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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
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探究
作者:
不详 更新时间:
2012-9-1622:
00:
44
摘 要: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美国建筑家罗纳德梅斯在他的一篇论文中开创性地提出了一种观念,他认为不管一个人身体上是否有缺陷,不论其行动上障碍程度如何,在进行建筑设计时相关人员都要考虑到这些内容,并为他们设计出尽可能简便使用的道路设施和第二环境,这就构成了无障碍设计的雏形。
本文首先阐述了无障碍设计的意义及其原则,并借助工程实践经验,对公共建筑设计中,如何科学合理地实施无障碍设计做了分析与探究,希望对我国公共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的发展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建筑设计
公共建筑是服务人类社会的运营主体,同时也给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有效保障,由此可见,无障碍设计是公共建筑设计必不可少的内容。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以为建筑无障碍设计是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设计,对于多数正常人而言,无障碍设计可有可无,这种设计思想成了社会的主流形态,所以导致了很多建设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重视、甚至不进行建筑无障碍设计,这种看法和做法是错误的。
试想当我们步入老年时,身体每况愈下,但是由于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存在,我们可以借助轮椅坡道随意在公共区内行走,扶手栏杆等设施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电梯入口,我们可以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就能自己回家。
这种人性化的设计无疑清除了外观条件下不利于弱势群体的各种障碍,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人生的每个阶段,并尽最大可能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是“以人为本”思想在建筑设计中的不二体现。
一、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的意义及原则
随着人类文明步入崭新纪元,自由与平等的主题越发深入人心,伤残或行动不便的人对其日常起居的公共建筑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共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由此受到越来越多设计人员的关注,其理论和实践正在快速发展。
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包括了关怀设计的各项原则,给那些行动不便的人提供了正常生活的前提条件,充分表现了新时代下的“人权平等”思想和上层建筑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需要强调的是,公共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仅仅是无障碍设计的一项内容,只有全面落实城市无障碍化,才可以在真正意义上创建一个和谐友爱,保障全体人员舒适安全的现代化公共环境。
无障碍设计理论创始人罗纳德梅斯曾表示,在对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前,务必遵循两项原则,即设计适用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
由于在建筑中不可能完全避免危险事件的发生,所以在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中,安全的重要性也就显而易见了。
老年人和残疾人由于对外在环境的感应能力不足,而且他们本身存在身体功能不全或者机体衰退等因素,即便察觉了外在危险因素,也很难依靠自身能力进行逃脱或躲避。
考虑到以上可能出现的问题,首先要对某些日常物品的使用实施管理和约束,尽可能地将危险降至最低。
除此之外,还应在设计过程中提倡人本思维,与弱势群体换位思考,保证他们危险状况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同正常人平等地、顺利地使用公共建筑的功能。
此外,从建筑专业的角度上来看,无障碍设计的适用性就是建筑物在满足弱势群体所需的使用条件,并保证在使用者在使用时不会出现行为障碍。
与正常人相比较,残疾人和老年人在自身机能上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依靠自身的行动去完成某些事情。
所以说,在对公共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分析时,一定要设身处地地站在弱势群体的身体机能上去分析问题,针对他们的视、听、触等感官缺陷对无障碍公共建筑开展设计内容,合理布置无障碍设备,并满足老弱群体所需要日常生活用品和正常出行工具,保证他们在生活实现无障碍化。
