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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开采工程队管理制度

 

天地开采工程队

管理制度

 

 

天地开采工程队

2006年09月

 

总则

为加强工程队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工程队管理工作有章可依、按章办事、违章必究,保证工程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是工作的保障,工程队管理制度的执行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从严要求、从重处罚、从快处理的原则。

3.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4.惩前毖后、防微杜渐的原则。

5.奖罚分明、责任追究、班组联保、落实到人的原则。

6.注重结果、集体讨论、考核评定的原则。

第一章班前会制度

1.1班前会由工程队值班长主持召开,根据井下具体情况布置当班的工作任务,并有针对性地强调当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值班长不得空岗,职工要集中精力听好班前会安排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布置的当班工作量,不得交头接耳。

1.2上班职工一律参加班前会,班前会点名时间:

早班7:

00;中班15:

00;夜班23:

00。

大班、验收、机修和地面运料参加每天早班班前会,并执行由值班长一天三点名;凡迟到者,罚款20元,有特殊情况不参加班前会者必须向值班长说明原因。

1.3班前会布置的工作,一律由值班长将工作量,工作内容和完成人员记录在24小时值班记录本上,以备查用。

1.4值班长负责监督填写当班的各类记录(包括24小时值班记录本、进度、质量验收评估单、材料发放和停工影响记录),并在各类记录上签字。

负责及时落实矿方相关业务考核单位下发的各种隐患的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做好记录,一次安排不当或出现调度失误,罚款100元。

1.5严禁在班前会、班后会和班中互相争吵,因工作出现问题由值班长协调解决,如出现争吵,不论任何情况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处罚,重者停班,每停班一天罚50元;出现打架各罚100元,主要责任者给予停班处理并加罚200元,另外每停一天罚50元,直到在三个班前会做出检查,允许下井为止。

1.6带班人员如实填写进度、质量验收评估单,认真填写好职工所得分数,工作量不实罚带班人员20元,记错分数或不划分数每次罚带班人员10元。

1.7生产班必须在进度、质量验收评估单上记清施工的排号和打帮、打顶人员,否则,每次罚带班人员20元。

1.8当班进度、质量验收评估单必须在第二天上班之前交上,如有不交者,该班工作量在月结算时不计算,并且罚带班人员50元。

第二章值班长值班制度

2.1工程队值班长分地面值班长和井下值班长,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事情,找人顶替。

地面值班长交接班时间为下午4点。

2.2地面值班长按时点名,除开三班班前会外,负责工程队人员的出勤下井情况,及时处理当天的日常事务,落实当天任务的完成情况,管理好全队的考勤;及时协调与业务单位之间的关系,因协调不及时影响生产扣地面值班长50元。

2.3地面值班长按时组织班前会,布置落实各项工作,有问题及时汇报工程队主要负责人协调解决,不得隐瞒或谎报事故,及时填写各类记录,不得漏填、错填,否则每次罚50元。

2.4地面值班期间,严禁喝酒或从事其它无关工作,否则每次罚100元。

2.5地面值班长要熟悉井下生产情况,值班前必须熟悉两个掘进头的现场情况,切实落实班前会布置的工作量,任务不落实,原因分析不清,每次罚50元。

2.6地面值班长做到“四个必须”,即本班出现问题必须处理、落实;出现责任事故必须找到责任者;对责任者必须拿出处理意见;记录填写必须完整、清楚、工作量明确。

2.7地面值班长及时传达矿方发的各种通知和井下值班长反映的井下情况。

2.8地面值班长负责值班室的卫生,监督天地开采工程队卫生区的卫生情况。

2.9井下值班长现场管理、协调生产各项工作,收集井下生产情况(包括井下材料、井下生产任务、生产进度和生产任务落实情况),检查井下工程质量,验收井下工程。

如果发现不负责任的,对该值班长处以200元罚款,并向工程队作出检查。

2.10值班长每人每月有2个“三违”指标,严重“三违”罚50元,其他“三违”罚30元。

如果值班长没有完成“三违”指标,当月扣该值班长200元。

第三章现场交接班制度

3.1认真进行现场交接班,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安全、质量、任务、工具、文明施工和注意事项等交清。

