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危废品打包处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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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危废品打包处理合同
广州地铁2019-2020年危废品打包处理合同
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2019-2020年危废品打包处理合同
业主(甲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
承包方(乙方):
住所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实施广州地铁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计费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收集、运输和处理危险废物。
2、本合同预计含税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合同最终总价根据最终实际处理数量的处理费用及运输费用计算。
处理清单:
编号
废物类别
废物名称
预计数量
处理单价
(含税)
预计总价
(含税)
备注
HW08
900-249-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沾机油污泥
HW12
900-299-12
染料、涂料废物
废油漆笔
HW06
900-404-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含酒精废清洗剂
HW29
900-023-29
含汞废物
废灯管、节能灯
HW34
900-349-34
废酸
含硫酸废酸液
HW35
900-399-35
废碱
含氢氧化钠废碱液
HW49
900-041-49
其他废物
含酒精500ML废铁罐
HW49
900-041-49
其他废物
装油漆5L废铁罐
HW49
900-041-49
其他废物
装机油20L废胶/铁桶
运输费
1.5吨车
运输费
4.5吨车
合同预计总金额费用总计:
元
备注:
(1)上述单价为含税包干单价(运输费用另计)(税率:
%),即已包含收集、处理等过程所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如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上述清单废物名称以外的废物,则对应上述清单类别中的单价计算处理费用。
(3)上述清单所列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以实际处理数量为准。
3、收集地点及运输费用(含税)计算标准
3.1、收集地点:
一、二、三、四、五、六、六号线二期、七、八、九、十三、十四、APM、大洲车辆段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地点。
3.2、运输费用计算标准(含税单价包干,税率%):
吨厢式危运车元/次。
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1、乙方对废物运输及无害化处理的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和消防要求及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需保证合同期内所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合法有效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如乙方未能满足前述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派遣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收取废物;如甲方发生严重环境污染的情况,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响应。
四、费用结算:
1、结算依据:
依据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上列明的各种废物实际数量、运输车次及本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计算费用。
2、结算周期:
处理费用及运输费用按月结算,如当月处理费用不足1000元,则该月处理费用及运输费用结转至下一个支付周期结算。
3、支付时间:
乙方提供的进度款支付证书及符合税法规定的票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2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上月处理费用及运输费用。
4、如无特殊约定,本合同相关费用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合同生效后满12个月或累计执行金额达到合同预计总金额,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六、双方的责任:
1、甲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向相关环保机关办理废物转移手续。
2、在乙方收取和运输废物前,甲方须将各种废物按不同特性进行分别包装、存放,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数量等);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漏污染环境。
3、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处理费用及运输费用。
4、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许可证、执照、证书或批准书有效存续。
5、乙方须具有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废物的服务的专门技术、设备、设施及专业人员,并清楚合同约定的废物的特点、性质及危害性,承担废物处理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和环境危害的责任。
6、乙方负责废物的运输:
(1)乙方必须提供车况良好且持合法有效危运证的车辆进行运输,并采取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相关措施。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根据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到甲方指定地点收取废物。
(3)乙方运输车辆的司机与装卸员工,在甲方厂区内应文明作业,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制度。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废物。
(5)乙方有权拒绝合同约定废物类别之外的废物运输主张。
(6)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回收费用。
七、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交接危险废物时,必须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后,上传平台审批。
双方核对废物种类、数量及作相关记录,填写交接单据后,双方签名确认。
废物在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后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2、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违约责任:
1、一方逾期支付处理费、运输费或回收费,应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运输废物,应每逾期一日按应运输废物处理费用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次数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第1点和第2点之外的合同规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视情况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造成守约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4、乙方因任何原因不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按当时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时,应在不具备资质事件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九、争端的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持一份副本,乙方持两份副本。
正、副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一:
廉洁协议
附件二:
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一:
廉洁协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甲方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
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举报投诉联系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联系电话:
83106760。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
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2、终止双方已签定的所有合同;
3、追究乙方合同其他违约责任;
4、参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细则》第三章给予乙方一定期限(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管辖工程项目投标的处罚。
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
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终止时止。
第七条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
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编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二、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和装备的配置,保证安全管理投入及有效实施。
三、甲乙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规、违章等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惩。
2.乙方存在事故隐患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安全约谈或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作业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并要求乙方调整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
(二)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生产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向甲方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乙方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四、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乙方的需求,配合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乙方对从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介绍作业环境及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应急管理、职业病防治、维稳综治内保工作的要求,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的监管,不得损坏甲方设备,乙方在甲方管辖区域作业时不得影响甲方生产安全工作,一切设备、物品或机具等,均不得影响甲方设备设施运行。
3、乙方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从业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作业完毕后做到工清场清,确保人员和作业安全。
5、乙方须遵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有关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同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6、乙方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相关信息;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
8、乙方严禁存在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
9、乙方负责调查本单位作业过程中发生或影响甲方生产安全的事故(事件),制订、落实有效改进和防范措施,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分析、处理报告。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或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甲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由乙方负全责。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地铁设备设施损坏、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损坏的设备设施,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2.终止双方已签定的所有合同;
3.追究乙方合同其他违约责任;
4.按照集团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终止时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