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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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对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总结“十一五”发展和分析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就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率先科学和谐发展,苏州进入全面建设“三区三城”的新阶段

  

(1)“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不平凡的五年,是应对严峻挑战、经受重大考验的五年,也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五年。

面对宏观环境的复杂变化,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三区三城”、富民强市的目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动摇,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乡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积极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全市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各项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外开放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共同进步,“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在完成省全面小康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加快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

  总结“十一五”的实践经验,最根本的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中央、省的部署要求和苏州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把率先争先作为最鲜明的发展导向。

高举“两个率先”发展旗帜,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与时俱进提出建设“三区三城”的战略要求,并使之成为苏州新时期发展的总目标、总定位和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

二是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最根本的发展追求。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始终把提高人民福祉摆上优先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更加突出富民惠民,在城市建设中更加突出便民利民,使城乡居民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最强大的发展动力。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围绕解决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提高对内对外开放规模和水平,不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精神和“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使之成为苏州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四是坚持把统筹兼顾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方法。

更加注重统筹处理好各方面重大关系,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协调并进。

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起全市上下共谋发展、共促稳定、共创和谐的强大合力。

  

(2)“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仍将是机遇大于挑战。

世界经济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会改变,但增长模式面临深度调整,正在催生新一轮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革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经济发展战略调整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有望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和世界级城市群,江苏沿海开发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将成为我国东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我市经济总量较大,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国际化程度较高,城乡发展比较协调,已成为国内经济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这些都为我市“十二五”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和条件。

同时要看到,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复杂多变,国际贸易摩擦增多,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为重点的新一轮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城市综合竞争力不够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矛盾和问题,尤其是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人口环境资源能源要素制约加剧,社会建设与管理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我们在前进道路上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

  (3)“十二五”时期是苏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

经过“十一五”的发展,我市已步入工业化后期,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已成为发展的主旋律,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现代服务业和服务经济将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这一时期,既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发展机遇期,又是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解决发展深层次问题的矛盾攻坚期。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国际国内重大发展机遇,立足自身优势和现实基础,进一步增强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促转型,千方百计惠民生,统筹兼顾创和谐,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成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推动苏州在更高平台上实现新的更大跨越,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发展的前列。

  二、把握“十二五”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建设科学发展的样板区

  (4)“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制定和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惠民为根本要求,围绕建设“三区三城”这一总目标,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提升、城乡一体、人才强市、民生优先、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创新创业创优环境优良的新城市,着力集聚具有世界眼光、现代理念、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新人才,着力发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技术含量的新产业,加快实现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使苏州经济发展更具活力、社会建设更加和谐、科教文化更趋繁荣、民主法制更为健全、生态环境更显优美,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5)“十二五”时期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

推进苏州“十二五”发展,必须结合苏州实际,牢固树立民本、民生、民富的发展理念,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切实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经济结构与收入结构同步优化,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提升,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更趋一致。

科学把握新城市、新人才、新产业的发展路径,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以人才优势赢得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把发展新兴产业作为第一方略,以产业、技术的制高点来培育和打造经济增长点;以城市的合理布局、功能完善和人文精神来集聚发展要素,实现集约发展。

不断激发创新、创业、创优的发展动力,旗帜鲜明地鼓励探索、善待挫折,激励创新、宽容失败,向改革创新要活力,向体制机制要效率,加快实现由管理型经济向创业型经济的转变,努力开创民众创业、企业创新、干部创优的新局面。

始终保持抢先、争先、率先的发展激情,大力弘扬“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不断丰富“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的精神内涵,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的勇气、争先进位的志气、敢于探索的锐气,形成“三区三城”建设的强大合力。

  (6)“十二五”时期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三区三城”的要求,结合考虑苏州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条件,“十二五”期间,苏州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升,增长模式基本实现以创新驱动为主,经济结构基本形成三二一发展格局,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8%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0%,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人才总量达到145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形态和布局转向功能完善和内涵提升,城乡基本实现同步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并轨,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社会和谐程度和人民幸福指数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实施创新引领和开放提升战略,建设开放创新的先行区

  (7)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全面推进以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文化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设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建立资源共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围绕苏州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找准重点环节和关键技术难点开展联合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完善科技创新载体功能,加快建设国家级苏州软件园、纳米技术国际创新园、苏州科技城、苏州大学科技园、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一批重点创新载体,支持苏州大学建设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现代光学技术研究所、血液研究所等国家重点实验室。

推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和社会化人才服务,深入推进技术标准化工作,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8)推进人才强市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把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人才贡献率等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

