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区分原则和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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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区分原则和方法
现代汉语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区分原则和方法*
——兼议《现代汉语词典》同形同音词分立的有关问题
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 张 博
一 “共时—历时”双重限定的区分原则
在词的多义性(polysemy)研究中,不同语言的研究者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
如何区分一词多义和同音形异义(homonym)现象?
由于已经提出的标准都有分析上的困难,因此,多义词和同形同音词的区别“始终是语言学不断讨论的一个问题”(戴维·克里斯特尔,1996:
274—275)。
在汉语语言学界,有关的讨论是随着对同音词的特性、来源和类别的讨论而不断集中和深入的。
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同音词”就被作为一种重要的词语类聚列入词汇学专著和语言学教材中。
综观50年来的有关研究,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同音词”概念的界定发生了由宽而严的偏移。
宽式界定在早期著述中常见,基本表述为:
“语音形式相同而词义不同的词是同音词”。
(孙常叙,1956:
199;杨欣安,1957(第二册):
94;高名凯、石安石,1963:
119)该定义是在属概念“词”上加两个种差作出的。
种差
(1)“语音形式相同”显然没有问题,而种差
(2)“词义不同”则属冗余限定。
因为,词是音义结合的语言单位,一个词之所以能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于语言的词汇系统之中,必在语音形式或意义内容上与他词有所不同。
既然同音词已在语音上相同,“词义不同”是理所当然。
语言中怎么可能存在两个音形皆同而词义也完全相同的词?
即便字形不同、音义全同,那也是一词之异体或用字之通假,而不是两个词。
因此,用“词义不同”来限定同音词的意义关系等于没有限定,而且也无需这样限定,这好比同义词不用“语音不同”来限定一样。
透过这种限定过宽的逻辑失误,可以看出,当时同音词与多义词的区别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学者们在认识同音词的意义关系时,一般没有把多义词的特点作为主要参照,因而在同音词的定义中没有显出特别强调同音词与多义词差别的意图。
严式界定已出现于早期的一些著述中,以后渐被认同。
其基本表述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把同音词的意义表述为“完全不同”(周祖谟,1959:
38;高文达、王立廷,1982:
80;葛本仪,1985:
123),另一类表述为“没有任何联系”或“毫无联系”(刘镜芙,1958,罗世洪,1984:
62)。
这两种表述虽说都对“词义不同”严加限制,可仍不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
因为,汉语中确有一些语音相同而词义也有相同相通之处的词,例如,由词义分化而产生的同族词“平—坪(平地)”、“鱼—渔(捕鱼)”等,既有相同的语义成分,又有源流相因的关系,并非“意义完全不同”或“词义没有任何联系”。
同音词概念的界定由宽而严,是研究者以多义词为参照和对比项来认识同音词的结果。
他们看到,因语音简化、偶然音同、音译、缩略等形成的同音词语之间意义殊异,即使用相同的字记录,也是易于识别的不同的语言成分;多义词的不同意义虽然也附丽于相同的语音形式,可总有某种语义上的联系,当其语义联系疏离或中断,某些义项会从原词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词位,这个新词若仍沿用原词的语音形式,就成为原词的同音词。
通过这种途径产生的同音词,如果字形也相同,就只能从意义上加以识别区分。
严式定义正是聚焦于大多数同音词的意义特点以及某些同音词与多义词的联系,特别强调同音词意义“完全不同”或“毫无联系”,旨在与多义词划清界限。
由此而言,同音词的严式界定不无意义,它标志着同音词的基本特点已明,也标志着同音词的复杂性和研究难点已引起充分注意。
但是,严式界定显然存在定义过窄和不够明确的问题,原因在于:
1)对同音词的类别缺乏限定。
同音词来源多样,性质殊异,是一个内部构成十分复杂的词语类聚。
其与他类词相区别的本质规定性只在于语音形式相同,至于其语义关系,则因词因类而异,没有共同的特征。
也就是说,同音词除可与“异音词”相对外,不能在整体上与其他根据词义特征划分的词语类聚(如多义词、反义词等)相区别,因此,同音词严式定义中的意义“完全不同”或“毫无联系”实际上只能适用于同形同音词,而无法成为适合各类同音词的周延的语义关系上的限定。
2)对同音词意义“联系”的性质缺乏限定。
说同音词的意义“毫无联系”,是指其没有词源学意义上的联系,还是在共时语言系统中没有联系?