接班班组由班长负责安排组织生产,副班长负责接班项目检查。

以下几项需要副班长在生产前必须向值班室汇报:

1、工具齐全、完好情况;2、锚杆、药卷损坏情况;3、文明化情况。

如果不及时汇报,一次罚副班长50元。

工具损坏当班副班长应马上汇报,如不汇报被接班副班长发现,罚当班副班长50元,造成接班班组不能生产的罚当班副班长200元。

当班遗留问题未处理完的,该项工作不记分。

接班班组必须将上班遗留工作处理完方可生产,如不处理罚接班班长100元,矿方罚款由接班班长承担,处理完好,该项工作以原来记分的2倍记分。

3.2当班班长应把本班生产、设备运转、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下一个班应注意的问题,在开班前会10分钟之前,向值班室汇报,如不汇报罚当班班长50元。

将这些情况有责任在现场交接时向下一个班说明。

3.4因处理机械事故不能正常生产,当班班长除安排好处理问题外可请示工程队值班长干零活,如不请示,出现坐、等、观、望者,每次罚班长50元。

3.5交接班期间不得故意刁难下一个班次的人员,故意刁难者,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元,严格按标准交接,不够标准及时汇报工程队值班长,由工程队值班长解决。

3.6交接班期间出现打架、骂人等现象的,当事人各罚100元。

3.7一个班组交接完毕,无论任何工种,必须经班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否则视为脱岗,每次视情节轻重罚20-50元。

3.8溜子、皮带司机现场交接班,如接班人认为交班人没有完成当班任务,可不给交接牌。

交班人持交接牌上井,如果上井没有牌扣掉当天的工,如果被发现在半路交接,罚接班人50元,交班人扣掉当天的工。

3.9机电工必须和生产班一样上下班,生产班离开工作面当班机电工才允许离开,如任何一个生产班晚点,机电工(大班机电可以指定一人)也必须晚点。

如发现有晚下井、早上井的扣掉当天的工。

第四章职工出勤和劳动纪律

4.1严格执行轮休制度,月出勤,大月26天,小月25天。

职工休息一天向班长请假,如擅自休息一天,向值班室交100元钱才允许上班。

职工休息两天以上(包括两天),需班长同意并向队里负责人请假,如擅自休息,按旷工处理,超假时,超出部分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罚100元。

班长控制请假人员,如果上班人员不足,罚班长100元。

4.2月出勤(大月26天,小月25天)超一天奖10元,少一天罚20元。

特殊情况和累计3个月未回家,请假超出月出勤不罚。

4.3工伤人员(无论住院还是回家)每天按25元支付工资,不计算出勤天数。

工伤护理人员每天按40元支付工资,计算出勤天数。

4.4工程队指定的参加脱产学习人员,按每天40元计算工资,计算出勤天数。

4.5职工如果参加了班前会,并在记工本上记工,没有下井,除罚款200元外,停工2天并写出书面检查。

4.6早上井按旷工论处,确因身体原因早上井,第二天必须持有效证明,由值班长改为病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4.7严禁喝酒下井,班前会每发现一次罚100元,且不予点名,不准下井。

4.8溜子、皮带司机在上班期间不准坐着、斜靠背板,每出现一次罚50元;睡岗罚50元,矿领导发现“三违”,按矿领导的指示和矿有关规定处理。

4.9井下工作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不听指挥者,当班工扣除。

4.10班前会安排所带物品,应按量和品种带足带好,放到指定地点,不听安排或所带物品不符不足,每次罚50元,影响生产者罚200元。

4.11各岗位工种,在听到传话或电话后,应立即回话,否则每次罚50元。

4.12职工如有问题,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逐级反映,自己或家属不得随意到矿上或工程队肆意生事,越级上告,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4.13不服从工程队安排,无理纠缠领导,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罚款100元。

