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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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要点
1.1地基加固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地基加固质量监控检查要点如表1-1所示。
表1-1地基加固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
质量保证体系
①地基处理施工单位的专用资质情况;
②水泥浆液流量计的计量测定情况;
③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
④加固材料的存放条件
2
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图纸会审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地基加固范围、加固方法、检查要求及施工顺序和要求等
3
质保资料
①各种加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和进场检验报告;
②混凝土、水泥土试块的强度测试报告;
③单桩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及其他地基质量检验报告;
④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⑤竣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
4
现场实物检查
①换填法(砂垫层):
重点检查换填范围、分层施工的垫层密实度;
②水泥土搅拌法(湿法):
重点检查水泥用量、桩长、搅拌提升时间和复搅次数。
③树根桩:
重点检查钢筋笼制作质量和成孔、注浆的各项工序指标,开挖后,检查桩位、桩数和桩顶强度;
④锚杆静压桩:
重点检查压桩力、桩入土深度、接桩质量、压桩孔平面位置和桩端锚固质量;
⑤沉降控制复合桩基:
重点检查预制混凝土桩制作质量和桩的平面布置;
⑥注浆法:
重点检查浆液制备、注浆孔位置、注浆顺序、注浆量和压力
5
施工要点
①地基加固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当地基加固设计与主体结构设计不是同一设计单位时,地基加固设计施工图必须由主体设计单位认可并会签,施工单位不得自行设计;
②换填法(砂垫层)
1)填筑材料严禁混入垃圾;
2)砂垫层材料应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若用细砂,应掺入30%~50%的碎石;
3)砂垫层的第一层虚铺厚度宜为150~200mm,其余各层可取200~250mm;
4)换填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载荷试验检验换填质量,如设计无要求,则砂垫层的分层施工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中砂干重度≥16kg/m3,粗砂干重度≥17kg/m3;
③水泥土搅拌法(湿法)
1)水泥土搅拌施工现场事先预先平整,必须清除地上和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2)严禁没有水泥用量计量装置的搅拌桩机投入使用;
3)水泥土搅拌施工中必须加强搅拌,增加水泥与土拌和的均匀性;最后一次喷浆程序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搅,一般要求做到两喷三搅或一喷两搅;
4)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必须严格监控;施工单位应随时抽查水泥浆液比重(即水灰比),每个工作班不少于4次,同时,应提交每根桩完整的现场施工记录和注浆量记录;
5)承受竖向荷载作用的水泥土桩,基底标高以上300mm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以防止机械碰撞而发生断裂;
6)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作规定时,应采用单桩或复合地基试验其承载力;载荷试验应在龄期28天后进行,检验点数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三点;
7)水泥土桩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桩径偏差不得大于4%,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
④树根桩
1)树根桩常用的主筋直径为12~18mm,箍筋直径为6~8mm,间距为150~250mm,截面主筋不得少于3根;承受竖向荷载时的钢筋长度不得小于桩长的一半;
2)树根桩的填灌碎石应用水冲洗,计量填放,填入量尖不小于计算体积的80%~90%;树根桩的额定注浆量不应超过桩身体积计算量的3倍,当注浆量达到额定注浆量时,应停止注浆;
3)每3~6根桩做一组试块,试块材料宜取自成桩后的桩头;
4)树根桩桩位偏差应控制在20mm之内,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
⑤锚杆静压桩
1)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30,预制桩接桩时,应采用焊接接头,桩头进入桩基承台50~100mm,锚杆螺栓的锚固深度为10~12D(D为螺栓直径);
2)压桩施工要求一次到位,严禁施工中途停顿;
3)压桩孔与设计的平面偏差不得大于20mm,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的桩段长,压桩力与桩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⑥沉降控制复合桩基
1)预制混凝土小桩的制作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地基与地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2-83)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9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a)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纵向主筋保护层厚度为20mm,纵向主筋和钢箍应扎牢,连接位置不应偏斜,纵向主筋的接头宜用闪光对接焊;
b)灌注混凝土时应由桩顶往桩端方向进行,必须连续灌注不得中断;
c)桩端处把所有主筋焊在一根钢筋上,该钢筋在桩端截面的位置应严格居中,其轴线应与桩身轴线严格保持平行;
2)预制混凝土小桩起吊时桩身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0%,设计强度达到100%时方可运输和沉桩;在位移和装运时应两点同时起吊,严禁拖吊就位;
3)沉桩如用锤击法严禁采用重锤;
4)预制混凝土小桩需要接桩时,应选用焊接法,上下段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5mm,接桩处的弯曲矢高不得大于桩长的1%,且不大于15mm;
5)沉桩结束后承台基坑开挖时,桩顶设计标高以上至少不小于200mm的土层应采用人工挖土方法清除,严禁超挖,必须保护桩顶部分免受损伤;
6)采用轴线布桩方案时,其容许偏差在垂直轴线方向上为50mm,沿轴线方向为70mm;
⑦注浆法
1)注浆点的覆盖土应大于2m;
2)注浆顺序一般应以跳孔间隔、先外围后内部的方式进行;
3)注浆施工应有压力与流量记录,宜采用自动流量和压力记录仪;
4)浆体必须经过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才能开始压注,并应在注浆过程中不停顿地缓慢搅拌,时间应小于浆液初凝时间,浆体在泵送前应经过筛网过滤;注浆所用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一般不得超过出厂期两个月;
5)如注浆中途发生地面冒浆现象应立即停止注浆,并调查冒浆原因;
6)注浆法加固效果检测应在注浆结束28天后进行,检测方法可选用标准贯入或静力触探方法,检测点一般为注浆孔的2%~5%;如检测点不合格率20%,或虽<20%但检测点平均值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过设计核定后,应对不合格注浆区实施重复注浆。
1.2桩基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桩基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如表1-2所示。
表1-2桩基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