加大人才开发资金投入,发挥各级政府人才投入的引导作用,财政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

完善以“姑苏人才计划”为核心的人才政策体系,重点实施“1010工程”,持续构筑新的政策优势。

突出开发区主阵地作用,发挥各级各类人才载体的承载功能,着力打造以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为主体的招才引智平台。

加快推进人才工作社会化进程,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着力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包括学术环境、发展环境、融资环境、生活环境、文化环境等在内的一流创新创业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苏州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坚持以用为本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加快政府人才管理职能转变,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和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人才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9)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作为促进转型升级的主要动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营造更加科学、更为开放、更富活力的体制机制环境。

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减少部门和职能的重叠和交叉,扩大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企业投入激励机制和创新风险投资机制。

完善财政支出运行和绩效评价机制,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调整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民营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开发区先行先试优势,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开发区“二次创业”,加快资源重组、能级提升和“腾笼换凤”步伐,突出特色开发,强化功能创新,积极引导开发区从产业集聚向功能提升转变,从政策优惠向体制优化转变。

拓展中新合作领域,加快苏州工业园区转型升级步伐。

强化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平台功能,提升发展能级。

加强昆太联动,加快打造和提升海峡两岸(昆山)商贸合作区、太仓港保税港区等特色产业园区和特殊功能园区。

  (10)巩固扩大开放领先优势。

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巩固扩大开放优势。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把扩大外贸出口与产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建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提高一般贸易比重。

优化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加强苏沪联动、苏太联动,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联动发展。

推进产业集聚与出口基地建设,创建省级、国家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着力引进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外资大项目,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大项目,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营销中心,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

拓展利用外资渠道,探索外资并购重组、风险投资、境外上市等多种利用外资新形式。

全方位拓展国际市场,探索建立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办厂,参与国外资源性项目投资、并购国际营销网络等国际合作。

扩大对内开放,主动对接中央和部省属大企业、大集团,争取更多的国家重点战略产业在苏州发展,吸引国内大企业来苏投资创新型经济项目,加强对口支援和南北挂钩合作,积极参与“沿海开发”,鼓励引导本市企业向苏宿工业园、苏通科技产业园、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等共建产业园区以及中西部地区投资发展。

积极与规模匹配、地位相当、优势互补的世界名城缔结国际友城,推进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民间交流。

  四、着眼于提高现代化水平,建设城乡一体的示范区

  (11)打造长三角核心区域城市群。

抢抓长三角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历史机遇,以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为动力,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发展壮大县级市城区,增强城市的资源聚集度、辐射带动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把苏州整体打造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核心区域城市群。

深入实施“东融上海、西育太湖、优化沿江、提升两轴”的空间发展战略,完善城市空间布局。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全面提高中心城市在经济、产业、科技、人才、金融、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首位度,增强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

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和县级市互动发展,增强县级市城区的枢纽功能,加强县级市之间的分工与协作。

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推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使新型城镇成为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引擎和载体。

  (12)完善现代化城市功能。

围绕打造宜居新苏州、创业新天堂,加快推进以轨道交通、城铁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快速路系统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争取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含延伸线)、4号线(含支线)如期投运,3号线早日开工,加快市域及与上海轨道交通的线网对接。

推进以太仓集装箱干线港为重点的港口开发与航道建设,积极参与苏南硕放机场扩容建设,规划建设太湖第二大桥。

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网融合”,建设“数字苏州”和“智慧城市”。

加强网络信息体系和安全保密设施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大力兴建城市供水、防洪、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等设施,强化防洪保安和地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和人民防空防护体系,增强城市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管理网络,下移工作重心,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13)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创新一体化机制,优化城乡资源配置,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率先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

推进城乡规划有机融合,促进城镇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四规”有机融合,镇村布局、村庄建设、农业发展、乡村旅游、水系等规划有机衔接。

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合理调控城乡人口规模和分布。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引导更多农民换股、换保、换房进城进镇落户。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并轨,制定并落实住房、社保、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等相关政策,使进城进镇定居农民享受市民同等权益。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和方便城乡居民共享的公共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基本医疗等服务体系。

提升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水平,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

支持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五、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设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

  (14)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紧盯国内外产业发展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优先培育和发展以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电网和物联网、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一批代表苏州形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力争“十二五”期末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0%。

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组织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完善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光伏工程技术中心、新药创制中心、小核酸产业基地等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载体,打造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纳米材料、新型药品及医疗器械、太阳能与风能发电储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新型平板显示器、光纤和传感器、智能输配电设备等优势产业链和行业骨干企业。

