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docx
《崇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崇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崇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通知》(成财外〔2014〕108号)文件精神,制定《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生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支持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正常经营三年以上,从事农产品经营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经统计部门核定,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蔬菜、水果、猪肉、水产品、禽蛋)在500万元以上(其中销售我市生产的农产品不低于50%);与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关系,签订有效期1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设立本地农产品专销区(柜)。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奖励
支持标准:
经评审合格并按销售额排序,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500万以上、1000万以上、3000万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社区便利店和乡镇直营店建设。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
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村日用品直营连锁建设规范》,在崇州城区社区或农村镇(乡)、村、新型社区建成的日用品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贴;
支持标准:
经验收合格的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分别给予3万元/店的资金补助。
(三)支持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或改建
1.支持对象及条件
(1)乡镇农贸市场的运营企业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试行)》建成或改建完成并投入营运。
(2)对于2014年1月1日前由中央、省、成都市、崇州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修建的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工程建设款项给予补贴。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经验收合格的新建乡镇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营运补贴;对于验收合格改建的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
(四)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冷链配送体系建设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新购置冷藏车从事生鲜农产品运输。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对于新购置的冷藏车给予每台不超过3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传统商贸业提档升级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鼓励我市企业参加市内外展览展示活动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参加由崇州市商投局组织引导的各种展会活动(没有享受省、市相关补贴支持),对展位租金等给予补贴。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奖励
支持标准:
展会结束后,按每个标准展位不高于1万元进行补贴。
(二)鼓励大型商场和连锁企业推进信息化改造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税收解缴在崇州市;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需为成都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税收解缴在成都市。
商贸流通企业所经营商场面积需在3000平米以上,连锁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需在200万元以上且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开设WIFI免费对顾客服务(大型商场WIFI覆盖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对于大型商场开通WIFI服务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年总费用的30%),连锁企业门店按崇州本地开通WIFI服务每个店给予不超过2000元补贴(年总费用的30%)。
(三)支持社区便利店叠加服务功能项目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
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
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期间,在崇州本地的便利店新增家庭服务(快递包裹代存代取、非处方药)、公共服务(水电气缴费、电费充值、公交卡充值)、交通罚款、票务服务(售卖飞机票、扩车票、汽车票)、金融创新服务(手机支付、第三方支付、银行ATM机)、便民服务(复印、传真)、餐饮服务(方便盒饭)等。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在崇州市域覆盖门店5个以上的,对每个企业的每个新增单项服务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鼓励本地餐饮企业开设连锁店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的餐饮企业;拥有门店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之间新开设分店,新店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对新开设分店每店不超过5万元补贴。
(五)鼓励餐饮企业加大宣传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的餐饮企业;拥有门店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之间在国家、省、成都市及崇州市级媒体上宣传。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对于宣传费用给予不超过30%补贴,其中国家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5万元;省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3万元;成都市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2万元;崇州市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1万元。
单个企业总补贴全年不超过10万元。
(六)鼓励餐饮业协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以崇州市餐饮业协会名义邀请具有专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单次培训人员超过100人。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对年度专门用于培训费用(不包括餐饮、住宿费用)的30%给予补贴,总补贴不超过5万元。
(七)支持数据统计、市场监测
1.支持对象及条件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由个体工商户转公司后新加入社零总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名录库企业,以及现有社零总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企业。
企业按时报送统计数据,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监测工作,财务报表规范。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奖励
支持标准:
根据统计局提供名单,对今年通过个体户转公司后新加入名录库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于2014年新加入名录库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
营业额年增长率超过10%、20%的限上企业,年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鼓励新兴产业发展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鼓励小微电商企业发展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的小微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网站或从事互联网专业服务,年线上线下总销售额50万元以上或专业服务费收入5万元以上。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贴
支持标准:
给予每家电商企业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费用的30%进行补贴,总补贴不超过3万元。
(二)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自建平台或运用第三方平台(崇州本地设立,结算中心在崇州市,销售数据体现在崇州市),实现电子商务销售100万元以上。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贴
支持标准:
按照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满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企业每家企业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等费用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贴。
(三)鼓励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企业入驻崇州
1.支持对象及条件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在崇州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主营业务包含电子商务或服务外包,结算中心设在崇州市,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到位率超过50%)。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奖励
支持标准:
在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后,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人民币奖励。
(四)鼓励企业应用云平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成都市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20日期间应用崇州产业云平台。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贴
支持标准:
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崇州产业云平台年服务费用的50%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五)支持国家级服务业会议会展在我市召开
1.支持对象及条件
鼓励以国家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在我市召开相关会议,会议需报崇州市商投局审查并报崇州市委市政府同意,会议人数超过100人。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补助
支持标准:
对会议组织方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服务业规划编制
1.支持对象和条件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经崇州市商投局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邀请专业机构,编制崇州市服务业类各项发展规划。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
全额补贴
支持标准:
给予规划编制单位补贴,总编制费用控制在50万元以内,按协议支付。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职责。
对所获得的支持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提交相应汇报材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提交资金使用的绩效报告;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所扶持的项目重复。
