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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智硕士论文

 

201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完善之研究

 

学位申请人姓名窦智

培养单位贵州民族学院

导师姓名及职称王晓春吴大华教授

学科专业经济法学

研究方向民族经济法制

论文提交日期2010年5月27日

 

中国﹒贵州﹒贵阳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贵州民族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贵州民族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特授权贵州民族学院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

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

 

目录

摘要I

AbstractII

前言1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1

二、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1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3

四、研究创新点4

第一章循环经济与循环经济法治理论5

第一节循环经济及相关概念义析5

一、循环经济的理论来源与内涵5

二、循环经济与相关概念辨析7

第二节循环经济法治理论9

一、循环经济法的定义9

二、循环经济法治的基本原则9

第二章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实践分析12

第一节贵阳市循环经济发展概况12

一、减量排放,初见成效13

二、产品结构升级,变“废”为“宝”14

三、垃圾资源化,一举多得14

四、项目支撑,延伸产业链15

五、多位一体,农村循环经济模式运行良好16

六、森林之城,重现绿水青山16

第二节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实践研究17

一、立法实践研究18

二、执法实践研究20

三、司法实践研究21

四、守法实践研究25

第三节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困境分析25

一、理念超前,实践滞后的尴尬25

二、治理昂贵,屡禁不止的怪圈26

三、示范有限,辐射不开的疑问26

四、政府热,企业、公众冷的无奈27

第三章完善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的构想与建议28

第一节树立循环经济建设是攻坚战加持久战的意识28

一、循环经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28

二、循环经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28

第二节增强与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契合28

一、坚持减量化优先原则29

二、生产者责任延伸到“回收”29

三、建立总量调控制度30

四、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管30

五、激励循环经济发展30

第三节尽快修订《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31

一、为条例正名31

二、法规性质定好位32

三、立法指导思想要与时俱进32

四、增强条文用语与上位法的一致性32

五、增加授权性规范32

六、规定进一步完整和细化33

七、法律责任要更具体、明确、恰当33

第四节顺势制定《贵阳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条例》33

一、《贵阳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条例》的制定呼之欲出33

二、《贵阳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条例》设计与构想34

第五节构建和完善促进贵阳市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规章和制度34

一、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规章、办法和标准34

二、构建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制度34

第六节完善循环经济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37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37

二、《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38

代结语:

未完的思考40

致谢41

参考文献42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45

 

摘要

循环经济方兴未艾,低碳经济渐行渐近,绿色经济成大势所趋。

循环经济是走向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最现实、最基本的路径,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贵阳市作为全国最早实践循环经济的城市,拔得了众多头筹。

2004年11月《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建设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的正式颁布实施,在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近年来,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其发展与建设也开始面临困境和障碍。

针对理念超前而实践滞后,环境治理昂贵、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示范试点辐射不开以及公众参与不足的一系列问题,贵阳必须在全市树立循环经济建设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的意识;不断增强与新出台的国家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契合;根据当地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尽快修订《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并直面当前水资源短缺的严峻现实顺势而为,专门制定《贵阳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条例》以及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促进贵阳市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规章和相关制度。

 

关键词:

贵阳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法法治完善

 

Abstract

TheCirculareconomyisinfullswing.Low-carboneconomyisComingandgreeneconomygoesintoatrend.Circulareconomyisthemostrealisticandbasicpathwhichistowardslow-carbonandgreeneconomy.Simultaneously,itisthenecessaryroadoftheconstructionofecologicalcivilization.Asthefirstcitythatpracticedrecyclingeconomy,Guiyangcityhasgotmanyhonours."EcologicalDevelopmentOrdinanceinGuiyang"inNovemberof2004,astheconstructionofcirculareconomyinChina'sfirstofficialpromulgationoflocalregulations,hasremainedanindeliblemarkinthelegislativehistoryofthecirculareconomy.

Inrecentyears,therulesoflawinthefieldofcirculareconomyinGuiyangyhasachievedpositiveprogressandsignificantresults.Withthechangingeconomicsituation,thecirculareconomyandtheruleoflawinGuiyanghasencounteredthebottleneckandchallenge.Facetotheadvancedidealandlaggedpractice,expensiveenvironmentalgovernance,illegalbehavioranddespiterepeatedprohibitions,experimentalmodelunopenedandpublicparticipationlacking,theawarenessmustbeestablishedthatcirculareconomydevelopmentisnotonlyatoughfight,butalsoaprotractedwar.Contemporary,itmustcontinuouslystrengthenthefitwiththebasicLaw"CircularEconomyPromotionLaw".Accordingtothelocalactualeconomicdevelopment,"EcologicalDevelopmentOrdinanceinGuiyang"mustbeamendedassoonaspossible.Facetothecurrentshortageofwaterresources,"recyclingofwaterresourcesPromotionOrdinanceinGuiyang"mustalsobeformulatedspecially.Lastbutnottheleast,itisveryimportanttofurtherbuildandperfecttheCircularEconomyregulationsandrelatedsystems.

