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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建议3篇

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建议3篇

目前,我市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85万人,因此,脱贫攻坚将是我市“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分割,项目和资金整合难。

贫困村缺乏发展“农林药商游”产业的总体规划。

扶贫项目由国家或省直接下达,部门垂直安排,市县难以统筹。

同性质项目资金不能集中使用,有的县扶贫及以工代赈资金沉淀。

实施天然林保护与禁伐商品林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退耕还林农民丧失增收来源。

(二)人才流失,生产力水平低下。

绝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的多是老弱病残妇孺,导致发展源动力不足。

部分村级党组织软弱,村干部思想观念保守,市场信息不灵,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和主观能动性。

缺少引领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经营组织或带头人。

(三)欠账较大,基础设施发展滞后。

公路覆盖率116Km/100Km2,低于省平均水平。

有355个村公路路面等级、通村率、路网水平、通行能力等都低、抗灾能力弱。

全市客运车辆通达率仅49%。

农田水利有效灌面率仅50%,还有200余万农村人口存在饮水问题。

(四)信息闭塞,公共服务不足。

尚有588个村没有进行农网改造,无电户达5395户;农村广电覆盖率有待提高。

自给自足的经济方式使农林产品商品率低,畜牧业良种比例低,农牧业产业化未形成。

因病因灾返贫现象严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存在脱贫—返贫的问题,缺少相应动态管理体制。

(五)动力不足,已有政策推动乏力。

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强。

绝大多数贫困户因拿不出危房改造自筹资金,致使无法享受补助。

消除金融服务农村机构“空白乡”进展缓慢,小额扶贫信贷推进整体滞后。

“基准利率放贷”、“贫困村产业扶持周转金”方案难以落地,有些地方尚未启动。

二、对策及建议

(一)因势利导,加大规划引领和政策整合。

加强统筹调度,督促和指导各县制定适合不同贫困村发展方向的各类规划,整合项目和资金。

出台整合各类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办法。

出台鼓励城市资源下乡、龙头企业进村和打工人员回乡创业的奖励政策。

对生态保护区的贫困村区别情况,分类增加生态功能财政转移支付。

基本农田整治、土地(宅基地)复垦、地票交易指标优先安排给贫困村、贫困户。

切块美丽新村建设资金,提高贫困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实施建卡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切实落实贫困户摘帽不摘政策。

(二)因人施策,提升农村组织化程度和农民素质。

把有开拓精神、经济头脑、善于为百姓办事、敢于负责担当的能人选拔进村两委班子,建设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升农民素质。

实施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发展项目。

保障贫困生就近上学,整合资源建立给予贫困学生学业资助的教育基金。

规划布局一批乡村旅游集散地和驿站,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

争取古村落保护、旅游扶贫示范村、避暑休闲地产开发等政策项目,引导贫困户通过入股、务工等方式参与旅游地产开发经营和乡村旅游服务。

以村为单元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乡村旅游、手工艺技能、劳动力转移、创业等培训,使用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无法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贫困人员。

(三)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将3224Km县乡道改造、6056Km村道窄路面加宽、8907Km村道延伸联网、783座农村公路桥梁和95座农村渡改人行桥列入“十三五”规划。

争取上级提高补助标准,取消市县财政配套和贫困户自筹规定。

加大倾斜力度,出台“山区、深丘、浅丘、平坝”区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分区补助标准;增加对高寒山区的重点帮扶。

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上级补助标准达到800元/人。

设立市级水利扶贫专项资金。

(四)统筹协调,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

优先安排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实现无线信号全覆盖。

建立完善经营组织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定向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格局,实现贫困农户拥有稳定增收项目。

大力实施“互联网+”,用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电商在贫困村设立代购代销点,扶持培养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和营销型中介机构,支持贫困户开网店或自建平台,通过电商销售农特产品、乡村旅游产品、特色资源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

培育流通服务组织,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引导批发市场、生活超市与产区建立供销关系,建立农产品进食堂、餐饮企业的长效机制。

(五)广开门路,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

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争资金、跑项目。

设立市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

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经营组织优先给予财政补贴补助和信贷支持。

建立健全多元投资机制,多方式、多渠道聚集资金。

发挥“三会”作用,吸纳社会捐资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贫困户资本金,使其能通过分红获得长期稳定收入。

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加大“三大扶贫基金”项目落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小额扶贫贷款到户信贷工程,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覆盖范围。

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建议

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日前,裕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该区19个乡镇的25个贫困村,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面对艰巨而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全区上下迎难而上,务实创新,围绕精准脱贫工作的目标任务,采取超常举措,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困难和问题:

一是脱贫资金仍需优化整合。

由于历史原因,村级债务、基础设施欠账较大,贫困户急需灵活的项目支持,急需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更需因病因灾因学产生的债务偿还资金。

虽然整合了较大量的项目和资金,但大多数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与贫困村及贫困户的发展生产、消除债务、增加收入的直接需求和期望值相差较大,现阶段难以精准地满足所有需求。

二是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由于项目下达时间迟、项目选址困难、施工进度滞后等诸多原因,脱贫项目工程进度与脱贫时限要求不衔接。

特别是全区25个出列村的村级及户用光伏电站除五个村刚刚建成已投入使用外,其余20个村均刚开工建设,至少要到11月才能完工。

难以实现村级年收入5万元的脱贫验收指标,急需解决。

部分脱贫出列村的人饮工程暂未全部到位,少数村存在着与民营企业对接方面的矛盾,急需落实或衔接到位。

三是少数政策难以落实。

部分产业扶贫政策门槛较高,与多数贫困户自身条件及发展能力不相适宜。

如种养殖业均规定了较高的政策补贴起步标准,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金额与当前建房成本相差较大。

金融扶贫政策推进缓慢,目前只有极少数贫困户兑现了扶贫贴息贷款,此项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健康扶贫任务较重,因病致贫比例达55.84%,仅靠新农合无法达到脱贫效果,完善健康扶贫政策势在必行。

四是攻坚合力有待加强。

在项目推进工作中,急需统一协调、处理跨部门行业的种种问题。

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户指标与政策兜底脱贫户户数不相匹配,急需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指标和数据进行整合,统一口径和标准,迅速与出列村对接,使政策兜底脱贫落到实处。

“百企帮百村”工作未能全面有效落实,少数企业目前自身面临困境,更无力完成帮扶工作。

包保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极少数包保单位领导及驻村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到位、自身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缺少更加严格的督查检查和阶段性考评。

脱贫攻坚专业队伍急需加强,专业扶贫干部力量缺乏,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系统研究及业务指导不够精准,区扶贫办的工作职能无法完全到位。

五是主体意识急需引导。

舆论引导上宣传政策的较多,引导群众自主脱贫的较少。

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氛围不浓。

致使部分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自信心缺失,“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六是脱贫成果难以巩固。

目前尚无成熟的脱贫攻坚工作中长期规划,容易造成脱贫攻坚工作的前后脱节,项目实施盲目无序的状况,更容易造成脱贫村与脱贫户再次返贫。

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工作目前也无规划。

如何持续巩固并扩大脱贫工作成效,问题不容忽视。

为此建议:

一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攻坚合力。

要创立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平台。

针对当前在项目整合、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与管理、数据对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建立脱贫攻坚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协调会,联动处理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并限期办结。

同时,配强配优扶贫专业队伍,保证扶贫干部队伍精干稳定,履行职责到位。

二要主攻工作重点,抓紧项目实施。

进一步加快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特别是光伏项目建设进度,逐一解剖,逐一解决,倒排工期,限期完工。

以此为例,再次细化、压实所有项目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确保按期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要进一步探索脱贫攻坚所需专项资金的整合筹集模式。

强化财政预算意识,确定政府资金和项目的投入。

制定政策,鼓励引导,吸引社会力量、社会资金予以充实补充。

强化对政府投入的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

对于各级财政投入的扶贫项目及资金,建立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

在全部实现脱贫后,该资产应交由所在乡镇或村委会委托管理,既防止资产流失,又给村集体经济注入新鲜血液。

强化金融扶贫工作的机制创新,探索“龙头企业+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等金融服务模式,破解难题,实现金融扶贫精准对接,迅速改变金融扶贫工作长期停滞于评级授信阶段,工作无法推动的现状。

要充分考虑贫困户家庭的实际发展能力和需求。

对于有意向通过发展家庭养殖业脱贫,但由于特困而难以在现阶段达到政策规定标准规模的,建议适当降低财政补贴门槛,以提高群众自我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调度,对“百企帮百村”工作中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企业,在项目扶持、扶贫贴息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形成贫困户增收、企业增效、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

对有能力不行动的企业,采取各种行政措施予以调度督促,对目前生产经营确已面临困境的企业要及时进行调整。

要强化调研,针对靠政策兜底脱贫以及因病致贫的群体脱贫问题,要尽快整合各部门、单位掌握的政策、资源、项目、资金,快速明确具体意见以便基层抓紧落实,消除此类群体的疑虑,增加群众的满意度。

要制定脱贫攻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让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更要挖掘和培养通过自我努力主动脱贫的典型,明确“扶贫不是扶懒”“扶贫要精准,扶贫更要扶精神”的导向,用典型引路,注重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要强化督查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要完善并强化执行对各乡镇村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包保单位、工作队的监督和考核。

