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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住宅用房;□其他;

坐落位置:

栋室

为确保本物业楼宇及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舒适、文明、安全、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和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装修房屋前,应当向甲方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提交以下资料:

1、非业主本人办理的出具业主授权委托书及与业主身份证原件无误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装修施工图:

①施工总平米图;②隐蔽工程施工图

3、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有关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

4、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是公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乙方申请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时,应向甲方交纳下列费用:

1、业主或装修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3000元∕户,装修验收合格经业主确认后,在业主办理退还《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六个月后不计利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2、装修垃圾清运费(依据武价房字[2004]157号)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

5元∕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申请后,应及时审核乙方装修方案,经审核符合装修规定后办理乙方进场施工的有关手续:

1、施工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办理出入证,并缴纳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押金30元∕证,装修期间无违章,装修结束后正出入证原件和收据退还押金;

2、甲方发给乙方《装修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装修过程中,乙方需要增加或者更改施工项目的,应当按第一条另行申请。

第四条乙方在装修期间应当监督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并对装修施工人员违反装修施工管理规定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装修工程施工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90天)。

施工时间:

8:

00—12:

0014:

00—17:

30。

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时间一般不得施工。

第六条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监督管理,无出入证禁止入内。

第七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协议及《装修管理须知》(见附件一)中的有关规定,甲方对乙方申报的装修工程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装修期间,甲方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乙方装修现场,检查装修工程是否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无理阻挠。

第九条装修期间,乙方物料和设备进小区及剩余物料运出小区的,须向甲方登记,有我也管理处开具《物品出入放行条》,并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第十条装修期间,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进行核对,并有权拒绝审批范围以外的材料和设备入场。

第十一条乙方全部装修垃圾均应实行袋装,不得有漏散、污染、散落现象,并遵守清运时间按指定地点堆放,漏散、污染、散落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过干净。

第十二条装修期间,施工人员搬运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应遵守《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用电、用水,违者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装修期间,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装修材料和工具设备。

第十五条因乙方装修施工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损坏他人财产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装修期间,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规作业行为,并视具体情节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说服,规劝改正;

2、出具《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对于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禁止施工并追究相关责任;

3、禁止施工人员入内;

4、赔偿损失;

5、上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乙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完工验收,并退还甲方发给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若无违反本协议及《装修管理须知》规定行为,并未对他人房屋、单元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害,验收合格,6个月后,将装修保障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装修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将此验收检查不合格的,乙方装修单位应对装修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全部装修工程仅限于其房屋单元内部,严禁侵占公共场地、供应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所有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等严禁堆放在公共区域,违者甲方有权强制停止装修并由乙方承担清运费用。

第二十条因乙方装修施工程的特别需要,双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武汉未来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栋∕房号):

代表人:

业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小区栋室装修项目施工负责人承诺书

本人为**小区栋室装修项目施工方负责人,确认已详细阅读《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附件内容,同意遵守并自愿承担违规的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

 

装修管理须知

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有关规定,指定《装修管理须知》

《装修管理须知》是《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之具有同等效力,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望各位业主及装修单位细致阅读,严格遵守。

一、装修管理程序

1.业主进行装修施工之前,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同时将有关装修图纸、装修内容、装修时间、施工单位名称、施工人员名单、施工负责人邓相关材料一并报请物业管理处审核;

2.物业管理处接到业主的装修申请,经审核同意装修内容的,将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3.业户或房屋装饰装修公司均按要求交纳装修保证金,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装修申请材料商的装修项目、内容和物业管理处的意见来实施,如有违反,将视具体情节扣除装修保证金;

4.装修过程中,业主应需要增加或者更改施工项目的,应接上述程序另行申请;

5.房屋装修工程完成后,业主应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办理装修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6.业主装修施工不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的,按违章处理,物业管理处将对临时施工人员采取停工措施,待补办报批手续后再行施工;

二、装修施工期限、时间

1.装修期限为三个月(90日),施工期间停工20日以上的,需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报停手续,否则视为连续施工;超过申报工期的,必须提前7日到物业管理处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物业管理处将对施工人员采取停工措施;

2.每日的施工时间为8:

00—12:

00,14:

00—17:

30,拆打作业时间8:

30—11:

30,14:

30—17:

00;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施工的,仅限于不产生噪音、震动或者噪音、震动不影响相邻业主的工程项目;

