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教育材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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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教育材料汇编
新生入学教育
规程及材料
走
马
驿
中
学
2012年9月1日
(1)------------------13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安排
(2)走马驿中学办学宗旨、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3)--------------------------“一日八评”细则
(4)----------------走马驿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
(5)----------------走马驿中学学生上学一日常规
(6)--------------------------学生课堂纪律规范
(7)----------------------------学生请销假制度
(8)---------------关于治理学生携带手机的规定
(9)-------------------------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0)--------------------------------学生日常行为“十不准”
13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长:
于永青
副组长:
岳永东、吴成钢、周成刚
成员:
马建飞、郭富强、苑军委、贾二平及各班班主任
入学学习内容
1、军训内容:
队形队列(站法、变法)步伐、口令、口号、军姿。
2、内务整理:
物品摆放、被褥叠放,卫生清理。
3、学习材料:
《走马驿中学班级竞赛细则》《走马驿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参训班级:
五年级、六年级、七年级全体学生
三、时间及活动安排
9月1日上午:
新生入校,班主任安排学生入班及住宿。
下午:
15:
00军训动员大会、军训开始。
晚自习:
学生自我介绍,进行入学教育学习。
(负责人:
班主任)
9月2日早操:
6:
00———7:
00军训。
上午:
8:
00———10:
00军训10:
30——11:
30军训
下午:
14:
30——16:
00军训16:
30—17:
30军训
晚自习:
初中:
学习《走马驿中学班级竞赛细则》《走马驿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
小学:
学习《走马驿中心小学班级量化细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9月3日早操:
内务整理
上午:
8:
00———10:
00军训10:
30—11:
30军训
下午:
14:
30——16:
00内务整理16:
30——17:
30军训
晚自习:
观看影片
9月4日早操:
样板宿舍参观
上午:
8:
00———10:
00军训10:
30—11:
30军训
下午:
14:
30——16:
00内务整理16:
30——17:
30军训
晚自习:
初中、小学学习《卫生工作细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各种规章制度.
9月5日早操:
内务整理
上午:
8:
00———10:
00军训10:
30—11:
30军训
下午:
13:
10——14:
30军训汇报演练(负责人:
聂宏志、吴成钢、岳永东)
四:
教官安排五年级---魏威六年级---王少静
七年级106、107---苑军委108、109贾二平
走马驿中学办学宗旨、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办学宗旨:
学会做人、学会求知
校训:
崇德尚勤、博学善思
校风:
爱国文明、求真进取
教风:
重人格塑造、求和谐发展
学风:
勤奋诚实、好学善思
走马驿中学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班级“一日八评”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将学生培养成有理想,纪律严明,良好行为习惯的合格中学生,树立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细则。
[1]管理办法
1、第学期分思想品德,生活纪律,文体卫生,工作完成情况等几个方面,对学生和班级进行量化管理,实施日检查,日公布,周小节,月评比的办法。
2、每周量化积分第一名的班级学校颁发流动红旗以示鼓励,量化积分作为学校考核班集体,班主任工作的重要依据。
班级量化管理学期积分在年级末一名者不得参加文明班集体,模范班主任的评比。
[2]量化管理扣分范围
(一)有下列情况者每人次扣1分
(1)早操上课或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项每人次扣0.1分,无故者每人每节扣0.5分,请病事假者每人次扣0.1、0.2分,不按规定午休,就寝或干与休息无干的事每人次扣0.1分(属于集体的扣1分);外出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否则每人次扣1分。
(2)在教室、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不适宜的活动每人次扣0.5分。
(3)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的每人次扣0.5分。
(4)值日不认真履行义务或劳动不积极,卫生清扫不彻底扣1分。
(5)说脏话,骂人,起哄,打口哨待人接物不礼貌等不文明举止每人次扣0.5分;不尊重师长,对师长直呼其名,不尊重他人人格,每人次扣1分。
(6)乱倒饭菜,乱泼脏水,每人次扣0.2分。
(7)吃零食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不注意环境卫生每人次扣0.2分(8)穿着不整齐,奇装异服,佩带首饰,每人次扣0.5分。
(9)不按要求佩戴胸卡每人次扣0.1,5人以上的扣1分。
(10)不注意个人卫生,不叠被褥,物品摆放不整齐,不洗衣服,床单被罩等扣1分。