需要指出的是,针对我国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的一些问题,通过把握空间使用功能以及应用新技术等手段能使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要在真正意义上落实公共建筑的无障碍,尚还任重道远。
二、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新思路
2.1把握空间构成的流线型设计
在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中,不但要布置好建筑的内部空间,对建筑空间构成进行合理的把握,更要将其中所涉及因素考虑进去,以保证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合乎要求。
比如说,建筑出入口作为连接建筑内外部空间的枢纽,在无障碍设计中应该考虑到轮椅所要需求,所有的相关无障碍设计内容,如平台、台阶、坡道等务必做好防滑措施,对于半露天式的建筑出入口,最好在平台上部设置雨棚,以方便行动不便者休息、滞留。
对室内交通系统必须做合理的规划,垂直方向上,所提供的提升机械应有利于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并尽可能地降低高差,以防高差产生突变,对公共使用者不利;水平方向则要明确每层建筑功能,并尽量减少空间转折,保证建筑的流线清晰、建筑图标完善。
2.2结合残疾人行为特点的人性化设计
众所周知,残疾人的行动速度远远不如正常人,这也给疏散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
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中,应该在空间布置上尽可能地杜绝袋状走廊的出现,以防止疏散过程中人群折返现象的产生。
在火灾情况发生时,由于某些原因电梯受到禁止使用,因此在疏散时,楼梯无疑是轮椅使用者难以逾越的障碍之一,针对此类现象,在进行残疾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的过程中,每层楼梯区间都需布置正规的避难场所,以保证火灾状况突发时,有利于排放烟气与外部救援的需要,对于这些避难场所,在保证设有大尺寸阳台和外窗的条件下,还应给消防云梯的架设提供有利位置。
再者,在选择电梯时根据老年人与残疾人的身体特征,给他们选取专用的客梯。
设计楼梯阶段,应该把握好各种设计的最小元素,如楼梯宽度、台阶高度、休息平台尺寸等等,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进行实施。
同时还应注意建筑色彩的交叉与提示,比如在跑梯的转折和起步的地方要增添止步板块,务必保证踢面饰面材料的色彩反差性强;如果建筑空间条件充分,应该适当地增加楼梯宽度。
在我们正常人的眼里,诸如以上设计对我们并没构成什么影响,但在老年人或残疾人的心目中,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它不但方便了他们的出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弥补了他们所欠缺的行动能力。
2.3应用新技术的智能化设计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新技术在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以往那些残疾人不能跨越的障碍,如今运用新技术很容易地就得到了解决,这对老年人和残疾人
而言,当然是一大福音。
针对听觉障碍者沟通困难的问题,电磁感应以及红外线装置无疑是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法,听力障碍者在闭合电路范围内,通过助听器的帮助,从入口处的电磁感应装置中可以轻易地接收声音信号。
此外,自动开关门以及电子门系统,消除了残疾人因开关门问题而带来的不便,防火门控制系统能够在火灾突发的第一时间发出指令,并自动关闭防火门,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除此之外,盲文电子触摸屏、无线语音提示、语音提示仪器等新技术的运用,也给残疾人在公共建筑中的无障碍使用带来了便利。
三、结论
当今社会对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更多都是采取形式主义,以为在建筑的出入口处设置轮椅坡道、卫生间中设计残疾人蹲位就到达了无障碍设计的所有目标,这明显是对无障碍设计的一种误读。
在进行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时,首先应当理解无障碍的内在含义,并做出系统全面的分析,创建一个残疾人与正常人能够平等生活的活动空间,尤其是对于公共建筑这类规模较大、使用功能复杂、服务人群多的建筑。
参考文献:
[1]周勇;探析城市公共空间中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以成都为例[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0(05):
101-102.
[2]孟厚著;《无障碍建筑设计》;中国建工出版社;1989.
[3]王宜勤;谈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1(01):
57-58.