从严式定义本身看不出答案。
对以上两个问题予以重视和妥善处理的是符淮青先生的《现代汉语词汇》(1985)。
该书将同音词定义为“两个以上声母、韵母和声调都相同的词是同音词”(P.72),摒弃了对同音词意义关系的限定。
在分析了同音词的类型和来源之后,该书重点讨论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界限。
首先,从词源和现时感觉这两个角度把词义的联系归纳为四种可能:
(一)词源上有联系,现时感觉意义有联系;
(二)词源上有联系,现时感觉意义无联系;
(三)词源上无联系,现时感觉意义有联系;
(四)词源上无联系,现时感觉意义无联系。
其中,
(一)属多义词,(四)属同音词,这是容易区分的。
至于较难处理的
(二)(三)两类,作者认为都应看作同音词(P.85—86)。
但(三)类与多义词无关,真正与多义词有纠葛的只是具有第
(二)类意义关系的同形同音词。
符淮青先生结合历时和共时两个角度恰当地限定了多义词与同音词的意义关系,为现代汉语同形同音词和多义词的区分确立了基本原则。
有了正确的原则,尚不能保证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区分准确无误。
因为,鉴别词语有无历时和共时的意义联系,必须有一套切当可行的分析方法,不能仅仅依凭分析者个人的主观感觉加以定夺。
特别是由于语言使用者对词语意义关系的“现时感觉”因人而异,如果不经合理而有效的分析,就不能准确反映现阶段汉语社团的普遍语感。
为使同形同音词和多义词的区分更加合理,本文拟在认同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历时—共时双重区分原则的基础上,结合《现代汉语词典》(1996版)单音节同形同音词分立的得失,重点讨论如何区分现代汉语中的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
二 义素分析法
具有源流相因或同出一源的历时关系的两种(或多种)意义,如果在现代汉语共时系统中还保持着某种语义联系,则属多义词的不同义项;如果彼此间的语义联系已不复存在或不再为语言使用者感知,那么,尽管它们仍附丽于原有的音形,也分化为不同的词。
辨析这两种情况通常可借鉴义素分析法。
“义素”是语义学中的一个概念,本指运用对比的方法,对同一语义场中相关词的语义特征进行分析所得到的最小的语义单位。
汉语词汇学引入这个概念后,通常用它泛指词义的构成成分,即词义(义位)所标志的事物或现象的本质的、一般的特征。
对它的分析不一定非在相关词的对比中进行,而可以扩展到一个词的不同义位之间;也不一定非采用正值负值二元对立的描写方法,而可以根据比较的具体需要对义位的内部构成加以适当的离析。
在区分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时,应当采用这种广义的义素分析法。
即通过辨析附丽于同音形的意义之间有无共同的语义构成成分,以判定它们是同一词语尚有联系的义位,还是分属失去意义联系的同形同音词。
在具体操作中,一般可通过下面3种办法发现不同词义间共同的语义成分:
1)利用释语直接观察各义,从中找出共同的语义成分。
例如:
(以下例证皆取自1996年版《现代汉语词典》)
跌:
②(物体)落下
③(物价)下降
2)以一义释语为参照,将另一义释语加以变换,使其包涵对比义项中的语义成分或语义内容。
例如,以跌②“(物体)落下”为参照,将跌①“摔”改为“(身体)失去平衡而倒下”,变换了的释语与原释语“摔”所表义值一致,但其中出现了与对比义项跌②释语相同的部分“下”。
再如:
贫:
①穷—→缺少衣食钱财
②缺少;不足
3)将二义的释语皆加以变换,使其共有的语义内容得以显现。
