜色均按本基价执行。

四、本基价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

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五、基价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基价含量乘以系数0.49。

六、喷塑(一塑三油):

底油、装饰漆、面漆,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

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外。

2.中压花:

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0cm2以外1.2cm2以内。

3.喷中点、幼点:

喷点面积在1.0cm2以内。

七、本章基价子目中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油漆

1.木材面油漆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2.木材面油漆、烫硬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工程量内。

3.基价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4.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按本章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执行。

5.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0计算,按本章木地板相应子目执行。

二、金属面油漆

金属构件油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构件质量计算。

三、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1.木材面油漆

执行单层木门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

2.00

单层全玻门

0.83

木百叶门

1.25

 

 

执行单层木窗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再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1.36

双层框扇(单裁口)木窗

2.00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2.60

组合窗

0.83

双层组合窗

1.13

木百叶窗

1.50

 

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1.00

 

封檐板、顺水板

1.74

 

木扶手(带托板)

2.60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挂衣板、黑板框、

宽度在100mm以外

0.52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窗帘盒

2.04

单独木线条

宽度在100mm以内

0.35

 

 

执行其他木材面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1.00

 

 

木间壁、木隔断

 

1.90

 

 

按设计图示尺寸

 

木护墙、木墙裙

 

1.00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1.65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1.82

 

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1.07

 

衣柜、壁柜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

木方格吊顶天棚

 

1.20

 

以面积计算

 

 

零星木装修

1.10

 

 

吸声板墙面、天棚面

 

0.87

 

梁柱饰面

 

1.00

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暖气罩

1.28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1.00

按展开面积计算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1.15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1.00

按展开面积计算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1.82

按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第六章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招牌、灯箱,美术字安装,压条、装饰线,暖气罩,镜面玻璃,旗杆,其他等7节;共132条基价子目。

二、当主材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四、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墙面上者;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者;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者;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者。

3.招牌的灯饰均未包括在基价内。

4.招牌面层执行天棚面层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0.80,管理费乘以系数0.80,其他不变。

五、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安装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安装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基价。

六、压条、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基价均以成品安装为准,如采用现场制作,每lOm增加0.25工日,管理费增加1.72元,其他不变。

2.石材装饰线条基价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3.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孑L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4.装饰线条基价以墙面上安装直线条为准,如墙面上安装圆弧线条或天棚安装直线形、圆弧形线条或安装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4,管理费乘以系数1.34,其他不变。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60,管理费乘以系数1.6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20,管理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80,管理费乘以系数1.8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七、挂板式暖气罩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者;平墙式是指凹人墙内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者;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基价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1.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型的凹凸造型部分不增加面积。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按边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体积计算。

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均另行计算。

(4)广告牌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灯箱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层的展开面积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划分,分别以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

压条、装饰线条均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四、暖气罩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一耄面玻璃

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塑料镜箱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旗杆

1.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2.旗杆基础

(1)人工挖地槽按体积计算:

地槽长度按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面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算。

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地槽的放坡坡度及起始深度按下表规定执行。

 

放坡系数表

 

土    质

起  始  深  度

(m)

人    工    挖    土

一般土

1.40

1:

0.43

砂砾坚土

2.00

1:

0.25

 

(3)挖地槽时应留出下步施工工序必需的工作面,工作面的宽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宽度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参照下表数据计算: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每  边  增  加  工  作  面

(cm)

毛  石  砌  筑

15

混凝土基础或基础垫层需要支模板时

30

 

(4)挖地槽原土回填的工程量,可按地槽挖土工程量乘以系数0.6计算。

(5)现浇混凝土零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砌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其他

1.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第七章脚手架措施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装饰装修脚手架1节,共26条基价子目。

二、脚手架措施费是指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正常操作所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费用。

三、各项脚手架基价中均未包括脚手架的基础加固,如需加固时,加固费按实计算。

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金属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四、清水外檐墙的挑檐、腰线等装饰线抹灰所需的脚手架,如无外脚手架可利用时,应按装饰线长度计算,执行挑脚手架基价。

五、室内净高超过3.3m的内墙抹灰,所需的脚手架,按本章单排外脚手架子目执行;天棚抹灰按本章满堂脚手架子目执行。

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抹灰不再计算单排外脚手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六、独立砖石柱的装饰装修用脚手架,按单排外脚手架基价执行。

七、如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为同一施工企业施工,脚手架及安全网措施费应分别计取,装饰装修外脚手架及安全网人工费乘以系数0.20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外墙的外边线长乘以墙高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子目高度范围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基价中所指的高度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二、内墙面粉饰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三、吊篮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四、满堂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室内主墙间净面积计算。

其高度以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斜形天棚按平均高度计算)为准。

凡天棚高度在3.3-5m之间者,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超过5m时,再计算增加层,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尾数超过0.6m时,可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五、活动脚手架和悬空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间壁墙、烟囱所占的面积。

六、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层数以累计总长度计算。

七、水平防护架,按建筑物临街长度另加lOm,乘以搭设宽度,以面积计算。

八、垂直防护架,按建筑物临街长度乘以建筑物檐高,以面积计算。

九、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独立砖石柱装饰装修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截面的周长另加3.6m,再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

 

第八章垂直运输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多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等2节;共23条基价子目。

二、垂直运输费是指工程施工时为完成工作人员和材料的垂直运输以及施工部位的工作人员与地面联系所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

三、建筑物垂直运输

1.垂直运输高度:

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地面的高度。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

2.檐口高度3.3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3.带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3m,则地下层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4.再次装饰装修利用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其费用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装修楼层(包括该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的垂直运输费,区别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基价中人工工日分别计算。

二、地下部分垂直运输费计取:

当地上有建筑物,且其地下层数超过二层或层高超过3.3m时,根据地上建筑物檐高,按相应垂直运输高度在20m以内基价乘以系数0.5计算。

当地上无建筑物时,按多层建筑物檐高20m以内基价乘以系数0.5计算。

 

第九章超高工程附加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层建筑物超高工程附加费和多层建筑物超高工程附加费。

二、超高工程附加费是指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施工时,由于人工、机械降效所增加的费用。

三、多跨建筑物檐高不同者,应分别计算,前后檐高度不同时,以较高的檐高为准。

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楼层(包括该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的超高工程附加费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按檐口高度),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下表降效系数分别计算。

 

超高工程附加费系数表

 

项    目

降    效    系    数

单  层  建  筑  物

建  筑  物  檐  高

(m以内)

30

3.12%

40

4.68%

50

6.80%

多  层  建  筑  物

垂直运输高度

(m)

20~40

9.35%

40~60

15.30%

60~80

21.25%

80~100

28.05%

100~120

34.85%

 

第十章成品保护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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