  (15)改造提升优势主导产业。

以调高调优调强为取向,鼓励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和兼并重组,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冶金、轻工和石化等支柱产业的发展水平。

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降低资源消耗水平,创建一批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

培育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有优势地位和权重地位的地标型企业。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调整影响城市风貌、占地多、效益低的劣势产业。

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企业资产重组,引导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16)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和国内消费结构升级的机遇,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

以苏州港三个港区、中心城市CBD、花桥国际商务城、苏州科技城、张家港保税港区等为支撑,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软件与服务外包、科技和信息服务等产业,加快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促进制造业分离生产性服务业。

发展以苏州银行为龙头的地方银行业和地方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小额贷款、租赁等各种非银行金融业务,继续保持苏州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方面的领先地位,争取进入“三板”扩容试点区。

着力提升文化、旅游、商贸等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巩固提升观前、石路、南门等城市传统商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以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创新发展教育培训、法律服务、职业中介、体育健身、养老服务、市政服务等公共服务业。

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产业集群、功能集成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7)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坚持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生物的功能定位,认真落实“百万亩优质水稻、百万亩园艺作物、百万亩生态林地、百万亩特色水产”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落实水稻生产永久性保护面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按照“合作化、农场化、园区化”发展思路,进一步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和生产组织方式,基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培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主体。

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进标准化农业示范区建设。

注重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安全质量监测和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新型服务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深入推进农业向二三产业拓展延伸、融合发展,保护特色乡村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1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实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强化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节水产业,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节能降耗,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提高沼气、污泥、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将资源节约与废物循环利用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以及相应管理过程,建设生态产业、可持续消费、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和政策支持保障等四大体系,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建设低碳城市。

  (19)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以集约发展为方向,优化“两轴”(沿沪宁线东西发展轴和沿苏嘉杭高速公路南北发展轴)、“三带”(沿江、沿湖和沿沪浙三条产业带)产业布局。

高标准推进太仓城厢陆渡组团、昆山花桥组团、吴江汾湖开发区等建设,推动苏州全面接轨上海,构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延伸基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配套基地、上海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上海旅游度假首选基地。

以严格保护山水资源为前提,科学规划太湖滨湖新城、苏州高新区西部生态城,高水平建设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打造现代服务业和生态人居高地。

加大太仓港开发建设力度,联动发展张家港港、常熟港,完善港口配套服务和辐射功能,提升临港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建设江苏沿江最具竞争力的区域性产业集聚和服务中心。

强化中心城区和沿沪宁线地区的要素集聚载体建设,完善制造业的创新功能和现代服务业的引领作用。

发挥苏嘉杭高速公路的要素纽带功能,促进中心城区与吴江、常熟的融合发展,推动苏州与苏中、苏北地区的联动发展。

  六、发挥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

  (20)打响“文化苏州”品牌。

构建文化产业体系,发展一批文化优势产业门类,形成一批文化骨干龙头企业,塑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力促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优化文化产业布局,苏州城区以历史文化、园林文化、民俗民间文化和旅游文化为重点,各市(县)区以“一市(区)一品”或“一市(区)多品”为主导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力争在全市发展建设60个文化产业载体、板块和集聚区。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版权产业、动漫游戏业、现代广告业、文化服务业等,加快太湖文化论坛、山塘历史文化保护区、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中国工艺文化城、现代传媒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发展文化事业,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繁荣文艺创作,活跃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吴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传承,提高历史文化档案、史志资料的开发利用水平,加大古城古镇古村落、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保护力度,推动以苏州古典园林为主的世界物质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推进昆曲、评弹、苏剧艺术保护传承。

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21)推动旅游业跨越发展。

抓住苏州被确定为首批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的机遇,全面实施旅游业提升计划,重点培育古城古镇古村文化深度游、新城浪漫时尚游、太湖阳澄湖生态休闲游三大品牌,建设古城、太湖、中部、沿江四大旅游集聚区,推进虎丘、石湖风景区扩容和园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城市旅游化改造,加大旅游品牌宣传力度,全面推广“天堂苏州”、“东方水城”的城市形象,努力实现旅游产业质量、规模和效益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居于领先地位,把苏州打造成为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世界一流旅游名城。

  (22)推进城乡公共文明建设。

组织实施政务效能提升、公共环境优化、文明素养培育、交通文明共铸、公共服务普惠、文明建设示范和城乡文明一体化等七大工程,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公共文明建设模式,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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