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贷款检查常态化 谋求贷后管理新作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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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贷款检查常态化谋求贷后管理新作为

开展贷款检查常态化谋求贷后管理新作为

----2015年上半年黄梅农商行贷后管理现状透视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与存在主要问题:

(一)主要工作

(1)开展新增贷款检查常态化。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每月上门,逐笔核实,调阅档案,仔细审查,一般错误,现场纠正,主要问题,限期整改,发现违规,处理到位,汇总剖析,月末通报”。

上半年,贷检中心对各支行(部)、金融超市新增贷款现有余额进行了按月检查,检查频率达100%,检查笔数1958笔,检查金额18.15亿元,月均检查392笔,对50万元(含)或100万元(含)以上新增贷款上门检查85笔,金额2.34亿元,间接函证1873笔,金额15.81亿元。

检查中发现存在文本不规范、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合规、内容不完整、批复条件不落实等潜在性风险贷款114笔,贷款金额3900万元,占检查贷款笔数的5.8%,占检查贷款金额的2.1%。

对现场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1至5月份限期收到各支行(部)、金融超市整改回复11份。

对屡改屡犯、同一问题重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共23人次。

(2)开展专项贷款检查常态化。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按季规划,一月一项,现场核查,了解实情,及时总结,定期汇报”。

上半年,根据行党委领导安排,按照“一月一项”专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开展了“六个专项”检查,一是对全行1000万元以上贷款进行检查。

1月23日至25日组织专人逐户上门检查共58户,60笔,金额12.79亿元,发现存在风险贷款23户,金额4.23亿元。

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限期内收到5个支行(金融超市)整改回复5份,整改到位户数13户,13笔,整改贷款金额2.82亿元,占应整改户数的56.5%,占应整改贷款金额的66.7%,其中收回未执行分期还款的贷款7户、7笔,收回贷款本金2961万元。

其他10户贷款因特定原因暂缓整改。

二是对全行20万元(含)以上贷款进行风险排查。

排查方式以自查为主,排查996户,1101笔,金额22.95亿元,其中:

正常贷款898户,999笔,金额21.66万元,占比53.2%,一般风险贷款43户,44笔,金额3047万元,占比0.75%,较大风险贷款55户,58笔,金额9924万元,占比2.44%。

为行党委领导以及风险委员会及时准确掌握风险预警贷款对象,组织专班,落实责任,制定一户一策防险控险化险的处置预案提供了准确信息和依据。

三是对全行2014年底20万元(含)90天以上未生息贷款以及2014年底到期未收回贷款(含上划核销贷款)进行检查。

共检查320户(笔),检查中发现借名贷款4户,4笔,贷款金额87.79万元,期间分别约见贷款第一责任人2次,要求在限期内全部收回贷款本息1户,金额70万元。

四是对新开发放蔡天亮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户无证擅自砍伐林木700余亩,评估价约160万元,造成林权抵押值不足,使贷款风险加大,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已经出现严重困难,为行党委及时提供了化解处置降低此笔贷款风险的重要信息和依据。

五是对苦竹支行应收未收利息贷款进行检查。

5月份成立专班对苦竹支行2015年一季度贷款应收息收回率较低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时间16天,上门函证或电话函证催收108户,金额635.9万元,清收利息13.19万元,其中:

对90天以上未生息贷款上门函证53户,金额302万元,收回利息7.75万元;发现借名或纠纷贷款5户,金额19.9万元。

期间针对苦竹支行在信贷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给予了整改纠正,落实了信贷管理制度上规定必须执行的三个方面的意见。

六是对金融超市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进行检查。

6月上旬,逐户上门现场检查10家房地产开发贷款,检查金额2.65亿元。

根据检查情况分析,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和主要风险成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风险。

主要是销售市场不景气,房屋积压,销售率低。

二是资金风险。

主要是房屋销售业绩不佳,资金回笼较慢,资金趋紧,未能按照文件批复要求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三是抵押风险。