(二)申报材料
共性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
2.项目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
3.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请表(附件3);
4.项目申报单位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6.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照片、相关费用票据等)。
个性材料:
1.支持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项目: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统计部门出具的意见、购销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支持社区便利店和乡镇直营店建设项目:
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3.支持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其中新建市场需提供立项、规划等建设手续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改建的农贸市场市场需提供改建前后的对比照片。
4.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冷链配送建设项目:
采购合同、费用票据、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鼓励大型商场和连锁企业推进信息化改造项目:
场地证明、使用合同、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6.支持社区便利店叠加服务功能项目:
场地证明、使用合同、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7.鼓励本地餐饮企业开设连锁店项目:
场地证明、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8、鼓励餐饮企业加大宣传项目:
广告合同、费用票据、报纸原件或视频宣传光盘等相关证明材料。
9.鼓励餐饮协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项目:
培训方案、培训照片、总结、费用票据、人员清单、专业培训机构资质等证明材料。
10.鼓励小微电商企业发展项目:
资产负债表、服务合同、费用票据、后台销售数据截图及其他能证明销售额、服务收入的材料。
11.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项目: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后台销售数据截图及其他能证明销售额、服务收入的材料(加盖平台企业公章证明销售额);销售额或服务收入同比增长证明材料。
12.鼓励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企业入驻崇州项目:
行业资质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投资协议附件。
13.鼓励企业应用云平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服务协议、票据、平台使用截图。
14.支持国家级服务业会议会展在我市召开项目:
活动方案、市委市政府同意举行的批示、活动总结、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一式4份,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编制目录,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制作封面要标明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材料中的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鲜红印章,所附票据须为申报项目建设期内正式发票。
申报材料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页数较多的资料在首页、末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六、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于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0日期间向崇州市商务局进行项目申报。
(二)崇州市商投局会同崇州市财政局邀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三)经评审合格的补贴名单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所属商务局网站、财政局网站公示。
(四)崇州市商务局会同崇州市财政局将审查合格的项目分别报送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备案。
七、资金监管
(一)使用方式。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重复申请,且各级财政资金不重复享受。
(二)拨付方式。
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将由崇州市财政局统一将资金划拨给项目承办企业。
(三)监督管理。
申报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弄虚作假,否则所奖励补贴资金将全额收回,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奖励补贴资金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专帐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商投局要积极配合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给奖补对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用于服务业发展。
附:
1.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材料(封面);
2.企业申请报告文本应包含的内容概要;
3.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资金申请表;
4.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5.绩效自评报告。
2014年9月28日
附件1:
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
申请材料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2014年崇州市服务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办公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工商登记日期及代码
经营资格登记日期及文号
上年度资产总额(万元)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上年度未职工人数(人)
银行贷款额
支付利息额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申请支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前期费用总额
申请支持金额
1
2
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企业承诺: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申报要求。
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及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
如误报、漏报或提供虚假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将退还相关财政补贴资金,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申请报告文本应包含的内容概要
1、主送机关:
崇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崇州市财政局;
2、公司的基本情况、企业类型、主营业务、商业模式、企业取得的主要成绩;
3、公司的税收、就业情况;
4、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情况;
5、根据《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的第X条第X款申请何类项目,拟申请支持资金金额;
6、申报项目及资料真实性承诺;
7、单位签章,落款时间;
8、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附件4:
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民生类 □产业类 □行政运行类 □基础设施建设类
项目预算
(实际支出)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1、中央、省财政安排资金
2、市财政安排资金
3、其他资金
合 计
项目(计划)
实施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质量、时限、成本等)
提示:
可参照初步设计概算(具体说,就是填写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构成、建设地址、建设年限等内容)
计划达到效果(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提示:
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乡镇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项目,为保障市场供应,惠民利民,带动农民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主要评价
指标建议
提示:
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局统一的指标表,细化到适合本项目的评价指标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5:
* * *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自评提纲)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对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涉及预算调整,应说明预算调整程序及相关情况),评价其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说明项目主要内容,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说明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等。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说明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区(市)县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
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分析说明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及配套资金筹措能力。
如有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等情况应说明原因。
2.资金使用。
说明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说明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说明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主要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情况,其中:
基建项目还应介绍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说明项目实施进度。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实际投资完成额和任务量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如未完成目标任务,应说明原因。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质量。
如未达到质量目标,应说明原因。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
如未按期完成,应说明原因。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项目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如乡镇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项目,为保障市场供应,惠民利民,带动农民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
提出项目改进完善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性建议。