3.业主的装修工期紧需超时施工的,必须另行通知物业管理处,装修时间可延长21:

00,但限于18:

00—21:

00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禁止在楼内喷油漆,烤漆;

4.节假日一般不得进行装修施工,特殊情况需要施工的,经物业管理处同意,视具体情况相应缩短装修时间为9:

00—12:

00,14:

30—17:

00,注意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期间不得施工;

三、装修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应当将出入证佩戴在胸前,自觉接受保安员监督,检查;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与装修活动无关的区域随意走动,禁止攀折树木花草,禁止向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散发商业性广告;

3.禁止在装修现场内外随地大小便,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扔烟蒂、饮食、酗酒、睡觉、赌博等,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打闹、不得高声使用放音设备(如收音机)

4.禁止在装修房屋内进行赌博、吸毒、播放淫秽影像等违法活动;

5.装修房屋施工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禁止开火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煮食,一经发现即予没收并罚款;

6.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内其他关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违反上述行为规范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收回施工人员出入证,拒绝其进入小区,押金不予退回。

四、施工现场管理

1.装修期间,必须将物业管理处发给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房屋入户门外,以便检查识别;

2.装修进场需在施工前设立临时厕所,以解决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生活所需;

3.装修期间,装修材料不得集中,超负荷堆放室内;

4.装修期间,施工材料不得占用楼道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不得侵占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严禁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5.装修垃圾必须密封袋装,并统一堆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或者堆放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管内或者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6.不得向窗外抛扔物品;

7.装修期间,严禁堵塞、破坏上下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标识;

8.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当控制粉层、污染物、噪音、震动等对相邻业主(户)、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不良影响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9.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如需接装临时水源、电源、应通知物业管理处,由物业管理处安排有关专门人员操作,严禁私下装接;

10.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者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用电线路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4)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五、防火安全管理

1.严禁擅自移动、堵塞消防设施,使用消防禁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只灭火器:

一只干粉(2KG)、一只二氧化碳(2KG);

3.易燃、易爆物应当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

5.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的,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操作时必须清除周围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六、业主进行装饰装修,必须保证房屋原有主体结构的整体性、抗震性、安全性;应符合和满足城市规划,公安消防、市容环卫,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因装饰装修影响整栋楼宇及相邻房屋单元的使用安全。

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建筑物的墙体、梁、板、柱等受力结构,不得损坏受理钢筋。

尤其严禁拆除承重墙,在承重墙、梁、板、柱上穿孔、削薄、挖槽等行为,业主确实需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方案;

2.不得在承重墙上破墙开洞,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配重墙),严禁任意扩大门、窗洞口面积,打掉窗下墙或者间隔墙;

3.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凿打地面或重力碰撞、震动给排水管,破坏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层;业主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地面、墙面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报物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并进行不少于24小时闭水试验;

4.厨房、卫生间的给水、排水竖管、地漏、便坑的位置不得随意改变,严禁堵塞地漏,封闭排水管道;

5.不得擅自在楼面铺贴花岗岩、大理石等厚重的楼面材料,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露面荷载的,应当请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露面荷载)

6.装修阳台时,不得改变挑梁的受力性,严禁任意增加阳台楼地面的填充材料和铺贴大理石、花岗岩石板等厚重的面料,严禁在阳台栏板上增设砌体;(阳台结构安全)

7.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燃气安全)

8.不得擅自更改智能系统所属设备的安装位置等;

9.严禁敲打、更改厨房内排烟的管道及位置;

七、防盗网、空调机的安装

1.业户不得私自加设任何招牌、灯具、罩蓬、卫星、天线、晾衣架或其他装置于楼宇外墙上,影响楼宇外观,不得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塑钢门的颜色和格调,不得封闭阳台,严禁在窗台或窗檐加搭任何蓬盖;

2.出于安全防护考虑,业户申请在窗户、阳台上安装防护网的,有物业管理处指定统一样式,为保证楼宇外立面的统一与美观,安隐形防盗网为宜。

防盗网必须安装在窗户、阳台门之内;

3.空调室外主机应当安装在设计预留的位置上,未预留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出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计冷凝水的处理,安装分体式主机的,经物业管理处同意,选定位置后方可安装,安装时间固定端正,统一美观,禁止在空调主机上设置任何覆盖。