 

Keywords:

GuiyangCirculareconomyCirculareconomylawPerfectthelaw

前言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2012年,玛雅人预言中的世界末日或许最终证明只是杞人忧天,但这一年,《京都议定书》将完成它的神圣使命。

谁将是后继者?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最后达成的无法律约束力协议使得全球人民对我们生存的环境充满了深深的忧虑。

究竟什么才是人类可持续发展之路?

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在他们所著的《经济学》教科书中认为:

GDP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

可有谁知道,这百年里人类在追逐GDP的同时又失去了多少更宝贵的东西?

拯救地球拯救环境,我们必须行动,而且必须是正确的行动。

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已经在全世界达成共识。

无论是当前炙手可热的“低碳经济”还是一直呼声不减的“绿色经济”,都与循环经济一脉相承,有着共同的理念和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立法先行。

《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循环经济地方法规,使得贵阳市在循环经济立法领域拔得头筹,但循环经济法治建设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如何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让不断完善的法治为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命题。

二、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当今世界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和资源的日渐短缺,令各国都意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循环经济目前已成为世界热点和未来趋势。

循环经济理论因人类对资源及环境承载极限的认识而被提出,因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而被倡导。

发展循环经济是整体性、系统性的大工程,它需要三大体系的支撑和保障。

一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二是产业技术的进步和创新;三是公众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

其中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现在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循环经济法治的探索和研究。

(一)国外研究水平及现状

1.德国

作为循环经济立法的先驱者,德国采取的是先个别领域立法,后制定统一规范的立法方式。

它遵循的是立法领域的从个别到统一的规律,形成了德国循环经济立法现有的立法体系:

法律、条例及指南。

德国的基本法建立了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直接按分享权力的制度,同时提供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合作立法和行政的框架,这种框架普遍应用于环境立法中。

德国政府和行政部门常常被赋予颁布法令和规章的权力,以执行广泛的法定目标。

目前德国的环境政策由三项原则组成:

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和合作原则。

2.日本

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起步较晚,但属于国际上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建立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日本将整个经济纳入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在立法体系上注重规划,在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上也更为全面和深入:

以《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牵头,指导、引领第二层次的综合法和第三层次的专门法。

基本法在形式上与其他法律相同,但是在级别上高于其他法律,类似连接宪法和专项法的桥梁。

3.美国

美国目前虽然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但其1976年通过、1980年修订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和1990年制定的《污染预防法》,都体现了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也分别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立法和政策。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美国一半以上的州已经先后制定了促进资源再生的法规。

如《固体废物管理和回用计划》、《饮料容器回收法》、《电子垃圾处理法》等。

4.欧盟

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中,建立了相互衔接一致的基本法律制度。

这些法律文件对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循环经济发展都起着指令性或指导性的作用,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约束力。

在国际上被简化为“3R”的原则就是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

综观各国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建立一套系统的立法体系是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力保障。

当然,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经济、法律、政治、文化、社会都包含在内,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发展循环经济既是一场经济运行方式的革命,也是全人类生存方式的深刻变革。

(二)国内研究水平及现状

循环经济正式进入我国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

从90年代开始,我国提出要建立循环经济和循环型社会,陆续开始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同时,我国循环经济的实践活动也不断推进,已经进行了分批几十个城市的循环经济试点。

国家层面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经于2008年8月29日颁布实施,在此之前和之后也有一些地方性法规相继施行。

期间,国内学界在循环经济法治领域的研究成果也可谓汗牛充栋,学者们对我国循环经济的法治建设多次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见解,就诸多问题达成共识,但仍有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

1.循环经济立法模式

关于循环经济立法模式的选择问题,学术界已达成相对一致的意见,即赞同德国和日本的立法模式。

孙佑海、周柯等教授认为,循环经济型立法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途径力求将污染物“吃干榨净”,是从社会经济运行的内部来协调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这是治本之策,便于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物的产生,因此具有更主动和更彻底的革命意义。

2.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关于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选择,国内学者的意见主要归纳为以下三种:

一是先特殊后一般,即先单项立法,条件成熟之后再制定基本法;二是先一般后特殊,即先制定基本法,然后再考虑单项立法,这样可保证各单行性立法的一致性;三是一般和特殊同时考虑,即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与制定单项法规同时进行。

3.循环经济法的机制选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之前,关于制定循环经济法的机制选择——硬法还是软法,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制定思路:

一种是制定一部“硬法”,令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诉性;另一种是制定一部“软法”,即“政策法”、“促进法”的形式,主要以引导我国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使得以上探讨和争论都尘埃落定。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本文选取贵阳市作为循环经济法治建设的研究对象,主要缘于贵阳的几个“第一”:

它是国家林业局命名的全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环保总局确认的全国第一个“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也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认的全球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它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循环经济发展与建设的城市规划《贵阳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设立了全国首个循环经济专业网站——贵阳市循环经济网();它于2004年出台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是我国循环经济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它设立了全国首个环境保护法庭;建立了全国首个磷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开阳磷化工生态示范基地;2010年它又敢为天下先,颁布实施了《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这也是我国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

