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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

目录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五、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5

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

七、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7

八、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制度8

九、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

十一、安全日常巡查制度13

十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14

十三、人员管理制度15

十四、安全物资管理制度17

十五、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8

十六、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9

十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21

十八、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3

十九、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24

二十、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6

二十一、施工现场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8

二十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9

二十三、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31

二十四、治安保卫制度33

二十五、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制度35

二十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46

二十七、重大事故应急安全管理制度48

二十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0

二十九、劳动防护和劳动保健管理制度52

三十、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53

三十一、班组安全活动制度57

三十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58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及上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3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职工因公重伤或死亡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中毒、水灾、设备、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为零;不发生责任事故;社会、业主、员工、相关重大投诉为零;职工因公负伤事故控制在1.8‰以下;安全教育培训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2年版)评分、并达到850分以上;安全投入不低于中标合同总价的1.5%以上。

4项目经理围绕既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组织制定完成目标的具体工作计划或措施,并将安全工作计划分解到各部门和施工队。

5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均有宣传和贯彻实施安全管理目标的权利和义务。

7安全管理目标应在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悬挂上墙公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科长、其他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成员。

2项目经理部成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报备总监办和所在法人单位。

3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生产工人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4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

5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7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应行文下发到各部门岗位并悬挂上墙公示。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规范安全会议流程,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安全会议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参加。

3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应包括: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检查及奖惩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

4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应根据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如:

“平安工地”创建动员部署,安全专项方案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要施工节点的安全工作部署、重大安全活动部署,季节性和节假日施工安全部署,国家、行业和业主的专项安全行动等。

5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可邀请总监办、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与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并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影像资料。

7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及施工队(班组)。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增强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使全体员工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技能,防范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业主等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3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4新进场员工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满足24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次的在岗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2学时,其它作业人员不少于16学时;换岗、复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从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应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安全操作规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等。

7对新出台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标准等,项目经理部应及时组织学习。

8对特定季节和节假日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9日常教育培训形式:

可选择施工现场或会议室集中教育培训;可播放安全教育影像,设置警示图板、宣传栏、标语横幅等。

授课人员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队(班组)长、外聘师资等。

五、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项目部员工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项目如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规定,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2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总监办和现场管理机构上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应按照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

4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应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

总体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应在评估单元施工前完成。

5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报告、动态监管及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执行。

6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

7项目经理部在向总监办上报安全专项方案时,应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和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监办审批,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性文件,并严格实施贯穿工程施工整个周期。

2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应由持证电工实施安装,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配合和协助工作。

安装完毕后按照总平面图和局部布置图要求,对配电箱和开关箱统一编号。

3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项目经理应组织总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并邀请总监办相关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物资设备部门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用电规范要求的配电箱、电缆等用电设施、设备,并对所购产品的相关检测,合格证书存档。

5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配电箱和用电设备必须配置防雨防潮实施。

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业电工保管,现场所有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非电工作业人员和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时用电的安装检查和检修工作。

7电线电缆老旧破损要及时更换,电缆接头应规范并做防水处理,电气设备电缆线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用钢丝和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为电路保险丝。

8项目经理部对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9电工应每日对临时用电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将巡查情况记入“电工巡视维修记录表”,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

七、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本标段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登记,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源分级编制危险源清单并及时报备总监办。

2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

驻地建设、施工平面布置、道路运输、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行为等方面。

3危险源风险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简称LEC法)。

4项目经理部将危险源分为A、B、C三个级别进行分级管理,使用LEC法评价,当风险分值D≥160时,确定为A级危险源;当风险分值160>D≥70时,确定为B级危险源;当风险分值70>D≥20时,确定为C级危险源。

5对A级危险源,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6项目经理部对识别出来的危险源应加强日常监控、定期检查,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履行安全检查程序,并做好检查记录表。

7对识别出的危险源,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标识牌,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级别、及责任人等。

8施工图纸、施工工艺、作业环境等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危险源,制定相应控制目标、措施及责任人,实施动态管理。

八、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制度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有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识别本标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清单报总监办审批。

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参照《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确定。

3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的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5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6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时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7对于不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应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总监办审批;

8对于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应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专家会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完成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对于专家论证会审查未通过的安全专项方案,应重新编制方案并再次履行审核、专家论证、报批及报备程序。

9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能擅自修改、调整;确需修改时,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10项目经理部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告知内容包括:

危险因素、安全生产要求、应急措施等。

11现场安全风险告知牌由专职安全员负责设立,并随现场作业内容变化及时更新告知内容。

12项目经理部应对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使施工人员熟悉和掌握安全技术要点,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完成,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实施。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现场作业内容、施工组织、安全操作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安全设施配置要求、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流程: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交底。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或工班长作总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首先向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交底,再配合现场负责人向全体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每天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工班长应对本工班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交底方式,交底双方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不得代签。

5现场施工方法、作业环境、人员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交底。

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可邀请总监办或现场管理机构派员参与交底。

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全过程参与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各类不安全因素,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形式包括:

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

定期检查:

每月不少于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

不定期检查:

遇到恶劣自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施工节点、停工整改复查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

日常检查:

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

1)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会议、教育培训、交底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建立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挂牌上岗情况;

6)施工人员安全行为情况;

7)临时用电情况;

8)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9)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

10)安全标志标牌完好情况;

11)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2)安全专项方案现场落实情况。

13)其他应该检查的内容;

3检查人员应做好原始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须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立即整改。

4定期检查后应及时下发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包括:

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

5不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必要时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后及时回复。

6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

7专职安全员在施工队(班组)整改回复后应及时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8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9项目经理部对现场管理机构和总监办下发的现场问题通知单应按要求整改,整改后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上报现场问题整改回复或提出复工申请。

十一、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现场三违现象,保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各项安全措施在现场有效落实,保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不合格项,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特制订本制度。

1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做到每日巡查。

2巡查范围应覆盖施工现场各生产、生活场所,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点,及各道施工工序和环节。

3巡查内容应包括如下:

1)施工现场各类三违现象;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临时用电完好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7)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8)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

9)安全标志标牌完好情况;

10)其它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安全技术规程等不合格项;

4专职安全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时,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要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记录直至整改完毕。

5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专职安全员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必要时由项目负责人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6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巡查时,对屡教不改、习惯性违章及其它违规违法现象,应履行奖惩制度。

7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保留相关图片资料。

十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为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是隐患排查和防范的责任主体,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等级应结合危险源辨识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判别。

3隐患排查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结合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5项目经理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报备,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报备总监办,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报告母体公司、总监办、现场管理机构和行业管理单位。

6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部应立即停工整改,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挂牌公告,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和监督人。

7项目经理部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处理。

 

十三、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各类用工满足安全法规及行业要求,确保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所有新进场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接受日常再教育。

2项目经理部安全科或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及时分类办理实名登记手续,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人员离场,应及时在人员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取得B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每5000万元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项目经理部应对安全员进行明确分工。

项目经理部进场后应及时向总监办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分工情况。

安全管理人员如有变更,应按规定及时履行报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电工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时,应留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每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登记并报总监办审批。

5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挂牌上岗。

6项目经理部应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复审时间要求依据各类证书确定。

7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8项目经理部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女职工及有病史人员从事有关禁忌作业。

9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10项目经理部应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安全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物资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保证各项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涉及安全物资包括: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救生器材、工作鞋、工作手套、面罩、口罩、防护眼镜、耳塞、有关特殊作业工作服等。

2安全物资由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购买,并做好安全物资的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移交专人保管。

3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安全物资的验收工作。

4项目经理部采购的安全物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销售许可证。

5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发放安全物资,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物资领用发放记录。

6项目经理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对安全物资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或不满足安全要求,应及时更换。

 

十五、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增强应急救援技能,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的方针。

2项目经理部应在办公、生产、生活用房及现场有关场所或部位设置消防设施。

3项目经理部应明确各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制定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一览表。

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在责任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4项目经理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并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5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消防器材统一编号,并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6现场消防器材应正确摆放,位置醒目,四周不得有障碍物。

消防器材应保存完好,其使用说明、使用方法等资料应清晰明了。

7各消防责任人应每月对责任范围进行1次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8项目经理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对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消防设施。

十六、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完好,预防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分类:

特种设备、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

特种设备包括:

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气瓶等)、电梯(载人、载货电梯)、起重机械(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例如龙门吊、架桥机、汽车吊、履带吊、浮吊、塔吊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仅在施工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

关键设备:

是指虽未列入特种设备名录但在施工生产中危险性大的设备。

包括工具式模板(爬模、滑模、翻模等)、移动模架、挂篮等。

主要设备:

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较多、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包括拌合设备(混凝土拌合楼(机)、稳定土拌合机、粒料拌合机、沥青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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