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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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

项目

新建

在建

已建

轨道交通

公共私营合作制

股权融资或股权融资+委托运营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

城市道路

建设—移交(BT)

综合交通枢纽

交通枢纽和经营性开发项目一体化捆绑建设

污水处理

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

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

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

固废处置

公共私营合作制(PPP)、股权合作等

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

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

镇域供热

建设—经营—移交(BOT)

▍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确实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取得项目融资,或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第一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治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和本地ZF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终止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ZF。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样要求ZF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ZF应给予专门补偿。

2、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

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纳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依照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定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按时限内将完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依照事前签定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信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

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取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第一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数或部份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刻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数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终止后,将所取得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

TBT确实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纳它主若是为了促成的实施进程如下:

ZF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刻的项目和以后假设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ZF从BOT项目公司取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依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接踵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ZF。

实质上,是ZF将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置,取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来自待建项目),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5、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一样而言,PPP

融资模式要紧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第一,ZF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方法,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ZF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能够取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取得通过ZF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项目治理者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详解

PPP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专门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共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大体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

ZF部门或地址ZF通过ZF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样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效劳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分),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ZF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到一个直接协议,那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许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那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纳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

ZF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的内涵要紧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要紧依照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和ZF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ZF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ZF给予的有限许诺是贷款的平安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能够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舞的。

ZF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两边一起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

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那么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治理方式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

运行的操纵,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

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本钱乃至资产欠债率都有值得确信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能够在必然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

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

而采取PPP模式,ZF能够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

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踊跃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ZF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效劳质量。

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一起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资产欠债率,这不但能节省ZF的投资,还能够将项目的一部份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ZF的风险。

同时两边能够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效劳。

PPP模式的组织形式超级复杂,既可能包括私人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包括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ZF)。

合作各方之间不可幸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上的不合。

只有ZF与私人企业形成彼此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不合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标。

PPP模式的机构层次就像金字塔一样,金字塔顶部是ZF,是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者。

ZF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标和实施策略,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进程的各参与方进行指导和约束。

金字塔中部是ZF有关机构,负责对ZF政策指导方针进行说明和运用,形成具体的项目目标。

金字塔的底部是项目私人参与者,通过与ZF的有关部门签署一个长期的协议或合同,和谐本机构的目标、政策目标和ZF有关机构的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尽可能使参与各方在项目进行中达到预定的目标。

这种模式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确实是ZF或所属机构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彼此和谐及其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非是对项目融资的完全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进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

它是ZF、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共赢”或“多赢”为理念的彼此合作形式,参与各方能够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较更为有利的结果,其运作思路如下图。

参与各方尽管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即社会效益却是最大的,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PPP模式案例

北京地铁4号线在国内第一次采纳PPP模式,将工程的所有投资建设任务以7∶3的基础比例划分为A、B两部份,A部份包括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建设,由ZF投资方负责;B部份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资产的投资、运营和保护,吸引社会投资组建的PPP项目公司来完成。

ZF部门与PPP公司签定特许经营协议,要依照PPP项目公司所提供效劳的质量、效益等指标,对企业进行考核。

在项目成长期,ZF将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无偿或象征性的价钱租赁给PPP项目公司,为其实现正常投资收益提供保障;在项目成熟期,为收回部份ZF投资,同时幸免PPP项目公司产生逾额利润,将通过调整租金(为简便起见,其后在执行进程中采纳了固定租金方式)的形式令ZF投资公司参与收益的分派;在项目特许期终止后,PPP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全数资产移交给ZF或续签经营合同。

深圳地铁4号线由港铁公司取得运营及沿线开发权。

依照深圳市ZF和港铁公司签署的协议,港铁公司在深圳成立项目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全长约16km、总投资约60亿元的4号线二期工程。

同时,深圳市ZF将已于2004年末建成通车的全长的4号线一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通车前(2007年)租赁给港铁深圳公司,4号线二期通车之日始,4号线全线将由香港