质量保证体系
①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和焊工上岗证;
②钢筋、水泥、砂石料等的贮存条件;
③预制桩的现场制作及贮存条件;
④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及成桩机械的定期鉴定情况;
⑤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
⑥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防护措施
2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采用桩基类型、数量、单桩设计容许承载力、设计桩长、桩径、桩混凝土强度等级、桩顶标高、接桩形式、停锤控制标准、试桩要求、桩位偏差要求、成桩检测要求等
3
质保资料
①钢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准用证;
②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书和准用证;
③预制桩出厂合格证;
④桩基轴线、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测量记录;
⑤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桩基验收记录(包括预制桩接桩和制桩、灌注桩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混凝土灌注)等;
⑥预制桩硫酸胶泥接桩试块、灌注桩和现场预制桩混凝土试块报告及评定结果;
⑦单桩静载和动力测试报告;
⑧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
⑨桩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⑩桩基竣工验收证明;
⑾桩位竣工图
4
实物质量
①打(压)桩
1)现场制桩质量
a)打(压)桩过程中的桩身垂直度和打(压)入深度;
b)焊接或硫磺胶泥接桩质量;
c)开挖后桩位偏差及桩顶处理质量;
2)灌注桩
a)成孔和清孔的方法和质量;
b)钢筋笼制作与吊放质量;
c)水下混凝土浇灌方法和浮桩长度;
d)开挖后桩位偏差及破桩、锚固质量
5
施工质量
①一般要求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是否可承接相应的桩基、灌注桩的施工任务;
2)各项桩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委托有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的检测;
3)住宅工程和其他多层民用建筑工程一律不得采用夯扩桩桩基;
4)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桩基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其中,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为二级桩基;
5)为了检验施工单位的技术与设备施工工艺,在桩基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试桩或试成孔,以便施工单位检验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参数;对需要通过试桩检测确定桩基承载力的工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试成孔数量不少于2个;
6)桩基轴线测量定位必须经总包、建设或监理单位复核签认,施工过程中应对其作系统检查,每10天不少于1次,控制桩应妥加保护,若发现移动时应先检查其正确性后再行纠正,并作好记录;
7)沉桩结束后,应根据其土质、沉桩密度及速率不同,休止一段时间后才可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程序;
8)破桩后,桩顶锚入承台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无设计规定时,桩径(边长)大于或等于400mm时,取100mm;桩径小于400mm时,可取50mm;桩顶应凿成平面,桩顶上的浮泥、破桩的混凝土块要清除干净;
9)成桩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数量和方法由设计单位以书面方式确定;如设计无要求时,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对工程桩施工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桩基及工程桩施工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且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桩基,应采用静荷载检测工程桩承载罚,检测桩数不宜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总桩数50根内检测不就小于2根;
b)工程桩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桩基及工程桩施工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且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桩基以外的和三级建筑桩基,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工程桩承载力进行检测;如采用高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质量时,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采用低压变动测法检测桩的质量时,检测数量:
对于多节打(压)入桩,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30%,并不少于10根,对灌注桩必须大于50%;对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一桩一桩形式的工程以及重要建筑的桩基工程,必须增加检测比例;
c)成桩检测中发现有Ⅲ,Ⅳ类桩及单桩静载荷试验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②打(压)桩要求
1)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30;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方可起吊,达到100%时方可运输;
2)采用锤击法沉桩时,混凝土预制方桩需满足龄期不得少于28天;
3)沉桩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研究由设计单位认定的处理意见;
a)锤击沉桩、贯入度突变;
b)桩身出现明显的倾斜移位;
c)静力压桩阻力骤减或骤增;
d)多接桩接头破坏和错断;
e)桩顶发生破碎,桩身裂缝扩大。
4)焊接接桩时,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0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1‰的桩长,焊接质量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程的要求;
5)硫酸胶泥接桩时,每班制作硫磺胶泥试块不应小于一组;硫磺胶泥灌注结束后,应根据气温的不同按规范规定停歇一定时间后方可继续沉桩;
6)混凝土预制管桩和钢管桩,在沉桩前除检查强度报告和出厂证明合格证外,尚应按有关标准抽样检验;
7)钢管桩焊接应符合国家钢结构焊接规程,其每个接头除按表10-3要求做好外观检查处,还应按接头总数的5%做超声波或2—做V射线拍片检查,在同一工程内探伤检查不少于三个妆头;气温低于0℃,雨、雪天气和桩身潮湿时,无可靠措施确保质量时,不得进行焊接操作,见表10-3;
8)沉桩记录应完整,内容包括:
锤型、落距、每米锤击数、最后贯入度、总锤击数、入土浓度和平面偏差,钢管桩应增加土芯高度和回弹量;
9)预制桩(钢桩)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10)按标高控制的预制混凝土桩,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100mm。
③灌注桩要求
1)钻孔灌注桩用钻头直径应等于桩的设计直径,桩身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和按诸体积加预留长度之和的比,即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也不宜大于1.3;
