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发展历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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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发展历史
中国基金业发展历史
中国的投资基金起步于1991年,并以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为标志,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一、1997年10月前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1991年10月,在中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时,“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南山风险区政府批准成立,成为第一批投资基金。
此后仅于1992年就有37家投资基金经各级人民银行或其他机构批准发行。
1992年11月,我国国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淄博基鑫”)正式设立。
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第一只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
淄博基金的设立揭开了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序幕。
并在1993年上半年引发了短暂的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热潮。
1993年初,建业、金龙、宝鼎三只教育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上海发行,共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当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但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性和积累的其他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多数基金的资产状况趋于恶化。
从1993年下半年起,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因此陷于停滞状态。
截至1997年10月,全国共有投资基金72只,募集资金66亿元。
其特点表现为:
1、组织形式单
一。
72只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并且除了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天骥基金和蓝天基金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为契约型。
2、规模小。
单只基金规模最大的是天骥基金,为
5.8亿元,最小的为武汉基金第一期,仅为1000万元。
平均规模8000万元,总规模仅66亿元。
3、投资范围宽泛,资产质量不高。
绝大多数投资基金的资产由证券、房地产和融资构成,其中房地产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流动性较低。
1997年末的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其投资范围大体为:
货币资金
14.2%,股票投资31%,债券投资
3.5%,房地产等实业投资
28.2%,其他投资占
23.1%。
4、基金发起人范围广泛。
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政和企业等,其中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占51%,证券公司发起的占20%。
5、收益水平相差悬殊。
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骥基金,其收益率达到67%,而最低的龙江基金收益率只有
2.4%。
中国投资基金业的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包括:
第一是基金的设立、管理、托管等环节均缺乏明确有效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
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审批,其依据是《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在名称上都存在较大差异。
在基金获批设立后,审批机关也没有落实监管义务,基金资产运营、投资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是一些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不规范,投资者权益缺乏足够的保障。
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发起人三位一体,基金只是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一个资金来源,而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混合使用,账务处理混乱。
又如,基金托管人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控。
第三是资产流动性较低,账面资产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
投资基金的大量资产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法人股等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同时存在资产价值高估的问题。
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部分地区房地产泡沫逐渐消除时,沉淀在房地产的资产仍然按照成本计价而没有按照市价进行调整,使个别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
二、1997年10月到2008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该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运作与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1998年3月,金泰、开元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标志着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导方向。
2001年华安创新投资基金作为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又一个阶段性标志。
与此同时,对原有投资基金清理、改制和扩募的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之中,其中部分已达到规范化的要求,重新挂牌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规范化运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只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17只开放式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发行规模达到817亿元,市值约773亿元,历年合计分红超过200亿元,开放式基金管理规模564亿元,并出现多种投资风格类型。
与此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也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阶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力量加强,为基金业的运作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并推动基金业的迅速发展。
多部基金法规相继出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作为基金监管的主要实施部门,在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的设立、运营、托管等方面实施高效监管,起草中的《投资基金法》一旦正式颁布施行,也将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核心法律依据。
2、基金规模日益扩大,对市场的影响也日益重要,逐渐成为证券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其中既包括新发行的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也包括原有投资基金经清理、改制和扩募之后形成的规范化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市值总和已接近800亿元,相当于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基金品种日益多样化,投资风格逐渐凸现。