地铁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统一运营,该公司拥有30年的特许经营权。

另外,香港地铁还取得4号线沿线290万m2建筑面积的物业开发权。

在整个建设和经营期内,项目公司由香港地铁公司绝对控股,自主经营、自大盈亏,运营期满,全数资产无偿移交深圳市ZF。

BOT

我国第一个BOT基础设施项目是1984年由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进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在深圳建设的沙头角B电厂。

以后,我国广东、福建、四川、上海、湖北、广西等地也显现了一批BOT项目。

如广深珠高速公路、重庆地铁、地洽高速公路、上海延安东路隧道复线、武汉地铁、北海油田开发等。

1、什么是BOT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ZF和私人机构之间达到协议为前提,由ZF向私人机构公布特许,许诺其在一按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治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效劳。

ZF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效劳的数量和价钱能够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遇。

整个进程中的风险由ZF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终止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ZF部门,转由ZF指定部门经营和治理。

 

2、BOT的历史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进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必然的成功,引发了世界范围普遍的青睐,被当做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但是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显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治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

可是据专家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

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此刻所谓BOT如出一辙。

即:

私人第一贯ZF提出准予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需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而且表示情愿支付过路费;在申请取得ZF的批准以后,私人向ZF租用建造灯塔必需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治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ZF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治理和继续收费。

到1820年,在全数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

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3、BOT的特点

BOT具有市场机制和ZF干与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维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BOT项目的大部份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ZF以招标方式确信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括了竞争机制。

作为靠得住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

如此,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进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ZF干与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确实是和私人机构达到的有关BOT的协议。

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数由项目公司负责,但ZF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操纵权。

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时期,ZF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履约时期,ZF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项目经营中价钱的制订也受到ZF的约束,ZF还能够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4、BOT的要紧参与人

一个典型的BOT项目的参与人有ZF、BOT项目公司、投资人、银行或财团和承担设计、建设和经营的有关公司。

ZF是BOT项目的操纵主体。

ZF决定着是不是设立此项目、是不是采纳BOT方式。

在谈判确信BOT项目协议合同时ZF也占据着有利地位。

它还有权在项目进行进程中对必要的环节进行监督。

在项目特许到期时,它还具有无偿收回该项目的权利。

BOT项目公司是BOT项目的执行主体,它处于中心位置。

所有关系到BOT项目的筹资、分包、建设、验收、经营治理体制和还债和偿付利息都BOT项目公司由负责,同设计公司、建设公司、制造厂商和经营公司打交道。

投资人是BOT项目的风险承担主体。

他们以投入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尽管原那么上讲ZF和私人机构分担风险,但事实上各国在操作中不同专门大。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BOT项目中分担的风险很小,而进展中国家在跨国BOT项目中往往承担专门大比例的风险。

银行或财团一般是BOT项目的要紧出资人。

关于中小型的BOT项目,一样单个银行足以为其提供所需的全数资金,而大型的BOT项目往往使单个银行感觉力不从心,从而组成银团一起提供贷款。

由于BOT项目的欠债率一样高达70-90%,因此贷款往往是BOT项目的最大资金来源。

5、BOT项目实施进程

BOT模式多用于投资额度大而期限长的项目。

一个BOT项目自确立到特许期满往往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刻,整个实施进程能够分为立项、招标、投标、谈判、履约五个时期。

立项时期。

在这一时期,ZF依照中、长期的社会和经济进展打算列出新建和改建项目清单并公诸于众。

私人机构能够依照该清单上的项目联系本机构的业务进展方向做出合理打算,然后向ZF提出以BOT方式建设某项目的建议,并申请投标或说明承担该项目的意向。

ZF那么依托咨询机构进行各类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依照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决定采纳何种方式。

