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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计

11.2建筑剖面设计

11.2.1房间的剖面形状

房间的剖面形状分为矩形和非矩形两类,大多数民用建筑均采用矩形,非矩形剖面常用于有特殊要求的房间。

房间的剖面形状主要是根据使用要求和特点来确定,同时也要结合具体的物质技术、经济条件及特定的艺术构思考虑,使之既满足使用又能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

一、使用要求

在民用建筑中,绝大多数的建筑是属于一般功能要求的,如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之商店等。

这类建筑房间的剖面形状多采用矩形,因为矩形剖面不仅能满足这类建筑的使用要求,而且具有上面谈到的一些优点。

对于某些特殊功能要求(如视线、音质等)的房间,则应根据使用要求选择适合的剖面形状。

有视线要求的房间主要是指影剧院的观众厅、体育馆的比赛大厅、教学楼中阶梯教室等。

这类房间除平面形状、大小满足一定的视距、视角要求外,地面应有一定的坡度,以保证良好的视觉要求,即舒适、无遮挡地看清对象。

1、视线要求

在剖面设计中,为了保证良好的视觉条件,即视线无遮挡,需要将座位逐排升高,使室内地面形成一定的坡度。

地面的升起坡度主要与设计视点的位置及视线升高值有关,另外,第一排座位的位置、排距等对地面的升起坡度也有影响。

视线升高值C的确定与人眼到头顶的高度和视觉标准有关,一般定为120mm。

当错位排列(即后排人的视线擦过前面隔一排人的头顶而过)时,C值取60mm;当对位排列(即后排人的视线擦过前排人的头顶而过)时,C值取120mm。

以上两种座位排列法均可保证视线无遮挡的要求

2、音质要求

凡剧院、电影院、会堂等建筑,大厅的音质要求对房间的剖面形状影响很大。

为保证室内声场分布均匀,防止出现空白区、回声和聚焦等现象,在剖面设计中要注意顶棚、墙面和地面的处理。

为有效地利用声能,加强各处直达声,必须使大厅地面逐渐升高,除此以外,顶棚的高度和形状是保证听得清楚、真实的一个重要因素。

它的形状应使大厅各座位都能获得均匀的反射声,同时并能加强声压不足的部位。

一般说来,凹面易产生聚焦,声场分布不均匀,凸面是声扩散面,不会产生聚焦,声场分布均匀。

为此,大厅顶棚应尽量避免采用凹曲面或拱顶。

二、结构、材料和施工的影响

长方形的剖面形状规整、简单、有利于采用梁板式结构布置,同时施工也较简单,常用于大量性民用建筑。

即使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也宜优先考虑采用矩形剖面。

三、室内来光、通风的要求

一般进深不大的房间,通常采用侧窗采光和通风已足够满足室内卫生的要求。

当房间进深大,侧窗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常设置各种形式的天窗,从而形成了各种不向的剖面形状。

有的房间虽然进深不大,但具有特殊要求,如展览馆中的陈列室,为使室内照度均匀、稳定、柔和并减轻和消除眩光的影响,避免直射阳光损害陈列品,常设置各种形式的采光窗。

对于厨房一类房间,由于在操作过程中常散发出大量蒸汽、油烟等,可在顶部设置排气窗以加速排除有害气体。

11.2.2房屋各部分高度的确定

一、房间的净高和层高

净高:

是指楼地面到结构层(梁、板)底面或顶棚下表面之间的距离。

层高:

是指该层楼地面到上一层楼面之间的距离。

在通常情况下,房间高度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人体活动及家具设备的要求

房间净高应不低于2.20m。

卧室使用人数少、面积不大,常取2.7~3.0m;教室使用人数多,面积相应增大,一般取3.30~3.60m;公共建筑的门厅人流较多,高度可较其它房间适当提高;商店营业厅净高受房间面积及客流量多少等因素的影响,国内大中型营业厅(无空调设备的)底层层高为4.2~6.0m,二层层高为3.6~5.lm左右。

房间的家具设备以及人们使用家具设备的必要空间,也直接影响到房间的净高和层高。

如学生宿舍通常设有双层床,则层高不宜小于3.30m;医院手术室净高应考虑手术台、无影灯以及手术操作所必要的空间,净高不应小于3.0m;游泳馆比赛大厅,房间净高应考虑跳水台的高度、跳水台至顶棚的最小高度;对于有空调要求的房间,通常在顶棚内布置有水平风管,确定层高时应考虑风管尺寸及必要的检修空间。

