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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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附件一: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2014年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使用说明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二、招标人按照《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第三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
五、《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为2014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标段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2.5监理合同估算价:
2.6标段划分: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
3.10其它要求:
;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
6.2获取方式: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监理服务期限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与资格预审公告一致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2.3.1
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含附件)
□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含附件)
□……
3.1.3
申请人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
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
4.2.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2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9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按第1.4.1项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及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及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和装订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并加盖盖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资格预审申请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1.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4.2.1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不予接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4.1.1项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及时予以确认收到。
6.4公示
招标人将资格预审不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7.1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资质、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申请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告知,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将更新的资料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对更新的内容进行评审。
7.2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资质、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2
详细审查标准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申请人的资质;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监理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
无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行贿行为的。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审查结果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1.资格预审申请函
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联合体协议书
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
省监理工程师
注册资本金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体系认证
情况
备注
注:
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作为本表的附件,需现场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含附件)
6.1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拟任岗位
姓名
年龄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总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
…
…
6.2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含附件)
姓名
性别
职称
职务
年龄
学历及专业
监理注册证号
从事工程施工监理年限
专业
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
已完成监理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规模
开、竣工时间
合同质量标准
质量评定
等级
担任
职务
说明:
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将“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所列监理人员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申请人为监理机构人员连续近3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表的附件,需现场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发包人名称
项目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合同金额(万元)
开竣工日期
项目总监
监理范围和项目描述
1
2
3
4
5
注:
每一份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作为表格附件,需现场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