例如:
怨:
①怨恨—→对人或事物强烈的不满或仇恨
②责怪—→用语言表示对人的不满
用义素分析法检验《现汉》同形同音词的分立,可以发现个别应处理为多义词的被离析为同形同音词。
例如:
夺1:
①强取;抢。
②争先取到。
③胜过;压倒。
④使失去。
⑤〈书〉失去。
夺3:
〈书〉(文字)脱漏。
如果借鉴义素分析法,可将“夺3”释语变换为“(文字)因缮写、刻板、排版错误而丢失”。
这样就显出与“夺1”义项④⑤相关,据此,“夺3”不应分立,其义当并入“夺1”。
又如:
岸1:
江、河、湖、海等水边的陆地。
—→江、河、湖、海等周边高于水面的陆地。
岸2:
〈书〉①高大。
②高傲。
“岸1”释语稍加变换,就使其词义中隐含的“高”义素得以外显。
这样的变换既与古训相符(《说文》:
“岸,水厓而高者”),又与我们的实际语感相合,我们常说“下河(海)”“上岸”,表明“崖”确实含有“高”义素。
据此,岸1与岸2当合为一词。
三 词源考索法
凭语感判定或借助义素分析法分析某些意义的关系时,我们常常会犹疑不定:
被拟测的某种所谓意义联系,是与词义发展相关的真实联系,还是出自我们的主观牵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利用词源考索法,上溯到意义发生发展的起点,通过相关词的本义或相关义项的词源义来证实或证伪这种意义联系,从而合理地区分多义词和同形同音词。
词源考索法的具体方式有两种:
1)直接求证于词的本义。
如果被拟测为联系节点的某种语义成分或内容在相关义位中是潜隐的,而在本义中是凸显的,那么,可以证实这些义项是有联系的;如果本义的语义构成中不存在拟测的相关义项的联系节点,那么,这些义项的联系未被证实,还有待于利用其他方法予以证实或证伪。
例如:
探:
①试图发现(隐藏的事物或情况)。
②做侦察工作的人。
③看望。
④向前伸出(头或上体)。
⑤〈方〉过问。
“探”的②③⑤义顺次由①义发展而来,其间的联系比较清晰。
④义与①义的关系不太明显,我们推测,“向前伸出(头或上体)”这种动作带有目的性,不论是“探头探脑”还是“探出身去”,都是为了有所发现、有所得,①④义似为有联系的义项。
这一推测是否为真?
我们可以求证于“探”的本义。
《说文》:
“探,远取之也。
”“探”的本义是将手伸向深远处摸取探究。
成语“探囊取物”、“探赜索隐”用的正是“探”的本义。
“探”的本义中同时存在方式与目的两种语义内容,这可以证明我们对义项④中业已潜隐、只有在语境中才能显现的那部分语义内容的推测是真实的,①④两义确为有联系的义项。
又如:
快:
①速度高;走路、做事等费的时间短(跟“慢”相对)。
②快慢的程度。
③赶快;从速。
④快要;将要。
⑤灵敏。
⑥(刀、剪、斧等锋利(跟“钝”相对)。
⑦爽快;痛快;直截了当。
⑧愉快;高兴;舒服。
⑨旧时指专管缉捕的差役。
其中,⑦⑧二义属心理范畴,其他义项皆属速度—时间范畴。
这两个义项群是否有语义上的联系?
我们也可以先求证于本义。
《说文》:
“快,喜也。
”“快”的本义就是《现汉》所列第8个义项,其中丝毫没有与速度—时间相关的语义内容。
这样,《现汉》“快”的两个义项群之间的联系就很可疑,需要进一步考证。
2)通过系联同族词考求词源义。
在本义不能证实某些义项的联系时,有必要通过系联同族词,继续追溯词源义。
如果被拟测有联系的两个(群)义项中的一方另有来源,那么,应将其与别的义项离析,视为同音词。
例如,“快”的⑧义是与字形相关的本义,⑦义是其引申义。
其他诸义是否另有来源?
刘又辛先生系联的一组同族词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赽,疾也。
(《广雅·释诂》)
趹,马行皃。
(《说文》)
駃,奔也。
(《广雅?