2)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成孔过程中的泥浆密度一般可控制在1.1~1.3g/cm3,若遇特殊地质,不易成孔时,应采用特制泥浆,确保成孔质量;
3)清孔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清孔在下放钢筋笼和浇捣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
4)钢筋笼应经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入孔,在下笼过程中遇到阻碍,严禁强冲下放;
5)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导管应始终埋在混凝土中,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导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以3~10m为宜,最小埋入深度不得小于2m;
6)混凝土实际灌注高度应比设计桩顶标高高出一定的高度,其最小高度不少于桩长的5%,且不小于2m,以确保桩顶混凝土的质量;
7)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现场应进行坍落度测定,测定次数:
单桩混凝土量少于25m3时,每根桩上、下各测一次;单桩混凝土量大于25m3时,应上、中、下各测一次;
8)沉管(套管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沉管方式,如锤击沉管、振动沉管、振动冲击沉管、静压沉管;按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制定防缩径、断径等措施,通过试成桩符合要求后,方可采用;
9)套管沉孔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或活瓣桩尖;混凝土预制桩尖的强度不得低于C30;
10)为了确保沉管混凝土质量,必须严格控制拨管速度,同时,还应根据不同的沉管方法采取使混凝土密实的措施;
11)沉管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设计规定执行,但不得小于1;成桩后的实际桩身混凝土顶面标高应大于设计桩顶标高500mm以上;
12)泥浆护壁灌注桩应提供每根桩一组试块报告,沉管灌注桩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应提供每一台班一组试块报告;
13)灌注桩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表1-3钢管桩接头允许偏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1
上下节桩错口
(1)钢管桩外径≥70mm
3
(2)钢管桩外径<700mm
2
2
焊缝咬边深度
0.5
3
焊缝加强层高度
0~+2
焊缝加强层厚度
0~+3
表1-4预制桩(钢桩)桩位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条形基下桩基:
垂直于条形基础纵轴方向
平行于条形基础纵轴方向
100
150
2
桩数为1~3根承台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承台桩基中的桩
1/3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承台桩基中的桩
1/3桩径(或边长)
5
桩数为16根群桩基础中的中间桩
1/2桩径(或边长)
注:
由于降水、基坑开挖和送桩深度超过2m等原因产生的偏差不在本表之内。
表1-5灌注桩允许偏差表
序号
成孔方式及桩径
桩径偏差(mm)
桩允许偏差(mm)
单桩、条基沿垂直向和群桩基中的边桩
条基沿轴线方向和群桩基中的中间桩
垂直及允许偏差(%)
1
泥浆护壁钻(冲)孔桩
d≤1000mm
0.1d且≤-50
D/6≤100mm
D/4≤100mm
1
d>1000mm
-50
100+0.01H
150+0.01H
1
2
锤击(振动)冲击沉管成孔
d≤500mm
d>500mm
20
70
100
150
150
1
注:
1、d系设计桩径,H系施工面与桩顶标高的距离;
2、桩径允许偏差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1.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表1-6)
表1-6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
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①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
②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贮藏和条件;
③试块标准养护条件;
④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⑤混凝土搅拌计量情况
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混凝土结构形式,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连接方式、锚固搭接长度、重要部位的钢筋配置、现浇混凝土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部位及要求等
3
质保资料
①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证书、准用证、生产许可证、交易凭证、复试报告、进口钢筋商检记录。
②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和坍落度检验记录。
③混凝土强度和抗渗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和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④大体积混凝土浇捣记录。
⑤预制构件安装记录。
⑥隐蔽验收记录
1)柱、梁、板阳台雨篷钢筋;
2)基础混凝土的浇筑;
3)施工缝、后浇带的处理。
⑦施工单位质量评定材料。
4
现场实物检查
①模板工程
1)模板体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模板体系的起拱;
3)模板拆除时间和方法;
4)脱模剂的品种。
②钢筋工程质量检查
1)检查钢筋的规格、数量与间距,检查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是否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及污染现象;
2)钢筋弯钩或弯折角度及断料长度;
3)钢筋连接的接头形式和接头工艺;
4)钢筋连接接头的间距和设置位置;
5)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的长度;
6)箍筋加密区长度和箍筋间距、直径;
7)墙板拉筋直径、间距和位置;
8)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③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存在的蜂窝、孔洞、露筋、漏浆等缺陷修整工作;
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高度;
3)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方法、测温及内外温差的控制方法;
4)混凝土自然养护条件;
5)混凝土施工缝的留设位置。
5
施工质量
①现场质保条件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其面积应不小于5m2,同时,应配置温度计、湿度计,并使室温能控制在20±3℃的范围。
2)建设工程用的计量器具(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等)应按规定按期检定。
②模板工程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械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并严禁隔离剂污染钢筋与混凝土接触处;
3)当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若无设计规定时起拱高度为全跨长度的1‰~3‰;
4)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以堵严;
