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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管理客运管理8项制度项制度管理制度目录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2012年5月11日1、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2、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3、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4、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5、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6、车辆维护制度7、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8、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10、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11、应急救援制度12、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13、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1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6、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17、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18、客运车辆管理制度19、司乘人员管理制度20、安全例会制度21、司乘人员文明服务及客运车辆车容车貌卫生制度22、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3、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24、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25、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26、派车单制度2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8、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汇编1、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第一条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新入职的客运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理论和实际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不合格者,予以补考,仍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二条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2、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3、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等。

第三条合格标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驾驶车辆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通过理论考试。

第四条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学习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五条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第一条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条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奖励,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驾驶员必须按时到交警部门进行审验,公司对其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进行考核,对不达标的驾驶员公司将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再培训,对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将对其清退。

第四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3、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指示,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方法:

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试卷考核。

同时,听取平常在安全活动中学习、交流总结的安全行车经验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力防范措施,研究可行性。

第三条考核时间为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不能参加者需请假,并记录在册,公司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再培训。

第四条如客运驾驶人出现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不合格的公司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第五条按以上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和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则予以清退。

第六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4、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驾驶人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风险,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作为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档案是企业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人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为每位驾驶人建立公司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1、应聘简历及面试评价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复印件;3、入职登记表;4、体检表;5、劳动合同;6、岗位变动记录;7、奖惩记录;8、保险缴纳记录;9、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第四条安全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驾驶人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人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并登记档案存放登记表,建立员工档案目录,以便查询。

第六条?

辞职、辞退驾驶人的档案从原部门提出,单独保管。

第七条档案查询权限:

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第八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5、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第一条公司安检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第二条如发现驾驶人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时及时报告公司处理,暂时不予发车,待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放行并告诫驾驶人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第三条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

第四条在山区、人流密集地等比较危险的路段行车,公司每天需派安检员及时提醒,小心驾驶,安全第一,宁慢十分,不抢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第五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6、车辆维护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预防道路交通机械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客运车辆日趟检是在驾驶员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加强性监督措施,驾驶员应当按规定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日常维护的前提下,主动配合日趟检人员做好日趟检工作。

三、本公司委托安检部门(由当日安检员)对公司所属车辆实施日趟检。

四、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日趟检:

1、每趟(指往返,下同)营运时间(按旅游车或包车的协议约定,下同)小于或等于24小时,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以下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

2、每趟营运时间大于24小时的,实行每趟检查一次(以下简称“趟检”)。

五、客运车辆日趟检项目和技术要求

(一)转向部分1、转向装置各部件连接完好,紧固螺栓、螺母及开口销齐全有效,无漏油现象,转向轮不允许有与其他部件干涉的迹象。

2、转向节及臂、横直拉杆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各球销无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擅自拼焊。

(二)制动部分1、气压制动阀、制动气室工作正常、无漏气,制动臂及凸轮轴转动灵活。

2、液压制动总泵、分泵无漏油,真空增压(助力)器装置牢靠,支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

3、储气筒或真空罐无漏气,支架固定牢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制动管路连接良好、固定牢靠,无漏气或漏油;制动软管无老化、开裂和被压扁现象,不得与其他部件碰擦。

4、各操纵连接部件工作可靠,锁销齐全、完好、牢靠。

5、驻车制动装置齐全有效。

(三)传动部分传动轴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花键套、中间轴承和万向节无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完好,螺栓齐全、紧固可靠。

(四)车架、悬架和车桥部分1、车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铆钉或螺栓无松动。

2、钢板弹簧不得有断片、明显移位和裂纹现象,弹簧销与衬套配合无松旷,钢板弹簧支架、吊耳无松动、明显变形和裂纹,U型螺栓安装方向正确、紧固可靠、无拼焊;钢板弹簧卡箍齐全有效,其紧固螺母应靠近轮胎方向;气囊装置或螺旋弹簧牢靠、无损伤。

