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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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手册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手册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证明信”。
(二)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四)流动党员活动证
《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系流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是流动党员身份和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
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领取此证,凭此证到流入单位党支部报到,流入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就近就便到流入地社区(村)党支部报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认真履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是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一)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二)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关系中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2、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转给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4)对于因工作需要、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能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使用党员组织关系凭证的要求
1、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应在介绍信、证明信存根上注明有效期。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介绍信、证明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
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要求,在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时,原所在党组织应做到:
(1)对外出党员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3)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内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党员外出后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办理。
流动党员应做到:
(1)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2)外出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3)外出期间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的规定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上述有关系统(单位)党组织的具体名称,详见《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书后名单部分)
(二)在全省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市)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的组织部。
(2)地级市以上的区委组织部。
(3)省委各工委及地(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
(4)省直和中央驻我省的局级和相当于局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委、机关党委或其组织部门。
(5)全省大专院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
(6)学制在两年以上的省属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
(7)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
(三)使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规定
按照以上所规定的权限,根据我省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出省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组织关系要使用落款盖章为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群工处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省内转移党组织关系要使用落款盖章为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
我校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程序为: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学院党总支组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向党员宣传和介绍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程序,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毕业生党员确定所去单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若对方无法确认的,可根据附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原则”进行确认。
(三)2007年1月启用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增加了有关党员的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等项目。
毕业生党员在转移党组织关系时要如实提供以上相关信息。
(四)每位毕业生党员必须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把已确认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等相关内容认真填写清楚。
登记表由各学院党总支统一编号,收集整理、审核后,按要求时间报党委组织部。
核对的重点是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及其所对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是否规范正确。
(五)党委组织部审核各学院党总支上报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审核修改后及时返回各学院党总支。
(六)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院党总支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各学院党总支开具集体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党委组织部”,内容统一填写由“某某学院”去“党委组织部”。
集体介绍信后附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名单,名单上应将正式、预备党员分开。
考取本学院研究生或留在本学院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校内部转移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主要指考取我校其他学院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学生党员),首先应在所在学院党总支把党组织关系由党总支转至党委组织部,然后再由组织部转往所去学院党总支。
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可以到新学期开始时再办理。
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须在毕业离校前向党总支提出申请,待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毕业前领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按照活动证的使用要求在校内或校外过相关党组织生活(党费仍在学校交纳)。
(七)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由各学院党总支可直接办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统一编号下发,各党总支应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派专人负责。
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的内容认真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收到回执后,将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粘贴到对应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上,并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注明收到回执日期。
(八)办理完党员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在有效期内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主动恳请接收的党组织将回执联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转出党组织并询问自己被新编入的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按照活动证的使用要求在校内或校外过相关党组织生活。
(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在去新单位报到前,若工作单位有变动,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更改手续。
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有原介绍信。
(十)对于在截止期限内没有收到党员组织关系回执的党员,要及时催促本人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及时回执。
各学院党总支要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于11月底前送党委组织部备案,本总支也应留存一份以备核查。
六、毕业生党员档案的保存和寄送
学生党员毕业时,正式党员的材料全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学生个人档案毕业后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学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所填写的档案所在地址将学生个人档案转出,如需查询请与毕业分配办公室联系。
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全部装入党员档案袋,由党员本人携带,随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要交给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附件: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原则
一、在本省内就业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一)在西安市以外就业或学习的党员
1、凡是到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应开某某市党委组织部或某某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例:
去宝鸡市桥梁厂工作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凡是到省属大专院校、学制在两年以上的省属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应开某某学校党委组织部。
例:
去陕西理工学院学习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陕西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3、凡是到省属和中央驻我省的局级和相当于局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应开某某单位的党委或组织部门。
例:
去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延靖分公司工作,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陕西省高速集团党委”。
4、凡是到国资委、银行、证监会、铁路等有关系统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各地市所属系统的党委或组织部门。
例:
去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工作,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铜川矿务局党委组织部”。
5、凡是个人还没有就业,档案要被寄回原籍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自己原籍某某市的人才服务中心。
例:
毕业生党员的人事档案被寄回陕西省汉中市人才服务中心,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二)在西安就业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1、凡是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某某单位的党委。
2、凡是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毕业生党员,如果其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单位挂靠的党组织;若单位也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办公地点所在地街道的党员服务中心。
3、家在西安的毕业生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其家所在街道党支部、镇党支部。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中共某某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街道、镇的上一级党组织。
4、如果个人档案在陕西省人才服务中心或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陕西省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或“西安市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5、如果个人档案挂在西安市所辖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西安新城(碑林、莲湖、未央、灞桥、雁塔)区委组织部”。
6、如果个人档案寄回原籍到党员出生地的西安市所辖县的人事局,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某某)县委组织部”。
例:
个人档案寄回党员出生地的高陵县,组织关系抬头应填写“中共高陵县委组织部”。
7、凡是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如果其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单位挂靠的党组织。
一般是转往“西安高新区党工委”或“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若单位也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办公地点所在地街道的党员服务中心。
8、在西安其他高校学习或工作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某某大学党委组织部”。
9、在本校读研或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需要转出学校,要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登记注明将要转入的学院,然后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接。
10、到西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就业的,其组织关系抬头统一写为“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转入单位统一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二、到外省就业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1、如果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的,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所属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例:
到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去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填写“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2、如果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或其下属的单位工作学习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例:
到西北师范大学去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应填写“中共甘肃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3、如果个人档案寄回原籍到党员出生地的某某市所辖县(区)的人事局,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某某)市委组织部”。
例:
个人档案寄回党员出生地的温州市苍南县,组织关系抬头应填写“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4、如果到国资委、银行、证监会、铁路等有关系统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请参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后附的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有关系统(单位)党组织名单。
三、出国党员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要出国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都应转移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
转移组织关系前需要先联系好接受的部门,待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组织后,在本人出国前办理党籍保留手续,回国后再到党组织办理党籍恢复。
西安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