4.14严禁在井上、下进行偷窃活动,发现后交矿保卫科处理。

4.15因工作需要班长(值班长、工程队负责人)合理安排,而工人不听指挥、无理取闹、打架、滋事的每次罚100元,再按停班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矿保卫科从严惩处。

4.16班前、班中、班后无论任何原因打架闹事者,各罚100元,工程队再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酗酒后,打架者除赔偿、开除外,情节轻者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罚款1000元。

4.17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凡因自己工作不主动、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给予免职处理,就地当工人。

4.18严重违反工程队和矿方纪律的工人,除罚款外,开除工程队处理。

第五章安全活动和安全管理

5.1星期六为工程队安全活动日,由当天地面值班长组织。

4点班8点30分、0点班和8点班18点学习。

学习内容为传达矿安全会议精神,总结上周全工程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强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各班汇报现场存在的问题。

5.2星期六上班人员不参加学习者,扣除上一天的工。

学习迟到的,罚20元。

5.3生产现场出现事故,要立即通知井下值班长和当班班长,并及时汇报地面值班长。

5.4井下值班长和当班班长在事故现场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和抢修,采取可靠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化。

5.5坚持现场井下值班长和当班班长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事故处理情况,不可夸大其词,也不可隐瞒事故状况,应准确地反映客观情况,凡谎报瞒报者,井下值班长和当班班长各罚50元,当事人、责任人罚50元。

5.6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

5.7事故分析后,地面值班长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防范措施,在班前会进行宣读,仔细认真地分析事故,接受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5.8锚杆排数实行标号化管理。

5.9运输提升要遵守矿有关规定,所有绞车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刹车、离合情况,行程必须符合规定,挤、轧钩头一次罚班长50元,司机50元。

绞车不完好,反向出绳一次罚责任人50元,造成跑车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者,罚班长100元。

5.10出现人身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类别

影响天数

地面值班长

井下值班长

班长

联保人

责任人

伤者

破皮

5天以内

10

10

30

30

50

50

轻伤

6-20天

20

20

50

50

100

100

重伤

20天以上

50

50

100

100

200

200

5.11出现工伤,应立即向地面值班长进行汇报,井下值班长征得伤者同意和实际情况,争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12出现工伤,由地面值班长主持,当班井下值班长、班长和责任人、当班出勤人员进行分析,并简明扼要地写清分析报告,同时拿出处理意见,交工程队领导。

不分析,不拿处理意见罚井下值班长50元、地面值班长30元、班长50元。

5.13破皮伤经队负责人同意,不缝针1-4天,不计算工数;缝针者,7-12天,不计算工数。

轻伤(6-20天),不报工伤可酌情延长天数,但原则上不能超过相应所休天数的1.5倍,不计算工数,接受相应处罚,不发工资,超过规定天数者按旷工论处。

重伤按正常恢复期计算工伤天数,工伤工资按工伤天数支付,接受相应处罚。

5.14出现乘坐皮带者和扒车者,每次罚100元,停班处理,三个班前会检查。

第六章生产管理制度

6.1全队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影响生产就是事故的整体意识,切实爱护设备,保证开机率在90%以上。

所有人员必须尽心尽责地努力工作,对主观不努力者,扣除当班出勤按停班处理。

6.3出现的各类生产或机电影响,由值班人员在班后组织分析。

做到“一事故一分析,拿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生产班损坏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损坏大部件的,视情节轻重,罚当班50-200元。

6.4生产班因皮带回煤、淤泥不及时清理,运料等原因造成断裂皮带,罚生产班100元;出煤时不及时开皮带,导致淤煤,每次罚50元。

机尾人员在没有征求迎头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皮带,每次罚20元。

如皮带检修不到位,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经确认后,罚机电班200元。

6.5卸料班对井下所有材料卸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同时负责运输段和料场的卫生,一次卸不到位罚卸料班50元,材料和设备摆放位置不对,不整齐,罚卸料班20元。

