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腐败现象经验交流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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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腐败现象经验交流材料
卫生院腐败现象经验交流材料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承担着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重要职责。
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反腐倡廉工作,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在乡镇卫生院的滋生蔓延,保持一个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对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乡镇卫生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影响,政府投入逐渐减少、政策支持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乡镇卫生院发展一度停滞不前,生存陷于困难,是纯粹的“清水衙门”,也是人们心中的一块“净土”。
随着国家投入和政策的倾斜,乡镇卫生院近几年也逐步得到了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但与此同时,由于受社会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乡镇卫生院这块“净土”也不可避免的染上了一些“灰尘”。
笔者认为,目前乡镇卫生院产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表现主要有:
1、药品采购缺乏监管。
在目前已经全面放开的药品市场中,流通渠道和价格管理都相对较为混乱。
而乡镇卫生院没有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一样参与省里组织的统一招标采购,因而在药品采购中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往往是院长自己负责或是指定自己亲信的人员负责,对药品品种、价格也往往是一人说了算,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
同时由于药品性质的特殊性和价格波动性,以及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法规,有关部门对此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一些经销商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利益,竞相在院长和药品购销人员身上下功夫,投其所好,请客送礼、娱乐消费现象时有发生。
少数药品采购人员也把采购药品的公权力当作是个人的权力,丝毫不加以约束,心安理得享受公权力带来的私利。
随之而来的,就是药品价格高、品质差,并最终侵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一些药品采购人员还可能因此走上了违法违纪犯罪的道路。
2、财务开支较为混乱。
一方面,乡镇卫生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自主管理,院长对医院财务的开支一支笔签字,一人说了算,因此很容易造成卫生院长花钱的随意性,出现不该支的乱支,不该用的乱用,甚至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违纪违法。
如:
有的借联系工作之名大吃大喝,互相吃请,挥霍浪费;有的追求享受,出门打的、出差娱乐;有的公私不分,用卫生院的钱为自己办事;有的在基建、装修等重大项目中搞秘密交易,收受好处等等。
另一方面,一些乡镇卫生院出于某种目的,往往采取一些隐蔽手段打起擦边球。
如:
有的卫生院防疫收入在体外循环,防疫收支不在账内反映,脱离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形成“小金库”,给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留下了隐患;有的不顾卫生院的长远发展,对卫生院的业务收入不合理分配,不按要求提取卫生院的发展基金,把集体的钱看作是职工个人的钱,违反规定假借各种名目滥发钱物,形成挖空集体、肥了个人的现象。
3、个人收入与业务量挂钩。
由于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普遍存在不足,卫生院大多靠自身开展医疗服务获得发展,促使乡镇卫生院在经营行为上的趋利性。
因此,一些乡镇卫生院为了提高业务收入,对医务人员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在分配方式上采取按业务量核定奖励,将医务人员的收入直接与药品使用量和检查费用等挂钩,对药品费用和检查费用实行按比例提成,使得医务人员想方设法在患者身上打主意。
有的对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转入住院,有的刻意延长住院时间,有的在用药上喜欢挑选价格高的新药和特药,有的不按病情需要开具滋补药,有的滥用抗生素等等,把自己收入的提高建立在加重农民的治病负担上。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有偏差。
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权利观上出现错位,一些医务人员把国家赋予的权利(院长的管理权和医生的处方权)纯粹当作自己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
有的认为当院长就应当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吃点喝点关系不大,算不上腐败,无碍大事,总感觉到现在的社会风气都是这样,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
还有的人认为把个人收入与业务量挂钩是卫生院内部的管理方式,是促进卫生院发展的正当途径,何况还是医务人员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与腐败和不正之风挂不上钩。
有的人存在得到补偿心理,认为以前卫生院待遇差,吃了苦,现在卫生院业务量上去了,就应该多发奖金、福利。
2、相关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乡镇卫生院大都靠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的业务收入维持生存,因而不可避免地会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导致在分配方式上将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
在药品采购上,对乡镇卫生院也没有统一的规定,药品的进购渠道、质量、价格分属不同的药监、物价等部门管理,而卫生主管部门却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可依。
