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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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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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件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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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案
为加强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应对和有效防范处理纯电动车安全生产突发应急事件,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超常规的理念、措施、力度,迅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安全急应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公交集团纯电动车在生产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突发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如下:
1、充电过程中漏电甚至起火;
2、行驶过程中漏电甚至起火;
3、电池异常情况处理;
4、雨天行车安全;
5、人为纵火。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加大宣传纯电动车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驾驶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细致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几率。
(二)各司其职:
驾驶员要做到提前预防,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车队;车队要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公司应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快速反应: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
三、突发安全事件的防范及应急处置
(一)公交车防火、防爆及防恐的防范措施
1、深入开展全员防火、防爆及防恐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现场演练等,通过组织培训、消防演练、张贴标语、播发教育短片等形式,全面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在公交场站、车载电视、报站器、车内设施等载体上增加相应的宣传短片内容,通过不同方式向乘客宣传应急自救知识,提醒乘客相互监督,严禁“三品”等其它危险品上车;
3、开展全员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
重点检查各片区、各场所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标识、安全制度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4、开展车辆车况安全大检查。
强化车辆“日检”、“三检”等制度,重点对电源、线路、车载设备等关键部位进行排查,检查并督导各单位严格车辆维修保养制度,抓好夏季车辆安全性能,有效防范车辆自燃等火灾事故发生;
5、营运车辆收班后,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厢内安全检查工作,清扫车厢,确认安全后,车辆方能入场停放,并关闭总电源、锁好车门,确认车辆安全停放后,方可下班;
6、车辆在停车场停放时,要加强车场安全保卫,安保人员要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车场和靠近停放车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7、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液体物品上车。
驾驶员要对乘客携带的易燃易爆等可疑物品要主动询问;每趟行至终点站后,驾驶员要对车厢进行清查,特别要注意座位下、夹缝内等隐蔽部位是否有可疑物品;驾驶员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时要对其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乘客,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8、发现可疑爆炸物时,在不触动可疑物的前提下,一看、二听、三嗅。
其中在嗅的过程中,如有臭鸡蛋味可能是黑火药,如有强烈的氨水味可能是自制硝铵炸药。
此时,驾驶员要立即报警,疏散乘客,同时向主管单位报告;
9、如果发生恐怖分子劫持,应保持冷静,不反抗、不对视、不对话,动作要缓慢;尽可能保留和隐藏自己的通讯工具;注意观察恐怖分子人数、头领;在警方对恐怖分子发起突击的瞬间,尽可能趴在地上。
如有可能,用手中的照相机进行照相或录像,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二)应急处置
(1)漏电处置
由于纯电动车辆为电力驱动,有高压元件,所以驾驶员必须特别注意绝缘报警系统,若发生绝缘报警,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充电过程中发生绝缘报警时,应立即关闭充电电源,并拔下充电枪,通知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2、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绝缘报警时,驾驶员需尽快将车靠边,停止行驶,疏导乘客有序下车,在报警原因尚未排除之前,驾驶员不能强行启动车辆继续前行。
(2)行车过程中异常现象处理
1、如果出现车速异常等紧急情况,应先关掉低压电源总开关,切断低压电源,再将后舱的手动维修开关拔下,切断高压电,最后检查故障原因;
2、车辆行驶中,如发现电制动突然缺失,应深踩制动踏板,靠气制动控制车辆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一般电制动可恢复正常,如不恢复或电制动缺失频次较高,则交车时须通知保养部门进行维修。
(3)电池温度异常及处理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高温报警和电池舱,如果发现某只电池温度超过45℃,则需停车打开电池舱盖查看电池,如有异味或者电池舱内有烟冒出,则按以下程序处理:
1、紧急将车辆靠边停好;
2、切断车体高压(将手动检修开关拔掉),切忌不能关闭低压;
3、及时疏导乘客有序撤离,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使所有乘客和车辆保持30米的安全距离;
4、待所有人员撤离车厢后,佩戴绝缘手套,保持身体干燥,将随身所带金属物品卸下,打开车辆后盖,将电池箱的锁扣开关打开;
5、打开电池舱盖,用力将电池往里推,再将电池箱猛的拉出车体,尽量将电池远离车体,操作过程中注意电池箱滑出时砸伤;
6、电池拉出后,尽量将车与电池隔离5米开外,并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处理。
(4)发生火灾处理
由于机械故障和人为因素,造成车辆设施、零部件失灵或引起火情的出现,应急处理方法如下:
1、立即停车开启车门(车门开关失效的情况下,用车门紧急开关),疏散乘客,并使乘客与车辆保持3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佩戴绝缘手套,打开车门紧急开关,关闭高、低压电源;
3、如果发现火情,则取出灭火器,给车厢和燃烧部分降温灭火,避免火势蔓延,并立即拨打“119”火警求助,告知消防部门,该车属纯电动车,须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让消防部门能够有针对性的做出反应;如有人员伤亡,应拨打“120”;
4、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经过、事发地点、时间、损失情况;
5、保护好现场,配合事件调查人员查明事件原因。
(5)雨天行车注意事项
1、雨中行车,遇有积水区且目测水深在50mm时,要将减震气囊升到最高位置,并低速行驶(5km/h),防止雨水冲刷,浸泡造成车辆损坏,回场站后通知车队积水区位置;
2、遇积水区水深100mm以上应立即停止行驶,并选择路段地势最高处停车;
3、做好乘客的疏散和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纠纷造成不利影响;
4、停车后应立即关闭所有门窗,严防雨水进入车厢;
5、若车辆出现漏电情况,应立即停车,用车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切断电源后,疏散乘客,并及时将情况通知到车队。
(6)发生人为纵火等突发恐怖事件处置
在公交车上嗅到强烈汽油味等易燃易爆品或发现可疑爆炸物时,在不触动可疑物的前提下,第一,驾驶员要立即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第二,立即报警,组织疏散乘客及周围人群,同时向主管单位及安保部门报警。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
应急指挥小组是公司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
指挥由经理担任。
(二)公司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公司各有关车队、科室参与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加强与集团公司沟通,及时报告关情况和信息。
(三)相关职能部室工作分工
1、车队、安全科负责研究处置线路营运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2、保安负责研究处置公交场站中发生的消防、治安突发事件;
3、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小组日常事务。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突发事件的监控各班组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加强监控,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结合公司目标绩效考核,每月开展例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行动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车队、科室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
(三)预警支持系统各班组应经常对本班组责任范围内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控,安装并保障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和消防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六、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车队队长;车队队长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别报告至分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分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特、重大事件及时报告)。
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重大损失、社会影响的信息,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突发事件的驾驶员、车队要及时、主动向公司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车队和各科室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指挥和处置
(一)公司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公司各有关车队、科室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并随时向公司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三)公司各有关车队、科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八、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小组应将事件详细内容上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九、后期处理
(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协调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保证企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应急指挥部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三)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四)事件处理结束后,公司及时起草报告报集团公司。
同时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1、相关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企业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该车队、科室年度评优资格:
(1)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有失职行为的;
(4)现场指挥处置不力,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散布谣言,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或给企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十、应急保障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营运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及后勤保障活动事前的隐患排查、整改、督办。
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三)公司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通报、整改,并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之中。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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