招标时期。

若是项目确信为采纳BOT方式建设,那么第一由ZF或其委托机构发布招标广告,然后对报名的私人机构进行资格预审,从当选择数家私人机构作为投标人并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关于确信以BOT方式建设的项目也能够不采纳招标方式而直接与有承担项目意向的私人机构协商。

但协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协商成功,往往也会由于缺少竞争而使ZF许诺条件过量致使项目本钱增高。

投标时期。

BOT项目标书的预备时刻较长,往往在6个月以上,在此期间受ZF委托的机构要随时回答投标人对项目要求提出的问题,并考虑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建议。

投标人必需在规定的日期前向招标人呈交投标书。

招标人开标、评标、排序后,选择前2-3家进行谈判。

谈判时期。

特许合同是BOT项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劳并在整个特许期内有效,它规定ZF和BOT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决定两边的风险和回报。

因此,特许合同的谈判是BOT项目的关键一环。

ZF委托的招标人依次同选定的几个投标人进行谈判。

成功那么签定合同,不成功那么转向下一个投标人。

有时谈判需要循环进行。

履约时期。

这一时期涵盖整个特许期,又能够分为建设时期、经营时期和移交时期。

BOT项目公司是这一时期的主角,承担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

需要专门指出的是:

良好的特许合约能够鼓励BOT项目公司认真负责地监督建设、经营的参与者,尽力降低本钱提高效率。

6、BOT项目中的风险

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不同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因此BOT的风险较大。

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

BOT项目整个进程中可能显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

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抗击的外力风险。

政治风险。

政局不稳固,社会不安宁会给BOT项目带来政治风险,这种风险是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专门考虑的。

投资人承担的政治风险随项目期限的延长而相应递增,而关于本国的投资人而言,那么较少考虑该风险因素。

市场风险。

在BOT项目长长的特许期中,供求关系转变和价钱转变时有发生。

在BOT项目回收全数投资以前市场上有可能显现更廉价的竞争产品,或更受公共欢迎的替代产品,以致对该BOT项目的产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谓市场风险。

通常BOT项目投资多数期限长,又需要ZF的协助和特许,因此具有垄断性,但不能排除由于技术进步等缘故带来的市场风险。

另外,在原材料市场上可能会由于原材料涨价从而致使工程超支,这是另一种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

在BOT项目进行进程中由于制度上的细节问题安排不妥带来的风险,称为技术风险。

这种风险的一种表现是延期,工程延期将直接缩短工程经营期,减少工程回报,严峻的有可能致使项目的舍弃。

另一种情形是工程缺点,指施工建设进程中的遗留问题。

该类风险能够通过制度安排上的技术性处置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

融资风险。

由于汇率、利率和通货膨胀率的预期外的转变带来的风险,是融资风险。

假设发生了比预期高的通货膨胀,那么BOT项目预定的价钱(若是预期价钱约定了的话)那么会偏低;若是利率升高,由于高的欠债率,那么BOT项目的融资本钱大大增加;由于BOT经常使用于跨国投资,汇率的转变或兑现的困难也会给项目带来风险。

不可抗拒的外力风险。

BOT项目和其他许多项目一样要承担地震、火灾、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抗击而又无法计算的外力的风险。

7、BOT风险的规避和分担

应付风险的机制有两种。

一种机制是规避,即以必然的方法降低不利情形发生的概率;另一种机制是分担,即事前约定不利情形发生情形下损失的分派方案。

这是BOT项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国际上在各参与者之间分担风险的老例是:

谁最能操纵的风险,其风险便由谁承担。

政治风险的规避。

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第一要考虑的确实是政治风险问题。

而这种风险仅凭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的体会是难以评估的。

项目公司能够在谈判中取得ZF的某些特许以部份抵消政治风险。

如在项目国之外开立项目资金帐户。

另外,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和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部(ECGD)对本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

市场风险的分担。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新技术的显现带来的市场风险应由项目的发起人和确信人承担。

假设该项目由私人机构发起那么这部份市场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假设该项目由ZF进展打算确信,那么ZF要紧负责。