不及时放材料标志牌和填写不清的每次罚20元。

6.6井下回收的物料,设备要及时回收,每拖一天罚责任班组50元。

回收物料时把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回收装车的按物品价格50%进行扣罚。

6.8凡因井下积料运搬,工程队出现的罚款由卸料班承担。

6.9岗位工(皮带、溜子司机)附近不准有凳子、坐垫、道板等,每出现一次罚司机30元,皮带(溜子)运行期间,司机巡视机头,停机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清理各接煤板的淤煤,每发现一处淤煤罚司机10元;矿因煤流零杂物出现的罚款由值班长落实到人。

6.10岗位工负责清理附近的开关、变压器、各电气设备上的煤尘,有一处积尘罚岗位工10元。

6.16掘进机司机要坚决进机子清好煤,凡出现铲板后浮煤超过履带一次罚司机20元,杜绝撕网现象,出现一次罚司机20元。

6.18施工工具要交接清楚,易损物品(钎子、钎花、手镐、铲子、阀门、水葫芦、扳手、插口等)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原价的两倍罚本班组领取人。

6.19班前班后会,在会议室内歪斜、坐相不雅、趴在桌上、睡觉等,发现一次,警告,出现两次,罚20元。

6.20生产班在调皮带时,拉走机头导致皮带架倾斜的每次罚50元。

后退掘进机时,因看转载人员责任心不强,划伤电缆、挤坏风水管路阀门的每次罚100元。

6.21因操作失误或机械损坏锚杆钻机手把罚200元,损坏锚杆钻机腿子罚500元。

第七章机电管理

一、综掘机检修

1、照明灯、紧停正常完好,否则按20元/个扣罚。

2、各种护板和螺丝齐全紧固,否则按10元/个扣罚,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从重处罚。

3、截齿缺少或损坏按10元/个扣罚。

4、检修后漏油漏水否则按20元/处扣罚,影响生产从重处罚。

5、油箱、减速箱油脂、油位正常,否则按50元/个扣罚。

6、液压系统压力按规定整定,误差范围±10%,否则按50元/个扣罚。

7、按规定周期及时足量加注各种油脂,重点部位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注油周期。

因检修不到位影响生产否则按50—100元/个扣罚。

二、油脂库和备用件管理:

1、油桶、油抽带罩,有标志牌,放置规范,有合格的沙箱和灭火器,否则按5元/个扣罚。

2、油管每型号至少备用3根,接头封堵规范,放置在油库内,缺少或不封堵按10元/个扣罚。

3、加完油后塑料桶运回油库内放好,盖子齐全,否则按10元/个扣罚。

4、备用配件、设备在指定地点排放整齐,防尘防水措施得当,否则按10元/个扣罚。

三、电工组:

1、责任范围:

跟机电缆向外巷道中所有电器设备和电缆,包括皮带机综合保护系统、皮带机、溜子、绞车的电机、开关、信号、照明,各种馈电开关、综保。

2、完好标准:

参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全月电器设备影响生产时间累计不超过5小时,每增减1小时减加100元。