即使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XX县级政府组织的政府采购也未将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纳入其中,使得乡镇卫生院在药品采购中出现了监督上的真空,因而容易出现腐败行为。
3、监管措施不到位。
一是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承担着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重要职责。
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反腐倡廉工作,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在乡镇卫生院的滋生蔓延,保持一个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对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乡镇卫生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影响,政府投入逐渐减少、政策支持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乡镇卫生院发展一度停滞不前,生存陷于困难,是纯粹的“清水衙门”,也是人们心中的一块“净土”。
随着国家投入和政策的倾斜,乡镇卫生院近几年也逐步得到了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但与此同时,由于受社会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乡镇卫生院这块“净土”也不可避免的染上了一些“灰尘”。
笔者认为,目前乡镇卫生院产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表现主要有:
1、药品采购缺乏监管。
在目前已经全面放开的药品市场中,流通渠道和价格管理都相对较为混乱。
而乡镇卫生院没有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一样参与省里组织的统一招标采购,因而在药品采购中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往往是院长自己负责或是指定自己亲信的人员负责,对药品品种、价格也往往是一人说了算,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
同时由于药品性质的特殊性和价格波动性,以及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法规,有关部门对此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一些经销商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利益,竞相在院长和药品购销人员身上下功夫,投其所好,请客送礼、娱乐消费现象时有发生。
少数药品采购人员也把采购药品的公权力当作是个人的权力,丝毫不加以约束,心安理得享受公权力带来的私利。
随之而来的,就是药品价格高、品质差,并最终侵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一些药品采购人员还可能因此走上了违法违纪犯罪的道路。
2、财务开支较为混乱。
一方面,乡镇卫生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自主管理,院长对医院财务的开支一支笔签字,一人说了算,因此很容易造成卫生院长花钱的随意性,出现不该支的乱支,不该用的乱用,甚至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违纪违法。
如:
有的借联系工作之名大吃大喝,互相吃请,挥霍浪费;有的追求享受,出门打的、出差娱乐;有的公私不分,用卫生院的钱为自己办事;有的在基建、装修等重大项目中搞秘密交易,收受好处等等。
另一方面,一些乡镇卫生院出于某种目的,往往采取一些隐蔽手段打起擦边球。
如:
有的卫生院防疫收入在体外循环,防疫收支不在账内反映,脱离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形成“小金库”,给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留下了隐患;有的不顾卫生院的长远发展,对卫生院的业务收入不合理分配,不按要求提取卫生院的发展基金,把集体的钱看作是职工个人的钱,违反规定假借各种名目滥发钱物,形成挖空集体、肥了个人的现象。
3、个人收入与业务量挂钩。
由于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普遍存在不足,卫生院大多靠自身开展医疗服务获得发展,促使乡镇卫生院在经营行为上的趋利性。
因此,一些乡镇卫生院为了提高业务收入,对医务人员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在分配方式上采取按业务量核定奖励,将医务人员的收入直接与药品使用量和检查费用等挂钩,对药品费用和检查费用实行按比例提成,使得医务人员想方设法在患者身上打主意。
有的对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转入住院,有的刻意延长住院时间,有的在用药上喜欢挑选价格高的新药和特药,有的不按病情需要开具滋补药,有的滥用抗生素等等,把自己收入的提高建立在加重农民的治病负担上。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有偏差。
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权利观上出现错位,一些医务人员把国家赋予的权利(院长的管理权和医生的处方权)纯粹当作自己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
有的认为当院长就应当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吃点喝点关系不大,算不上腐败,无碍大事,总感觉到现在的社会风气都是这样,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
还有的人认为把个人收入与业务量挂钩是卫生院内部的管理方式,是促进卫生院发展的正当途径,何况还是医务人员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与腐败和不正之风挂不上钩。
有的人存在得到补偿心理,认为以前卫生院待遇差,吃了苦,现在卫生院业务量上去了,就应该多发奖金、福利。
2、相关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乡镇卫生院大都靠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的业务收入维持生存,因而不可避免地会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导致在分配方式上将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
在药品采购上,对乡镇卫生院也没有统一的规定,药品的进购渠道、质量、价格分属不同的药监、物价等部门管理,而卫生主管部门却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可依。
即使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XX县级政府组织的政府采购也未将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纳入其中,使得乡镇卫生院在药品采购中出现了监督上的真空,因而容易出现腐败行为。
3、监管措施不到位。
一是
民主监督不够,由于各种原因,乡镇卫生院的院务公开没有按要求落到实处,尤其是财务账目更是不公开、不透明,缺乏民主监督,使一些不良现象难以被发现而得以长期存在。