八、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墙体的防水层,不得随意凿除,否则会引起渗漏;

2.阳台立管管边不得凿打,以免破坏管边防水;

3.不得在公共墙安装给水管,以免因为漏水渗水影响邻里关系;

4.厨房和卫生间水表前不锈钢管道请勿私自改动;

5.敷设电线管道时不宜在墙上剔深槽,槽深不能超过墙体厚度的1/5;

6.抽油烟机的排烟管必须接入已设烟道内,不得直接向户外伸管排烟;

7.户内安防报警系统及宽带弱电线路因涉及日后使用效果,请勿随意更改;

8.进户门具有消防防护功能,为了您自身的消防安全及楼道公共场所的协调统一,请勿更换进户门;

9.未经燃气公司许可,业主(户)不得随意改装或自行接装热水器。

室内燃气管道不许埋设,否则燃气单位将不予点火;

10.燃气表不可封闭以防燃气泄露;

11.住宅供电220V—40A,业主需要增大供电容量的,直接向供电单位进行申报。

九、天台、露台的使用和装修管理

1.天台、露台属于物业共用部位,禁止以任何形式侵占;

2.业户对其享有优先权的天台、露台进行装饰装修的,必须向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3.严禁在天台、露台上加建任何封闭式建筑物、构筑物(如阳关棚)、搭设花架;

4.严禁在天台、露台楼板上钻孔、开凿槽坑。

铺泥植草、修建小水池、设置小石山应当做好防水排水措施。

铺泥厚度不宜超过10厘米,苗木高度不超过护栏,设置的小石山等造型不得高于护栏,并不得将盆景置于护栏顶上,以防高空坠落伤人;

5.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在天台或露台堆放装修材料、设备或杂物。

十、商铺的装饰管理

商铺的装修出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外,还应特别遵守:

1.业户/租户设计其商铺内装修时,必须以不产生对其他商铺任何干扰为原则;

2.各商铺应采用品质优良的防火材料装修,电源线路应采用非燃型或阻燃型套管到位;

3.商铺门、窗不得更改,禁止在商铺外安装及张贴任何物品或装饰物;

4.空调安装,必须安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位置安装,以确保建筑物外立面的整齐美观;

5.招牌灯箱设计规格需按物业管理处指定的统一标准制作,并装置在指定的位置上;

6.禁止私自在铺内更改安装给/排水系统;

7.不得随意将商铺改为餐饮功能;

8.切勿将杂物、泥块、油污等废弃物倒入排水管内,如商铺内污水有大量油污及废弃物者,必须安装过滤网,防止废弃物直接排入阻塞排水管;

9.禁止将污水管接往雨水管。

 

武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尊敬的业主

为确保装修期间电梯设备的安全、高效地运行,保障全体业主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结合装修期间电梯的使用特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共同遵守和维护。

一.运送装修材料及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的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7:

30。

二.禁止超载运货,勿超长时间持续停梯或占用电梯,服从物业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三.排队装运货物,采取先上后下的原则,避免上下货物过于集中在首层大厅造成堵塞。

四.进入轿厢的货物尺寸不得超过长1.2米,宽0.8米,高2米。

五.装载流质材料、粉状、块状材料应包装牢靠,无渗漏,无污染,遗留物应自行清理。

六.装载的货物应采用箱装、袋装或捆绑等措施,并在装运前集中在门厅附近堆放,请勿堵塞通道。

七.禁止装运易燃、易爆和其他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以下违章用梯的行为:

1.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钮;

2.用橇块橇入厅门口槽或货物阻止轿厢门的关闭;

3.擅自开启轿厢内操作箱面板使用电梯;

4.装卸货物时强行搬入,损坏轿厢门。

九.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的行为,实施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章使用或人为破坏的,除赔偿之外,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装修注意事项

1.进场施工前,先对卫生间、厨房地面闭水试验,闭水24小时后查看楼下卫生间、厨房顶棚正常的,与物业公司签署防渗漏责任书;施工前检查墙面、地面有无空鼓、平裂,发现问题的及时报物业管理处安排相关单位维修。

2.为确保施工安全,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及公共场所卫生,装修施工现场必须安装临时卫生设施(配备蹲便器)供装修人员使用。