从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为主的基金发展至今,已出现成长型、价值型、复合型等不同风格类型的基金,尤其是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风格类型更为鲜明,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资选择。
4、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竞争格局,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广泛的对外合作,学习先进的管理与技术经验,推动基金产品与运营的创新为中国加入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
三、2008年以后中国基金业的发展过去十年,中国基金业处在发展的第一阶段,也是行业诞生后的初级发展阶段。
在这一阶段,基金只数和基金资产规模几乎不间断地成长,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基金资产规模的增长主要来自于现金流,而不是投资收益;在现金流内部,新发基金至关重要,老基金的现金流即使不为负数,对行业规模的贡献也是次要的。
此外,非共同基金业务和国际化业务也基本没有破土。
从2008年开始,中国基金业全面进入第二发展阶段,我们称之为“结构化转型阶段”,基金业的发展特征、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结构以及基金投资人的行为理念等方面,都与第一阶段表现出本质性的差异。
“历史性转型”到底包含六个方面的转型:
现金流和投资收益成为行业规模变化的双引擎;在现金流内部,老基金的申购与新基金的认购同等重要;共同基金产品中的高中低风险产品开始走向均衡;非公募业务开始对现金流和存量产生显著影响并改变基金公司财务的贝塔值;国际业务开始进入行业的业务版图,并将对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机构客户的比重将上升,而长期投资与资产配置的理念开始受到客户重视。
从基金市场整体情况看,2001年至2005年,基金行业的成长主要依靠净现金流。
这五年合计,基金投资收益对行业规模的贡献是365亿,而净现金流的贡献是3304亿。
2006-2007年的牛市下,投资收益对行业规模的贡献度快速提升,合计达到10926亿,而净现金流的贡献是14689亿。
2007年10月以来的熊市下,基金规模快速萎缩,2008年上半年,对规模下降负面贡献最大的是投资收益,达到-9697亿,而净现金流是-480亿。
2001-2007年,我国长期基金的现金流均为正值。
在其中前六年,净申购均为负值,这也就是说,正的现金流局面主要靠新基金维持;而2007年,老基金的申购量一跃超过了赎回量,净申购的规模甚至大大超过了新基金的发行规模。
2008年上半年,长期基金历史上首现负现金流,其中,老基金再次由净申购转为净赎回,新基金的发行虽然达到1198亿,但占年初基金规模的比例只有
4.1%,达到了历史最低点。
1998-2001年是以股票投资为主的封闭式基金为代表的高风险基金垄断的时期;2002-2005年,货币市场基金大发展,2005年底货币基金占比40%,股票和混合型基金占比53%;2006-2007年,高风险基金乘牛市而上,在2007年底达到市场占比94%的顶峰;2008年以来,熊市逐渐侵蚀高风险基金的市场份额,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抬头。
截止2008年9月底,股票基金占55%,混合基金占30%,债券基金占6%,货币基金占9%。
这种易变性体现的是市场本身的易变性以及基金投资人行为的易变性。
很明显,中国基金投资人尚缺乏资产配置这一基本的理财观念,而更易于随着市场的动荡而快速地在高、低风险资产之间进行频繁切换。
这不论对于行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而言,还是对于基金持有人自身的长期利益而言,都是极大的损害。
基金公司的“非公募业务”包括养老金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专户理财和投资顾问业务。
在养老金管理方面,截止到2007年底,9家基金管理公司拥有社保资格,管理资产规模总计2370亿元;12家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企业年金的资格,管理资产规模总计71亿元。
养老金管理规模合计占基金规模的
7.5%。
我们估计,到2008年底,养老金的管理规模至少会达到基金规模的15%左右,该业务领先的公司其规模占基金规模的比例可能超过1/4,这主要是因为:
一方面养老金的投资比较保守,全国社保基金规定“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不得超过40%”,企业年金规定“权益类投资不得超过30%,其中股票不得超过20%”,在当前的大熊市下,其存量市值的减损一定大大小于偏股型基金,有的年金计划甚至还有盈利;另一方面,养老金的现金流相对稳定,不断有新的企业年金进行委托投资。
有报道称,某大型基金公司的企业年金管理规模2006年底是3亿,2007年底为20亿,而目前超过了100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报告称,未来企业年金市场将以每年400-1000亿的速度成长。
在专户理财方面,2008年上半年,专户理财总量为40亿,估计到年底有望达到100亿。
于今年1月1日开闸的该业务起步难言顺利,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状况的急转直下。
技术上的原因还包括5000万元的客户准入门槛问题,以及相应的客户定位问题。
目前有限的专户理财客户中主要是上市公司,其次是个人客户,金融企业或投资性公司较少,国外机构业务中的主体之一———各种民间基金(捐赠基金、互助基金、大学基金等)也很少。
而更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专户理财产品本身。
由于金融工具的缺乏,专户理财尚难以构造与共同基金有本质差异的产品,而它在税收待遇上又处于劣势,制约了该业务应该具有的生命力。
在投资顾问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基金公司以投资顾问的方式承担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或QFII的资产管理。
作为一种“准共同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在规模上比“一对一”的专户理财更容易做大,但它本身也存在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它与共同基金存在目标客户重叠的情况,且品牌效应和客户资源主要掌握在银行手中;对于客户而言,它最大的问题是双重收费,这让它在与共同基金的竞争上没有优势,除非它在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上与共同基金有重大差异。
总体上看,非公募资产在当前中国基金行业的资产管理规模上已经是不可忽视的构成部分,未来其分量和重要性仍将上升,我们过去所谓的“基金管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更名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于部分大型公司来说尤其如此。
随着将来越多合资基金公司的设立,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国基金业的整体管理经验和专业水平,而且将为中国证券市场和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更为优良的投资服务。
首先,有助于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借鉴国外基金在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成熟经验,提升基金业管理水平;其次,将改变目前基金业竞争格局:
一方面,由于拥有“中西合璧”优势的基金的参入,势必使国内基金业本已激烈的竞争局面更加白热化,合资基金与本土基金都将在新的竞争中经受考验;另一方面,国外基金在投资理念、产品设计和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将为中国基金业带来更多、更新的异质化产品,从而形成有序、差异化的竞争格局;最后,通过将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的有机结合,通过中外双方的优势互补,合资基金将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竞争的压力也会使得更多的基金公司朝着小规模、有特点的方向去发展。
面对新的竞争者,现有的基金公司也会加速合资的步伐。
未来的基金市场,竞争会更加充分,可供投资者的选择也更多。
机构客户:
商业银行的客户可以分为法人客户与个人客户,法人客户根据其机构性质可分为企业类客户和机构类客户。
法人是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法人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
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在这里,机构类客户是除了企业法人之外的三种法人客户的统称。
但是在这9年中,基金也经历了多次的起伏跌荡,既经历了1999年“
5.19”行情,经历了2001年6月上证指数2245的高点,也经历了2005年7月上证指数998的低点,还经历了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喜悦。
到目前为止,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早在1987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熟悉海外业务的金融机构就开始在境外(香港等地)涉足基金业务。