2、采光、通风要求

房间的高度应有利于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房间里光线的照射深度,主要靠窗户的高度来解决,进深越大,要求窗户上沿的位置越高,即相应房间的净高也要高一些。

当房间采用单侧采光时,通常窗户上沿离地的高度,应大于房间进深长度的一半。

当房间允许两侧开窗时,房间的净高不小于总深度的1/4。

房间的通风要求,室内进出风口在剖面上的高低位置,也对房间净高有一定影响。

潮湿和炎热地区的民用房屋,经常利用空气的气压差,来组织室内穿堂风,如在内墙上开设高窗,或在门上设置亮子等改善室内的通风条件,在这些情况下,房间净高就相应要高一些。

除此以外,容纳人数较多的公共建筑,应考虑房间正常的气容量,保证必要的卫生条件。

3、结构高度及其布置方式的影响

层高等于净高加上楼板层结构的高度。

因此在满足房间净高要求的前提下,其层高尺寸随结构层的高度而变化。

应考虑梁所占的空间高度。

4、建筑经济效果

层高是影响建筑造价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践表明,普通砖混结构的建筑物,层高每降低l00mm可节省投资1%。

5、室内空间比例

一般说面积大的房间高度要高一些,面积小的房间则可适当降低。

同时,不同的比例尺度给人不同的心理效果,高而窄的比例易使人产生兴奋、激昂、向上的情绪,且具有严肃感。

但过高就会觉得不亲切;宽而矮的空间使人感觉宁静、开阔、亲切,但过低又会使人产生压抑、沉闷的感觉。

二、窗台高度

窗台高度与使用要求、人体尺度、家具尺寸及通风要求有关。

大多数的民用建筑,窗台高度主要考虑方便人们工作、学习,保证书桌上有充足的光线。

一般常取900-1000mm,这样窗台距桌面高度控制在100-200mm,保证了桌面上充足的光线,并使桌上纸张不致被风吹出窗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如设有高侧窗的陈列室,为消除和减少眩光,应避免陈列品靠近窗台布置。

实践中总结出窗台到陈列品的距离要使保护角大于14o。

为此,一般将窗下口提高到离地2.5m以上。

厕所、浴室窗台可提高到1800mm左右。

托儿所、幼儿园窗台高度应考虑儿童的身高及较小的家具设备,医院儿童病房为方便护士照顾病儿,窗台高度均应较一般民用建筑低一些。

公共建筑的房间如餐厅、休息厅、娱乐活动场所,以及疗养建筑和旅游建筑,为使室内阳光充足和便于观赏室外景色,丰富室内空间,常将窗台做得很低,甚至采用落地窗。

三、室内外地面高差

为了防止室外雨水流入室内,并防止墙身受潮,一般民用建筑常把室内地坪适当提高,以使建筑物室内外地面形成一定高差,该高差主要由以下因素确定。

1、内外联系方便。

住宅、商店、医院等建筑的室外踏步的级数常以不超过四级,即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大于600mm为好。

而仓库类建筑为便于运输,在入口处常设置坡道,为不使坡道过长影响室外道路布置,室内外地面高差以不超过300mm为宜。

2、防水、防潮要求。

一般大于或等于300mm。

3、地形及环境条件。

位于山地和坡地的建筑物,应结合地形的起伏变化和室外道路布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底层地面标高,使其既方便内外联系,又有利于室外排水和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4、建筑物性格特征。

一般民用建筑应具有亲切、平易近人的感觉,因此室内外高差不宜过大。

纪念性建筑除在平面空间布局及造型上反映出它独自的性格特征以外,还常借助于室内外高差值的增大,如采用高的台基和较多的踏步处理,以增强严肃、庄重、雄伟的气氛。

11.2.3房屋的层数

影响房屋层数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使用要求

住宅、办公楼、旅馆等建筑,可采用多层和高层。

对于托儿所、幼儿园等建筑,考虑到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安全,同时为便于室内与室外活动场所的联系,其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医院门诊部为方便病人就诊,层数也以不超过三层为宜。

