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奖励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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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奖励实施细则

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开展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山东1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奖励办法》(11发〔2012〕1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分厂、车间、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包括创新项目提案和合理化建议提案。

公司级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符合公司《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奖励办法》(11发〔2012〕1号)规定的范围。

(二)年新增经济效益(净效益)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

(三)必须具有创新性,对现有技术、工艺或设备装置有明显的改进、完善和提高。

(四)产出投入比例(简称产投比)必须高于1/3。

第四条依据《关于成立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11发〔2012〕20号)相应部门职责如下:

(一)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技术论证、报批、立项、备案、实施跟踪、评审组织等。

(二)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技术工艺组(以下简称专业小组)负责生产技术和工艺方面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论证、初审和分厂级创新项目提案评审。

(三)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设备装置组(以下简称专业小组)负责生产设备和装置方面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论证、初审和分厂级创新项目提案评审。

(四)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核算审计组(以下简称核算审计组)负责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备案、数据复核和审计。

第二章提案提报

第五条创新项目提案的提报

(一)部门或员工填写《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提报表》(见附件1),交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专业小组。

(二)专业小组对送交的创新项目进行论证和初审,并签署论证结论和意见同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提出部门或员工。

创新项目提案论证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论证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三)通过初审的创新项目提案,将《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初审表》(见附件2)送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技术论证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专业小组。

被选定入围的创新项目提案交分管副总经理,经签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进行实施。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的提报

(一)对公司生产或管理作出重大改进并取得深刻影响建议、无数据积累和确认、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范围等不能纳入公司级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创新项目,纳入公司级合理化建议。

(二)部门或员工填写《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提报表》,交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专业小组。

(三)专业小组对送交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论证和初审,并签署论证结论和意见,同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提出部门或员工。

论证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四)通过初审的合理化建议送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论证和审查,定出入围合理化建议报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时将论证结果反馈给专业小组。

第七条部门、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专业小组和办公室设立《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登记台帐》,收集到的提案逐一登记,并妥善保存,获得奖励的项目提案至少保存三年,如提案在一年内不能完成实施,则应适当延长保存时间。

第八条批准后的创新项目提案必须严格执行,由于不可预见原因或公司发展实际需求需要调整时,由提案提出部门或员工书面申请,经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创新项目提案的实施

第九条创新项目提案分为公司主导创新项目提案和部门主导创新项目提案。

(一)公司主导创新项目提案

公司主导创新项目提案由技术开发中心按照实施计划提报创新项目所用设备和其他附件材料,具备施工和改造条件后安排其他部门协助施工或改造。

(二)部门主导创新项目提案

1.部门主导创新项目提案由部门按照实施计划提报创新项目所用设备、工程施工或其他附件材料。

2.部门具备施工和改造条件的由部门自身进行施工;不具备施工和改造条件的,申请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安排其他部门协助施工或改造。

第十条创新项目提案数据的收集

(一)部门或个人提出创新项目提案必须具有相关数据和提案实施后数据的测算。

所需数据需其他部门提供的,其他部门给予积极配合。

(二)创新项目提案实施后相关数据由专业小组收集和整理,记录必须真实,全面。

第四章创新项目提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创新项目提案评审例会由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创新项目提案数量不定期组织召开。

第十二条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依据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创新项目提案进行评审,确定奖励的创新项目提案。

第十三条创新项目提案实施报告由部门汇总提报,专业小组定期初审,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筛选,经核算审计组核算审计后,报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专业小组汇总创新项目提案实施前后整理的数据,交核算审计组复核和审计并签署审计结论,形成《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核审表》(见附件3)。

(二)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对提案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主任3票、副主任2票、其他参评委员各1票,少数服从多数。

(三)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对创新项目提案投票表决时,主、协办部门负责人和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回避。

第五章合理化建议提案的评审

第十四条对已实施且达到预期效果或收益的公司级合理化建议提案,评审例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对合理化建议提案依据实事求是,公正合理、透明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奖励提案。

(一)生产系统部门或员工提出的已经执行或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提案,由部门汇总提报,专业小组初审,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报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后勤机关系统部门或员工提出的已经执行或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提案,由分管副总经理直接推荐,参加公司技术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三)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对提案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主任3票、副主任2票、其他参评委员各1票,少数服从多数。

(四)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对合理化建议提案投票表决时,提出部门负责人和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回避。

第六章奖励与考核

第十六条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出现弄虚作假,按照“假一罚十”原则处罚提报单位。

第十七条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论证和初审,专业小组组长必须签字确认。

初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审查或论证失职的,专业小组承担责任。

对专业小组组长和组员的具体处罚由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处理。

第十八条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奖励的合理化建议,对建议提出部门或个人进行一次性奖励。

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条,具体根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效果由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对一个合理化建议只奖励一次,如集体提出,则奖励该集体,相同合理化建议只奖励最先提出者(以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专业小组登记的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创新项目提案的奖励

(一)公司主导创新项目提案的奖励根据创新项目提案实施过程参与程度对协办部门进行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部门主导创新项目提案的奖励依据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标准对部门或个人进行奖励。

1.实施创新项目提案过程中有其他部门协作和配合的提案奖励,按照创新项目主办单位(提出和主导单位)70%和协作单位30%进行分配。

2.在部门考核方案中已经享受收益的创新项目提案,部门的奖励额度和分配比例适当降低或取消,具体情况由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3.创新项目提案奖励具体的分配,由创新项目提案提出单位或实施团队组长根据贡献和参与程度合理确定,其他无关人员不得享受奖励。

4.创新项目提案奖励分配情况经分管副总经理签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分厂级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的评审和奖励,参照本细则进行评审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经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发展改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提报表

2.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初审表

3.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核审表

4.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审批表

附件1:

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提报表

项目编号:

提报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提报部门

提报人

投资估算

预计效益

预计实施时间

改造

原因

 

改造

方案

 

投资

明细

 

预计效果

和问题

提报部门意见

负责人:

专业小组意见

组长:

说明:

编号由提案提出部门填写,改造方案等内容可添加附页,提报人可以空缺。

附件2:

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初审表

项目编号:

申报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项目简述

 

实施方案

 

论证分析

 

预计效果

专业小组意见

组长:

评审办公室意见

办公室主任:

说明:

编号由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专业小组填写,实施方案等内容可添加附页。

附件3:

技术创新与技改项目提案核审表

项目编号:

申报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提报部门

专业小组

项目简述

 

方案实施

前数据

方案实施

后数据

 

数据核审

核审小组意见

组长:

说明:

编号由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核审小组填写,项目简述等内容可添加附页。

附件4:

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提案审批表

项目编号:

提报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提报单位

提报人

投资估算

预计效益

预计实施时间

改造

原因

 

改造

方案

 

投资

明细

 

预计效果和问题

提报单位

专业小组

核审小组

评审办公室

分管副总

总经理

意见

 

说明:

编号由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办公室填写,改造原因等内容可添加附页,提报人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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