释宫》)
駃騠(良马名,本字当作“快蹄”,因善奔而得名,又因言马而制“駃騠”两字。
)
(参看刘又辛,1993:
333)
据此,可知快慢的“快”与这组词同源,本字当为“赽”。
然该字未能通行,其义假借表愉快的“快”字表示。
因此,应将⑦⑧两义与其他诸义加以离析,分属两个词目。
用词源考索法检验《现汉》的条目分合,可以发现个别多义词被离析为同音词,而同音词却被处理为多义词。
除了上文提到的“快”,又如:
纠1:
缠绕。
纠2:
集合。
“集合”有“合”义,“缠绕”也隐含合义,因为缠绕在一起的东西处于“合”的状态。
《说文》:
“纠,绳三合也。
”“纠”本义为三股线捻合而成的绳子,其中“合”义素十分凸显,表明现时语感中“纠1”与“纠2”的词义联系节点是词义发展中一脉相承的基因型义素。
因此,纠1与纠2当处理为多义词。
耿:
①〈书〉光明。
②耿直。
尽管现在形容人的品性时有“光明正大”、“光明正直”这样的说法,但我们感觉,光明磊落和正直不阿是两种不同的品性,似不能表明列于“耿”下的两个义项有联系。
通过系联与“耿”古音相近的一组同族词,不难看到,耿直义另有来源:
鲠,鱼骨也。
(《说文》)
梗,植物的直茎或直枝。
(《战国策?
齐策三》:
“有土偶人与桃梗相与语。
”吴师道补注:
“梗,枝梗。
”)
绠,汲水用的绳子。
(见《说文》)
硬,坚硬。
(《玉篇》)
这组词都隐含直或直且硬义,“耿”的耿直义当源于此,而不是由“光明”义引申而来。
事实上,在古汉语中,表耿直、刚正不阿义多用“鲠”,如《韩非子?
难言》:
“敦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
”(洪诚等校注:
“鲠固:
耿直,坚定。
”)《后汉书?
任隗传》:
“鲠言直议,无所回隐。
”有时也用“梗”,如《尔雅?
释诂》:
“梗,直也。
”郭璞注:
“梏、梗、较、頲,皆正直也。
”《楚辞?
九章?
橘颂》:
“淑离不淫,梗其有理兮。
”古文献中的用字情况进一步证明“耿”的义项②是一个假借义,应为之另立条目,把表光明义的“耿”和表耿直义的“耿”处理为同音词。
四 引申义列梳理法
“本义和引申义可以从平面上系联起来,整理成一个连贯的意义系列,称作引申义列”(王宁,1997:
58)。
在现代汉语中,由于某些古义的消亡,使得多义词的引申义列中断,造成义项间失去联系,彼此隔绝。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为隔绝的各方分立词目,处理为同形同音词。
为使词目分合及义项归属合理,应参照义项齐全的大型语文辞典(如《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等),仔细分析现代汉语中同音形的多种意义之间的关系,梳理引申义列。
如果确实找到了缺失的那个(些)义项,才能以此为界,离析它所连接的义项,为之各立词目。
例如,《说文》:
“ (徒),步行也。
从辵,土声。
”邵瑛《群经正字》曰:
“今以彡为偏旁彳,以止合土为走,作徒。
”徒的本义“步行”发展出多个义项,将它们汇集起来并分析其间的意义联系,可整理出如下引申义列:
门徒,学生
步行——————步兵——徒党,同一派系的人——信仰某种宗教的人
(无车马而行) (跟在战车后 指某种人(含贬义)
步行的士兵)
空的,没有凭借的
表示除此之外没 徒然
有别的,仅仅
其中,“步兵”义是一个关键义项,它由步行义引申而来,又在“跟随”这一义素的基础上发展出多个义项。
在现代汉语中,由于“徒”不再指称步兵,使得它的引申义列中断。
因此,《现汉》将以“步兵”义为中介连接的两组义项划分开来,分立词目,这种处理是妥当的。
再如,《现汉》中有一对同形同音词:
管1:
①管子。
②吹奏的乐器。
③形状像管的电器件。
④量词,用于细长圆筒形的东西。
管2:
①管理;看管。
②管辖。
③管教。
④担任(工作)。
⑤过问。
……
汇集古今汉语中“管”的重要义项,可以勾画出一个包涵管1和管2诸义的较为完整的引申义列:
管乐器的通称
毛笔
管状物的量词
六孔筒形竹制乐器——竹管——管子
(本义据《说文》) 形状像管的电器件
管辖
钥匙——管理,看管——管教
担任
过问
在这个义列中,“钥匙”因形状和材质特征与竹管相关,又因功能特征发展出“管理”等义。
由于“钥匙”义的消失,多义词“管”分化为同形同音词,故《现汉》将其分立。
在多义词的引申义列中,如果某两个(或多个)义项有直接的语义联系,其间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已消失的中介义项,那么,不应把它们(包括它们的相关义项)离析为两个词。
《现汉》个别词目的分立没有把握好这一点。
例如,《现汉》中有三个同形同音词“毛”:
毛1:
①动植物的皮上所生的丝状物;鸟类的羽毛。
②东西上长的霉。
③粗糙;还没有加工的。
④不纯净的。
⑤小。
毛2:
①做事粗心,不细致。
②惊慌。
③〈方〉发怒。
毛3:
一圆的十分之一;角。
观察“毛”的引申义列,现代汉语中“毛”之诸义彼此相连,并未失去联系:
惊慌
特指人的毛发
发怒,发火 不纯净的
粗糙的,未经加工的
鸟兽的毛 ——带毛的兽皮 做事粗心,不细致
物体上长的绒状霉菌
(货币)贬值
细小,细微
辅币“角”的俗称
地面上的植物
(草木、五谷等)
《现汉》毛2义项①显然与毛1义项③相关,犹如由同义词“毛”“糙”构成的复合词既有“粗糙”义,又有“粗心”义。
毛2义项②③与“人的毛发”义相关。
因人惊恐、发怒时,会感觉头皮发麻,寒毛竖起,故有“毛骨悚然”“怒发冲冠”等表达。
《现汉》虽未单列“人的毛发”义,但此义仍活在现代汉语中,如毛孔、毛囊、毛发、毛人、毛孩儿、白毛女、胎毛、卷毛、眼毛、腋毛等中的“毛”皆为此义,《现汉》是用毛1来涵盖它的,故毛2之②③与毛1义项①相关。
毛3与毛1义项⑤相关。
宋代有一种小钱叫毛钱,后代用它泛指小钱。
辅币“角”只等于本位货币单位“圆(元)”的十分之一,属小钱,故民间俗称“角”为“毛”。
因此,毛3由毛1义项⑤而来。
由此看来,《现汉》将“毛”分立为3个词目是不合适的。
五 相关比较法
同义词、反义词和类义词都是有语义聚合关系的词。
受语言类推机制和认知心理等因素的影响,这三类词常常发生对应性的词义变化。
所谓对应性,体现在词义的运动起点一致,方向相同,幅度也相同。
既如此,在同音形的情况下,对应性词义变化的结果也应当一致。
也就是说,双方(或多方)的词义变化或者都发展出新义,或者都分化出新词。
不能视一方为词义引申,一方为词义分化。
因此,在区分同音词和多义词时,要注意参照有语义类聚关系的词,在词目分合的处理上力求一致。
考察《现汉》同形同音词的分立情况,可以看到,在有语义类聚关系的词中,反义词的词义分合最为一致。
其对应性词义发展的结果,或者皆处理为引申义,或者皆处理为同形同音词。
例如,“轻”“重”本指重量小/大,其对应性地发展出的“程度浅/程度深”、“不重要/重要”、“轻率/不轻率”、“轻视/重视”等义,《现汉》皆列为引申义,而不把它们分为新词。
再如,反义词“上”“下”的分立:
上1:
①位置在高处的 下1:
①位置在低处的
②等级或品质高的 ②等次或品级低的
③次序或时间在前的 ③次序或时间在后的
…… ……
上2:
①由低处到高处 下2:
①由高处到低处
…… ……
上∥·shàng用在动词后…… 下∥·xià用在动词后……
《现汉》将“上”“下”对应性的词义发展结果做相同的处理,都分立为两个同形同音词,一个词缀,而且各词统领的义项和用法也非常对应。
与反义词相比,同义词意义的对应性发展结果在《现汉》中往往没能得到相同的处理。
例如:
(只列出对比义项;为便于对比,个别义项序做了调整)
就1:
①凑近,靠近 即1:
①靠近,接触
②到,开始从事 ②到,开始从事
就2:
⑩表示事实正是如此 即2:
①就是
④表示在某种条件或情况 ②就,便
下自然怎么样 ③即使(连词,表示假设的让步)
就3:
连词,表示假设的让步