主要是贷款未按批复要求偿还,“滚动性开发”必然存在,导致抵押物解押的风险性逐渐增加,贷款风险也会随之显现。

建议要加大对房地产贷款的管控和还款催收力度。

(二)主要问题

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分析,上半年,全行贷后管理工作存在以下十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五个方面共性问题:

(1)未严格按照上级行批复条件落实放款。

具体有三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未落实分期还款计划。

有的支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未落实分期还款计划,也未未在信贷系统中录入。

如:

小池支行2014年3月29日发放某某公司牵头贷款1500万元,龙感湖支行2015年1月31日发放严某房屋抵押贷款100万元,借款合同无约定分期还款计划。

二是未落实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如:

孔垅支行2015年2月4日发放胡某某房屋按揭贷款69万元,未与连带保证人胡某签订担保合同。

三是未执行“房地产开发贷款期房对外销售时,按销售额一定比率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全部贷款本金”。

如:

金融超市发放的有3家开发商未执行。

(2)未严格执行梅农商银发【2015】29号文件要求搜集办理贷款文本资料,存在主要资料缺失或手续不合规、资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具体有五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部分客户再次提款时或部分新增贷款无再次提款调查报告、无再次提款申请书、无抵押物现状说明、无内部重新评估价值确认单、无个人征信授权委托及查询记录、无面签拍照、面前相片经办人未签字、无格式申请书、未向客签发“分期还款事前告知书”。

有分路、龙感湖、刘佐、苦竹、小池、柳林、杉木、独山、李英等9家支行。

二是签订最高额循环贷款抵押合同不合规,未按中介机构评估价值填写,随意降低最高额担保抵押贷款金额。

(2014年10月30日下发通知)有黄梅、独山、大河、苦竹4家支行。

三是少数支行面签拍照不合规。

未严格执行梅信联发(2012)56号文件和梅信联发(2014)43号文件,相片存在三缺一、未签字等问题。

有分路、苦竹、龙感湖等3家支行.四是多数支行押品清单内容填写不全面,姓名、证号、金额、保管人等主要要素未填写。

只有金融超市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

五是多数支行与客户签订借款(抵押)合同时未盖支行公章或无负责人签字。

也只有金融超市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3)未严格执行账户资金监管协议。

特别是法人客户的基本账户多数不在本行开立,与法人客户、大额贷款个人客户签订履约存款金额与实际到账的流量资金余额相差很大。

导致资金归行率不高,难以监控。

、小池、龙感湖、金融超市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多一点,主要是户数多。

(4)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协议规定。

主要是关联人之间相互划拨贷款资金,没有按合同来执行,受托支付不合规。

(5)未严格履行贷后管理职责。

突出表现在5个方面:

一是未上门履行贷后检查,检查流于形式。

如:

查阅每笔贷后检查报告或检查表,不难看出,格式化的词语描述以及检查日期基本上是一致的,且大部分客户都没有签字,说明没有上门检查,没有和客户面对面了解情况。

各支行普遍存在这个问题。

二是未严格按照梅农商银发【2015】20号文件要求执行清收“四部曲”流程。

从检查情况来看,采用电话方式催收的,均没有电话催收记录,特别是对多期未能还本还息的住房、汽车按揭客户,没有向按揭贷款户和开发商下达书面催收通知书;在按揭贷款方面有小池、金融超市等有这方面的问题。

对已起诉贷款的催收基本上是停止的,完全靠法院执行清收。

三是严重忽视了分期还款到期或逾期的催收。

有小池、李英、金融超市、新开等4家支行。

四是贷后检查资料未及时整理入档。

如贷后检查报告、检查表、催收通知书、起诉资料、风险处置预案、客户经营报表、水表、电表、工资表等。

全县普遍存在这方面问题,稍突出的苦竹支行,有一户信贷档案没找到。

五是少数单位负责人或管户经理在贷后管理履职履责上不作为。

具体有三个方面表现:

一是发现存在借名垒大户贷款问题绕道回避,不汇报,不上报,奉行“好人主义”。

目前发现有4家单位。

二是贷后检查发现贷款主要资料(如:

承包湖田湖地与村委会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其他方面合同、证明等资料)有造假行为、贷前调查不真实等问题,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贷款风险加大,难以收回。

如孔垅支行。

三是管户对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考核不严格、措施不制定。

未与管户经理签订书面管户责任书,管理好坏与绩效奖惩不分明,甚至未考核。

目前发现苦竹支行存在这方面问题比较明显,其他支行也存在,没苦竹那么明显。

2、五个方面个性问题:

(1)少数单位在录入贷款信息时,存在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录入电脑系统的贷款利率与审批贷款利率不一致,系统利率比审批贷款利率低。

二是部分贷款未设定自动扣划结息。

有苦竹支行。

(2)少数单位发放不合规或违规贷款。

如:

发放借壳搭桥贷款有小池支行、发放关联公司多头贷款有小池支行、金融超市,发放具有多次贷款逾期记录客户贷款有龙感湖支行、发放抵押物不足值贷款有孔垅支行、发放借名贷款有苦竹支行、李英支行、红旗分理分部、金融超市等。

(3)少数单位发放借新还旧贷款时,未按规定收回部分贷款本金。

有红旗分部。

(4)少数单位发放贷款,部分主要资料缺失。

如:

无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未签字)、无支行审批意见表、无面签拍照、无个人征信授权委托及查询记录、无再次提款调查报告、无抵押物现状声明书、无内部重估价值确认单、无上级借新还旧贷款批复审批表。

有苦竹支行、分路支行、小池支行、柳林支行。

(5)少数单位发放抵押贷款,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时贷款到期日大于抵押合同和他项权证到期日。

有龙感湖支行。

二、关于我县目前贷后管理工作的现状透视

(一)基本情况

1、承贷网点情况:

我县现有承贷网点18个,其中:

17个基层支行,1个金融超市。

2、信贷人员情况:

目前我县基层支行现有员工294人(不含机关以及专业清收人员),其中:

信贷客户经理(不含21个支行行长、金融超市总经理、部门经理)有64人,占全县总人数的21.7%。

年龄结构:

25岁—39岁8人、40岁---49岁44人、50岁以上12人。

人员分布:

基层支行信贷客户经理46人,占全县信贷客户经理的71.9%,金融超市信贷员18人,占28.1%。

3、贷款管户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我县贷款余额已达到431061万元,共10218户,10294笔,(其中:

消费性按揭贷款余额96733万元、5079笔),人均管贷余额6735万元、管户160户、161笔。

其中:

基层支行贷款余额138049万元、6316户、6380笔,(其中:

消费性按揭贷款余额52077万元、2768笔),分别占全县32%和62%;人均管贷金额3001万元、管户137户、139笔,金融超市贷款余额293012万元、3902户、3914笔,(其中:

消费性按揭贷款余额44656万元、2311笔),分别占全县68%和38%,人均管贷金额16278万元、管户217户、218笔。

其中,个贷部7人,贷款余额57321万元,695笔,占金融超市20%,人均管贷金额8188.7万元,人均管户99户(笔),是金融超市贷后管理工作量和压力最大的。

剔除消费性按揭贷款,在全县人均管户超过100户以上的有5家单位,分别是刘佐支行2人,人均管户141户(笔)、管贷金额914万元;下新支行2人,人均管户135户(笔)、管贷金额710万元;苦竹支行2人,人均管户123户(笔)、管贷金额1058万元;新开支行4人,人均管户122户(笔)、管贷金额1489万元;李英支行3人,人均管户111户(笔)、管贷金额1658万元。

人均管户在50户笔---99户笔之间有11家:

龙感湖支行3人,人均管户99户(笔)、管贷金额6233万元;杉木支行2人,人均管户98户(笔)、816万元;金融超市18人,人均管户89户(笔)、管贷金额13798万元;黄梅支行4人,人均管户84户(笔)、管贷金额2263万元;孔垅支行3人,人均管户73户(笔)、管贷金额2494万元。