3、减振器齐全有效、无漏油。

4、悬架及与车桥之间的各种杆件无明显变形,各接头和衬套无松旷或移位。

5、前、后桥不得有明显变形、裂纹和移位。

(五)车轮部分1、轮胎胎冠花纹不得有严重磨损,磨损程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帘布层,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毫米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2、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当相同,轮胎气压正常,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轮辋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轮胎螺栓和半轴螺栓齐全紧固。

(六)电气部分1、前照灯、前后位(置)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齐全有效。

2、刮水器工作正常,电气导线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导线金属体无裸露。

(七)其它部分1、发动机排气管与相关部件连接牢靠,无漏气现象。

2、油箱支架安装可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油箱及管路无漏油。

六、每日趟检人员依据日趟检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程序对本公司车辆进行日趟检,并出具相关凭证。

(一)日趟检合格的客运车辆由该车日趟检人员在“客运车辆日趟检动态情况表”(采用A4规格纸)检查结果栏中填写“合格”,签注日趟检员姓名和日趟检时间(采用24小时制填写,下同)后,出具“客车安全例检(日趟检)合格通知单”(采用32K规格纸,一式三联,第一联日趟检室留存,第二联送检人员随车携带,第三联调度或检查员留存),并在右下方加盖“日趟检合格章”和“日趟检合格时间章”,“日趟检合格时间章”应当签盖在“日趟检合格章”的正下方。

“日趟检合格时间章”应当采用可调式“日期转轮印”签盖,日趟检时间应当准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上午或下午某时,上午是指每日凌晨0时至中午12时,下午是指中午12时以后至午夜12时以前。

(二)日趟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日趟检人员应当在“客运车辆日趟检动态情况表”相应栏上做好记录,写明不合格项目名称及状况,签注日趟检员姓名和日趟检时间。

日趟检室还应出具“客运车辆日趟检项目维修单”(以下简称“日趟检维修单”,采用32K规格纸,一式三联,第一联日趟检室留存,第二联随车维修竣工合格后交返日趟检室贴回原位置存档,第三联维修单位留存)。

(三)日趟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日趟检维修单”第二联和第三联,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由维修质量检验员或承修人(该承修人仅限于轮胎动平衡及修补的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在“日趟检维修单”的维修结果栏中签注合格意见、姓名和竣工时间后,加盖承修单位章,“日趟检维修单”第二联由驾驶员交返原日趟检室,第三联由维修单位留存。

(四)客运车辆维修合格出厂后,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日趟检维修单”第二联到原日趟检室进行复检,日趟检人员对初检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后,在“日趟检维修单”和“客运车辆日趟检动态情况表”复检栏中做好记录。

七、公司调度部门凭签盖“日趟检合格章”和“日趟检合格时间章”的“客车安全例检(日趟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派车。

未经日趟检或日趟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日趟检室不得在“客车安全例检(日趟检)合格通知单”上签盖“日趟检合格章”和“日趟检合格时间章”,公司调度部门不予派车,驾驶员不得驾驶上述车辆运送旅客。

7、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一、营运车辆运行与否,关系到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危,责任重大。

因此,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为了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公司要设专职的安全技术员。

安全技术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成立安全行车小组,设兼职安全员,协助专职人员开展工作。

三、安检员应经常深入运输现场抓安全工作,遇有雨、雪天、险路、险情要上现场检查指导,与司乘人员共同排除困难。

公司应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加强对车辆的检查,每月至少应进行两次联合安全大检查。

检查的内容为:

司机的驾驶技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制度、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同时应做好书面记录。

四、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保护行车安全,安全技术员应在车辆出车前,按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

对不符合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准出车。

在做好出车前检查的同时,应做书面记录。

五、营运车辆每年在营运证年审到期前15天,由公司准备各种年审需要的材料,及时交给运管部门审验,不能超期。

二级维护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安全上路,不开带病车。

8、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提高道路运输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运输安全生产,规范道路运输卫星定位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卫星定位安全监控系统包括道路运输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设备及监控管理系统软件。

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是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能够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车载设备。

