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85006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6.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docx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毕业论文

一、新旅游法概况

1新旅游法立法背景

2新旅游法简介

3新旅游法颁布的原因及重要性

二、国旅游业的概述

1旅游业的含义及类型

2旅游业的性质

3旅游业的特点

三基于新旅游法下旅游业的发展和研究

1新旅游法对旅行社的影响

2新旅游法对游客的影响

3新旅游法对导游的影响

四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以省为例

1新旅游法下旅游业的发展概况

2新旅游法下旅游业所存在的问题

3新旅游法下旅游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五提高旅游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

2实施“旅游立省”的指导思想

3明确科学的发展思路

4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5坚持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

六结论

七致谢

八参考文献

(论文没有格式包括字体行间距目录生成器等等我是按照之前给别的学校论文格式整的此篇论文草稿而已多加修改模板在此修改不难用了网上资料不然短时间难以完成论文多看多修改)

一、新旅游法概况

1新旅游法立法背景

2013年4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

旅游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就启动的一个立法项目,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但由于当时我国旅游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方面对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不尽一致,这部法律草案未能提请审议。

1982年国家旅游局曾着手起草旅游法。

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旅游法列入立法规划,199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出旅游法草案。

八届全国人大以来,社会上要求制定旅游法的呼声进一步提高。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后,于2009年12月牵头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等23个部门和有关专家成立旅游法起草组。

2012年年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旅游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充分吸收了初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公益性文化场馆开放、旅游资源保护、游客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容。

[4]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达到两万多处,旅行社达到两万多个,星级饭店达到一万多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300万人,国旅游人数超过26亿人次,接待入境旅游超过1.35亿人次,公民出境旅游超过7000万人次,国旅游市场规模居全球第一位,接待入境旅游人数和公民出境旅游消费居全球第三位。

2新旅游法简介

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即以旅游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各种法律规的总和。

这里强调“各种法律规的总称”,表明旅游法的概念是广义的。

它包括狭义的旅游法律(指尚在研究探讨的《中华人民国旅游法》,和其他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有关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它表明,我们所指的旅游法概念,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的法规;既包括本国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经我国政府签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

国家主席签署第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旅游法草案第二条将“旅游”概念的界定为“本法所称旅游,是指自然人为休闲、娱乐、游览、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离开常住地到其他地方,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行为”。

一些活动如探亲访友、参加会议及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等不应属于旅游活动,同时,将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定义为旅游还容易造成公款旅游的误解,被建议修改。

3新旅游法颁布的原因及重要性

旅游业涉及围广、耗费资源低、带动系数大、创造就业多、综合效益好,有人将其归纳为无烟囱的工业、无校舍的教育、无广告的宣传、无会场的外交。

截止2011年底,全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达两万多处、旅行社两万多家、星级饭店达一万多家、旅游直接从业人数1300万人、国旅游人数超过26亿人次,接待入境旅游超过1.35亿人次,公民处境旅游超过7000万人次,国旅游市场规模全球第一,接待入境人数和公民处境旅游全球第三。

许多国家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左右,居民出游意愿显著增强。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2年中国国生产总值(GDP)为519322亿元,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据此,2012年中国人均GDP为38354元,截止2012年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为6.2855,这就意味着2012年我国人均GDP达到了6100美元。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旅游法,对旅游活动的规主要依赖国务院制定的《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各省制定的《旅游管理条例》或《旅游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

由于缺少上位法的支持,这些规章制度不能规定一些基本民事制度和协调与相关法律的关系,难以适应旅游业跨地域、夸行业、发展的需要。

二、限定了景区的开放条件

当前我国景区依据国家标准,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

但是,现行的旅游法规并未对景区建立的条件进行硬性规定。

这就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景区建设往往缺乏规划,无序开发、盲目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旅游资源的极大浪费,给生态环境也带来非常严重的破坏。

新旅游法第42条对景区的开放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此条规定对景区在管理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旅游者需求、提高可进入性等方面提出了刚性要求。

旅游主管部门成为景区准入机制的裁量部门,是该法的一大亮点,这对于景区充分挖掘和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价值大有裨益。

针对目前地方旅游项目“盲目开发、建造人工景点热”,旅游法在第17条至第22条中对旅游发展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规了旅游景点建设行为,将全面提升景区开发、利用水平。

其中,第21条规定: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这条规定对景区资源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促进景区全面强化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要求对最大承载量进行控制

各种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许多景区都会呈现井喷式客流量,景区环境不堪重负。

因旅游者爆满,造成人员大规模滞留,甚至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对景区旅游的管理安全与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新旅游法对景区控制最大承载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

这将避免高峰期景区旅游者拥挤的现象,从而进一步提升旅游质量,保障安全的游览环境。

门票预约为景区控制旅游者接待数量提供了具体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同时也促使景区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建设,智慧景区的建设步伐也将加快,以合理控制客流量。