柳林支行2人,人均管户72户(笔)、管贷金额746万元;分路支行2人,人均管户69户笔,管贷金额883万元;濯港3人,人均管户64户笔,管贷金额862万元;独山支行2人,人均管户62户笔,管贷金额1071万元;五祖支行3人,人均管户55户笔,管贷金额554万元;大河支行2人,人均管户51户笔,管贷金额1202万元。

人均管户在50户笔以下有2家:

小池支行6人,人均管户35户(笔),管贷金额5960万元;停前支行2人,人均管户只有22户(笔)、管贷金额552万元。

对比其他支行来说,小池支行、停前支行贷后检查工作量少得多。

4、当前我县贷后管理工作总体现状是:

基层支行贷后管理工作存在五种主要表现特征:

一是针对小额贷款(10万元以下)贷后未上门检查。

主要表现特征是坐在办公室里填写格式化的检查表,无客户签字或模拟客户签字。

二是大额贷款(10万元以上)贷后首次检查未执行。

主要表现特征是用第一次按月检查表或检查报告替代首次贷后检查。

三是贷款按月检查流于形式。

主要表现特征是检查报告内容格式化的词语描述,基本上是一致的,检查日期前后时间基本上是吻合的或固定的某一检查日期。

应该说,不同的贷款对象、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营项目、不同的经营规模、不同的交易对象、贷款的使用情况、资金回笼的多少应该是不一样的,经贷后检查所了解的情况、风险程度、风险大小的预测结果怎么可能是一样的呢?

至少说明按月上门实地检查是走过场,应付式,没有深入细致地去检查了解其主要经营情况、生产情况、水费电费税费缴纳情况、工人工资计发情况、贷款使用情况、财务状况、社会融资情况、资现金归行率情况、担保抵押物保管情况、保证人情况、主要经营者的信息搜集(如个人嗜好、婚姻状况等)。

四是贷后检查频率不够。

主要表现特征是针对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管户经理一年都难得上门进行一次检查,除非该笔贷款已经逾期难以收回才会被逼迫上门;针对大额贷款贷后检查,虽然说从翻阅档案资料能看出每月有检查表或检查报告,有客户签字或盖章,但通过调研和结合日常检查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是大多数客户经理跟客户见面后,要求客户一次性把一个季度或两个季度甚至全年贷后检查表、检查报告事前在检查表或检查报告上签字盖章,然后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平常光靠手机联系客户进行收贷收息,贷后检查成了“口头禅”,何谈按月(季)进行上门贷后检查!

何谈主动去识别、去发现、去防范、去管控贷款风险呢!

五是贷后管理履职履责不作为。

主要表现特征是:

一方面基层支行行长自身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不作为。

对辖内管户经理的管户对象不落实、考核任务不明确、未与管户经理签订书面管户责任书,管理好坏与绩效奖惩不分明,甚至未考核。

其次,自身履行贷后检查职责也不到位,按月(季)对辖内大额贷款检查频率不够,全依赖信贷主管或管户经理进行贷后检查,另外对管户经理的贷后管理履职履责执行情况监督之责未到位,很少对信贷员管户贷款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只当“甩手掌柜”;另一方面管户经理贷后履职履责不作为。

针对贷后检查发现有借名垒大户贷款、贷前调查不真实、贷款资料造假不合规、贷款用途被改变、贷款有出现风险预兆等问题,采取绕道回避,不汇报,不上报,不采取对应的补救措施,奉行“好人主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贷款风险加大,难以收回。

总之,我县贷后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贷款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承贷单位信贷从业人员也是“蜻蜓点水”式的贷后履职履责,没有真正履行“尽职尽责管好贷款、擅于识别风险贷款、有效防控贷款风险,尽心尽力收回贷款”之重责。

到期贷款收回率和贷款应收息收回率的“两率”高低,足可以说明贷款质量的好坏,也体现出承贷单位贷后管理水平和贷后管理能力的高低,同时也是检验一个信贷从业人员的贷后管理职责是否真正做到尽心尽力。

贷款检查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也没有完全围绕“监督管理、识别风险、发现风险、风险预警、风险管控、到期收回”这个贷后管理主题开展工作。