[4]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S];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城市公共空间的无障碍坡道设计浅析
2012-10-1011:
50:
09|浏览235次|《美与时代(城市版)》优秀论文
作者:
翟妍
字数:
3135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现代文明达到一个崭新的高度,人类开始将更多的目光投向精神层次的自我实现与满足,现代城市建设已经越来越注重人文关怀。
面对银色21世纪的到来,社会对城市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已经成为衡量现代文明城市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和检验城市发展的标准。
一、无障碍坡道及现状分析
无障碍设计是20世纪初西方建筑学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理念,它主张城市环境不仅要满足正常人使用,而且还要通过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一个行动方便且安全的活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公共社会环境。
而无障碍坡道即是对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各种坡道进行的设计,它是城市无障碍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社会对行动不便者的人文关怀。
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坡道按其存在的位置可分为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交叉处的道口线石坡道、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入口处的坡道和过桥天桥与地下通道的坡道三类。
我国的无障碍设计起步较晚,其发展也不够成熟。
随着北京奥运会特别是残奥会的举办,在人文奥运口号下,其无障碍建设有了快速的发展,建成了一定规模的无障碍坡道。
然而,国内现在多数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仍停留在初级阶段,总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造型与材质,仍存在着诸多的实际问题:
第一,超高坡道的存在。
在我国城市的许多公共空间中,仍然存在着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超高坡道。
有些坡道的坡度完全顺应坡道本身附属的楼梯坡度,没有考虑对其进行合理设计;有些坡道则纯粹为了迎合建筑的造型气势而造成坡道的坡度过大。
这些坡道的存在不仅不能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的服务,进而成了一种不可使用的摆设。
第二,坡道造型设计和坡面材质使用的不合理。
在无障碍坡道设计中,坡道的造型存呆板,无美感可言。
现有的无障碍坡道大多形式固定,与整体建筑和空间环境分离,缺乏与具体空间环境的融合。
在坡面的材料使用上,缺乏为使用者的意识还,忽略了材料的防滑性,给特殊群体照成使用不便或留下潜在危害。
第三,无障碍坡道的不完整建设。
许多公共空间和建筑物在设计之初并无无障碍坡道设计,而是在完整的空间建成以后的附加物,这样导致了无障碍坡道无法完全做到遵循自身规范,只能考虑建筑物所能承受的坡度与造型。
有些无障碍坡道起点入口建设完整,终点出口处衔接不完整,往往让使用者进入坡道以后无法顺利通过坡道。
二、无障碍坡道的设计思路
设计无障碍坡道,首先要确定其最低标准。
城市无障碍坡道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大众,当我们设定一个“平均人”的标准参数为建设依据,那距离平均人较远的少部分人就会被排除在外,就难以生活,遭受到不公待遇或为社会无视。
然而时代文明的发展使得我们愈加关注弱势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的利益。
无障碍坡道设计即以此为出发点,更好的确定设计定位的底线和适用系数,以避免出现部分人群的利益失衡。
例如,轮椅所占的最小净面积为760*1219mm,其旋转一周的直径为1525mm。
轮椅进行360°转向时所需要的面积不小于1525*1525mm。
因此,轮椅使用者向前行进时所需要的最小宽度为915cm,那么,无障碍坡道的宽度就应该是不小于915cm的数值。
同时考虑普通轮椅的使用者需要通过双手朝反方向推动轮椅的手轮来实现轮椅的前进,因此针对这一特殊的行为特征,无障碍坡道的设计就要考虑如何节省轮椅使用者的体力,设定合适的坡度则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无障碍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
12,当坡道设置1:
8时,使用者通过时需要有人协助行进。
坡道的高度每升高1.5m,应该设置深度不小于2m的休息平台。
坡道应设置扶手,扶手不少于两层,最低层扶手设置在650cm左右,一层扶手在850cm到950cm之间。
为了便于轮椅使用者握住扶手,扶手尺寸在直径32mm到38mm之间,扶手不得旋转。
扶手和墙之间要留出大于40mm的空隙,扶手要保持连续,在末端应与地面平行延长300mm。
其次是对无障碍坡道进行造型设计和材料选择。
设计无障碍坡道要与周围空间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考虑,通过对整体空间环境的把握,设计出合适的无障碍坡道的造型,使无障碍坡道的形式语言能够与建筑以及环境空间形成统一,避免无障碍坡道因造型形式的表现欠佳,使其与整个环境所表达的氛围相冲突。
无障碍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其选用的材料既要有一定的耐摩擦性和防滑性,在冰雪或雨天的时候能起到防滑作用。
还要易于铺装,避免材料之间的接缝间隙过大,以减少轮椅所受阻力,方便轮椅使用者通行。
建筑无障碍坡道面层材料的选择既要考虑与建筑外观协调,又要讲求经济实用,室外多选用橡胶地板和混凝土板。
橡胶地板有耐磨、防滑、环保、低噪声,安装方便的特点,颜色可选择,即使是使用拐杖的人,也不会因(下转第16页)(上接第14页)接触地面的面积小而打滑;混凝土板则耐磨、防滑、不易起尘、造价低。
如今材料市场供应材料的种类繁多,更新换代快,这就要求设计师要了解市场,细心选择,选择适宜并合格的材料。
总之,对无障碍坡道设计既要以使用者的行为尺寸为依据,与建筑物完整衔接,以空间的性质决定坡道的外观造型;又要达到使用方便的目的。
既要防止对人的意外伤害和危险的存在;又要便于保养和修护。
三、无障碍坡道的相关问题分析与建议
无障碍坡道作为一种公共设施,对其设计不能以完成设计为终极目标,还要从更长远的角度出发,考虑它的管理与维护,考虑其能在更长时间内、更好的为人服务。
首先,强化设计的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在城市建设中,许多人认为进行无障碍坡道的建设会耗费大量的资金与空间。
建设中为缩减开支或其他原因,对坡道的建设不积极,建设材料往往很差,导致坡道建成后使用寿命与安全性能降低。
考虑到人为施工因素,坡道的施工过程粗制滥造,过多接缝与高差让使用者的通行异常困难。
其实,无障碍坡道占用的空间很小,体积小所花费的建筑材料就会相对的少,所以无障碍坡道花费的资金相对于建筑总体成本来说是微乎其微。
