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公开调研报告与法院员工个人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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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公开调研报告与法院员工个人工作总结汇编

法院司法公开调研报告与法院员工2018年个人工作总结汇编

法院司法公开调研报告

(一)加强司法公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司法公开是以公开审理案件为核心内容,同时要求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依法公开,是对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原则的具体落实,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本质和为民司法的重要体现,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不断增强审判工作公开性的高度关注和迫切需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依法充分落实司法公开。

社会主义法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保障,司法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审判工作的窗口,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通道,树立社会主义司法权威的平台,让全社会对审判工作看的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以此评判法院裁判是否公正、是否化解了社会矛盾、是否实现了案结事了,实现维护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加强司法公开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司法公正应当是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得着的公正”,司法高效应当是“能感受、有体验的高效”,司法权威应当是“被认同、有效力的权威”。

人民法院要通过加强司法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积极接受当事人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正确面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司法公开不能反映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推行司法公开。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的目的。

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听证制度,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得到有效维护:

一方面对在执行工作中涉及到执行变更等重大事项的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另一方面对再审案件的审查进行公开听证;同时,对人民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问题,提出所有职务犯罪减刑、假释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制度,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司法腐败。

同时,完善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布重大专项工作、重大活动和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情况等执法公开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开展司法公开过程中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

经过长期努力,我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为民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司法力量不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仍是人民司法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上,还存在着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不符合为民要求的现象和问题。

一是为民思想不够牢固,司法民主意识薄弱,忽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消极司法现象依然存在,本位主义、利己主义和特权思想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表现;二是立案阶段告知不全,缺少兵团法院管辖、受理案件的条件、及时公告开庭地点时间、提供诉讼文书样式、举证责任分配条件、远程受理案件的办法、诉讼风险、法官职能职责介绍等等,未能详细全面公示或告知;三是为民举措不规范,对于申请执行条件、程序规范、风险责任公示告知不足,执行过程当事人不太清楚,查询、扣押、划拨有时未能及时通知当事人,划拨金额与给付金额不一致,拒不履行裁判法律责任追究不力,执行异议审查不严,执行程序不严谨,执行款物不能及时发放等等。

四是审判阶段引导不够。

不能及时公告诉讼程序转换及开庭时间、合议庭成员变更的情况,转播庭审、报道典型案例的协调联系基本没有,庭审中法律规范和事实要件的释明、举证期限责任分配不足,穷尽收集证据手段及当庭认证、鉴定人和勘验人出庭作证不足,公开宣判的形式单一等等;五是为民效果不够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十分突出。

三、加强司法公开的基本措施与思路

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创新,把开展司法公开活动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把积极采取公开透明的措施与切实实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结合起来,把司法公开的实现程度当作衡量司法民主水平、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指标。

司法公开可以使审判权运行一目了然,暗箱操作无处藏身,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树立人民法院的崭新形象。

(一)立案公示内容完整。

相关诉讼法律规范尽量予以公示,让人民群众对诉讼程序一目了然。

及时、全面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条件和要求,详细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

1、尽快在立案大厅设置电子频幕、电子查询台等,滚动式公示相关诉讼信息,方便当事人了解、查阅;

2、建立在线法院网站,直接反映法院工作情况、公示有关诉讼法律规范、生效裁判文书;切实开展网络立案、远程听证、电话预约立案等等方便群众诉讼的举措,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上,落到实处,解决边远山区群众诉讼难问题。

3、完善宣传栏或者公告牌内容,补充公布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由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文书的样式、诉讼费用缓、减、免交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公示当事人收集提供证据一般规则、诉讼风险及举证责任、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

4、对于当事人起诉材料、手续不全的,要尽量做到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手续,询问双方当事人准确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实际住所地;特别是与案件相关的各类重要诉讼证据问题,要给予专门交待释明;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告知。