4、每出现一处失爆罚50元,设备完好率90%以上。

5、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漏填、错填一次罚责任者20元。

6、开关上架、保持完好清洁,有两牌(包括其他设备和四通),填写合格;3台以上设备有可靠接地;综保有辅助接地;不延续小电四角固定牢靠,否则按10元/处扣罚。

7、接线盒过热20元/处;保险丝用铜丝代替50元/处;保护不起作用50元/处。

8、皮带机或溜子信号声光齐全,和皮带机紧停全部延到承载段最后一节处,70平方电缆吊挂滞后迎头不超过40米,否则按10元/处扣罚。

9、电缆钩2.5米一个,最低钩距底板不小于1.5米,电缆吊挂间距一致,弧度均匀,否则按5元/处扣罚。

10、因检修责任造成事故除记影响外,寻坏配件1000元以上的按3%扣罚,2000元以上的按2%扣罚。

11、绞车、机头、固定转载点、上料仓应有照明并正常使用,否则按10元/处扣罚。

12、绞车配件齐全、运转灵活可靠,固定螺栓紧固,保险绳按标准插接并保持完好,否则按10元/处扣罚。

13、皮带机综合保护功能齐全、有效,固定位置、方式符合要求,否则按10元/处扣罚。

四、水管组:

1、责任范围:

巷道中全部供风、供水、排水管路的安装、延伸、维护,锚杆钻机、风钻的安装、维护。

2、管路按标准吊挂,一处不合格扣5元。

3、禁止用铁丝代替U型销,否则按10元/处扣罚。

4、按规定距离加上风水拔哨和闸阀,否则按10元/处扣罚。

5、禁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否则按10元/处扣罚。

五、跟班机电工:

1、固定电器设备(提斜绞车、开关,变压器馈电开关,机头配电点、工作岗点电器设备)出现罚款,对晚班、夜班电工按10%加罚,早班电工按20%加罚。

2、因防尘设施不全或不合格引起的油脂罚款,晚班、夜班机电工承担10%,早班机电工承担15%,包电组承担65%,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休班(包括轮休、请假)一律提前一天通知机电班替班。

有急事不能提前通知,自己找人替。

否则按50元扣罚。

4、小班出现问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本班处理完或延点(不算加班)与下班一同处理,否则按50元/次扣罚。

六、皮带机维修组:

1、因检修原因造成生产班断皮带,一次罚200元。

2、因缺油造成生产班换滚筒,一次罚100元。

3、皮带跑偏(超出滚筒边或磨机架),每处罚10元(中间部分一节以上每一节H架算一处);回煤每处罚20元。

4、中间部分缺(或断)托辊,一天内不整改每个罚10元。

 

第八章工程质量管理

9.1掘进队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否则严格按照工程队制定的扣分标准进行处罚。

9.2值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各生产班的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工程队制定的记分标准进行记分,并及时统计各生产班的工作量。

9.3值班长根据标准进行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在质量原始记录上注明为不合格,按照记分标准进行扣分,并及时写出整改单(一式3份,其中一张由值班人员交各班整改,一张交工程队主要负责人,一张留底)并且跟踪整改(生产班留一天整改时间),凡不按照质量标准和要求时间整改的严格按照记分标准加倍进行处罚,并在工程队进行亮相通报,凡因质量问题并有值班长提出处罚的,月底工程队任何人都无权更改或免除。

9.5工程队队长以上领导动态地监督检查验收员的工作,发现验收工作不严不细、故意刁难生产班、送人情分或弄虚作假等现象的,每次对值班长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免去其值班长资格。

9.6质量原始记录等资料要记录齐全、详实、清晰,各班施工锚杆的托板上现场用红漆标明,质量原始记录要记清楚,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追查责任班组。

现场无钢带号或棚梁号的,每次罚值班长20元;质量原始记录模糊不清的,每次罚值班长20元。

9.7班长、职工要端正质量态度,树立质量是安全的保证,质量是进尺和效益的保证的意识,认真配合验收员把好工程质量关,落实有关质量责任。

凡发现刁难、威胁或漫骂值班长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停班处理。

9.8月底验收因质量问题出现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由工程队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并按照分级负责的程序进行严格处罚。

9.9离层仪,由生产班打孔、值班长负责安装,并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包括:

打注人,安装人,初次读数,并根据措施要求,跟踪读数并记录。

9.10巷道距离挂牌标识,每排编号,记录好原始记录(每个班的工作量)。

9.11当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值班长负责分析原因,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汇报工程队主要负责人。

9.12对锚杆支护质量罚款规定:

联网20元/处;锚杆外露10元/根;间排距20元/处;预紧力50元/根;锚固力100元/根;锚杆角度10元/根;巷道中线50元;巷道宽高50元/处。

第九章仓库、材料管理

9.1材料员建立材料领用、发放台帐,一月一总结,将备品、配件物品的库存情况及时汇报工程队领导,以便工程队安排下月的批料计划。

对物品管理不清的每次罚20元。

9.2要料、下料,要填写清楚各种材料的准确数量、规格,不准以车计量,否则每次罚50元;下料不及时,下错料,每次罚50-100元;回收物料及时填写、汇报,否则每次罚50-100元。

9.3凡一次性消耗的材料一律由于保仕签字,无料票或无领导签字,仓库拒绝发料,后果由领料人负责,影响生产的每次罚50元。

9.4仓库内的常用备品备件要齐全,综机设备超过千元以上要及时汇报,不能影响生产。

凡因无配件或发料错误,影响生产罚责任人50元,下井的设备必须完好,事先必须检查。

凡因下井设备不完好而耽误生产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各种管子接头必须有堵头,凡敞口的油口,每一个罚责任人10元。

9.5料场回收上井设备及时摆放整齐,严禁乱放、乱扔。

否则,每次罚班长20元,卸料人员每人罚10元,因责任心不强,回收设备丢失的视价格从重处罚。

9.6需加工的材料,保证如期完成,无故拖延时间视情节罚20-50元。

常用的工具类,要有备件,否则,影响生产一次罚10-50元。

9.7月底,材料员清库一次,上报值班长,常用的配件设备,29号前完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8材料员每月25日前,要制定出下个月的材料计划,上报值班长一份,每月10号前将上个月材料估算和材料单上报值班长,以便分析材料消耗。

9.9井下所需物料,由工程队值班长填写料单并签字领取,借用的工具要在料单上签名,如需交接班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并由领取人到仓库签写交接人的姓名,由接班人带上井,否则丢失工具按原价赔偿。

9.10领取的材料必须填单,常用工具必须以旧换新,丢失工具按原价赔偿。

第十章工资奖金分配

10.1系数规定:

生产班班长1.5;生产班副班长1.2;机电班班长1.4;运料班班长1.4;零工班班长1.3;皮带、溜子司机0.7;机电工按全队日平均工资0.9;井下运料工按全队日平均工资0.8;井上运料工按全队日平均工资0.7。

10.2辅助工各班班长按职工的贡献进行计分(满分50分),填写评估单,每班计分的平均值作为基数,单位职工的计分除以该基数得到加权系数。

班长如有偏袒,经核实确凿,该班长罚款100元,两次偏袒去除班长职务。

10.3职工罚款和所得分数,一月一上墙公布,写明原因和罚款情况。

10.4井上计时工40元/日,井下计时工50元/日,地面学习工18元/日,工伤工资25元/日,工伤护理工资40元/日。

10.5工伤工资发放最长期限:

破皮5日;轻伤20日;轻微骨折5个月;粉碎性骨折10个月;严重内伤10个月。

10.6包工计酬,由值班长掌握,视工作量大小,由值班长划分。

10.7每个新入队的职工,在第一个月的工资内扣除500元,作为物品抵押金,工作满一年者,该抵押金全额退回,不满一年者,交清所有物品后,返300元抵押金。

10.8新职工在该工程队工作不满一个月者,不发放工资。

10.9如有工人想辞职,必须在提前一个月跟工程队书面提出申请(该申请有效期35天)。

如有不申请离职者(不论什么原因)或被工程队开除者按如下规定领取工资:

从离职之日向前计算30天(请假和地面学习不计天数),每天按30元计算工资(上月工资已经领取者,上月计算天数范围内多出的工资在本月工资和抵押金中扣除)。

离职时,工程队还要扣除工人在工程队期间的一切培训费用(包括工程队集中培训时学习工资)。

 

天地开采工程队

200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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