(11)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看与本节无关的书,睡觉,说话,打闹,干扰课堂秩序,不按时完成作业每人次扣0.5分。
(12)布置劳动任务未按时完成扣1分。
(13)考试作弊每人次扣1分。
(14)各种报表不按时上交或数量不齐,质量不高扣1分。
(15)班、周会组织较差(不符合学校班,周会制度)扣1分。
(二)有下列情况者每人次扣2分
(1)上课期间或课间回宿舍者每人次扣0.5,三人以上的扣2分。
(2)早操,课间操,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或影响集体活动纪律的,班集体秩序较差的扣2分。
(3)在教师检查纪律时,发出“嘘”声。
不讲实话,欺骗教师,家长,弄虚作假,不主动承认错误每人次扣2分。
(4)故意损坏公共财务赔偿后每人次扣0.5分,情节严重者每人次扣2分。
(5)学校召集班干部开会无故不到扣2分。
(6)学校大型集会说话,看书,吃零食或有其他的小动作等不符合会场纪律要求的每人次扣0.2分;属于班级体的扣2分。
(三)有下列情况者每人次扣3分
(1)男女生乱串宿舍每人次扣1分,三人以上的扣3分。
(2)未经政务处批准住宿生外出住宿,夜不归宿或留宿他人每人次扣3分
(3)同学之间不正常交往每人次扣3分。
(4)无故旷课每天每人次扣3分。
(5)在学校重大活动中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不良的影响每人次扣3分。
(6)公开与教职工顶撞每人次扣3分。
(7)吸烟每人次扣0.5分;喝酒、进网吧参与学生不宜行为每人次扣1分;三人以上的扣3分。
(8)打架者主谋每人次扣3分,参与每人次扣1分。
(政教处根据调查事实处理)
[3]、量化管理奖分范围
1、两操或早自习全勤且秩序良好的班级奖1分。
2、宿舍卫生达标的奖1分,质量较高的奖2分。
标准为:
地面干净无积水;窗台和墙壁干净无尘土;玻璃干净明亮;被褥叠放整齐、平整;物品摆放有序。
(每缺1项扣0.5)
3、教室卫生达标的奖1分,质量较高的奖2分。
标准为:
地面干净并洒水;窗台和墙壁张贴物干净无尘土;玻璃干净明亮;桌櫈、书籍、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教室门口及院落干净。
(每缺1项扣0.5)
4卫生区卫生达标的奖1分,质量较高的奖2分。
标准为:
无杂草;无乱扔的垃圾、纸屑、方便面袋等;无砖头、石块、木头等;无卫生死角;地面干净。
(每缺1项扣0.5)
5、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影响大,拾金不昧数额大,除给予表扬外酌情奖0.5——5分。
6、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属于班级体的奖1——2分,属于个人的奖0.5——1分。
7、学校组织参与的各项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酌情奖1——6分。
8、班级体受到外单位或上级表扬的酌情奖1——5分。
9、在重大活动或接受上级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酌情奖1——5分。
10、其他的酌情奖1——5分。
说明:
1、每周一下午课外活动为卫生大扫除时间。
2、玻璃每周至少擦一次,教室、宿舍、卫生区周天至少扫三次。
3、政教处对以上之项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按时完成者扣班级量化每项1分)。
4、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走马驿中学政教处。
5、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走马驿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
个人礼仪
一、仪表
1、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衣服鞋袜要常换洗,按时理发和淋浴。
2、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协调得体,不穿奇装异服。
不许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
二、言谈
1、态度要诚恳、和蔼、语气要亲切;声音大小要适宜,语调要平和沉稳。
2、进校要讲普通话。
坚持使用礼貌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请原谅”、“再见”等。
三、仪态举止
1、资势:
交谈时双方要互相正视、互相倾听、不能东张西望、看书看报。
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等。
2、站姿:
站立时,身体应与地面垂直,重心放在两个前脚掌上,挺胸、收腹、抬头、双肩放松。
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睛睛平视,面带笑容。
站立时不要歪脖、斜腰、曲腿等。
3、坐姿:
腰背挺直,肩放松。
在正式场合,入座时要轻柔和缓,起座要端庄稳重。
4、走姿:
轻面稳,胸要挺,头要抬,肩放松,两眼平视,面带微笑,自然摆臂。
学校礼仪
一、课堂礼仪
1、上课:
上课的铃声一响,学生应端坐在教室里,恭候老师上课,当教师宣布上课时,全班应迅速肃立,向老师问好,待老师答礼后,方可坐下。
学生应当准时到校上课,若上课迟到,应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教室,走进教室后,应速坐好,保持安静。
2、听课:
上课时坐姿要端正。
课堂上,认真听老师讲解,注意力集中,独立思考,重要的内容应做好笔记。
当老师提问时,应该先举手,待老师点到名字时可起来回答;地言时,身体要立正,态度要落落大方,声音要清晰响亮,并且使用普通话。
3、下课:
下课时,全体同学需起立,与老师互道“再见”。
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开。
有领导或老师听课时,要让师长先走,全体学生起立迎送。
二、集会礼仪
1、参加集会,要准时、有序。
要按指定地方整齐就座,不早退,不随便进出,会议结束后要有序退场。
2、会议期间,要认真倾听,不得看书、谈话、听东西等,讲话、报告结束后要鼓掌表示感谢。
3、每周一升国旗仪式,准时参加,列队整齐,面各国旗,肃立致敬。
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直至升旗完毕。