因此,城市公共空间诸多坡道设计不合理,关键因素还是因为人们对无障碍观念的认识和对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的意识不够。
这就需要加强对无障碍相关知识的宣传以普及无障碍设计的观念,使社会大众都认清无障碍设计的本质以及无障碍设计为人们带来的便利,使社会大众都能够树立无障碍设计的意识。
其次,加强管理,积极维护。
无障碍坡道作为一种城市公共设施,必然要考虑如何对其进行管理,同时还要考虑它的可持续性,即考虑无障碍坡道在将来如何能够更长时间更有效率的为人们所合理使用。
设计出合理的无障碍坡道固然重要,但无障碍坡道的管理与维护同样不可忽视。
无障碍坡道的设计是以追求实实在在的功能性为第一位的。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对于已修建的无障碍坡道进行及时的维护与使用指导。
对于未建好的坡道需要通过强制性的规范和条例来约束其执行,并建立完善验收部门,对建好的无障碍坡道进行严格的审查,杜绝不规范的坡道投入使用。
通过强制性的法规来实现无障碍坡道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以及最后的使用,保障无障碍坡道的安全性,舒适性,真正做到方便所有人使用。
设计不是空想的事情,它需体现人性的关怀与回归。
城市公共空间应当为每个人所拥有,无障碍意味着为所有人参与到城市空间提供一种可能,意味着一种接纳所有人的态度。
城市公共空间无障碍坡道的建设,是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是对行动不便者的人文关怀的体现。
关于贯彻《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
各市政府残工委、计委、建委(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颁发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01年8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同时废止。
为了宣传贯彻《规范》,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中24条强制性条文,进一步推动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发展,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执行《规范》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城市道路
(一)道路与桥梁
、广场、经济开发区道路、主要旅游景点道路等应实施无障碍建设。
、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公交车站、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等部位应建设无障碍设施。
,必须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在2m高度以下必须安装防护栅栏,。
(二)人行道路
、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等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必须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必须设扶手;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必须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必须设提示盲道。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必须设过街音响信号。
、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必须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城市主要地段的道路和建筑物宜设盲文位置图。
(三)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标准及要求,详见《规范》
二、建筑物
(一)公共建筑
、科研建筑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庭院人行通道和停车车位、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室、会计室、报告厅、审判厅、公共厕所、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部位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服务建筑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入口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营业区、饮食厅、游乐用房、顾客休息与服务用房、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客房与公共部分、总服务台、业务台、取款机、查询台、结算通道、公用电话、饮水器、停车车位等部位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纪念建筑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庭院、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室、休息室、信息及查询服务、出纳、目录厅、阅览室、展览厅、报告厅、陈列室、视听室、公共厕所、售票处、总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部位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体育建筑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家院、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地交通、前厅、休息厅、观众席、主席台、贵宾休息室、舞台、后台、排练房、化妆室、训练场地、比赛场地、厕所、浴室、售票处、公用电话、饮水器等部位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医疗建筑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站前广场、人行通道、庭院停车车位、入口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售票行李托运、提取寄存及商业服务区、登机桥、天桥、地道、站台、引桥、及旅客到达区、门诊用房、急诊用房、住院病房、疗养用房、放射、检验及功能检查用房、理疗用房、公共厕所、服务台、挂号、取药、公共电话、饮水器及查询台等部位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园林建筑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庭院人行通路和停车车位、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操场、游泳馆、观展区、表演区、服务台、公用电话、饮水器等部位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工作场所、康复机构、残疾人特殊学校和福利工厂等建筑物,必须按照其功能性质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标准。