从1992年开始,国内的基金纷纷在沈阳、大连、海南、武汉、北京和深圳等地出现。
同年10月8日,国内首家被正式批准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到1993年,各地大大小小的基金约有70家左右。
这一时期是我国基金发展的初期阶段。
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以此为标志,我国基金进入了公开上市交易的阶段。
1998年3月23,开元、金泰两只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上市,这次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
到2001,我国已由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34只。
2001年9月,经管理层批准,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2002年,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出现了超常规式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02年底,开放式基金已猛增到17只。
2003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与实施,是中国基金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基金发展的历史起源于1992年,规范的基金起源于1998年3月。
尽管我国规范基金的历史并不长,但是在这9年中,基金也经历了多次的起伏跌宕,既经历了1999年“5·19”行情、2001年6月上证指数2245的高点,也经历了2005年7月上证指数998的低点,还经历了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喜悦。
1998年我国成立了第一批5只封闭式基金:
基金开元、基金金泰、基金兴华、基金安信和基金裕阳,根据对这5只基金的统计,从1998年基金成立到今年1月12日,他们的净值平均累计增长
366.55%。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2001年6月上证指数处于2245点附近入市的投资者,随着指数下跌到2002年1月25日的1451点,其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也下跌了
19.18%。
再考虑到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因素,有相当一批投资者的损失超过40%。
2002年1月已成立的33只封闭式基金到2004年1月初才基本恢复到前一轮下跌前的净值,期间经历了24个月左右的时间;这些投资者的本金到2006年下半年才得以恢复,期间经历了至少54个月的时间。
我国基金发展的历史说明了股票型投资基金是长期理财的工具,而不是作为短期投机炒作的发财工具。
中国基金业大事记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申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程序、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
1998年2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作为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银行,成立了基金托管部。
1998年3月,国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
我国首批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也在同月设立,分别是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
1998年9月,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正式成立,下设综合处、审核处、监管一处和监管二处。
该部于1997年10月开始运作。
1999年3月3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基金法起草组成立大会。
基金法被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1999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同业市场管理规定》。
同年,10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准进入银行间市场。
1999年12月29日,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公约》。
2000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举办首届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001年4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对投资者购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收印花税及对基金管理人免收营业税。
2001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引入了"好人举手"制度。
从此,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的范围扩大。
200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
2001年9月21日,中国首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基金设立,首发规模约为50亿份基金单位。
2001年10月,《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颁布,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基本框架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2001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机构参股、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外合作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
2002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该规则自2002年7月1日起实施。
2002年8月23日,起草工作历时3年之久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2年10月16日,国安基金管理公司成为首家获准筹建中外合资基金的公司。
2002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基金结算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2002年12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在深圳成立。
2002年12月19日,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等六家基金公司,被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首批选定为社保基金管理资格的基金公司。
2003年3月3日,因清理最后一只老基金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开业。
2003年4月28日,第一只由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也是我国第一只系列基金------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成立。
2003年6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交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的二审稿。
2003年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署名文章:
《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培育证券市场中坚力量》。
2003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交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的三审稿。
2003年10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
至此,历时近4年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制订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2004年3月,海富通收益增长与中信经典配置基金的首发规模双双超过100亿份。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首超2000亿份。
200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