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不得说话、搞笑。
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同学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出活动。
三、尊师礼仪:
1、在校园内或上下楼梯与老师相遇时,要让老师先行,并主动向老师行礼问好。
买饭、打水或乘车时对教师应主动礼让。
2、师长或来宾要主动问好致意,主动让座,让路,答问时彬彬有礼,不围观嘲笑,指指点点。
家长或亲友来校遇到老师时,应主动在家长和老师间作介绍。
3、老师谈话时应立正,在教室座位上与老师谈话应起立,得到老师允许后,再坐下听讲。
领奖或向师长交物品时,双手接交,表示尊敬。
4、有事进老师的办公室或宿舍,先喊“报告“或先敲门,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在老师的工作、生活场所,不能随便翻动老师的物品。
5、校外遇到老师时,应主动和老师打招呼,不得故意回避。
6、尊重老师的劳动;听从老师的指挥。
对老师的提醒和批评,不得顶撞。
如有意见,可在课后与老师交换。
要尊重老师的习惯和人格,对老师相貌和衣着不应指指点点,评头论足。
四、同学间礼仪:
1、同学间要团结互动。
不说脏话、粗话,不骂人,不说伤害同学的话,不做对同学无理的事。
2、借用学习和生活用品时,应先征得同意后再拿,用后及时归还,并要致谢。
3、对于同学遭遇的不幸,偶尔的失败,学习上暂时的落后等,不应嘲笑、冷笑、歧视,而应该给予热情的帮助。
对同学的相貌、体态、衣着不能评头论足,也不能给同学起带侮辱性的绰号,不能嘲笑同学的生理缺陷。
4、严禁对同学人身攻击,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纪违法行为。
5、诚实守信,说做一致,有错就改。
答应别人事要按时做到,错他人钱物及时归还。
6、外出时要礼貌待人、谦虚好学,展现中学生的风采,维护学校声誉。
五、校内公共场所礼仪:
1、自觉保持校园整洁,不乱扔纸屑、粉笔头、果皮、包装袋,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2、爱护标语牌、警示牌和花草树木。
不跳摸班牌、格言牌、警示牌和电器设施;不在黑板、墙壁和课桌椅上乱涂、乱画、乱抹、乱刻;不践踏草地,不攀枝摘花;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杰。
3、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看黄色影视书刊、不进“网吧”,不参与迷信、邪教活动。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自行车要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乱停乱放,严禁在校内骑车、带人。
(二)图书室和阅览室
1、室内须保持安静和卫生,不要高谈阔论或东路西走。
2、爱护书刊,不得偷撕资料,不作记号,阅读开架报刊后应原序摆放。
(三)餐厅
1、不抢跑、抢饭、自觉排队、不插队、不大声喧哗,不敲击碗筷,不把饭菜撒在地上。
2、要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惜粮食,注重节俭,不乱倒剩菜剩饭。
吃不完的食物应倒入指定的容器中。
(四)宿舍
1、宿舍内要保持整洁。
箱子、衣服、鞋帽、日用品等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往窗外或楼下倒水,扔东西、吐口水。
2、按时起床、就寝。
熄灯铃后不得谈话、打闹,不得进行体育或其他活动。
3、讲究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严禁吸烟喝酒。
4、到他人宿舍,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非经老师同意,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5、文明用厕,爱护卫生设施,损坏设施应主动赔偿。
六、家庭礼仪
1、孝敬长辈,尊重兄长,爱护新弟妹。
吃饭时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主动与家长打招呼。
2、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
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的提出,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体贴帮助父母,主动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与他人攀比摆阔,不乱花钱。
4、尊重邻居的生活习惯,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5、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学生上学一日常规
起床:
听到起床铃后住宿生立即起床,整理内务后迅速离开宿舍振作精神准备上课。
上学:
1、学生上学要注意衣着整洁,手脸要洗净,不留长发,不穿奇装异服。
2、每天按时到校,因故不能到校要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时要带齐学习用品,学校规定不带的或与学习无关的东西,不准带入校内。
4、上学应佩戴胸卡。
上操:
1、每天按时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
2、整队要迅速,列队要整齐,动作要准确,认真有力。
3、出操时,夏天不戴凉帽,冬天不得穿大衣、戴围巾和帽子。
课后:
1、下课后由值日生擦黑板,整理教室,其他同学到室外进行活动。
2、课间一律不许道追打跑闹,不许随地吐痰。
3、与同学相处要团结友爱,不起外号,不说粗话,爱护公物和校内外花草树木,不在校内外前墙壁、黑板、广告栏上以及厕所里乱写、乱涂、乱画。
自习:
听到自习铃后,迅速进入教室,保持安静。
放学:
1、放学前,值日生要把教室和卫生区打扫干净,做到校园教室无垃圾,无痰迹,离校前关好门窗、电灯。
2、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靠马路边行走,不追打跑闹,不搂抱撞行,阻塞交通,骑自行车不带人,不超速行车。
3、在公共场所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助人为乐。