诉讼材料能够当场补齐的,立案工作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当场补齐及时立案。

(二)案件审理过程公开。

除依法不公开审理或者依法需要保守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应当公开全部审判程序,注意安全防范。

1、对于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可以进行庭前调解,除依法不公开审理外,允许媒体采访报道,允许合法群众及当事人亲友旁听。

完善庭审旁听制度,推行庭审转播,完善公开听证制度。

目前,我院建立了执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以及变更追加当事人等执行程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开听证的条件,要求一律进行公开听证。

2、规范法庭举证、质证、辩论,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观点和陈述处理意见,调解不成的尽量当庭宣判。

基层法院决定由适用简易程序转为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及时将决定的内容和法律根据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

3、在规范使用法言法语、严格法庭纪律的基础上,改进审判作风,用群众听的懂得语言进行庭审、诠释法律、分析论证。

法官在法庭上明确诉讼请求权、法律规范要件和事实要件、依据争议焦点正确分配举证责任;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法官特别要注意给双方当事人释明涉及案件事实的相关法律条款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4、充分保障当事人有话说在法庭、有理讲在法庭、有问题提在法庭、有冤情申在法庭。

法官查明事实在法庭、辨法析理在法庭、明确是非在法庭、划分责任在法庭。

坚持以各种方式进行公开宣判,听取当事人其他人员对于庭审的意见。

公开落实判后答疑制度,要有笔录反映答疑情况及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建立公开执行联动长效机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公正、公开。

1、把涉及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司法解释、兵团分院执行问题相关规定,关于执行费支出范围和负担、执行法律结果及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予以公示公告,便于群众了解。

2、尽量让申请人参与法院执行活动,了解执行过程。

收取发放款物规范、及时、手续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执行款物帐目清楚,案卷材料齐全,程序规范合法,及时公布便于查询。

3、委托评估、鉴定、作价、拍卖可以公开相关机构,当事人随机抽签,及时公示相关结果,允许当事人提出异议,在自愿交纳费用的前提下允许申请重新。

4、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

XX年2月,我们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规定》。

通过设立新闻发布中心、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及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归口管理等举措,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5、建立党外人士对司法工作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渠道和工作机制。

我院高度重视党外人士对司法工作的民主监督,定期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每季度一次的“直通车”活动中,我院还邀请区政协委员与我院领导一起接访,现场见证和监督;此外,我院还定期邀请政协委员等党外人士参加我院的“法院开放日”活动。

上述渠道,已经形成了党外人士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常态联络和工作机制。

面对新形势,我们法院必须以司法公开为必要形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开展公开审判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以公开赢民心,以公开树形象,以阳光审判化解社会矛盾,以调解协调促进社会和谐。

不断创新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弘扬法院文化,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为民。

法院员工2018年个人工作总结

xx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在商事审判工作中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xx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xx年审判工作概况

截止12月6日,民二庭新收案件305件(其中新收296件,旧存9件),审结255件,结案率为83.6%,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61件,调撤率达63.14%;上诉16件,上诉率为6.27%,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

经评查,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属不合格案件。

二、工作亮点及特色。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企业

我庭在商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服务大局工作,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调解、延伸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调节的杠杆作用,通过上法制课程、普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形式,使得企业代表们对我庭主动、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由衷赞叹。

我庭法官坚持“问需于企”,在工作中不断坚持三项服务。

1、能动服务——对企业立项、建设、生产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互动联系,送法下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指导;对项目建设、生产中的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竭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和谐服务——加大对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对暂时无力履行债务的企业“放水养鱼”,多用和解方式,促成债权人给债务企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

例如我庭立案受理了多个箱包产业基地私营业主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虽然标的额都是十万以下,但双方都是小企业,工厂都正处于一个资金短缺的瓶颈时期。

因为不能及时还钱问题,双方矛盾非常激烈。

我庭在了解案情之后,及时了解、掌握双方的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空间,并先后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通过我庭的多方努力,原、被告同意都采取了多次、分期付款的方式了结纠纷。