影剧院、体育馆等一类公共建筑都具有面积和高度较大的房间,人流集中,为迅速而安全地进行疏散,宜建成低层。

二、建筑结构、材料和施工的要求

建筑结构类型和材料是决定房屋层数的基本因素。

如一般混合结构的建筑是以墙或柱承重的梁板结构体系,一般为1~6层。

常用于一般大量性民用建筑,如住宅、宿舍、中小学教学楼、中小型办公楼、医院、食堂等。

多层和高层建筑,可采用梁柱承重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结构体系。

空间结构体系,如薄壳、网架、悬索等则适用于低层大跨度建筑,如影剧院、体育馆、仓库、食堂等。

三、地震烈度

地震烈度不同,对房屋的层数和高度要求也不同。

[下表为分别砌体房屋总高度和层数限值;钢筋混凝土房屋最大适用高度]

砌体房屋总高度(m)和层数限值

砌体类型

最小墙厚

烈度

6

7

8

9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粘土砖

0.24

24

8

21

7

18

6

12

4

混凝土小砌块

0.19

21

7

18

6

15

5

不宜采用

混凝土中砌块

0.20

18

6

15

5

9

3

粉煤灰中砌块

0.24

18

6

15

5

9

3

钢筋混凝土房屋最大适用高度(m)

结构类型

烈度

6

7

8

9

框架结构

同非抗震

设计

55

45

25

框架-抗震墙结构

120

100

50

四、建筑基地环境与城市规划的要求

房屋的层数与所在地段的大小、高低起伏变化有关。

同时不能脱离一定的环境条件。

特别是位于城市街道两侧、广场周围、风景园林区等,必须重视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做到与周围建筑物、道路、绿化等协调一致。

同时要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对整个城市面貌的统一要求。

9.2.4建筑空间的组合与利用

一、建筑空间的组合

建筑空向组合:

是根据内部使用要求,结合基地环境等条件将各种不同形状、大小、高低的空间组合起来。

当建筑物内部出现高低差,或由于地形的变化使房屋几部分空间的楼地面出现高低错落时,可采用错层的方式使空间取得和谐统一。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以踏步或楼梯联系各层楼地面以解决错层高差

2、以室外台阶解决错层高差

二、建筑空间的利用

1、夹层空间的利用

在公共建筑中的营业厅、体育馆、影剧院、候机楼等,由于功能要求其主体空间与辅助空间的面积和层高不一致,因此常采取在大空间周围布置夹层的方式,以达到利用空间及丰富室内空间的效果

2、房间上部空间的利用

房间上部空间主要是指除了人们日常活动和家具布置以外的空间。

如住宅中常利用房间上部空间设置搁板、吊柜作为贮藏之用

3、结构空间的利用

在建筑物中墙体厚度的增加,所占用的室内空间也相应增加,因此充分利用墙体空间可以起到节约空间的作用。

通常多利用墙体空间设置壁柜、窗台柜,利用角柱布置书架及工作台。

任何简单的容易被人们辨认的几何形体都具有一种必然的统一。

2、主从分明,以陪衬求统一

复杂体量的建筑根据功能的要求常包括有主要部分和从属部分,如果不加以区别对待,则建筑必然显得平淡、松散,缺乏统一性。

在外形设计中,恰当地处理好主要与从属、重点与一般的关系,使建筑形成主从分明,以次衬主,就可以加强建筑的表现力,取得完整统一的效果。

二、均衡与稳定

一幢建筑物由于各体量的大小、高低、材料的质感、色彩的深浅、虚实变化不同,常表现出不同的轻重感。

一般说来,体量大的、实体的、材料粗糙及色彩暗的,感觉上要重些;体量小的、通透的、材料光洁和色彩明快的,感觉上要轻一些。

研究均衡与稳定,就是要使建筑形象显得安定、平稳。

1、均衡:

主要是研究建筑物各部分前后左右的轻重关系。

在建筑构图中,均衡与力学的杠杆原理是有联系的。

支点表示均衡中心,根据均衡中心的位置不同,又可分为对称的均衡与不对称的均衡。

对称的建筑是绝对均衡的,以中轴线为中心并加以重点强调,两侧对称容易取得完整统一的效果,给人以端庄、雄伟、严肃的感觉,常用于纪念性建筑或者其它需要表现庄严、隆重的公共建筑。