就寝:
熄灯铃响后,不准说话、吃零食、点蜡烛或打手电,应立即就寝。
学生请销假制度
1、凡请假者一律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学生请假条》申述理由;
2、学生请假需有正当理由,请事假的应写书面申请并附一定的证明材料(如电报等)。
3、学生节假日返校时,无特殊情况的,不准请事假,需延长返校时间的,须及时向学校说明情况。
请病假的,须持县(市)以上医院的诊断证书方可补假。
4、请假二天以内者,须经班主任批准政教处签字后方可生效。
5、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者,须经学校签字后方可生效。
6、凡请假一周以上者,须报经学校签字后政教处备案方可生效。
7、学生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让同学代替请假或事后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应事后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补不好假条,否则以旷课论处。
8、学生请假期间假条一律由政教处保存,作为考勤依据。
9、学生请假获准后,在上课或集体活动时由班长向任课老师作解释说明。
10、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先按假条上指定的时间到政教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走马驿中学宿舍楼管理规定
为了创造文明清洁的生活休息环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宿舍公物及公共设施管理、纪律管理、卫生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做如下规定:
一、纪律
1、按时作息、午、晚睡铃响后,立刻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外洗刷、走动、喧哗,不准早起。
2、上课期间和课间不准私自回宿舍,未经他人允许不得乱串宿舍。
3、注意门窗的开关,钥匙由专人保管,严禁私配钥匙。
4、上下楼梯不准跑跳,严禁在走廊和宿舍内打闹和故意发出声影响他人休息。
5、严禁从楼上向下泼脏水、吐痰和乱扔杂物。
6、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他人住宿。
7、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宿舍和床铺,不得涂改床铺上的姓名、班级号码。
8、男同学不得进女舍区,女同学不得进入男舍区。
9、服从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管理,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如实反映情况。
二、卫生
1、各班各宿舍安排好每天值日生,清扫地面,无污物痰迹、水渍,保持室内玻璃和对应走廊门窗玻璃真坏干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起床后,必须把被叠放平整,统一放在床头的一边,枕头平放在被上,枕巾、床单干净、平整。
3、不得在室内乱拉绳子,乱挂衣物,床底东西摆放整齐,洁净。
4、配齐脸盆、毛巾、牙具并统一摆放整齐。
5、讲好个人卫生,经常洗衣服、晒被褥、清扫床铺,但不得在走廊和宿舍内洗刷。
6、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在宿舍内吃饭,严禁学生攀爬阳台。
三、公物
1、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本人床铺由本人负责,严禁乱开关灯,乱拉门窗、纱窗、由对应宿舍的班级看管负责。
2、爱护墙壁,严禁在墙上钉钉、贴图片、涂划,墙上不得有手、脚印和其它污迹,走廊墙壁由对应宿舍的班级负责。
3、爱护用电设施,做到人走杰灭,不准私自更换灯具,严禁人为损坏电器开关,严禁使用插座。
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查清原因,以便及时修复。
4、不准私自拧动暖气气阀,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以上规定,若有违犯扣班级量化管理分2——5分,损坏公物的由责任人加倍赔偿,查不清责任人由所负责的班级宿舍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校纪处分。
注:
本规定未尽事宜,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关于治理学生携带手机的规定
按照涞源县教育科技局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特别是课堂纪律、就寝纪律管理,
提高课堂效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巩固良好的学风,为治理学生携带手机特作如下规定:
1、根据学校规定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来校。
2、学生在课堂内(包括自习课)使用手机、小灵通,或在就寝后使用手机,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毕业证书缓发。
4、学生使用手机在任何考试中作弊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毕业证书缓发。
以上因携带手机、小灵通违纪行为一律书面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手机、小灵通,包括手机卡一律由学校保管至毕业,在此期间手机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校纪、校风管理,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违反校纪、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认错态度好坏,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以一年为限,如在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好的可以解除处分;如经教育不改或又犯新错误的,应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四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学生,对错误有明确认识,表现突出者,可以宣布撤销处分。