第三条公司设有专门的监控人员,建立和完善监控工作制度、信息发送制度、监控记录处理制度、车台维护报送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规范监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监控平台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监控平台发送信息应做到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发送黄色、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违反国家法规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安全监控平台职责:

(一)实时监控本公司运行车辆,有超长线路客运的企业必须保证全天候24小时监控,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及时报企业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二)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设定本公司运营车辆的限制速度、休息停留点等;(三)指导和督促本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有安装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对驾驶员人为破坏和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现象要及时报告企业相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四)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和报修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至少每月检查一次,认真做好故障情况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六条驾驶员的职责是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接受企业监控平台的管理,发现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公司。

第七条营运车辆所有者及其驾驶员应按照有关说明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设备,不得私自取出其中SIM卡。

第八条?

营运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载设备是否良好进行检查,以保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系统正常运行。

第九条?

营运车辆出车前应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车辆与驾驶员确认信息,确保监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车时的真实情况。

在车辆未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驾驶员应逐条阅读车载系统中的未读信息,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指令和提示。

第十条?

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或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系统,不得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报警信息。

第十一条?

营运车辆驾驶员收到车载系统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为保证安全,只能在车辆停止时操作使用车载设备阅读相关信息或接听、拨打车载电话。

在车辆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拨打车载电话或操作液晶屏。

第十三条?

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监控管理中心发送信息进行报告,监控管理中心应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

第十四条?

本制度在制定之日起实施。

9、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驾驶员行车档案以及行车事故档案。

第三条驾驶员行车档案主要包括:

1、驾驶员信息登记表;2、上岗合同;3、违章、违纪、肇事记录及处理结论;4、安全公里考核记录及裁减审批表;5、奖惩记录及其他行车安全材料等。

第四条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部门驾驶员行车档案为一人一档,事故档案为一般事故以上一事一档,重、特大行车事故档案应由企业行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整理、保存。

第五条行车事故档案主要包括:

1、肇事报告单;2、肇事现场示意图及现场照片;3、当事人提供的肇事经过与检查材料;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重新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处罚裁决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刑事判决书、企业处理决定等。

第六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10、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倒查范围

(一)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安全生产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车辆在辖区外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第三条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是否能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七)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八)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能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九)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第四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11、应急救援制度一、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机构成员:

组长:

杨林才,安全员:

冯文利、赵志成、张一经、闫彩红、刘立红、孙淑轻。

配备应急专门车辆,车号:

冀EF212、公司三部运营车辆。

2、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规定时间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求助,立即赶赴现场。

3、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

4、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6、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整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的应急处置预案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

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

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

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旅客运输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总经理亲自带队前往。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12、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一、公司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以国家、河北省以及邢台市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指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原则,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关注焦点。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即:

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三、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课程,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

四、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驾驶员:

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道路旅客运输常识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

其它从业人员:

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等为主。

五、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六、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应形象生动,内容应丰富多彩,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运管、交警、刑警和其它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等。

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

七、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义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八、对因故未能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总结,并对下一个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13、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第一条根据交通部文件精神,为了保障旅客在旅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旅客一定要在汽车客运站内购票、乘车,不要在高速路上、客运站外上下客车,拒绝乘坐超员客车或“黑车”。

第三条旅客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乘车,不要在客车上吸烟第四条上车后请系好安全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或未停稳时不要离开您的座位。

第五条不要将个人物品堵塞安全通道,您可以将行李物品放置在车内行李架上或行李舱内,贵重物品请随身妥善保管好。

第六条旅客上车后一定要了解车辆安全出口和安全锤的具体位置,如果发生突发情况,清您听从司乘人员指挥,在自救的同时配合司乘人员使用灭火器或安全锤,有序地离开危险地带。

第七条请旅客监督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晚22时至凌晨6时途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等行为。

第八条每辆客车的醒目位置须贴有有一张旅客安全告知卡,包含内容:

本次客车经营者(企业名称)、车号、运行至(客运班线或运行区域名称),途径停靠站点、司乘人员姓名。

第九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1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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