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表等执法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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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表等执法表格
案件受理登记表
青城管受案字[ ]第 号
案件
来源
□投诉、举报 □巡查发现 □交办 □移送 □媒体曝光 □其它
单位名称
或者
个人姓名
联系方式
受案
时间
案发
时间
案发
地点
当
事
人
情
况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地址
联系电话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
案
记
录
签字:
年 月 日
受
理
人
建
议
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停工(核查)通知书
青城管停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进行
的行为,已违反
的规定。
因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行为之合法依据,现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携带下列材料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接受调查:
1.上述行为的书面情况说明;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不接受调查或继续上述行为的,本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存档。
)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责令整改通知书
青城管改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的行为,已违反
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日整改完毕;届时将派员进行复查;按下列要求整改:
1.立即停止上述行为;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字:
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存档。
)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青城管登存字[]第号
:
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在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上述行为作进一步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的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登记保存期间,由保管人负责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毁或转移,不得改变其原有状态,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资料到
(地址:
,电话:
)接受调查处理。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保存地点
保存时间
保管人
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当事人
年月日
执法人员
年月日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批准人(签名):
(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存卷,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交保管人。
)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案件移送决定书
青城管移字[]第号
送往
单位
案由
涉
案
当
事
人
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地址
电话
公民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地址
电话
移送
原因
移
送
材
料
材料名称
页数
份数
移送单位
接受单位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
签发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一式两联)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案件立案审批表
青城管立案字[]第号
当
事
人
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住址
电话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住址
电话
案件
来源
案情摘要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办案人员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执法机关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领导批示
签字:
年月日
备
注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询问调查笔录
案由:
询问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执法证号记录人,执法证号
被调查人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邮编
在场人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告知:
我们是青川县城市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出示证件),现依法前来进行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如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或执法证件与身份不符,你有权拒绝调查,如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你也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同时你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询问,如作虚假陈述或拒绝、阻挠调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你配合我们调查询问。
询问情况记录:
询问人(签章)被询问人(签章)
记录人(签章)年月日
注:
(本页写不下的内容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页书写附后)
第页(共页)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青城管告字[]第号
:
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在
进行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
根据
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陈述和自辩,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
提出(地址:
号),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要求。
联系电话:
。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收:
日期: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存档)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不予听证通知书
青城管不听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就
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因(□超过法定期限□不符合听证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举行听证。
特此通知。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
年月日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现场检查笔录
案由: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当事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检查人员:
记录人:
被邀参加人:
现场情况:
(记录现场的简要经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数据,根据需要可以附图、照相或者其他)
当事人签名:
年月日被邀参加人签名: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证人证言笔录
案由: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调查人执法证号记录人执法证号
证人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邮编
证言内容
问:
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如记录无误,请你签字。
如你不识字,我们可以读给你听,如果与你说的一致,请你按手印。
(以上核对无误)
证人(签名)调查询问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记录人(签名)
第页(共页)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案件处理审批表
青城管案审字[]第号
案由
承办部门
当事人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地址
电话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案
件
事
实
经
过
及
证
据
办案人处理意见及依据
签字:
年月日
办案部
门意见
处理审
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执法机构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字:
年月日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青城管告字[]第号
:
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在,
进行行为。
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
(地址:
)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
。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收:
日期: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存档)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陈述申辩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承办人记录人
陈述申辩人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
陈述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字:
时间:
执法人员签字:
时间:
(注:
由陈述申辩人在每页同时注明“此记录属实”字样。
如有涂改之处,请陈述申辩人按手印或盖章或签名。
)
第页(共页)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城管罚字[]第号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务)
工作单位或住所被处罚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在
因的行为。
违反了,根据
第款第项的规定,我局给予
行政处罚。
罚款的履行期限与方式:
请你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户名:
帐号:
)缴纳罚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或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处罚地点
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之日起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
年月日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印制
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送达回证
事由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文书
名称及文号
收件人
签名或印章
收到时间
年月日时分
代收人证明
代收理由
送达方式
备注
签发人
送达人
注:
1.送达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行政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2.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3、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
4、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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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
复工通知书
青城管复字[]第号
:
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的行为。
根据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年月日停工(核查)。
现经查验,你(单位)已。
现通知你(单位)自年月日起复工。
特此通知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字:
_________时间: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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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市管理局
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建议书
青城管处字[]第号
:
经调查终结证实,(单位)的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部门)在
(案由)一案中,犯有下列错误事实:
根据的规定,特提请给予
以处分。
以上建议,请研究,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我单位。
附件:
案卷册页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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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市管理局
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首页)
共页
办案时间年月日时分
办案机关承办人执法证号
简要案情及调查经过
处理情况
执行情况
结案建议
承办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本页写不下的内容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页书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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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首页)
共页
案由:
听证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听证主持人:
记录人:
案件调查人:
执法证号:
工作单位:
当事人:
(是单位的填写名称、是个人的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职务:
证件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1):
工作单位: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职务:
委托代理人
(2):
工作单位: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职务: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
(本页写不下的内容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页书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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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市管理局
案件研讨笔录
(首页)
共页
案由:
讨论时间年月日时分执行地点讨论内容
主持人执法证号
承办人执法证号
记录人执法证号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发言记录
最后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性质
签名:
(本页写不下的内容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页书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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