1、经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班级讨论做出书面鉴定,班主任写评语,政教处调查审核,报请学校批准撤销处分。
2、撤销处分后,处分材料从学生档案中提出,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第五条毕业班学生最后学期,受到纪律处分,不能撤销处分,按结业处理。
待参加工作一年后,持单位鉴定材料补办毕业证书。
第六条对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公共秩序,带头或组织罢课,罢餐者,纠缠学校领导教师及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七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被罚处以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以管制、拘役或徒刑并宣告缓刑执行者,给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问题性质的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
(四)被处以行政拘留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五)被处以警告,赔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第八条偷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作案价值五十元以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二)作案价值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一次或多次作案,价值达一百元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因违反本条例之一,受过处分,在未撤销处分以前重犯的,(犯错误达到留校察看处分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对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责令其按价赔偿外,给予下列处分:
(一)损坏财物价值五十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损坏财物价值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损坏财物价值一百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多次损坏公物,情节恶劣,影响很坏,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对聚众赌博者,除没收赌具外,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在校内以扑克等为赌具的赌博根据次数多少,数额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二)多次聚赌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在社会上参加聚赌被公安部门查处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四)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一条对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动手打人未伤人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致他人轻伤者,给予严惩警告处分。
(三)致他人重伤者、致残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五)策划他人或纠集外来人员打架后果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六)持械打人者或在校期间重犯打人错误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隐瞒打架,不向政教处、班主任报告者,在上述条款中加重处罚。
(八)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九)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打,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给予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十)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假证,造成调查困难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对侮辱女生,道德败坏者,给予下列处分:
(一)未造成严重后果,对错误有深刻认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情节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对其他违反校纪者,给予下列处分:
(一)禁止学生吸烟,凡经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酗酒、寻衅滋事者,经教育有悔改表现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私拆他人信件,和拿他人物品者给予警告处分。
(四)私自改动涂抹通知、撕通报批评及有关布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