《现汉》中同形同音的“就”分为三个,同形同音的“即”分为两个。
其中,动词“就”“即”是对应的,但“就2”“就3”副、连分立,而即2则把与就2就3对应的副、连用法合为一词。
哪个词的分合合理暂且不说,问题在于,这种对应性的同义关系,应当得到一致的处理,不能把相同的情况做两样分合。
再如:
兵:
①兵器 仗1:
①兵器的总称
②军人,军队 ②拿着(兵器)
③军队中的最基层成员 仗2:
指战争或战斗
④关于军事或战争的
“兵器”是用于“战争”的,二义明显相关,故“兵”发展出“战争”等义向被作为词义引申的典型例证。
可在“仗”下,却把它们人为地分为二词。
在确定同形同音词时,如果有意识地进行相关比较,应当能避免这类失误。
类义词也是一种重要的词语类聚,具有类义关系的词语(义项)标志着同类事物或现象中的不同对象。
《现汉》类义词词义的分合处理也常有不一。
例如,“背”“面”皆指称人体部位,有类义关系,其相关义项的分合情况如下:
背1:
①躯干的一部分,部位跟胸 面1:
①头的前部
和腹相对 ③物体的表面,有时特指某些
②某些物体的反面或后部 物体的上部的一层
背2:
①背部对着 ②向着,朝着
⑥朝着相反的方向 ④当面
背2义项①与面1义项②相对应,分别与本义相关,它们词义相反,用法基本相同,故有“背山面海”的说法。
可《现汉》对它们的分合处理不一致。
又如:
红:
①像鲜血或石榴花的颜色。
黄1:
①像丝瓜花或向日葵的颜色。
③象征顺利、成功或受人重视、欢迎。
黄2:
事情失败或计划不能实现。
“红”“黄”是表颜色的类义词。
植物在生长最旺盛的时期往往绽放红花,而在衰败枯萎时颜色变黄,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认知经验,因此,人们在描述事业或其他事物的发展时,自然会激活植物的形象特征,于是,经由隐喻,“红”就可象征顺利和成功(如“开门红”),而“黄”则象征事情失败或计划不能实现(如“买卖黄了”)。
这是两个相对应的意义,可《现汉》却做出分合不同的处理。
由此看来,在确定同形同音词和多义词时,必须统筹兼顾,如果孤立地就词论词,则难以避免这类各行其是、自乱其例的问题。
六 结语
本文归纳的四种辨析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方法,在适用范围和效能上是有差异的。
一般说来,义素分析法更适用于检验由于词义扩大、缩小和转移而产生的多个义项在现时语感中是否还有联系,词源考索法则适用于验证现时语感有联系的意义是否有词源上的联系,引申义列梳理法在分析附丽于同音形的众多义项时更为有用,相关比较法则在处理与隐喻、通感和虚化等相关的词义衍化现象时显得比较有效。
至于使用哪种方法合适,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而且,这些方法常常可以综合使用,彼此为证。
例如,上文通过义素分析法证明夺3([文字]脱漏)与夺1的“失去”义相关,不当分立,这还可以通过相关比较法,找到下面两个对比项来证明:
衍1:
①开展,发挥。
②多余(指字句)
脱:
①(皮肤、毛发等)脱落。
②取下;除去。
③脱离。
④漏掉(文字)
“夺”与“衍”为反义关系,与“脱”为同义关系。
“衍1”的义项②与隐含“多”义的动词共形,脱④与隐含“失去”义的诸动词共形,都进一步表明“夺3”的分立欠妥。
再如,上文梳理“毛”的引申义列时曾用与毛1之③和毛2之①语义关联相同的复合词“毛糙”来证明。
此外,还可用“毛”的同义词“粗”既有粗糙义又有疏忽义,“毛”的反义词“细”既有精细(指物)义,又有仔细义来证明“粗糙/精细——粗心/细心”是有规律的语义关联。
再如,上文曾用相关比较法证明仗1之①与仗2相关,也可以直接用义素分析法分析:
仗1:
①兵器的总称——用于战争或战斗的器械
仗2:
指战争或战斗
《现代汉语词典》首创同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