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77572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16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

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快统一政府信息平台部署实施,减少重复建设,消除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共享程度,特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依据

1.《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2.《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

3.《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穗科信字〔2012〕240号)

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1号)

5.《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政务电子签名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科信〔2011〕2号)

6.《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166号)

7.《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可复用可共用信息系统相关标准(第一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4〕116号)

8.《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可复用可共用信息系统相关标准(第二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4〕142号)

9.《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可复用可共用信息系统相关标准(第三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4〕193号)

二、项目申报步骤

各单位应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以统筹和整合为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和业务梳理成果,申报本单位2016年信息化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申报2016年信息化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经费预算。

具体说明如下:

(一)业务梳理及IT资产核补要求

1.围绕各单位职能,对业务情况进行全量、全面梳理,明确业务主线,说明已建成信息化项目对业务覆盖及应用的情况、未验收项目的建设进度,并确定2016年即将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其中如为职能外,由国家、省、市部署工作,应提供相应政策文件。

2.业务梳理应当遵循“需求主导、明确目标,战略谋划、顶层设计,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安全保障、防范风险”的原则。

3.计划外建设项目也需纳入业务梳理,并与业务职能一一对应,未完成业务梳理的计划外项目不予受理。

4.IT资产的数量、金额、运行状况等是运维类项目的审核依据,各单位应对自身软硬件资产进行全量、细致梳理,并录入项目管理系统,其中已停用报废软硬件资产应予以注明。

未予填报或漏填错填的,将影响其运维项目立项及审核。

(二)项目设计

1.项目应遵循一体化设计、集约化建设原则,按照建设类、运行维护类进行分类;建设类项目可同时包含新建和升级改造内容,但应分列为不同的子项目。

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应当分开申报,建设项目不得包含运维内容,运维项目不得包含未验收项目资产内容。

2.一级预算单位应加强本系统项目整合,对业务办理量、用户数小的应用系统,以及面向公众服务类的分散建设应用系统应优先整合。

每个预算单位只能申报一个运行维护类项目;每个一级主管部门申报的建设类新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本部门下属预算单位总数(不含涉密项目和授权建设通用应用系统项目)。

3.建设类项目应基于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的软硬件环境进行设计和部署,包括所需硬件(服务器、虚拟机、存储)、通用性软件(操作系统、通用中间件、主流数据库等系统软件)及公共应用平台等。

其中确有不适合迁入的业务系统需报请市工信委经专家审核后确定。

4.运行维护类项目应以在用it资产为基准申报运维经费,同时应深入梳理、分析现有业务系统情况,推进向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迁移设计工作,编制迁移计划,并预留迁移和租赁费用,实施迁移后的系统和设备,所对应的运维费可转用于实施迁移工作。

其中确有不适合迁移的业务系统需报请市工信委经专家审核后确定。

5.建设类项目应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写指南》要求编写;运行维护类项目应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编写指南》要求编写。

6.方案投资概算表须清晰,应当包括机房、计算及存储资源的租赁需求,应用系统开发估算量,项目咨询、项目监理、系统上线安全测评等。

7.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建设性项目,应编制专项规划,并与业务梳理表的职能对应,经市工信委组织专家论证后,由项目单位报送市政府审定。

(三)立项入库

1.自2015年始,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实施项目库管理机制,取消需求计划的申报审核流程,各项目单位可在完成业务及IT资源梳理后,直接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和申报工作,项目通过审核即可入库,有效期三年。

2.2016年所有信息化项目均应通过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含过去无须审核,存档备查类项目)。

原市科信局已出具审核意见的建设类项目,包括审核意见有效期内的新建以及在建、续建项目可直接通过市财政项目库系统申请资金预算。

3.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量和建设能力,按项目金额大小,结合实际建设需求于当年的7月30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的预算内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其中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建设及运维类项目应于7月10日前完成申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建设类项目应于7月20前完成申报,500万元以上建设类项目应于7月30日前完成申报,50万元以上运维类项目应于7月15日前完成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将按各时间节点分类关闭相关申报通道,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计划外项目应于当年10月31日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4.市工信委将按期审核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方案,对满足立项条件的项目组织评审后纳入项目库,并根据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时间要求发布2016年度全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对纳入计划的项目发出审核意见。

(四)项目计划

市工信委根据部门预算的时间安排,会同市财政局制定2016年度全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并与财政项目库进行衔接。

(五)资金安排

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2016年度工作要求以及财力情况,对2016年度全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进行预算资金安排,列入部门预算上报人大审议。

(六)绩效评估

1.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其中对已经建成(2年)的信息化系统进行专项评估,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2.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位信息化平台整合度、设备利用率、信息资源数据总量及年增量、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及利用情况、通用应用系统共用复用情况以及信息系统运行状况、年业务办理笔数、活跃用户数等。