贵阳近年来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的骄人业绩,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样一个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十分突出的城市因其循环经济立法的先行性和体系化而将获得跨越式发展,这对全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和法治建设会产生极大的辐射和激励作用,它的问题和困境的解决,思路和方法的探索,也将为众多城市循环经济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是21世纪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两大新的实践模式。

金融危机宣示了西方霸权模式的衰退,“中国模式”必将在全球崛起。

而循环经济立法领域一直走在前列的贵阳,在“三创一办”的新的更高目标指引下,必将高扬循环经济发展的大旗,打造出独具特色的“贵阳模式”。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经济学基本原理以及经济法学的理论为指导,以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完善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作为研究内容,综合运用历史、比较和逻辑推理等研究方法,结合管理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知识进行研究和论证。

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本文共分三章内容:

第一章首先对循环经济以及循环经济法治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

第二章对贵阳市的循环经济法治状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深入分析。

本章共分三节,第一节对贵阳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概况加以阐述;第二节对贵阳市循环经济的立法实践、执法实践、司法实践和守法实践状况分别予以研究;第三节针对贵阳市循环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状况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及陷入困境的原因之所在。

第三章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循环经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构想和建议,本章是论文的重中之重,共分六节展开论述。

第一节是树立循环经济建设是攻坚战加持久战的意识;第二节是增强与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契合;第三节是尽快修订《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第四节是顺势制定《贵阳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条例》;第五节是建立和完善促进贵阳市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规章和制度;最后,第六节提出完善循环经济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四、研究创新点

笔者通过对贵阳市这个在循环经济领域有诸多光环也颇具争议的城市的法治建设进行历史地和客观地剖析和研究,提出完善其循环经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构想和建议,特别是对其一直骄傲也一直不安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提出大量中肯的修订意见,并针对西南大旱、水资源严重短缺的严峻现实大胆提出顺势而为制定《贵阳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条例》,最后结合《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出台和“三创一办”的目标,立足循环经济法治的建设与完善,以期为贵阳设计出一条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且算是本文的创新吧。

第一章循环经济与循环经济法治理论

第一节循环经济及相关概念义析

循环经济理论的产生只有短短数十年时间,因此,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形成完整一致的循环经济理论体系,人们对循环经济的认识仍是见仁见智。

但从总体上看,因循环经济诞生伊始便肩负着解决资源和环境问题的使命,其理论体系虽仍在发展之中,但已经对实践产生了较强的指导作用。

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是互促共进、密不可分的。

一、循环经济的理论来源与内涵

(一)循环经济的理论来源

从理论渊源看,最早系统分析循环经济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

在分析资本循环与利润率变化时,马克思认为,生产废料再转化为同一个产业部门或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新的生产要素,即所谓生产排泄物再回到生产从而消费(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的循环中,是生产条件节约的一个途径。

虽然马克思没有使用“循环经济”一词,但他开始从节省资源从而节约资本和提高利润率的角度来认识资源和废弃物循环利用。

我们可以把这种以节约为目的的资源与废弃物循环利用定义为古典循环经济。

恩格斯曾经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

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

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像统治者征服异族人那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颅都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

”这段精辟的论述,高度概括和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现代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环境保护运动。

1966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鲍尔丁受当时发射的宇宙飞船的启发来分析地球经济的发展。

他认为,宇宙飞船是一个孤立无援、与世隔绝的独立系统,靠不断消耗自身资源存在,最终它将因资源耗尽而毁灭。

唯一使之延长寿命的方法就是实现宇宙飞船内的资源循环。

同理,地球经济系统如同一艘宇宙飞船,也只有实现对资源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地球才能得以长存。

鲍尔丁提出,如果人类不合理地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将会使地球走向毁灭。

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首次正式向全世界发出警告:

“如果让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等现有趋势继续下去,这个星球上的增长极限会在不远的将来发生。

”鲍尔丁提出“用能循环使用各种资源的循环式经济代替过去的单程式经济”,是第一次系统地考察经济增长中人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科学技术进步之间的关系,从此之后,生态环境作为制约经济增长的因素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污染物产生后的治理和减少其危害。

随着循环经济理论的发展,循环经济逐渐要求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

自从20世纪90年代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来,发达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

以更加系统、全面、生态化的视角来考虑环境与发展问题,以物质和能量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间的转换和流动的基本规律来认识资源的利用和废物的产生问题,才能实现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

2002年10月16日,江泽民在全球环境基金第二届成员国大会讲话中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这是我国在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发展循环经济。

2003年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强调要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中。

2004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并将其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5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就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提出循环经济要形成较大规模,建设生态文明。

2010年的两会上,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协同发展成为呼声最高的提案之一。

综上所述,循环经济的产生过程就是人类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的发展过程,经历了从“排放废物”到“净化废物”再到“利用废物”三个阶段。

而我国的循环经济是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措施来推进的,是与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相适应的。

(二)循环经济的内涵

关于循环经济的概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多达两百多种,这些定义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循环经济的内涵,主要归纳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狭义的循环经济,也称为“废物经济”,是指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消费后的废弃物转变为另一个企业原材料的新型经济运行形态;另一种是广义的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污染预防、清洁生产、清洁消费为内容,使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的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经济形态。

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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