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装修幕墙工程委托施工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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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装修幕墙工程委托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
冊号:
售楼部装修幕墙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售楼部装修工程项目的幕墙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1工程名称:
售楼部装修工程幕墙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
幕墙装饰工程所有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板雨蓬、玻璃雨蓬、铝合金门窗、装饰钢百叶、空调搁板铝合金栏杆、主入口钢架等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2.1合同价款:
人民币元整(¥:
元)。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确定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中对应投标书中的工程量已经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如无设计变更,除消防报警系统室外部分工程量按实结算外(单价和子目按合同包死),其余所有工程量、单价、总价一次
性包死。
2.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严禁转包。
2.3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安全防护费用、
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费、劳保基金、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总包服务费)包干费用。
总包服务费由甲方与总包方结算。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时间:
年月日;竣工时间:
年
月日;工期共个日历。
3.2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
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
3.3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
3.3.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33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
工期细化到每月份的旬,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
3.5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作顺延:
3.5.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30%直接影响
施工进度;
3.5.2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两周以上的;
3.5.3不可抗力因素;
3.5.4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3.5.5甲方同意延顺工期的其他原因。
四、合同工程款支付
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上月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
扣减相应发生的甲供材料款),付至合同价的80%f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资料交齐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不再增加其它资料十五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价
款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若
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满1年退还质量保修金的40%),不计利息。
支付至结算款的95%寸乙方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
乙方申报进度款必须附相应的预算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每次收款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4.3单笔签证变更费用低于5万元的,不予调整工程形象进度款,结算后一并支付。
4.4月度工程款的支付前提:
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节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
4.5施工用水、电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乙方自行从总包处接水接电装表计量,进场前应与总包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
4.6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同意,不进行债权转让。
4.7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
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8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承包协调结算。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
甲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
5.2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5.3施工图设计:
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3.1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5.3.2门窗、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JGJ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1996
《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97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BJ08-56-96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BJ/CT014-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139-
5.3.3主要材料标准等
5.4工程质量验收:
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4.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J139-
5.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20-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
5.4.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5.4.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54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
规定。
5.6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7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发运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
货。
非乙方加工制作的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
5.8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总包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须整改返修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责任
6.1甲方职责:
6.1.1甲方指派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
6.1.2由甲方组织乙方和总包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
6.1.3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6.1.4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
6.1.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6.1.6协调乙方、总包方的配合关系。
6.2乙方职责:
6.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力量进场施工,保质、保量、
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22乙方指派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
乙方必须在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每周驻
场的时间不少于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由甲方进行考勤,如有违约,处乙方违约
金500元/天。
6.2.3乙方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负责将自身的建筑垃圾运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否则将按总包方规定给予罚款。
6.2.4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应做好其它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6.2.5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壹式份,其中原件份,符合
市档案馆资料要求,交总包方及监理单位审阅归档。
6.2.6乙方施工人员自理食宿。
6.2.7承担由乙方引致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6.2.8配合参加消防检测和验收。
七、材料和设备
7.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经甲方、监理方书面批准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代用材料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认可,由此增减合同价款、价格经甲方签证方为有效。
7.2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建材市场的风险,材料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价款,乙方
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以违约处理。
违约费用计算:
由于单价原因纠纷乙方每拖延甲方指令一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改变原合同单价签证才落
实施工的,违约金按乙方当时要求并签证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计并直接在结算款中
扣除
7.3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检测
费、三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4甲供材料清单:
(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共一页)
741各类风机及控制箱;
742消防泵及控制箱;
743喷淋泵及控制箱;
74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及控制箱(成套设备自带进出阀门、软接头、止回阀、压力传感器、汇流总管和整体基座)。
7.4.5不锈钢消防水箱(水箱由厂家安装,但乙方应做好专业内管线与水箱的连接工作,并需对后果负责)。
7.4.6甲供材料管理:
(1)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上报《甲供材料设备需
求计划》(包括明细表及进场时间)。
甲方据此组织采购供货,供货总批次不超过3次
对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而造成的供货延误、工期拖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立即安排适当通道及卸货位置并在1小时内组织甲方和监理、供货单位共同就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资料等方面进行验收。
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乙方应再次组织验收确
认。
逾时未再次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验收结果,如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乙方拒绝保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它单位完成这部分工作,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承担对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搬运等职责,相应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乙方不得再额外计取。
(4)甲方有权调整甲供材料设备范围,若有调整,甲方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
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相应调整采购行为
7.5甲定乙供材料清单:
7.5.1所有报警产品:
品牌选型为,今后若有新增子目的材料主
材价格按此品牌产品工程价表打折、外购产品打折、单回路板按
元/回路执行,价格风险由乙方自担;
7.5.2防排烟设备:
品牌要求;
7.5.3阀门:
品牌要求;
7.5.4柜式成套消火栓箱:
要求;
7.5.5镀锌钢管:
品牌要求;
7.5.6有“封样”的材料如风管,竣工验收时以“封样”标准验收。
7.6各主要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与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的品牌、型号、
规格材质一致,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并承担违约责任。
7.7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
的价格为准,只计1.6%的采保费,不考虑任何利润。
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