 

二、国旅游业的概述

1旅游业的含义及类型

现代旅游业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特别是本世纪60年代以来迅速普及于世界各地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现象。

追溯其来源,“旅游”一词在我国的出现始于本世纪60年代。

旅游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又称无烟工业、无形贸易。

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三大要素。

旅游资源,包括自然风光、历史古迹、革命遗址、建设成就、民族习俗等,是经营旅游业的吸引能力;旅游设施,包括旅游交通设施、旅游住宿设施、旅游餐饮设施、旅游游乐设施等;旅游服务,包括各种劳务和管理行为相结合,是经营旅游业的接待能力。

狭义的旅游业,在中国主要指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以及专门从事旅游商品买卖的旅游商业等行业。

广义的旅游业,除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部门以外,还包括与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

旅行游览活动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级的社会消费形式,往往是把物质生活消费和文化生活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的[5]。

旅游业从业务种类划分看,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组织国旅客在本国进行旅行游览活动。

二是组织国旅客到国外进行旅行游览活动。

三是接待或招徕外国人到自己国家进行旅行游览活动。

后两种类型的旅游业务活动,都是涉外性质的业务。

由于旅游业主要通过劳动服务的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无形的效用,即特殊的使用价值,以满足旅游者进行旅行游览的消费需要。

其行业的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所以又称无烟工业。

旅游业从整体上看,它不是实现商品流通的经济部门,而是凭借旅游资源,利用旅游设施,提供食、住、行、游、娱、购的劳务活动,去满足旅游者旅行游览消费的需要,所以也称为无形贸易[6]。

旅游业以旅行距离为划分标准可分为远程旅行和近程旅行。

远程旅行是指旅行路程比较远的旅游活动,在国际旅游中一般是指州级旅游和环球旅游。

近程旅游是指旅行路程相对较短的旅游活动,在国际旅游中一般是指前往邻国或周边国家的旅游活动,同远程旅游相比,近程旅游由于耗时较少和开支较少而更为普及。

以费用来源为划分标准,旅游可分为自费旅游、公费旅游和社会旅游。

自费旅游是指全部旅游费用由旅游这个人或其家庭承担的旅游活动。

公费旅游是指全部或绝大部分旅游费用由有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担的旅游活动。

公务旅游、商务旅游、会议旅游等均属此列。

社会旅游是一种由社会给予福利性补贴的旅游活动,即由社会有关方面通过各种资助或补贴的方式帮助收入过低的贫困家庭参加到旅游活动中来,这种情况目前多见于西欧。

2旅游业的性质

旅游是跨越多个传统部门的经济活动,需要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的投入,具有多面性。

因为旅游没有具有通常意义的生产功能以及其产出难以被实体衡量,从而很多业界人士质疑旅游是否算是一个产业。

每个国家的旅游结构各不相同,旅游业的无形性使之难以评价其相对于其他部门对经济的影响。

经济活动是指包括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活动,在旅游活动中旅游供应商生产旅游产品提供给旅游者,双方价值进行交换,所以旅游活动属于经济活动的畴。

不仅仅是旅游的无形性,旅游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同样影响旅游的独立核算,旅游卫星账户的建立是一个尝试,但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7]。

旅游活动是一种社会现象。

旅游是旅游者前往目的地的旅行以及在目的地停留访问的活动。

就在现代旅游中占绝大多数的消遣旅游而言,旅游活动是一种休闲活动,是人们的一种短期性特殊生活方式。

旅游活动最基本的表现特征是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人员流动以及接触和交往。

而无论是休闲、生活方式,还是人际交往,都属社会现象,并且这些社会现象都是由旅游者的活动所引发。

旅游业的根本性质在于它是一项经济性产业。

原因包括:

首先,旅游业作为一项产业,其根本目的在于发展旅游经济。

虽然旅游业的发展也可能会给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文化和环境带来影响,但这些影响都是因旅游业而派生的结果。

此外,虽然旅游业会以某些社会、文化或环境事物作为其产品素材,但对这些素材的使用只不过是旅游产品的生产特点。

换言之,所有这些都不能改变旅游业作为一项产业的营利性质。

其次,旅游业的细胞是旅游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并需要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同样,由这些基本细胞集合而成的旅游业也是以营利为目的,因而也需要进行经济核算。

正因为如此,我国明确将旅游业列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将其列为文化事业[8]。

3旅游业的特点

1、综合性产业

旅游消费者外出旅游经历的实现,需要由多种不同的旅游企业分别为其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按照传统的产业划分标准,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隶属于若干不同的传统行业,但满足旅游者的需要这一共同的业务纽带将这些企业联系到了一起,使其成为一个共同体,从而使旅游业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认识这一特点的现实意义在于:

首先,在旅游业中,各个旅游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