3.进场施工时,请检查卫生间、厨房下水管道是否畅通。

发现检修盖内有少量泥沙的,请装修工人拆下清洗后再装上拧紧。

卫生间、厨房吊顶应留有检修口,卫生间、厨房主下水立管检查口不得封堵。

室内地面找平层霞因铺设有水循环管道,不得开槽打地笼。

4.进场施工时,请将《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房屋入户门外面,以便检查识别。

5.所有装修余泥、垃圾等废料杂物必须用完好的尼龙袋装运,清运到地下室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不得堆放在楼道、门厅灯公共场地;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下午16:

00—18:

00。

清运装修垃圾不得散落公共通道,造成公共场地二次污染。

6.装修施工时间为8:

00—12:

00,14:

00—17:

30,拆打作业时间8:

30—11:

30,14:

30—17:

00;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施工的,仅限于不产生噪音震动的工程项目;

7.节假日一般不得进行装修施工,特殊情况需要施工的,经物业管理处同意,视具体情况相应缩短装修施工时间为9:

00—12:

00,14:

30—17:

00,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期间不得施工。

8.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编发的《装修临沭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物业管理处监督管理,无出入证者或出入证过期者禁止入内。

出入证不得转借,违者收缴。

施工人员穿着整齐。

施工人员的活动仅限于上、下楼道及户内,严禁串户、严禁窜入设备房或在小区内闲逛,严禁在小区内向各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散发商业性广告。

装修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没收《装修临时出入证》并予以处罚(如责令停工等),业主应当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及后果负连带责任。

9.装修材料、物品的运出须征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同意,办理物品出门条方可外运。

10.阳台、生活阳台应当做防水处理;卫生间、厨房地面铺设水管后应当重新做防水处理,进行48小时以上闭水试验。

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为避免楼上楼下邻里间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卫生间、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的地面铺设水管后做防水处理前不得有积水。

11.装修过程中,不得将垃圾、砖石块、水泥块、含有水泥砂浆的污水、杂物和油漆存余物投入便池和下水管道,造成管道堵塞的,应由装修户负责清理及疏通。

12.不得更改厨房、卫生间的给排水(排污)管道;相邻楼上楼下业主之间经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同意楼上业主更给排水(排污)管道的除外。

13.厨房天然气报警器由业主自行购买安装,线头可预留在吊顶中。

可视对讲机在装修完到物业管理处领取,由物业管理处安排相关单位安装调试。

14.考虑到本小区建筑的实际情况及楼宇的结构安全和外观,业主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5.阳台、生活阳台以及窗户要求装防盗网的,应当采用隐形防盗网或内置式防盗网(门窗内侧)。

16.厨房燃气热水器废气孔、卫生间排气孔开孔应通知物业管理处,由楼管员统一指定位置,以保障楼宇外观统一美观。

燃气热水器烟管伸出墙面的长度不得超过20cm。

排气孔应当安装风口面罩,可以防止雨水飘入,防止鸟雀、蝙蝠、飞虫进入室内。

17.空调安装:

购买空调前请先测量空调外机位尺寸;应严格按照原设计中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空调落水管应妥善接到预留集中水管道上。

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空调孔,改变空调外机安装位置。

18.为保障楼宇外观统一美观,阳台宜安装升降式晾衣架,不得安装向外伸缩式晾衣架。

19.业主在阳台安装木柜的,木柜颜色应当与周围墙面色调保持一致。

20.严禁更改窗户样式或者改动窗户位置。

业主可以自行更换防盗门,但应当采用相同颜色、相同规格尺寸的防盗门,并且不得扩大进户门洞和进户门外侧包边。

21.装修中改变原设计的(如封闭阳台花架),必须得到相邻利害关系业主的书面许可并报物业管理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装修中改变原装修设计涉及住宅外立面设施(如空调安装),应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承诺。

22.业主装修完毕后应当通知物业管理处组织竣工验收。

物业管理处自初次验收之日起3个月后组织复验,经复验符合装修管理规范的,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23.物业管理处的验收不免除业主由于装修造成的责任。

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墙面地面受损、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业主或施工方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公司责任的,业主可以向装修公司追偿。

武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防渗漏责任书

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本人确认我户卫生间、厨房灯地面防水试验合格,给排水试压合格。

本人承诺:

如因装修及使用需要改动防水层,本人将负责做好防渗漏水工程,保证施工规范进行。

如我户今后发生渗漏水等事件,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业主签名):

 

栋/房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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