3.绩效评估报告将对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申报产生约束,业务系统评估不合格或得分低的,将酌情减少后续新建项目及运维费用。

三、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

(一)今后各单位无需单独自建、更新和升级技术环境,新建信息系统无需经历全面需求分析、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即可快速部署,实现应用系统承载、业务与技术支撑环境相分离,降低系统建设难度。

(二)基础设施统一提供。

凡市级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根据业务需求申请基础设施资源,相关费用纳入单位年度信息化项目经费预算解决。

(三)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库(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城市部件与事件)、电子证照库等政府数据资源及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市民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凡是在市民网页个人信息专区、企业专属网页已有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个人重复填报、反复提供,逐步统一全市信息采集入口,凡未接入单位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及时申请接口改造费用。

(四)通用应用系统的复用。

各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此类系统应用(详见《基础公共系统目录》)无需自行开发,可按照相关申报指南要求申请授权后使用,相关费用纳入单位预算。

(五)应用系统分类建设。

协同政务应用系统及全市统一建设应用系统由指定的牵头单位组织建设并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源目录,所形成数据库纳入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的全市共享信息资源库统一管理。

单位专属应用系统由各单位按其职能自行组织开发并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源目录。

(六)服务渠道统建统管集中展现。

各单位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服务热线、社区服务终端等对外服务,应整合接入、应用全市已建成的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网上问政大厅、市民网页、企业专属网页、网上信访大厅、广州通、社区自助终端、12345服务热线等服务渠道。

(七)信息安全和自主产权优先。

政府信息化建设要始终把网络与信息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政府信息化应带头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T产品。

四、支持建设的项目和内容

(一)支撑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信息化项目,包括支撑智慧城市、信息政府、“两化融合”、智能城管、智慧社区、智慧民生、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项目,与智慧城市建设相配套的物联网、感知系统建设相关的项目;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改革、网上办事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相关的项目等等。

(二)两化深度融合主题的项目,主要推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应用和发展,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平台和大数据库建设,支持相关部门围绕能耗监测、环保监测、质量监测、安全监测、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的大数据集成应用。

(三)各单位业务系统与市民网页、企业专属网页、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相结合的接口改造项目,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对接的业务系统改造项目,推广社会保障(市民)卡应用的项目(读卡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及接口改造等),基于电子证照库实施业务管理和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改造项目,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民服务应用系统。

(四)资源整合类项目。

已建信息系统向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迁移和改造项目,利用广州超算中心计算和存储资源的项目,跨部门信息平台整合项目,整合感知、视频、互联网信息的业务系统改造项目,利用公共GIS服务平台、城市管理视频云服务平台、北斗定位系统、与智能化城市管控中心对接的项目。

单位内部实现统一应用支撑平台的改造项目。

(五)信息共享类项目。

向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基础信息资源和共享信息资源的应用系统,基于基础和共享信息资源库的应用系统改造项目,数据库提质、符合统一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的项目,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资源和数据开放的项目。

在保证数据“一致性”和“唯一性”的前提下,实现跨部门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之间进行直接数据交换的信息系统改造(建设)项目;部门内部实现数据库服务器整合、数据统一管理及信息共享的项目。

(六)业务协同类项目。

跨部门业务协同项目,在城市管理与社区服务网格化进程中实现业务系统延伸到基层并实现市、区两级平台对接的升级改造项目。

部门内部实现跨处室业务协同的应用系统改造项目。

(七)可共用复用的通用应用系统项目。

为各级政务部门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通用工具/产品项目,详见广州市可共用复用系统清单。

(八)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项目。

全市性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基于全市互联互通的电子签名应用项目,政府信息化云安全项目,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安全桌面云平台下的应用拓展项目,重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基于全市统一移动终端管控平台的移动互联网安全保障项目。

部门内部信息安全整改项目。

(九)大数据应用项目。

部门业务数据管理和数据挖掘/分析工具及应用类项目,与大数据相结合的数据库建设及应用类项目,在管理决策、指挥调度、资源配置、结构优化等应用系统项目中研发大数据挖掘分析和建模子系统。

(十)市教育部门城域网络性能提升工程;在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下构建市教育云平台,并探索公有资源和学校内部管理、专有资源两级存放和共享项目。

(十一)市卫生部门优先开展促进医疗卫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医疗服务协同应用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及以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民惠民服务为目标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如HIS,PACS,RIS等)、电子病历等通用应用系统在医院推广的试点项目,减少各医院的重复建设。

(十二)各单位职能范围内还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的项目。

(十三)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