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7 -
保证率
n
99%
95%
90%
保证率
n
99%
95%
90%
2
22.501
4.465
2.176
21
0.552
0.376
0.289
3
4.021
1.686
1.089
22
0.537
0.367
0.282
4
2.270
1.177
0.819
23
0.523
0.358
0.275
5
1.676
0.953
0.686
24
0.510
0.350
0.269
6
1.374
0.823
0.603
25
0.498
0.342
0.264
7
1.188
0.734
0.544
26
0.487
0.335
0.258
8
1.060
0.670
0.500
27
0.477
0.328
0.253
9
0.966
0.620
0.466
28
0.467
0.322
0.248
10
0.892
0.580
0.437
29
0.458
0.316
0.244
11
0.833
0.546
0.414
30
0.449
0.310
0.239
12
0.785
0.518
0.393
40
0.383
0.266
0.206
13
0.744
0.494
0.376
50
0.340
0.237
0.184
14
0.708
0.473
0.361
60
0.308
0.216
0.167
15
0.678
0.455
0.347
70
0.285
0.199
0.155
16
0.651
0.438
0.335
80
0.266
0.186
0.145
17
0.626
0.423
0.324
90
0.249
0.175
0.136
18
0.605
0.410
0.314
100
0.236
0.166
0.129
19
0.586
0.398
0.305
>100
2.3265
n
1.6449
n
1.2815
n
20
0.568
0.387
0.297
- 158 -
试件组数 n
11~14
15~19
≥20
K
0.75
0.70
0.65
附录 C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
C.0.1 混凝土弯拉强度试验方法应使用标准小梁法或钻芯劈裂法,试件使用标准方法制作,
标准养生时间 28d。
按表 7.2.2 所列检查频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工作班制作 2~4 组:
日进度≥1000m 取 4 组,≥500m 取 3 组,<500m 取 2 组。
其它公路每工作班制作 1~3 组:
日进度≥1000m 取 3 组,≥500m 取 2 组,<500m 取 1 组。
每组 3 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一个
统计数据。
C.0.2 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合格标准
C.0.2.1 试件组数大于 10 组时,平均弯拉强度合格判断式为:
fcs ≥ fr + Kσ
式中:
fcs——混凝土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 (MPa);
fr——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 (MPa);
K——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 C);
σ——强度标准差。
附表 C 合格判定系数
当试件组数为 11~19 组时,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 0.85 fr ,但不得小于 0.80 fr。
当试件组数大于 20 组时,其它公路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 0.85 fr,但不得小于 0.75
fr;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均不得小于 0.85 fr。
C.0.2.2试件组数等于或少于 10 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 1.10 fr,任一组强度均不
得小于 0.85 fr。
C.0.3当标准小梁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 fcs 和最小弯拉强度 fmin 中有一个不符合上述要求
时,应在不合格路段每公里每车道钻取 3 个以上 ф150mm 的芯样,实测劈裂强度,通过各
自工程的经验统计公式换算弯拉强度,其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 fcs 和最小值 fmin 必须合格,
否则,应返工重铺。
C.0.4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 159 -
n
10-14
15-24
≥25
K1
1.70
1.65
1.60
K2
0.9
0.85
附录 D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D.0.1评定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养 生 28d 龄期的试件为准。
试件为边长
150mm 的立方体。
试件 3 件为 1 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D.0.1.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
件。
D.0.1.2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 (如基础、墩台等 )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 2 组。
D.0.1.3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 80-200m3 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 2 组。
D.0.1.4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 16m 以下应制取 1 组,16-30m 制取 2 组,31-50m 制
取 3 组,50m 以上者不少于 5 组。
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 2 组。
D.0.1.5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 2 组;桩长 20m 以上者不少于 3 组;桩径大、浇筑时
间很长时,不少于 4 组。
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 2 组。
D.0.1.6 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 )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 2 组。
当原材料和
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 2 组。
D.0.1.7 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 生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
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D.0.2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D.0.2.1 试件≥10 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 - K1Sn≥0.9R
Rmin≥K2R
式中:
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n——同批 n 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MPa);
Sn——同批 n 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 (MPa),当 Sn<0.06R 时,取 Sn=0.06R;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 (MPa);
Rmin——n 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 (MPa);
K1、K2—— 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 D。
附表 D K1、K2 的值
D.0.2.2 试件<10 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n≥1.15R
Rmin≥0.95R
D.0.3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 160 -
附录 E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E.0.1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系指在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制取边长为 100mm 的立方
体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 生至 28d,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乘以
0.95 的系数。
E.0.2 双车道隧道每 10 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 1 组(3 个)试件。
其他工程,每喷射 50m3~100m3 混合料或小于 50m3 混合料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 1
组。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需重新制取试件。
E.0.3 喷射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标准
E.0.3.1 同批试件组数 n≥10 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 0.85 设计值。
E.0.3.2 同批试件组数 n<10 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 1.05 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 0.9 设计值。
E.0.4 实测项目中,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 161 -
附录 F水泥砂浆强度评定
F.0.1评定水泥砂浆的强度,应以标准养 生 28d 的试件为准。
试件为边长 70.7mm 的立
方体。
试件 6 件为 1 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F.0.1.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
得挑选。
F.0.1.2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 2 组。
F.0.1.3 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 1 组。
F.0.1.4 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 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F.0.2 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F.0.2.1 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F.0.2.2 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 75%。
F.0.3 实测项目中,水泥砂浆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 162 -
附录 G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
G.0.1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以规定温度下保湿养生 6d、浸水 1d 后的 7d 无侧限
抗压强度为准。
G.0.2 在现场按规定频率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