4、楼梯间及走道空间的利用

一般民用建筑楼梯间底层休息平台下至少有半层高,可作为布置贮藏室及辅助用房和出入口之用。

同时,楼梯间顶层有一层半的空间高度,可以利用部分空间布置一个小贮藏间。

民用建筑走道主要用于人流通行,其面积和宽度都较小,高度也相应要求低些,充分利用走道上部多余的空间布置设备管道及照明线路。

居住建筑中常利用走道上空布置贮藏空间。

11.3建筑体型及立面设计

11.3.1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的原则

一、反映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和特征

建筑是为了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创造出的物质空间环境。

各类建筑由于使用功能的千差万别,室内空间全然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必然导致出不同的外部体型及立面特征。

例如住宅建筑:

重复排列的阳台、尺度不大的窗户,形成了生活气息浓郁的居住建筑信格特征。

二、反映物质技术条件的特点

建筑不同于一般的艺术品,它必须运用大量的材料并通过一定的结构施工技术等手段才能建成。

因此,建筑体型及立面设计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物质技术条件的制约,并反映出结构、材料和施工的特点。

三、符合城市规划及基地环境的要求

建筑本身就是构成城市空间和环境的重要因素,它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城市规划、基地环境的某些制约,所以建筑基地的地形、地质、气候、方位、朝向、形状、大小、道路、绿化以及原有建筑群的关系等,都对建筑外部形象有极大影响。

例如美国建筑大师莱特设计的流水别墅:

建于幽雅的山泉峡谷之中,建筑凌跃于奔泻而下的瀑布之上,与山石、流水、树林融为一体。

四、适应社会经济条件

建筑外形设计应本着勤俭的精神,严格掌握质量标准,尽量节约资金。

一般对于大量性建筑,标准可以低一些,而国家重点建造的某些大型公共建筑,标准则可高些。

应当指出:

建筑外形的艺术美并不是以投资的多少为决定因素。

事实上只要充分发挥设计者的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巧妙地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构图法则,努力创新,完全可以设计出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建筑物。

11.3.2建筑美的构图规律

建筑造型是有其内在规律的,人们要创造出美的建筑,就必须遵循建筑美的法则,如统一、均衡、稳定、对比、韵律、比例、尺度等等。

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尽管建筑形式千差万别,尽管人们审美观各不相同,但这些建筑美的基本法则都是一致的,是被人们普遍承认的客观规律,因而具有普遍性。

一、统一与变化

1、以简单的几何形体求统一

不对称均衡是将均衡中心(视觉上最突出的主要出人口)偏于建筑的一侧,利用不同体量、材质、色彩、虚实变化等的平衡达到不对称均衡的目的。

它与对称均衡相比显得轻巧、活泼

2、稳定:

是指建筑整体上下之间的轻重关系。

一般说来上面小,下面大,由底部向上逐层缩小的手法易获得稳定感。

近代建造了不少底层架空的建筑,利用悬臂结构的特性,粗糙材料的质感和浓郁的色彩加强底层的厚重感,同样达到稳定的效果。

三、韵律

韵律是任何物体各要素重复出现所形成的一种特性,它广泛渗透于自然界一切事物和现象中,如心跳、呼吸、水纹、树叶等。

这种有规律的变化和有秩序的重复所形成的节奏,能给人以美的感受。

建筑物由于使用功能的要求和结构技术的影响,存在着很多重复的因素,如建筑形体、空间、构件乃至门窗、阳台、凹廊、雨篷、色彩等,这就为建筑造型提供了很多有规律的依据,在建筑构图中,有意识地对自然界一切事物和现象加以模仿和运用,从而出现了具有条理性、重复性和连续性为特征的韵律美。

四、对比

建筑造型设计中的对比,具体表现在体量的大小、高低、形状、方向、线条曲直、横竖、虚实、色彩、质地、光影等方面。

在同一因素之间通过对比,相互衬托,就能产生不同的形象效果。

对比强烈,则变化大,感觉明显,建筑中很多重点突出的处理手法往往是采取强烈对比的结果;对比小,则变化小,易于取得相互呼应、和谐、协调统一的效果。

因此,在建筑设计中恰当地运用对比的强弱是取得统一与变化的有效手段。

五、比例

比例是指长、宽、高三个方向之间的大小关系。

无论是整体或局部以及整体与局部之间,局部与局部之间都存在着比例关系。

良好的比例能给人以和谐、完美的感受;反之,比例失调就无法使人产生美感。

一般来说,抽象的几何形状以及若干几何形状之间的组合,处理得当就可获得良好的比例而易于为人们所接受。

如圆形、正方形、正三角形等具有肯定的外形而引起人们的注意;“黄金率”的比例关系(即长宽之比为1:

1.618)要比其它长方形好;大小不同的相似形,它们之间对角线互相垂直或平行,由于具有“比率”相等而使比例关系谐调

六、尺度

尺度:

研究建筑物整体与局部构件给人感觉上的大小与其真实大小之间的关系。

抽象的几何形体显示不了尺度感,但一经尺度处理,人们就可以感觉出它的大小来。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常常以人或与人体活动有关的一些不变因素如门、台阶、栏杆等作为比较标准,通过与它们的对比而获得一定的尺度感。

建筑设计中,尺度的处理通常有三种方法:

1、自然的尺度:

以人体大小来度量建筑物的实际大小,从而给人的印象与建筑物真实大小一致。

常用于住宅、办公楼、学校等建筑。

2、夸张的尺度:

运用夸张的手法给人以超过真实大小的尺度感。

常用于纪念性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以表现庄严、雄伟的气氛。

3、亲切的尺度:

以较小的尺度获得小于真实的感觉,从而给人以亲切宜人的尺度感。

常用来创造小巧、亲切、舒适的气氛,如庭院建筑。

11.3.3建筑体型及立面设计的方法

一、体型的组合

1、单一体型

单一体型是将复杂的内部空间组合到一个完整的体型中去。

外观各面基本等高,平面多呈正方形、矩形、圆形、Y形等。

这类建筑的特点是没有明显的主从关系和组合关系,造型统一、简洁、轮廓分明,给人以鲜明而强烈的印象。

2、单元组合体型

一般民用建筑如住宅、学校、医院等常采用单元组合体型。

它是将几个独立体量的单元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的。

它具有以下特点:

(1)组合灵活。

结合基地大小、形状、朝向、道路走向、地形起伏变化,建筑单元可随意增减,高低错落,既可形成为简单的一字形体型,也可形成锯齿形、台阶式等体型。

(2)建筑物没有明显的均衡中心及体型的主从关系。

这就要求单元本身具有良好的造型。

由于单元的连续重复,形成了强烈的韵律感。

3、复杂体型

复杂体型是由两个以上的体量组合而成的,体型丰富,更适用于功能关系比较复杂的建筑物。

由于复杂体型存在着多个体量,进行体量与体量之间相互协调与统一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主次关系。

进行组合时应突出主体,有重点,有中心,主从分明,巧妙结合以形成有组织、有秩序、又不杂乱的完整统一体。

(2)对比。

运用体量的大小、形状、方向、高低、曲直等方面的对比,可以突出主体,破出单调感,从而求得丰富、变化的造型效果。

(3)均衡与稳定。

体型组合的均衡包括对称与非对称两种方式。

对称的构图是均衡的,容易取得完整的效果。

对于非对称方式要特别注意各部分体量大小变化、轻重关系、均衡中心的位置以求得视觉上的均衡。

二、体型的转折与转角处理

转折主要是指建筑物顺道路或地形的变化作曲折变化。

根据功能和造型的需要,转角地带的建筑体型常采用主附体相结合,以附体陪衬主体,主从分明的方式。

也可采取局部体量升高以形成塔楼的形式,以塔楼控制整个建筑物及周围道路,使交叉口、主要人口更加醒目。

三、体量的联接

1、直接连接:

在体型组合中,将不同体量的面直接相连称为直接连接。

这种方式具有体型分明、简洁、整体性强的优点,常用于功能要求各房间联系紧密的建筑。

2、咬接:

各体量之间相互穿插,体型较复杂,但组合紧凑,整体性强,较前者易于获得有机整体的效果,是组合设计中较为常用的一种方式。

3、以走廊或连接体相连: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各体量之间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联系,走廊的开敞或封闭、单层或多层,常随不同功能、地区特点、创作意图而定,建筑给人以轻快、舒展的感。

四、立面设计

建筑立面是由许多部件组成的,这些部件包括门窗、墙柱、阳台、遮阳板、雨篷、檐口、勒脚、花饰等。

立面设计就是恰当地确定这些部件的尺寸大小、比例关系以及材料色彩等。

通过形的变换、面的虚实对比、线的方向变化等,求得外形的统一与变化和内部空间与外形的协调统一。

(2)建筑造型是一种空间艺术,研究立面造型不能只局限在立面的尺寸大小和形状,应考虑到建筑空间的透视效果。

2、立面处理方法如下:

(1)立面的比例与尺度

立面的比例与尺度的处理是与建筑功能、材料性能和结构类型分不开的,由于使用性质、容纳人数、空间大小、层高等不同,形成全然不同的比例和尺度关系。

建筑立面常借助于门窗、细部等的尺度处理反映出建筑物的真实大小。

虚实相当的处理容易给人以单调、呆板的感觉。

在功能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适当将虚的部分和实的部分集中,使建筑物产生一定的变化。

色泽、纹理、质感和光泽度的美感作用。

对于位置较高的细部,一般应着重于总体轮廓和注意色彩、线条等大效果,而不宜刻画得过于细腻。

(2)立面的虚实与凹凸

建筑立面中“虚”的部分是指窗、空廊、凹廊等,给人以轻巧、通透的感觉;“实”的部分主要是指墙、柱、屋面、栏板等,给人以厚重、封闭的感觉。

巧妙地处理建筑外观的虚实关系,可以获得轻巧生动、坚实有力的外观形象。

以虚为主、虚多实少的处理手法能获得轻巧、开朗的效果。

以实为主、实多虚少能产生稳定、庄严、雄伟的效果

由于功能和构造上的需要,建筑外立面常出现一些凹凸部分。

凸的部分一般有阳台、雨篷、遮阳板、挑檐、凸柱、突出的楼梯间等。

凹的部分有凹廊、门洞等。

通过凹凸关系的处理可以加强光影变化,增强建筑物的体积感,丰富立面效果。

(3)立面的线条处理

任何线条本身都具有一种特殊的表现力和多种造型的功能。

从方向变化来看,垂直线具有挺拔、高耸、向上的气氛;水平线使人感到舒展与连续、宁静与亲切;斜线具有动态的感觉;网格线有丰富的图案效果,给人以生动、活泼而有秩序的感觉。

从粗细、曲折变化来看,粗线条表现厚重、有力;细线条具有精致、柔和的效果;直线表现刚强、坚定;曲线则显得优雅、轻盈。

建筑立面上客观存在着各种线条,如立柱、墙垛、窗台、遮阳板、檐口、通长的栏板、窗间墙、分格线等。

(4)立面的色彩与质感

不同的色彩具有不同的表现力,给人以不同的感受。

以浅色为基调的建筑给人以明快清新的感觉,深色显得稳重,橙黄等暖色调使人感到热烈、兴奋;青、蓝、紫、绿等色使人感到宁静。

运用不同色彩的处理,可以表现出不同建筑的性格、地方特点及民族风格。

建筑外形色彩设计包括大面积墙面的基调色的选用和墙面上不同色彩的构图等两方面,设计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色彩处理必须和谐统一且富有变化,在用色上可采取大面积基调色为主,局部运用其它色彩形成对比而突出重点。

②色彩的运用必须与建筑物性质相一致。

③色彩的运用必须注意与环境的密切协调。

④基调色的选择应结合各地的气候特征。

寒冷地区宜采用暖色调,炎热地区多偏于采用冷色调。

建筑立面由于材料的质感不同,也会给人以不同的感觉。

如天然石材和砖的质地粗糙,具有厚重及坚固感;金属及光滑的表面感觉轻巧、细腻。

立面设计中常常利用质感的处理来增强建筑物的表现力。

(5)立面的重点与细部处理

根据功能和造型需要,在建筑物某些局部位置进行重点和细部处理,可以突出主体,打破单调感。

立面的重点处理常常是通过对比手法取得的。

建筑物重点处理的部位如下:

①建筑物的主要出人口及楼梯间是人流最多的部位。

②根据建筑造型上的特点,重点表现有特征的部分,如体量中转折、转角、立面的突出部分及上部结束部分,如车站钟楼、商店橱窗、房屋檐口等。

③为了使建筑统一中有变化,避免单调以达到一定的美观要求,也常在反映该建筑性格的重要部位,如住宅阳台、凹廊、公共建筑中的柱头、檐等部位进行处理。

在立面设计中,对于体量较小或人们接近时才能看得清的部分,如墙面勒脚、花格、漏窗、檐口细部、窗套、栏杆、遮阳板、雨篷、花台及其它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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