也只是“飞机打药”式地采取一般性常规检查和专项性检查,履行“发现问题、纠正整改,发现风险、提示预警,监督用途、合规使用,发现违规、提交查办”之职责。

(二)问题根源

当前,我县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五种主要表现特征,结合多年的贷后检查情况来分析,归根结底,贷后管理问题的主要根源是信贷人员不作为。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主观上不想为。

主要原因是户多量大难管理,出现问题怕担责。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农商行的业务也在快速发展,贷款规模和新增客户在不断增长,真所谓:

贷款一放,责任承担,一个客户经理至少管理几十户、上百户以上的贷款,金额至少达到500万至千万元以上,多的则超过亿元以上。

像额小户多的刘佐、下新、苦竹、新开、李英等5家支行人均管户笔均超过110户以上,像额大户多的龙感湖、黄金融超市、黄梅、孔垅等4家支行管户经理人均管户均在90户笔以上,管贷金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像金融超市有的客户经理管贷金额超过亿元以上,肩负的任务重,担负的责任大。

户数多,工作量大,还要在办公室处理其他日常工作,可以说如此大的贷后检查工作量,信贷客户经理是难以按月(季)保质保量完成上门检查任务的!

无奈,只好坐在办公室里用电话手机与客户联系,进行“无线联络、隔空贷后检查”。

导致无时间上门与客户零距离接触了解生产经营和贷款使用的具体情况,贷款一旦有问题害怕担责。

二是客观上不愿为。

主要原因是户多额大难控险,出现风险怕追责。

近两年,由于大额贷款的不断增加,风险也就越来越大,不可预测的风险客户随时可能出现,再加上大额贷款的主要经营者流动性很强,很难见面,客户资金流动情况、财务状况、社会高额融资情况也很难发现、很难监控,即使按月上门检查,也很难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导致对其贷款风险难以管控,一旦某一笔贷款风险出现不能如期收回,责任追究下来,又是停薪停岗,信贷员难以接受,自己尽职尽责付出的努力换来的确是严格被追责的代价,导致在行动上不愿为。

(三)对策措施

要解决信贷人员贷后管理不作为的问题,必须从思想上来根除、从制度上来完善、从纪律上来严明、从行为上来监督、从考核上来加大。

一是要加强信贷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常态化。

全面学习和领会省市县等各级行社有关文件、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自身管贷水平和管贷能力。

思想上要始终坚持“阳光办贷”和“合规办贷”,行动上要坚决执行信贷“三零服务”和“五不要求”。

二是要加强信贷从业人员等级考核制度常态化。

全面加强信贷人员管理,大力推行贷款营销、职级晋升、年薪等差别化管理机制,按年定量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实行“能出能进、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信贷员予以淘汰。

要建立信贷人员风险基金奖赏制度,提高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消除有积极作为、有勇于担当的优秀信贷人员后顾之忧和“跳槽换岗”现象,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信贷员予以淘汰。

三是要加大风险贷款处罚追责力度常态化。

对那些因放贷管贷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较大风险或损失的贷款,要从严从快予以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有关责任(负责人贷后管理责任、贷后管理直接责任、贷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促使信贷从业人员在信贷管理上由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到想为、愿为、敢为,有所作为而不敢乱为。

三、关于三季度工作打算

按照2015年全年工作意见和行党委下半年工作部署,贷检中心三季度将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新增贷款检查工作。

重点关注:

分期还款计划落实与到期清收情况、到期贷款清收“四部曲”执行情况、半年度风险预警贷款整改情况、对1—5月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包括对苦竹支行等专项检查)。

如发现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将给予支行行长和信贷主管经济处罚。

(二)继续开展专项贷款检查工作。

一是对全行最大十户贷款进行贷后检查。

二是对二季度50万元(含)以上已风险预警贷款进行贷后检查。

三是对六月底贷款到期收回率最低的网点进行剖析。

(三)继续对信贷从业人员履职履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关注:

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信贷“三零服务”和“五不要求”,贷后管理及履职履责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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