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机械安全的管理规定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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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机械安全的管理规定doc
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
车辆、机械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安检科
2014年3月15日
车辆、机械安全管理流程
车辆、机械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车辆、机械安全方面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车辆、机械进出场的管理;
3、负责各合同段进场车辆、机械资料的检查工作;
4、负责本工程范围内车辆、机械的事故调查工作;
5、负责检查督促各合同段车辆、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6、负责各合同段车辆、机械文明行驶的管理;
7、负责定期进行工地巡察,对于违反车辆、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员记录在案进行相应的处罚;
8、负责各合同段的机械、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辆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延安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区域内现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合同段参建单位严格按要求管理。
一、车辆、机械进出场管理
1、严格执行指挥部对车辆、机械进场的管理制度,按指定的路线进场、退场。
履带式机械进场时必须使用平板车拉到施工区域;
2、濒临报废和年限较长的车辆、机械严禁进场;
3、进场前应在各车辆、机械明显方位张贴各参建单位及车辆、机械统一编号;
4、大型机械进场时需提前一天通知标段负责人,待同意后方可由合同段机械管理人员接应进场;
5、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做到有序安全的进场。
二、车辆、机械资料管理
1、进场的机械及时上报,证明机械的合法性由指挥部进行审定;
2、定人定机,统一编号;
3、各合同段对车辆、机械人员情况登记造册,包括操作证、驾驶证等证件复印件的留存建档,每月检查,对操作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三、车辆、机械安全管理
1、各参建单位需制定机械设备管理方案,有专人负责车辆、机械安全管理;
2、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应制定使用过成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3、各种车辆、机械在施工区域内主便道行驶不得超过40km/h,施工便道重车不得超过20km/h,空车不得超过30km/h,弯道鸣号,减速慢行;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施工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机械设备,被某一合同段清除出场的车辆、机械、人员,其他合同段不得雇佣;
6、驾驶员严禁酒后操作,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车辆、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8、车辆、机械应按照《车辆、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
9、各参建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向车辆、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负责车辆、机械的安全监督责任;
10、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每班不得超过8小时;
1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2、交接班时,交班人须把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在“交班记录薄”上,并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检查完毕后再记录薄上签字;
13、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要注意防盗,休息和夜间停放要集中并由专人值守;
14、加强车辆、机械操作手思想教育,强化操作手的安全意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5、车辆、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6、操作证件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操作与证件不符的机械,无操作证件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17、机械作业时,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9、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20、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用品;
21、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的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驾驶员必须立即要求纠正,并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22、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23、车辆、操作人员工作时精力应集中,不得吸烟及吃食物或与别人谈笑及接打电话,加油时禁止吸烟和明火接近;
24、施工区域内应设置专职交通指挥人员指挥运输车辆在同一作业面有效运行;
25、车辆机械负责人应对车辆、机械进行日常监督抽查及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对车辆、机械数量、质量及安全情况做全面的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6、停车场地必须做好平整及检验工作,确保机械不因地面下沉而倾倒;
27、车辆、机械在施工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上报监理单位及指挥部,事后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教训,上报指挥部。
安检科
2014年3月15日
车辆、机械安全管理考评办法
1、无车辆、机械管理制度、无具体分管人员、无专职管理人罚款5000元;
2、机械进退场时未按指定的路线进场、退场,罚款5000元;
3、进场时车辆、机械未张贴各参建单位及车辆、机械编号或不符合要求禁止进场,强行进场罚款5000元;
4、大型机械进场时没有通知标段负责人直接进场罚款5000元;
6、进场车辆、机械不能够提供合法性证明立即清除出场,对该合同段罚款1000元;
7、驾驶人员证件不全立即停止雇佣,罚款1000元,机械管理负责人罚款500元记过一次,发生三次直接解雇;
8、车辆、机械未按规定车速超速行驶罚款500元,司机记过一次,发生三次直接解雇;
9、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一旦发现罚款1000元;
10、施工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机械设备,雇佣被某一合同段清除出场的车辆、机械、人员,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11、驾驶员酒后操作,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一旦发现罚款500元,驾驶员立即解雇。
安全负责人记过一次,发生三次立即解雇;
12、车辆、机械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罚款10000元,追究机械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责任罚款500元记过一次,并进行教育;
13、各合同段安全负责人未向车辆、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罚款1000元;
14、驾驶员疲劳驾驶,一经发现罚款2000元;
15、无“交班记录薄”,有记录不全,未按时填写罚款200元;
16、操作证件随意转让他人,操作与证件不符的机械,无操作证件操作机械,一旦发现立即清场,罚款5000元;
17、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的照明设施不充足,罚款1000元;
18、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用品,罚款500元;
19、车辆、操作人员工作时吸烟及吃食物或与别人谈笑及接打电话,加油时吸烟和明火接近,罚款1000元,驾驶人员立即解雇;
20、车辆、机械在施工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处理不及时,隐瞒不上报,一旦发现罚款10000元,机械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立即解雇,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
21、车辆、机械分管人员、专职管理人不得私自变动,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需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罚款5000元;
22、以上罚款无特殊说明,均针对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负责按时缴纳罚金,每推迟一天按罚款金额的10%(不低于100元)滞纳金。
环保科
2012年7月1日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