之后,我庭根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进行跟访,促使被告按协议履行。

对我庭的办案态度,原、被告是赞不绝口,说承办法官多方考量,不仅保证了对方有喘口气的机会,也让原告有信心能收到货款。

3、延伸服务——落实法官走访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法制讲座等活动,近日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反复调研、协调,联合制发了《关于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强园区企业联系的意见》,这些举措均提高了企业经管人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我庭除在审理具体案件之余,还积极走访县内企业,例如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案之余,我庭对案件进行分析,对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合同签订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建议,并就涉物业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职员进行交流。

同时对有典型的经济案例进行庭审观摩,邀请企业代表、工商联领导,开展法制讲座和座谈,该举措获得企业界的好评,提高了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经营能力。

(二)坚持依法办案,保障诉讼权益

依法规范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首先是认真执行审判公开原则,公开开庭率达到,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方便行使。

其次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

在审判中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和履行释明义务的关系,确保裁判公正。

再次,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努力提高审判效率,案件平均审限、均衡结案比例稳步向好。

此外,我们在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阅卷、交换证据和申请退费等方面,细致勤勉,为当事人多想,尽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负担,宁愿麻烦自己,也要给当事人以便利。

(三)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保障权益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讼争矛盾,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庭始终致力的工作目标。

有的商事案件涉外导致因送达、管辖异议、鉴定以及案情本身较为复杂等原因,审理周期一般较长。

为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我庭对过去几年的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影响审限的各种因素。

因此,案件从立案庭移送到我庭后,我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表、推行繁简分流、强化简案快审、及时提醒当事人是否委托鉴定、加强诉讼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同时狠抓案件审理中送达、证据交换、鉴定、开庭、文书制作等节点,从而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

(四)采取综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在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注重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加大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

1、依法运用财产保全制度。

我庭积极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保全申请,并严格依法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则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今年7月份,我庭受理了xx化工有限公司诉福建省xx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了解到企业面临现实困难,我庭积极指导企业申请财产保全,同时立即依照程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银行开户线索。

在获取被告开户信息后,办案干警在7月17日,冒着福建境内肆虐的强台风“苏力”的风险,赶往龙岩办案,于当天查询被告银行账户13个,当场冻结现金存款82万元。

随后,承办干警积极做被告企业工作,终于促使被告于23日到法院协商处理,经过一整天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全部欠款及利息近200万元。

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8天就为当事人追回了二百万元的货款,使得双方当事人对我庭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案作风表示由衷的赞叹。

2、视情况在调解案件中增加惩罚条款。

我庭案件调撤率比较高,但是商事案件调解一般都是原告做出了适当的让步。

因此,我庭在调解中重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例如,今年我庭受理的委托合同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基本上是运输服务公司与司机发生纠纷。

鉴于运输服务公司在调解过程中让步比较大,而以往有不少司机不及时按照调解协议还款,我庭在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调解条款中增加惩罚条款,即如果没有按照双方调解约定的时间、金额归还欠款,则被告不仅应按照实际欠款偿还还要承当相应的利息,以惩罚性条款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义务。

(五)积极开展调解,努力实现双赢

全庭同志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

案件从立案庭分流到我庭开始,承办法官对案件有了大致了解之后,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采取速调方式,即通过诉讼成本对比、过错分析、抓住重点、感情投入、综合平衡、案例调解等手段进行调解。

对这类案件,在当事人来法院领开庭传票等材料时就开始做调解工作,不仅能让群众对于诉讼有个正确的认知,而且明显起到了缓和矛盾的作用,有利于端正双方当事人庭审态度。

这一年来,我庭也积极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包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市篮球比赛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庭干警表现均佳,但由于今年我庭连续流失3名书记员、一名干警休产假,队伍缺乏稳定性,使得工作中也存在不足。

主要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调解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也需要下更大的力气,争取更好的成效。

我们将在来年继续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争取有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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