将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实绩与干部的提拔使用,进退留转相挂钩。

对执行制度不严,完成任务不力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督查、考核相结合的制度。

借鉴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和经验,及时组织开展至少两次以上的全区业务自查,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四要健全长效措施,巩固脱贫成果。

为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的可持续及科学扶贫问题,要尽快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

要高度重视并强化措施,做好全区及各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中长期控制性规划。

对接全市“一谷一带”“一心一廊”建设规划,配套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产业扶贫专项规划。

对于贫困村出列后、贫困户脱贫后下一步如何持续巩固提升,非贫困村如何同步抓住机遇奔小康等问题,也要及时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

以规划引领,确保如期脱贫后不发生反弹。

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建议

随着中央、省、市、县(区)各级扶贫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各地均拉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扶贫攻坚战。

各帮扶单位、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努力寻找实现贫困乡(镇)、贫困村(社)、贫困户快速脱贫最佳途径。

通过我们走访、座谈、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调查了解到,目前,精准扶贫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贫困对象精准度不高。

由于上级要求对贫困户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实行划分或下达的目标任务作为贫困对象,导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基本信息不准,对贫困户的确认上也不准确,把不应属于贫困户的农户也纳入了贫困范畴。

二是贫困户文化素质低,这既是贫困的结果,又是造成贫困的原因。

许多贫困人口因贫困而失学,又因失学而成为新一代贫困人口。

由于他们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即便是外出打工收入也与非贫困户有很大差距。

加之贫困户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小富即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凡事都等国家和社会的救助。

尽管有些贫困户有摆脱贫困的愿望,并不断努力尝试,但由于思路不清,观念不明,缺少引导,导致失败,最终失去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三是在政策、步骤、批次上区分不同情况、不同类别的扶贫措施不够具体,搞“一刀切”。

四是扶贫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资金扶持力度不够。

按上级政策,每个贫困村国家投入1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有些贫困村修一条路的资金都不够,还不说实施其它项目。

五是扶贫项目实施效益不高。

一方面,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由于部分干部群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项目村社组织发动群众不充分,群众自主性和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

项目实施过程中用工紧缺,一些基础设施项目进展缓慢,后续管理跟不上。

另一方面,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上级配套根本难以落实,部门配套和群众自筹的资金压力也相对更大。

加之一些贫困户仍然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身求发展盼富裕的愿望不强,小富即安,不富也安,对一些扶贫项目的实施爱理不理。

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特提出以下建议:

1、不能以比例划分或以上级下达的指标为贫困对象。

要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出来,并逐村逐户建档立卡。

只有准确地确定贫困村、贫困人口,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进而提高扶贫效果。

实施开发式扶贫,不但要精准识别出贫困人口,还要精准识别出扶贫对象。

扶贫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即:

必须在扶贫标准以下;具有劳动能力。

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

要实事求是地按照精准识别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核,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扶贫需求、帮扶举措、帮扶成效,进出有据的动态监测等信息化管理,做到贫困对象精准。

2、举办技能培训班。

要举办以提高农户应用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对贫困人口进行技能培训。

使每户贫困户有一名土专家、有一名中高级技工,使每户贫困对象至少掌握一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增收致富。

3、分清情况,分类扶贫。

对60岁以上的贫困户有儿女的应划归儿女负责赡养减贫一批;对无劳动能力、因残疾、因疾病等丧失劳动能力和自然灾害致贫的,实行政策兜底扶贫,采取民政救助体系化转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致贫的,进行教育和引导,通过干部帮带短期内能减贫的,消号一批;对有强烈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

4、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面对现在的生活成本、物价压力、扶贫资金杯水车薪,加上经济条件差的贫困户申请贷款更是难上加难。

政府一方面要对扶贫难度大的贫困村提高帮扶资金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贫困户的贴息贷款发放力度。

5、广泛宣传,让扶贫攻坚工作深入人心。

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向群众宣传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贫困人口识别的政策、程序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宣传扶贫攻坚的措施、办法,使广大群众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大力支持配合和积极的参与。

比如在分配扶贫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时,应该从项目申报开始,就与群众作全面协商,让群众弄清楚所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哪些村组、村民需要配合做好哪些事情,在征得大多数群众的同意后再实施。

这样,有项目分配的村民会干劲很足,没有项目的村组群众也会积极支持。

扶贫开发项目也要因地制宜,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更加重视产业发展,很多干部一提到贫困村扶贫总喜欢修路,对产业发展不感兴趣。

要重点抓好致富产业的发展作为扶贫工作的立身之本,而且一定严格按扶贫规划操作实施,绝不能拍脑袋想干啥就干啥,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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