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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学重点与难点: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教学方法、手段:

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结合讲授法、案例教学法。

课时安排:

3学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导入新课:

播放视频:

走过三十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5’29)

内容讲授:

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中国建设,对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具有重大意义。

大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个人的法治观念,是从事法治实践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思想基础。

法治观念是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并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

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必须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关心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要在这一进程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自觉性。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它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治都是与特定的政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内在统一性,不能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

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法治建设各领域的工作,确保党的意志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具体实践中。

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水平,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从严治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

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正确与否、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所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其他的社会制度。

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西方国家的多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政治制度。

要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习近平用典]【信念篇】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习近平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考察时作的《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

原文: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实现中国梦,必须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

而这“三个自信”需要我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定作支撑。

典出:

清·郑燮诗《竹石》

原文: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释义:

竹子任凭风雨的打击磨砺,依然不改坚劲本色。

清代的郑板桥喜欢画竹,对竹子的精神深有体认。

这首脍炙人口的《竹石》诗意思明了:

竹子生长虽没有肥沃的土壤,但凭一股坚韧劲和倔强气,经受住了种种磨砺和考验。

新时期,面对重重的改革困局和各色的利益诱惑,领导干部能否经受住考验,“千磨万击还坚劲”,就看是不是能“咬定青山”,树立根本的信仰。

中国的发展面临复杂的国际国内局势,也需要我们植根历史与现实,坚定对自身发展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没有科学的法治理论就不可能取得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功。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引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将普遍性的法治原理同中国具体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的成果,深刻揭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基础、科学内涵和发展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观点主要有: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

这些法治理论观点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引。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就没有领导核心;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失去了目标和内在依据;离开了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就不能有序进行。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

中国工人阶级是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代表中国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具有大公无私、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等优秀品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求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幸福,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之中;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必须保证人民的广泛参与,决不搞西方国家少数入主导的精英法治。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价值追求。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时代的呼唤。

只有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基本方式,才能用法律凝聚人民和全社会的共识,全面、持久地调动人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及时、准确地反映各个群体和各个阶层的意愿和诉求,保证依法治国始终得到人民的拥护、支持和参与。

要从制度和法律上始终保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从制度和法律上始终保证人民在依法治国当中的主体地位,保证人民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人。

[习近平用典]【法治篇】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4年4月30日《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

——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原文: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典出:

(战国)《韩非子·有度》意思是:

执行法令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令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性质、作用和目标上的一致性,决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实践证明,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如车之两轮或鸟之两翼,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

对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

我国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

从孔子提出“宽猛相济”,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荀子提出“隆礼重法”,到汉代董仲舒强调“阳为德,阴为刑”;从西汉汉宣帝提出“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体现的王道与霸道并用的治国之术,到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再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都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

从世界范围看,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大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

微评

  ◆ 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

离开德治谈法治,犹如缺少精神支柱的人,光有骨架,没有内涵。

  ◆ 法律和道德,一个是硬约束、一个是软约束,一个是外在的他律、一个是内心的自律,但二者又具有内在一致性。

  ◆ 依法治国是外化于行,以德治国是内化于心。

  ◆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问与答

  问: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是什么意思?

  答:

这句话出自《孟子·离娄上》,意思是:

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自己发生效力。

意谓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

  问: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是什么意思?

  答:

这句话出自《韩非子·有度》,意思是:

执行法令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令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

说明依法办事是国家强盛的保证,如果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国家就很难治理好。

 声音

  使法律和道德耦合成为强有力的“组合拳”

 李忠杰(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法律规范必须有道德基础,建立在一定的价值标准之上;而道德规范,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能提升为法律制度,以强化其规范的力度。

法制是硬约束,道德是软约束。

许多社会领域,既需要有硬约束,也需要有软约束。

硬约束用外部的强制力量规范行为,而软约束则侧重于解决人的思想观念问题。

法律和道德共同协调,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

法治和德治对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都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但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不同,行为人违反两种规范以后承担的后果也不相同。

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法律的预测作用、惩罚作用、威慑作用和预防作用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德治发挥作用主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道德教化,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道德谴责。

案例启示:

位于长江之滨的江苏张家港,是我国犯罪率最低的城市之一。

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张家港还是首批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

早在20年前,这里就以精神文明建设成就享誉全国。

长期的文明浸润,涵养了这座城市的法治文化,孕育了张家港人的法治精神。

  张家港的实践生动地说明,道德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源头活水。

法律依赖道德而被认同和遵行,一个人的道德觉悟提升了,必然会自觉尊法守法;全社会的道德水准提升了,法治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

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和实施载体不同。

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国家要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倡导什么、禁止什么,都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行法有禁止不得为,体现的是规则之治。

德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引导人们自觉地在行动上符合道德才可为,违反道德不可为。

1.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

  2013年11月21日,江苏扬州出租车司机程斌发现路边有人因车祸受伤昏迷,立即将其火速送往医院。

一路上,他连闯7个红灯,为伤者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

人们在交口称赞他的义举的同时,也在关注他会不会因为闯红灯被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按照现行道路安全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有医院病历等证明材料,因救助危难病人造成的超速、闯红灯等行为可免于处罚,这让人们松了一口气。