(二)居住建筑
、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电梯轿厢,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等部位及残疾人住房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低层住宅及公寓建筑应实施无障碍建设;在建筑的入口、入口平台、公共走道、楼梯等部位及残疾人住房应建设无障碍设施。
;在建筑的入口、入口平台、公共走道、公共厕所、浴室和盥洗室等部位及残疾人住房应建设无障碍设施。
(三)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标准及要求,详见《规范》。
三、居住区
(一)道路
、小区路的人行道、组团路的人行道、宅间小路的人行道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
%。
在人行步道中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设有红绿灯的路口,宜设盲人过街音响装置。
(二)公共绿地
、小游园、组团绿地、儿童活动场必须实施无障碍建设。
;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在休息坐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三)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设计标准及要求,详见《规范》。
四、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
、城市主要公共建筑和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服务台、电梯、公共厕所或专用厕所、轮椅席、客房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及走向,应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标志图案详见《规范》。
;在建筑入口、服务台、楼梯、电梯、公共厕所或专用厕所、火车与地铁站台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铺设盲道位置,详见《规范》。
五、切实加强对执行《规范》的管理
,必须作出无障碍设施的总体布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无障碍设施的总体布局,将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要求,列为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要求,并将是否执行《规范》作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个必要条件。
(含外地设计单位)对含有无障碍设施的工程,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必须执行《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标准,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得出图,在工程概算中应包括无障碍设施费用。
,应对是否执行《规范》作为审批的一项必要内容。
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以验收,并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发布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待补建后才能验收。
3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
3.1城市道路
3.1.1本条规定的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的城市道路,是考虑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出行、办事、旅游等。
3.1.2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行道与车行道如有高差,就会给乘轮椅者的通行带来困难,因此,各种路口的人行道应设可供轮椅通行的缘石坡道。
视力残疾者通常依靠触觉、听觉等来帮助其行动。
在城市道路、市、区商业街、步行街和主要公共建筑周边道路的人行道上设置盲道,可方便视力残疾者正常行走。
在市区主干路、次干路的主要路口和市、区商业街、步行街的人行横道处,以及在视力残疾者居住较集中的区域附近的道路和盲人学校周围道路的人行横道处设过街音响装置,可使视力残疾者安全地通过人行横道。
要求将安全岛与人行横道对应处设计成坡道,并与缘石坡道相互对正,是为了使乘轮椅者安全地通过人行横道中间的安全岛。
在城市旅游景点道路、主要商业区的道路和商业街、步行街设置盲文地图,可便利视力残疾者旅游和购物。
为了使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城市道路能更好地为弱势群体的通行、使用服务,并易于为他们所识别,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牌。
3.2城市广场
3.2.1为了使残疾人能与健全人一样平等地享有出行和休闲的权利,城市广场的无障碍设计范围应包括市中心广场、各区、县中心广场,新城和中心镇的中心广场,还应包括轨道交通车站和港口、铁路客运站前的中心广场。
3.2.2城市广场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为了使弱势群体能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应对城市广场进行无障碍设计,这就既要设计方便乘座轮椅者通行的缘石坡道,又要设计方便视力残疾者行走的盲道和盲文地图,还要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上述位置设立无障碍标志牌。
3.3城市公共绿地
3.3.1城市公共绿地的定义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3.3.2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通行和游憩,公共绿地入口、绿地内主要通路、主要服务设施的建筑入口,应设置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
3.3.3在男女厕所内,选择通行方便和位置适当的部位,应至少设1辆轮椅车可进入使用的坐式便器专用厕位。
厕位面积、门窗开启、入口净宽、门的拉手、座便器高度以及安全抓杆等应符合本标准第19章的有关规定。
3.3.4公共绿地的休息座椅旁应留有适合轮椅停留的空地,以便乘轮椅者与陪同者休息和交谈,避免轮椅停在绿地的通道上,影响他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