而工程超支风险那么应由项目公司做出必然预期,在BOT项目合同签定时便有备无患。

技术风险的规避。

技术风险是由于项目公司在与承包商进行工程分包时约束不严或监督不力造成的,因此项目公司应完全承担责任。

关于工程延期和工程缺点应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规定,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挂钩。

项目公司还应在工程费用之外留下一部份维修保证金或施工后质量保证金,以便顺利解决工程缺点问题。

关于阻碍整个工程进度和关系整体质量的操纵工程,项目公司还应进行较频繁的期间监督。

融资风险的规避。

工程融资是BOT项目的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内容。

那个进程全数由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操作,风险也完全由项目公司承担。

融资技术对项目费用大小阻碍极大。

第一,工程进程中分步投入的资金应分步融入,不然大大增加融资本钱。

第二,在约定产品价钱时应预期利率和通胀的波动对本钱的阻碍。

假设是从国外引入外资的BOT项目,应考虑货币兑换问题和汇率的预期。

不可抗击外力风险的分担。

这种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损失额的不确信性,有可能是毁灭性损失。

而ZF和私人机构都无能为力。

对此能够依托保险公司承担部份风险。

这必然会增大工程费用,关于大型BOT项目往往还需要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分保。

在项目合同中ZF和项目公司还应约定该风险的分担方式。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ZF能够分担BOT项目中的不可抗击外力的风险,保证货币兑换,或承担汇率风险,其他风险皆由项目公司承担。

西方国家的BOT项目具有两个专门的趋势值得中国进展BOT项目借鉴。

其一是大力采纳国内融资方式,其优势之一即是完全回避了ZF风险和今世浮动汇率下尤其突出的汇率风险。

另一个趋势是ZF承担的风险愈来愈少。

这固然有赖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经济法规的健全。

从那个意义上讲,推行BOT的途径,不是依托ZF的许诺,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增强法制建设。

BT

1、什么是BT

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ZF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ZF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ZF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ZF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非多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BT模式是从BOT模式转化进展起来的新型投资模式。

采纳“BT”模式建设的项目,所有权是ZF或ZF下属的公司;ZF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投资方;投资方是依法注册的国有建筑企业或私人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依照项目的以后收益情形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

ZF(或项目筹备办)依照本地社会和经济进展的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规画报批等前期预备工作,委托下属公司或咨询中介公司对项目进行BT招标;与中标人(投资方)签定BT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标人(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行使业主职能,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治理,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项目建成完工后,依照BT合同(或协议),投资方将完工的项目移交给ZF(ZF下属的公司)。

ZF(或ZF下属的公司)按约定总价(或完工后评估总价)分期归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ZF及治理部门在BT投资全进程中行使监管、指导职能,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成、移交。

2、BT投资模式的缺点

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纳BT方式必需通过确信项目、项目预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时期,涉及ZF许可、审批和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涉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本钱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情形严峻。

由于BT方式中ZF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峻。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ZF虽规定催促和协助投资方成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ZF质量监督,健全各项治理制度,抓好平安生产。

可是,投资方出于其利益考虑,在BT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建设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3、如何解决BT投资模式缺点

面对这些缺点,各地ZF的掌控能力是比较差的,ZFBT投资建设项目在由打算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的进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部份项目治理在ZF有关部门内封锁运作,有时乃至显现违背建设程序的操作。

在具体项目的建设实施进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项目功能与方案审核不力、政企不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治理粗放、地址垄断和地址爱惜、缺乏竞争,乃至显现“寻租”腐败等问题。

事实上,人们很容易发觉,一些地址ZF的BT项目,明显没有依照已有的招投标和ZF特许经营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办理。

4、完善BT投资已是当务之急

除完善BT运行机制,强化ZF对BT项目的监督之外,成立BT应付风险机制,确信风险种类,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计谋也显得超级重要。

另外,ZF运作BT应考虑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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