5)现浇混凝土结构在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10-7的规定。
③钢筋工程
1)混凝土结构所用的钢材应具备出厂质量证明书和生产许可证,对进场的钢材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检验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在工程上;进口钢筋应有出厂质量保证书和商检报告,进场后,应按批进行化学分析试验。
2)对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其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一级抗震设计,不应大于1.25;二级抗震设计,不应大于1.4。
3)钢筋接头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渣压力焊不得用于梁、板等构件中的水平钢筋的连接;
b)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柱中的受压钢筋,当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应采用焊接接头;抗震墙分布钢筋,直径大于22mm时,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c)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用铁丝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用铁丝扎牢;
d)钢筋的绑扎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4)钢筋接头的设置位置,锚固及搭接长度
a)焊接接头及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距处;
b)采用绑扎接头时,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到搭接长度L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
受拉区不得超过25%。
受压区不得超过50%;
c)采用焊接接头时,从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35d且≤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而且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
受拉区非预应力筋不宜超过50%、预应力筋不宜超过25%;
d)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10-8的规定;
e)框架梁、柱和抗震墙连接中的纵向钢筋锚固长度,一、二级时应比非抗震设计的最小锚固长度,应符合表10-9的规定。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250mm;
f)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5)箍筋设置
a)箍筋应按设计图纸设置,框架柱、梁端加密区的箍筋配置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第5.3.4,5.3.8,5.3.9条的规定。
b)框架节点核心区内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与柱端加密区相同。
c)箍盘末端应做135°的弯钩,弯钩的平直部分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d)在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6)洞口加固钢筋的设置
a)剪力墙上门窗洞口周边应配置不小于2Φ12的水平和竖向构造钢筋;
b)对于现浇墙板、楼板预留孔洞(如厕所、厨房间等)处四周的钢筋(包括后凿洞)必须采取设计认可的加固措施。
7)钢筋的固定及保护层厚度
a)为了防止墙、柱主筋偏位,墙板内外排钢筋间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撑筋,墙板筋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采取措施加以限位;
b)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且应符合表10-10的规定。
④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的浇筑
a)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隙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b)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
c)梁柱节点部位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当节点钢筋过密时,可采用同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
d)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其留置位置如下:
i)柱子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与板连成整体的大面积梁,留置在板底下面20~30mm处;与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部;
ii)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iii)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的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的范围内;
iv)双向受力楼板、厚大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v)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在浇筑时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的石子或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湿润和冲洗干净,不得积水。
施工缝处宜先铺水泥浆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应不小于1.2MPa。
e)后浇带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并按规定时间浇筑混凝土。
浇筑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将钢筋加以整理或施焊,然后,浇筑早强、无收缩水泥配制的混凝土。
2)混凝土的养护
a)在自然气温≥5℃时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在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
b)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用缓凝型外加剂和粉煤灰混凝土以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c)在已浇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得在上面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2)混凝土缺陷修整和处理
a)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b)对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或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可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非破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措施。
表1-7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工标准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