二是上级管理较松。
过分注重卫生院的经济收入,把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简单的看作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往往忽视了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促使乡镇卫生院一味向钱看。
三是处理避重就轻。
有关部门对查出来的问题多以罚代管,追究集体单位责任的多,追究个人责任的少,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处理。
既没有有效地教育违法违纪人员本身,也没有对其他人员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容易导致产生侥幸心理。
三、防范对策
从十年来从事的卫生行政管理实践中,笔者感觉到防范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乡镇卫生院的滋生蔓延必须立足防范,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在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1、改革乡镇卫生院投入分配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一是建立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保障。
要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落实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工资由财政进行负担,解决好乡镇卫生院的基本生存问题,从而消除乡镇卫生院的趋利性。
二是规范乡镇卫生院收入分配。
一方面要切断个人收入与业务量的直接关系,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卫生院的长远发展。
要把工作量、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规范、群众评价等纳入分配要素,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不同劳动成果。
要建立分配方案审批制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院的分配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执行。
2、改革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方式,实行药品集中采购。
借鉴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XX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集中招标采购的作法,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药品采购招标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集中采购,实行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各乡镇卫生院根据需要定期将药品采购计划报招标中心,招标中心定期通过网上发布采购信息,通过公开竞价、招标等方式进行集中采购。
对中标的药品,由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配送到各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对集中采购的药品实行统一的顺价销售,实行同质同价。
此举一方面可以切断乡镇卫生院院长与药品采购的利益关系,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达到保护干部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药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降低,让群众受惠。
3、改革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乡财县管乡用。
根据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县管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即在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负责对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乡镇卫生院对资金有完全使用权,但必须经过核算中心的审核。
核算中心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开支单据准予报销;对于手续不全或违规违纪的支出不予以报销。
对违规的浪费行为给予纠正和处理。
此举可以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收支管理,减少浪费,合理分配,促进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避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具体办法为:
乡镇卫生院取消原有账户,在核算中心设立分户,乡镇卫生院的财务预算安排由核算中心审核确定,乡镇卫生院只设兼职报账员,负责日常财务收支,所有票据由核算中心负责监管,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核算中心专户,只按规定留存一定量的备用金,所有大额费用开支实行先报计划后执行,并统一拨付。
核算中心定期提供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统一接受审计。
4、改革乡镇卫生院考核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落实院长责任制。
实行院长公开招聘,扩大院长招聘的范围,把最合适的人选拔到院长的岗位上来,明确院长任期内的责、权、利和工作目标任务,建立院长风险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对院长的奖罚力度,实行重奖重罚,充分发挥院长的领头雁作用。
二是规范绩效考核。
把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纳入考核的内容,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不再单纯以经济指标为重点,而是注重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增长等体现社会效益指标的考核,引导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
明确乡镇卫生院院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要同时抓好对内与对外两方面的公开,对内部职工公开主要以工资分配、财务收支为主,接受职工的监督;对社会公开主要以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为主,接受群众的监督。
公布卫生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