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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

ThelatestrevisiononNovember22,2020

 

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

附件1:

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

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1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工程专业

计算基数

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

40%

通用安装工程

41%

市政工程

土建

48%

安装

4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土建

45%

安装

41%

园林绿化工程

种植

60%

养护

50%

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

50%

房屋修缮工程

56%

民防工程

40%

注:

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7%。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

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

主要包括:

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

表2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工程专业

计算基数

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2.2%

通用安装工程

1.4%

市政工程

土建

3.5%

安装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土建

2.6%

安装

1.4%

园林绿化工程

种植

1.5%

养护

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

2.2%

房屋修缮工程

2.3%

民防工程

2.2%

注:

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5%。

三、规费

(一)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3)。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费率中管理人员部分为5.55%,其余为生产工人部分。

表3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计算基数

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

29.41%

通用安装工程

29.14%

市政工程

土建

32.16%

安装

29.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土建

32.16%

安装

29.14%

园林绿化工程

种植

31.81%

养护

33.94%

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

29.41%

房屋修缮工程

32.66%

民防工程

29.41%

注:

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1.03%。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4)。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4住房公积金费率表

工程类别

计算基数

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

1.96%

通用安装工程

1.59%

市政工程

土建

1.96%

安装

1.5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土建

1.96%

安装

1.59%

园林绿化工程

种植

1.59%

养护

1.59%

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

1.81%

房屋修缮工程

1.32%

民防工程

1.96%

注:

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1.68%;

(三)工程排污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民防工程,工程排污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

四、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民防工程,税金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纳税地税率:

市区为3.51%,县镇为3.44%,其他为3.32%。

五、构筑物工程

构筑物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总价措施费、规费和税金按相应专业费率分别执行。

附件2:

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内容

一、直接费

(一)调整直接费定义

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

(二)调整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

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

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为按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四、规费

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

调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并调整相应费率(见表1~9)。

工程排污费。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和公用管线工程在结算时按实核算。

河道管理费归入税金项目内。

五、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纳税地税率:

市区为3.51%,县镇为3.44%,其他为3.32%。

表1建筑和装饰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建筑和装饰工程(2000)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3)]×相应费率

按照(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相应费率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规费

工程排污费

(6)×0.1%

9

社会保险费

(2)×29.41%

10

住房公积金

(2)×1.96%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2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安装工程(2000)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按照(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规费

工程排污费

按实核算

9

社会保险费

(2)×29.14%

10

住房公积金

(2)×1.59%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3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市政、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包括说明)

直接费包括:

人工费、材设备、机具费和土方泥浆外运费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3)]×相应费率

按照(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相应费率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规费

工程排污费

(6)×0.1%

9

社会保险费

(2)×32.16%

10

住房公积金

(2)×1.96%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4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市政、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市政、轨道交通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按照(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规费

工程排污费

按实核算

9

社会保障费

(2)×29.14%

10

住房公积金

(2)×1.59%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市政安装工程包括: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中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值勤亭、交通隔离设施、排水构筑物设备安装工程。

2、轨道交通安装工程包括:

电力牵引、通信、信号、电气安装、环控及给排水、消防及自动控制、其他运营设备安装工程。

3、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4、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5民防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民防工程(2000)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3)]×相应费率

按照(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相应费率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规费

工程排污费

(6)×0.1%

9

社会保障费

(2)×29.41%

10

住房公积金

(2)×1.96%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6公用管线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公用管线工程(2000)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3)]×2.4%~2.8%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工、料、机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工程排污费

按实核算

9

社会保障费

(2)×31.03%

10

住房公积金

(2)×1.68%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7园林建筑(仿古、小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园林工程(2000)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3)]×3.3%~3.8%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工程排污费

(6)×0.1%

9

社会保障费

(2)×29.41%

10

住房公积金

(2)×1.81%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8园林绿化(种植、养护)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园林工程(2000)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3)]×1.31%~1.59%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工程排污费

(6)×0.1%

9

社会保障费

(2)×相应费率

种植:

31.81%

养护:

33.94%

10

住房公积金

(2)×相应费率

种植:

1.59%

养护:

1.59%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9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备注

1

直接费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费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房屋修缮工程(2000)预算定额、说明

2

其中:

人工费

3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合同约定费率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3)]×3.3%~3.8%

5

施工措施费

按规定计算

由双方合同约定

6

小计

(1)+(3)+(4)+(5)

7

人工、材料、设备、机具价差

结算期信息价-[中标期信息价×(1+风险系数)]

由双方合同约定

8

工程排污费

(6)×0.1%

9

社会保障费

(2)×32.66%

10

住房公积金

(2)×1.32%

11

税金

[(6)+(7)+(8)+(9)+(10)]×相应税率

市区:

3.51%

县镇:

3.44%

其他:

3.32%

12

费用合计

(6)+(7)+(8)+(9)+(10)+(11)

注:

1、结算期信息价:

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

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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