不让好人吃亏,体现了法律对助人为乐善举的保障与鼓励。

  我们常说,法理不外乎人情;西方也有法律谚语说: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法律一般都体现着道德判断、体现着道德取向,只有符合人民道德意愿、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才能被人们所信仰、所遵守。

因此,无论立法、执法还是司法,都应体现社会主义先进道德的要求,都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1)立法要立良法。

道德观念是法律规范的重要来源。

自古以来,各个国家一般都把社会中基本的道德规范、重要的公序良俗,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

我国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体现了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但也有一些法律法规的某些具体条文和内容,存在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核心价值观要求不协调、不“合拍”甚至相悖的问题。

在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应加强与道德的协调和衔接,将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

还应注重对法律的道德效果和道德风险的评估,对有违道德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废止或修改,使法律体系更加彰显道德的力量。

链接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充分体现道德关怀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

这次修订,突出了道德关怀、精神赡养的作用,如第十四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规定: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这些条文,体现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弘扬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文明之风,受到了广大老年人和万千家庭的高度关注和由衷支持。

(2)执法要扬正气。

执法既是法律行为,也体现鲜明道德导向。

严格公正执法,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也是对先进道德的彰扬;而执法不严不公,是对法律尊严的无视,也是对恶行的纵容、对美德的贬损。

必须通过执法行为,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促进清风正气的弘扬。

执法要严格公正,对侵害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等行为及时予以规诫遏制,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

执法要文明规范,体现人文关怀,既遵从法律标准又符合道德标准,既于法有据又合乎情理,防止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使执法活动获得坚实的道义基础。

(3)司法要辨善恶。

司法断案最能体现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

要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和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法律很多时候只能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情况,这就要求司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真正起到引导社会向上向善的效果。

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

2.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2014年1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共同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这个备忘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推出了多项信用惩戒措施,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高管等。

这一法治措施有效打压了“老赖”们的生存空间,让其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也有力弘扬了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

这说明,法治是保障和促进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

  道德是柔性的自我觉悟,源于人们良心的感召。

而对于缺少道德自觉的人,道德教育容易变得软弱无力。

当前,面对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和不良思想的影响,一些社会成员的道德防线轰然倒塌,失德行为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对于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单靠道德教育、叩问良心已经远远不够,必须运用法治手段进行治理,对失德败德者进行惩戒约束,对违法犯罪者进行严厉打击。

(1)明规矩,划定行为底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屏障。

要重视把一些基本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让人们清楚地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绝不能做。

要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让道德动摇之人心中有所忌惮,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要针对目前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人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问与答

  问:

什么是征信系统?

  答:

征信系统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和基础数据库,依法采集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个人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向信用使用者提供信用报告的系统。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建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截至2014年6月底,征信系统共收录法人1940多万户,上半年日均查询27万次;收录自然人8.5亿,上半年日均查询106万次。

2014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平台贷款业务,实现与央行征信系统的接入。

(2)惩劣行,形成警示效应。

孔子说:

“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

”意思是说,对经过教化还不改变,经过教导又不听从,损害道德败坏风气的人,就要用法律来惩处。

要继续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依法依规该劝导的劝导、该处罚的处罚。

对食品药品等领域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严重无良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查办大案要案,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高昂代价,发挥对整个社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3)彰善举,弘扬美德义行。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

但现实中也有时出现好人吃亏、流血又流泪的情况。

长此以往,必然寒了好人的心,寒了整个社会的心。

我们屡屡看到老人跌倒路人不敢扶的报道,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法律法规必须树立鲜明道德导向,保障实现善有善报、恩将德报。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保障助人者权益的法律。

我国大多数省区市也制定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政策法规,深圳市还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来为好人提供法律保护。

要继续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化解好人的道德风险,保障好人的合法权益,褒扬好人的道德行为,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千百年来,围绕法律与道德的话题经久不衰。

今天的中国,让法治的阳光普照,让道德的清风吹拂,每个人的追梦之路、整个民族的追梦之路必将更加亮堂通畅。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依宪治国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强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

他表示,中共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这意味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党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是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历史跨越。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把推进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

深刻认识宪法实施和依宪治国的重大意义。

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

加强宪法实施,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共同责任和历史使命。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权力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加强宪法实施,才能巩固和发展国家根本制度,保证国家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并使公民基本权利切实得到实现,公民基本义务切实得到履行。

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党的领导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毋庸置疑。

加强宪法实施,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

一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让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进而引领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阐释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理念,充分利用每年12月4日这一法律规定的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

二要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实施,是所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通过行使建议权和意见权,主动提供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国家管理,积极参与民主立法活动,积极提出立法建议,为科学立法贡献智慧。

主动参与宪法实施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宪法的行为,敢于进行监督。

引导公民把宪法作为必须践行的准则,真正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要坚持党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重宪法、‘’学习宪法、执行宪法和维护宪法,并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宪法实施的表率。

准确把握宪法实施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要注意与西方宪政划清界限。

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制度基础不同。

西方宪政建立在资本主义宪法基础上,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领导力量不同。

西方宪政表面看,是不同政党轮流执政,其实都是资本和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而我们是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是权力主体不同。

西方宪政民主下的选举,起决定作用的是资本、利益集团或少数精英群体力量,而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四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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