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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汇总制度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及时将上级文件传递给公司领导,并按公司领导的批示做好文件的传阅、宣传教育和存档。

3、认真筹备每月、每季度“安全例会”的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

4、组织起草、审核公司综合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上请示报告,对下综合性决策。

5、组织制定、修订、完善公司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6、组织做好管理性文件资料、财产和管理系列设施的控制、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7、组织做好公司水电使用管理、卫生管理及来宾的接待工作。

8、协助公司领导进行安全检查。

9、筹划、建设和充实企业文件。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仓库安全生产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专门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2、确保“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落实到位有效。

3、认真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

4、每库房按核定储量存放,性质相抵触的产品不准同库储存。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定员、定量工作。

6、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物品的入库和发放,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7、做好每天巡查、登记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8、做好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等工作。

9、按照公司要求,组织仓库人员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组织实施。

4、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科室、仓库了解、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监督整改。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发生事故应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审定、表彰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科室与个人,审定导致事故发生责任人的处分。

民爆物品仓库主任(由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民爆仓库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按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仓库的工作管理。

3、监督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

4、每库房按核定储量存放,性质相抵触的产品不准同库储存。

5、按照《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监督认真做好定员、定量工作。

6、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督做好物品的入库和发放;检查是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7、组织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8、协助完善公司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9、完成公司的其他工作需要。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坚守岗位,坚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3、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5、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发放民爆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人员的姓名,不得将民爆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爆物品。

7、必须建立进出库明细帐,做到进库与储存、出库帐目平衡,并做好月、季、年报工作。

8、必须坚持专库专用,严禁混存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9、负责清除仓库15米周围内的杂草等易燃物。

10、严禁在仓库内住宿、会客、酗酒、吸烟和带入火种火苗、通讯工具及明火照明。

11、严禁转借、转卖、赠送、私存民用爆炸物品。

12、民用爆炸物品要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过期变质霉烂产品要造册登记,报告单位领导并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报废销毁。

13、发现民用爆炸物品短少、丢失、被盗等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度盲炮处理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4、负责指导本单位实施爆破安全警戒方案。

5、参加爆破事故的处理

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本单位民爆物品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4、必须与爆破员一起计算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不许虚报领占为已有,更不许与爆破员等人一起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火工产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

5、必须深入爆破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药包、现场爆破,处理哑炮、残炮等实行安全监督。

6、爆破前应划定危险区域,组织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并检查清退余药,催促无关人员远离危险区后,发出爆破信号进行爆破。

爆破结束后发出解除信号,方准行人进入危险区。

7、爆破时认真记好响炮数,爆破后与爆破员一起检查爆破结果,对哑炮,残药要督促爆破员采取安全方法加以处理,并将残炮、残药造册登记,送还仓库保管。

8、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

发生爆炸事故,应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

1、凭爆破员IC卡领取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2、保管好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3、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4、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爆破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6、不得转让、出借、转借、赠送、私藏或截留民用爆炸物品。

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坚守岗位,严守仓库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提高警惕,做好库区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库区异情,并立刻报告单位领导。

3、严把进库关,谢绝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库区,劝绝进库人员携带移动通讯等器材和易燃易爆物品及烟、火入库,并认真做好进入库区车辆、人员登记工作。

4、及时接听电话,按时开关库区路灯。

5、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库区清洁。

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本职工作所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确保所押运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地送到目的地。

4、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时间及行车速度行驶。

5、监督装载的民用爆炸物品不超载,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混装。

6、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7、运输途中,不得在居民点、行人稠密的闹市区、民胜古迹、风景游览区、重要建筑设施等附近停留。

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1、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应熟悉本单位系统车辆的性能,学习扎实的专业修理技术;严把本单位车辆的出入关,做到“病”车不上路,“坏”车及时修。

3、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4、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通信号标志和交警指挥,按规定时速行驶,驾车行经路口时要减速观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或停车让行。

5、必须自觉参加单位每月组织的驾驶员职业道德、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及交通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

6、发生交通事故,要视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和向公司汇报,不得肇事逃逸。

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掌握所装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危险性质和应急措施。

2、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子、高跟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

4、作业时,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

6、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7、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拋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装卸时发现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不准发货且及时报告。

9、装卸结束后,应将现场打扫干净。

 

安全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正确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与生产施工之间的矛盾,使公司在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例会的要求:

1、安全会议必须克服:

务虚多,务实少;传达文件细,评定贯彻情况粗;罗列问题和难题多,解决问题、攻克难题的措施办法少;做指示,讲大话多,关于尖锐问题解决办法的决议少而且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现象。

2、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会议流于形式。

3、各级安全会议根据其具体要求确定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肃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4、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会议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有书面的材料。

5、安全会议必须做好记录,条件允许时在作好书面记录。

6、安全会议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落实到位,应有相应的监督制度。

二、内容:

1、传达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效果,安全生产现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对策;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生产经营的实际,确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安全监控的重点;在发生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查找事故原因,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2、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汇报、交流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业务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问题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监督管理的新举措、新动态;检查、总结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基础工作(包括安全台帐资料)和办理各项安全生产手续的情况。

3、结合现场的生产实际,检查、总结一段时期以来各作业层开展安全活动,落实安全教育,装车前、装车后安全检查的情况及其记录;分析各作业层生产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或者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在落实这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习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互解答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4、空车进厂前或装车前,根据生产、质量和进度要求和现场的各种情况,研究制定整体的装、卸车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方案。

但对于特殊货物的装、卸,必须将经会议审批会确定的整体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报上级单位审批。

三、组织形式:

由公司主管安全矿长主持,各工作组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各作业层、各驾驶员;现场负责人参加,每月不少于3次。

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教育

由公司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矿的劳动纪律、应该重视的安全问题、危险作业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情况、典型案例、环境保护要求、民风民俗等,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环保教育

作业班组必须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环保教育,内容包括:

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污染预防控制要求等,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工人安全教育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正,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者,属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4、换岗、复岗安全教育

由改换和使用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或培训,必须熟知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经常性安全、环保宣传教育

各单位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

项目全员安全教育、月度安全教育、班组周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专题教育等。

6、全员安全教育

每年要组织1~2次全员安全教育和考试,主要包括: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人等;全员安全教育应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7、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应由实施部门建档登记。

具体格式参照《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中的“安全宣传活动登记表”。

 

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三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级)、公司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

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装卸管理制度

一、车辆装卸危险品必须在2.5m线以外。

二、装卸作业必须轻拿轻放,保证包装箱无振动,包装箱完好无损。

三、危险品的性能相抵触的不能混装混放,装卸堆码整齐,堆垛高低不能悬殊太大。

四、装卸货物手续齐全。

五、装卸货物必须有交接登记签名。

六、运输货物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专用车;

2、司机有驾驶证等;

3、车上配备有灭火器等;

4、车箱上垫有胶皮;

5、车箱有静电排除装置,并有效。

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实行双人双锁。

二、库区24小时有人巡逻。

三、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打手机。

四、穿高跟鞋、有铁钉的鞋、穿裙子、穿化纤衣服不能进入库区。

五、库内按定置要求定置堆放,炸药堆码高度不大于1.8m,雷管堆码高度不大于1.6m。

危险的货物与墙保持20-30cm,垛距30-50cm,中间通道40-60cm。

六、进出货物严格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经常保持库房通风,清洁卫生。

八、超期产品,报废产品,没收产品严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1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1.2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资产运营部批准。

    1.3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1.4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1.5 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单位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解决,不属公司发放范围。

各分公司经资产运营部审批可领、买一部份需备借用的防护用品并自行管理。

    2 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2.1 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种、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详见各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规定)

    2.2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况按“1.2”执行。

    2.3 因病、事、工伤、产假、专职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一般劳保用品停发。

退休、退职或离岗生产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2.4 新调入本公司员工依据调令,由本单位安全员带领至资产运营部,由资产运营部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纳入本单位管理,办理个人领用防护用品。

第一次按标准规定发放,下次发放超过半年的随本单位统一发放,不超过半年的随下一次统一发放。

    3 赔偿办法

    3.1 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包括借用的);

    3.2 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3 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

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 赔偿费

    3.4 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单位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由本单位安全员或专职人员向供应分公司领买补发。

    4 防护眼镜的发放范围及其规定

    4.1 防护眼镜发给在生产过程中对眼部有危险的工种。

    4.2 机加工、固定砂轮磨工发平光眼镜,汽车司机发墨镜,使用期限为五年;电、汽焊工发放电气焊防护眼罩,一般使用期限为三年。

    4.3 因公损坏或属个人不慎丢失损坏者一律按赔偿办法执行。

    4.4 使用平光眼镜的工种,由于使用者有眼疾,可到指定眼镜店持验光证明及供应分公司开据的证明办理配镜手续,单位只报销20元(司机防护镜只报销30元)。

不得配制眼疾专用镜,不得购买怪形眼镜,否则不予报销,不属上述工种不予配镜。

    5 其它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其规定

    5.1 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人员,经单位申请部门领导批准及资产运营部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5.2 每月发放的肥皂、洗衣粉、手套等劳保用品缺勤一个月者不发,新调入岗位的人员超过每月10日后只发肥皂一块。

    5.3 每年统一发毛巾一条,缺勤三个月者不发。

    5.4 公司员工内部调动,除专用岗位防护用品外,一律不补发一般劳保用品。

    6 防护用品的采购、领用、发放程序

    6.1 防护用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供应分公司负责,公司其它单位不予分散采购。

    6.2 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分公司按公司比价采购及招标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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