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安监字89号 转发省安监局《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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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安监字89号转发省安监局《关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菏安监字〔2011〕89号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冶金
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从即日起,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申报及考评验收的有关材料统一按本《办法》规定内容执行。
请各县区安监局在企业标准化工作验收之前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附件1),一式二份报市安监局工矿商贸科。
附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20号)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鲁安监发[2011]12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安监局制定了《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
安监工贸企业标准化考评办法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8月2日印发
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
一、为进一步规范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的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工作;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工作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规定办理。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采取自评、申请、评审、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进行。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由省安监局审核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安监局审核公告。
五、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申请二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国内或省内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三)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安全绩效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六、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二级:
评审评分75分(含)以上90分以下(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三级:
评审评分60分(含)以上75分以下。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一)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二)申请评审:
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监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一)
申请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安监局同意后,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申请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监局同意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安监局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经审查,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相应的安监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安监部门可直接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对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参照对评审单位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评审与报告:
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评审完成后,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评审单位应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审核公告的安监部门审核。
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评审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对评审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报安监部门审核。
(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二)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重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相应的安监部门申请审核公告。
(四)审核与公告:
安监部门应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单位或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颁发证书和牌匾:
经公告的企业,由安监部门或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证书样式见附件三,牌匾样式见附件四)
八、评审单位按照评定标准,对申请企业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评审。
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九、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
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
本办法实施以前,我省已达标工贸企业,核准有效期不满三年的,原颁发证书和牌匾依然有效。
十、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发生下列行为的,由原审核公告安监部门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一)申请材料严重不真实、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不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检查、抽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一级、二级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10%以上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半年内须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的;
(六)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经复评合格后,在证书有效期内再次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满,不按规定申请延期的;
(八)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条件的。
十一、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可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收回证书、牌匾。
整改期满,经原评审单位评审,符合三级企业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牌匾。
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十二、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年度自评报告须按有关规定抄送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
十三、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相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十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企业的日常检查、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发现企业存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行为的,要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十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样式
4、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样式
附件一: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
专业:
申请性质:
等级: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一、基本情况表
申请企业
地址
企业性质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
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人员
人
固定资产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倒班情况
□有□没有
倒班人数
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本次申请
□初次评审□延期
□一级□二级□三级
本次申请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无
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姓名
所在部门职务/职称
电话
备注
组长
成员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1.企业概况:
2.近三年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安全管理状况(主要管理措施及主要绩效):
4.有无特殊危险区域或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表
1.企业是否同意遵守评审要求,并能提供评审所必需的真实信息?
□是□否
2.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工厂平面布置图
◇重大危险源资料
◇自评报告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3.企业自评评分:
4.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5.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安全监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本考评办法第二条的行业分类填写。
“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或“延期”。
“等级”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5.“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按“专业”、“等级”和证书颁发时间填写已经取得的所有专业的最高等级,如“冶金炼钢,一级,2010年3月5日”。
6.“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7.“重大危险源资料”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
8.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不填。
附件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报告
申请企业:
评审单位:
评审行业:
专业:
评审性质:
等级:
评审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评审报告表
评审单位情况
评审单位
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评审小组成员
姓名
单位/职务/职称
电话
备注
组长
成员
申请企业情况
申请企业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评审结果
评审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评审评分: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
(评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评审报告首页应由评审单位填写名称并盖章。
附件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样式
证书编号规则为:
行业代码表
序号
行业
代号
1
冶金
YJ
2
有色
YS
3
建材
JC
4
机械
JX
5
轻工
QG
6
纺织
FZ
7
烟草
YC
8
商贸
SM
例:
2011年的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AQBⅠJX201100001。
2011年的北京市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AQBⅡJX京201100001。
2011年的北京市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AQBⅢJX京201100001。
“×级企业”中的“×”为“一”、“二”或“三”。
“(×××××)”中的“×××××”为行业和专业,如“冶金炼钢”或“冶金铁合金”等。
有效期为阿拉伯数字的年和月,如“2013年3月”。
发证时间中的数字为中文简体大写,如“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不应用阿拉伯数字“0”。
QR二维条码图形为发证单位名称和证书印制编号,由证书印制单位发放空白证书时统一印制。
证书印制编号为9位数字编号和1位数字检验码。
附件四:
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样式
说明:
“×级企业”中的“×”为“一”、“二”或“三”。
“(×××××)”中的“×××××”为行业和专业,如“冶金炼钢”或“冶金铁合金”等。
发证时间中的数字为中文简体大写,如“二○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